《我的室友是重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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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室友是重生者-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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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他妈的到底是个什么破钥匙……”

    “神器,神器,不是什么破钥匙。”

    “真的什么锁都能开?”

    “密码锁不能开。”

    这不是废话吗?我的意思是要插钥匙的锁啊!

    好吧,跟他扯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

    所以只好坐上了他的后座。

    真希望这辆电动车跟他说的一样,并没有改装,要不然半路上爆炸了那就真的是倒霉到家了。

    还好这辆电动车看起来果然只是辆最普通不过的玩意儿。这大白天的,太阳很大,很多新生都在那里站着军姿。我们两个是特立独行的家伙。当然,我之所以会有这么好的待遇,那也是沾了蒙蒙的光。

    如果不是他,我肯定也跟其他新生一样在那里站着军姿,然后平静地在学校里度过四年,再然后我的人生会怎么样呢?也许去找份工作,或者考个公务员什么的?估计应该是考个公务员吧,因为他说过我将来会是市长。

    老子怎么也是一个将会成为市长的家伙,怎么就跟这疯子混在了一起呢?市长啊,也算是一个大人物吧?我是不是应该沉稳一点?

    或者少说点话,至少面相上要严肃一点吧?

    “喂,你那是什么表情?”他忽然问。

    “什么什么表情?”

    “别以为我看不到,有后视镜的。整个棺材板一样的表情,那是什么意思?”

    “你懂个屁啊,我这是市长的表情。”

    “市长就是你这样好像全市每个市民都欠你一百万一样的表情?你那时可不是这样的表情,你是一个典型的能干点实事的贪官的表情。”

    “什么叫典型的能干点实事的贪官的表情?”

    “外表看起来很平易近人嘛!你这小子,我第一次遇到你时,他妈的都跟我拉家常的。”

    “拉什么家常?”

    “刚见面嘛,你就问:吃了吗?我就回答:吃过了。然后你就说:那喝一杯?我就说:不了,我要时刻保持最清醒的头脑。”

    这他妈的是什么家常啊!

    “我很平易近人?”

    “当然,你名声不算坏的,虽然大家都知道你是一个贪官。”

    我差点吐血。

    大家都明知道我是一个贪官,我竟然名声不坏?

    他继续说:“其实你这个贪官真的不算坏。历史上有很多官都很贪啊,不是全天下的贪官都是坏人好不好?”

    “那你跟我说说历史上哪个贪官名声很好?”

    “寇准知道吗?宋朝大宰相,名声够好吧?他就是一个大贪官。”

    咦?

    竟然真的有名声那么好的贪官?看来虽然我会成为一个贪官,但是我的本质并不是坏的啊。看来我果然是一个好人。

    电动车来到了郊外,其实离学校并不远。

    这城市地处平原地带,只不过几个小山包还是会有的。只是估计过不了几年,眼前的几个小山包也会被推平然后建成高楼大厦。城市是一个永远也不会满足现状的怪物,总是在吞噬着周围的山林,而且永无止境。我可以想像到,也许几百年年后,所有的人类都变成了城市居民,再也没有了乡村,也没有了山林,到处只是钢筋水泥的森林。

    在路边停下了电动车。

    到这里的人和车都非常少,所以也没人注意到我们。

    小山包上面就有树,当然里面也有鸟。

    至于为什么要到这里来练枪法,蒙蒙的意思是这样的:练枪法,当然是要找活靶子,打死物什么的,那多没意思;所以我们来打鸟,而且打鸟还有个好处,那就是万一真的打中了,晚上还可以改善伙食呢。

    “问题是我们去哪里改善伙食呢?”

    “安啦安啦,鸟都有了,还怕没有锅吗?”

    这倒也是。只不过我可不会为了一只鸟而去买个锅,而且宿舍里面连饭都不能煮,更别说炖鸟了!

    打鸟当然是一件技术活。我这才发现原来手枪并不是乱打的。蒙蒙只在一边看,连指导意见都会给出,怎么瞄准,怎么把握时机,他都一言不发。

    好吧,看来的确只能靠我自己了。

    就这样过去了好几个小时,我的手都累得有点麻了。只不过鸟毛都没打到一根。

    “现在知道了吧?手枪不是那么用的。”

    “那你不早说!”

