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室友是重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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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室友是重生者- 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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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小巷子同样适合抢劫,很小,而且还是一个死胡同。一个小姑妨蹲在墙角,她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在她的面前就站着一个男人。

    操,竟然是那个家伙!

    那家伙就是上次我男扮女装要对我劫个色的男人,我记得那人身手好像不错,一个回旋踢就把女胖子踢飞了。

    “停车。”

    那家伙又出来祸害人了,这可不能不管。不过那家伙看起来还没有坏到骨子里,竟然暂还没有对小姑娘用强……

    铁柱问:“干吗?要管闲事?”

    风雷咦了一声,“那家伙我好像见过啊。”

    我赶紧对风雷说:“可不是,上次你打晕了那家伙的,现在竟然又遇到了。”

    车停了下来,我和风雷都跳了下去。我们的到来引起了那劫财色家伙的注意,他转头看了我们一眼,大声说:“你们干吗?”然后他的眼睛就瞪大了,后退了一步,“你……是你!”

    认出我来了?

    我看了风雷一眼,看来劫财色应该是认出他来了。

    “大爷,不要误会,千万不要误会,现在这乱世的,我只是想要保护她,你们也看到了,我并没有打算对她怎么样嘛,我还好言好语地安慰她呢。”劫财色一边说着一边就后退,然后撒开腿就跑,跑到了死胡同的尽头,扒着墙头翻了过去,没了踪影。

    那家伙跑得倒快。这也省了我们不少事。

    小姑娘抬起了头,一张脸挂着两条眼泪,看起来有些楚楚可怜的模样。

    风雷还好声好气地安慰她:“别怕,这里没人伤害你。”

    女孩站起身,她的裙子有几处破烂的地方,睁着一双泪眼看着风雷。估计是风雷语气跟他的身形有强烈的反差,所以引起了她的注意。

    我对风雷说:“我们走吧。”

    不是我心硬,实在是这城市已经没救了,到处都是这样的人,我们也帮不过来。

    风雷这小子竟然好像还真动了同情的心思,“带上她吧,反正她身体小,也占不了多大地方。”

    行,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这小姑娘手里根本就没有武器,而且还看起来那么瘦弱,对我们根本就没有一点威胁。再说了,如果任她在这里的话,不知道又有多少劫色的家伙会打她的主意。

    这女孩看起来也有十七八左右,身材倒也还不错。看到她我不禁就想起了女汉子。女汉子死时候的那张脸我永远都无法忘怀。她为什么会选择跳楼死?

    就因为蒙蒙的一句话?

    女孩一步一步跟着我们上了车。二皮脸竟然还跟在我们的旁边,看来他是抱定了我们的大腿了。

    估计他也看出来了,刚才那个能把人砍成人棍的恶魔真正有点忌惮的就是我们而已。只是不知道他现在是不是在打着主意干掉我们呢?

    风雷把女孩抱上了车,放到了座位上,我们这才上车。

    女孩一直一言不发,只是把眼泪抹干了,然后狠狠地吸了一下鼻子,微微仰着脸,像是下定了决心,从心理层面重生了一样。

    反正我不知道她经历过什么,也不知道她的家人在哪里。

    风雷问:“你家里人呢?”

    “死了。”女孩终于开了口,虽然她装作用很冷静甚至冰冷的声音