    “早说有用吗?肯定要你自己先试过了,才会放下高傲自大,从头开始学嘛。”

    “那要怎么从头开始学?”

    “第一步当然是要先学习手不抖。所以回去之后,可以先去找块砖头……”

    “然后一砖拍死你?”

    “别这么暴力好不好?我的意思是,把砖头平举,就像端枪一样,只有练好了这一步,你的手才稳啊!”

    好吧,说得也有点道理。

    “那现在做什么?”

    “当然是回去吃饭。还能做什么?连鸟毛都没有,难道你还想吃鸟不成?”

    回到学校时天已经黑了。

    食堂有四个,其实这学校蛮大的。我们一般就只在一食堂吃饭。

    打了饭之后,我的手都有点抖。

    我们正坐在餐桌上对着盘中餐奋斗着,这时忽然旁边有一丝香味飘了过来。这当然不是饭菜的香味,而是香水的味道,再然后一个人就坐在了我的面前。

    蒙蒙坐在我的对面,不过他头也没抬,而是专心对付着他的饭菜。

    既然是个美女,那我我倒是可以看一下到底是谁的。

    我微微一转头,就看到旁边坐着的果然是个美女,个头并不高,但她绝对是个女汉子。

    “喂。”她喂了一声。

    她不是在打电话,而是看起来应该是为了提醒蒙蒙她的到来。

    蒙蒙好像变成了聋子。

    他不会耳朵里面塞了纸团吧?

    “喂,说你哪。”这女汉子又说了一声。

    “大姐,我听着呢。”蒙蒙依然没有抬头。

    “知道不知道我找了你一下午,好不容易打听到了你住的宿舍,下午跑哪里去了?人影也不见,听说你是个考了七百分的混蛋,是不是真的?”

    “千万别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蒙蒙很无耻地说。

    女汉子显然有点生气。不过估计是看在上次蒙蒙救了她一命的份上,这才没有把眼前的饭菜拍到蒙蒙的脸上,而是狠狠地咬了一块肉,就像是在咬着蒙蒙一样,她说:“我问你下午去了哪里?不知道我找你好久?”

    这女汉子不会真的被蒙蒙勾了魂吧?怎么忽然去找他了?

    “打手抢嘛,打了一个下午,很累的好不好?”

    扑!

    他妈的,这家伙什么话都敢说!

    旁边几个肯定心里也很污的家伙也喷出了嘴里的饭菜,不过场面却诡异的安静了下来。

    蒙蒙终于抬起了头,耸耸肩,说:“别这么看着我,不好意思,说错了,是他打了一个下午手抢,我只是在旁边看而已。”

    (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24,送上门的

    (全本小说网,。)

    “找我咩系?”走出食堂时蒙蒙回头问那女汉子,“想我了?”

    我估计那女汉子内心是崩溃的。

    我也搞不懂这蒙蒙这家伙到底心里在想什么了。他不是说喜欢这女汉子吗?怎么现在忽然又变得冷淡起来了?这翻脸也翻得太快了一点吧?

    反正在我看来,他的精神状态现在极不稳定。不知道这是为了什么。

    因为蒙蒙刚在在食堂里面说的那几句“打手抢”的事让我们不得不赶紧离场。那场面现在想起来都会让我直流冷汗。有些人的眼神有点像是看驴的;有的人的眼神中带着羡慕;更加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有几个打扮得很漂亮的女生竟然还对我暗送秋波。

    我很想解释:大家听我说,并不是你们想象中的那样啊!

    只不过那样的话,难道我真的要掏出手枪来,现场打给他们看吗?

    那样我不是又变身成为了劫匪?估计那时他们才会大惊失色,然后现场乱套吧?

    好吧,反正不解释了。

    他们要怎么想那是他们的事情。

    哪怕就是认为我腰好肾好身体好我也无所谓了。

    “你……”女汉子想发火,只不过神情却又一黯。看得出来她的纠结。

    不过忽然她就转头看着我,一双眼睛眨呀眨的,像极了动画里面那种求人的萌物,“大哥,求你帮个忙行不行?”

    一看到这星星一样的眼睛我就头大。你还真把自己当成了来自星星的你啊?不必开口,我就知道这个忙肯定是个更头大的问题。

    我可不想再惹麻烦上身。

    不过我还没有拒绝,她就又说:“当我男朋友吧。”

    我差点就吐血了。

    这哪跟哪?

    真的寂寞孤独到了那种程度了吗?

    送上门的,要不要?

    话说,这女人长得也很不错的。身高虽然不高,一米五五,应该配我也是比较配的。我是一米七嘛,刚好比我矮个头,这样更能显出我的男子气概来。虽然以为现在单薄的身材也没有什么气概可言。不过如果我再高几公分,身材还是这么瘦的话,那肯定竹杆的外号就是为我量身订制的了。

    她的身材有点胖,只不过胖得比较可爱。脸型圆圆的,不过皮肤很白净,看不出来是化妆的效果。只不过仔细看的话,你就能发现她的双眼皮是假的,竟然只是粘出来的。当然,这比割出来的虽然说难看了一点,但是如果不是太靠近的话,也发现不了这一点的。

    她上半身穿着白色的蕾丝质地差不多的短袖,胸部倒不算很大,只不过我低头是依然可以看到那条让人眼神为之一荡的仿佛覆盖着白雪一样的山沟;下半身穿着白色的短裙,裙摆到了膝盖部位,她的腿虽然说因为身材的原因比较短,只不过那比例刚刚好,而且也不会显得很粗大。

    嗯,看起来腿毛刮得比较干净。

    脚上穿着一双凉鞋,根倒是不算太高,只不过脚趾甲涂成了粉红色的。

    我有点奇怪我怎么从上到下这样打量起她呢?

    这不是我的风格啊。

    作为一个有内涵的男人,我应该先从腿开始看好不好?

    好吧,再回到头上。

    我才注意到她的耳朵钉着耳钉,看样子有点像是随便在哪个小摊上花一块钱或者两块钱买来的;头发跟潮流是一样的,拉得很长很顺,在脑袋后面扎个马尾,还好她没有把头发染成了黄毛,要不然我可能真的会叫她“黄毛丫头”吧。

    “不好意思,他有老婆了。”蒙蒙再也不能淡定,一把拉住她的手臂,“这个艰巨的任务,还是交给我来吧。”

    她挣开了他的手,说:“有什么要紧的,把你的女朋友甩了不就行了?”

    “唉呀,你怎么就不开窍呢?我刚才是说他有老婆了,不是说他有女朋友啊。老婆,跟女朋友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好不好?你怎么能去当人家的小三呢?”

    “啊?”

    我靠,原来蒙蒙刚才一直在装着淡定呢。那是什么表情?

    现在倒是真的急了。

    蒙蒙说:“嘿嘿,我们才是心有灵犀的一对啊。让我猜猜你为什么要找我吧?”

    “谁跟你心有那个啥了……”女汉子不满地说。

    “让我猜猜嘛,反正猜中了也不会怀孕,对不对?一定是有一个让你特别计厌的人在一直对你穷追猛打,你不胜其烦,所以就来找我们帮忙,对不对?只要帮你挡住一阵子就行了,然后他就会放弃。当然,如果他真的不放弃的话,以我的强势,也可以逼着他放弃。是吧?”

    女汉子白了他一眼,“就算被你说中了又怎么样?”

    “这还不够证明我们心有灵犀?”

    “去死!”

    “好吧,那么我就再证明给你看。你一定以为我到现在为止还不知道人你的名字,对不对?不过你放心,既然我们心有灵犀,你的名字我当然知道的。你叫周小敏,名字很普通,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所以你想好好学习。哦,顺便说一声,其实你家上面八代都是贫下中农。”

    我去,这种事情都说得出来?我也是服了。只不过,蒙蒙这家伙是重生的,他什么不知道呢?

    我只能在一旁干瞪着眼。这小子泡起妹子来果然是一把好手啊。

    “你……”

    “别惊讶。你还有一个姐姐,只不过……唉,伤心的事就不要再提了,反正说来说去不好。”

    “你……你怎么知道?”

    “如果我说是你告诉我的,你信不信?”

    “我什么时候跟你说过了?”

    “妹妹,梦中,你忘了?”

    我差点笑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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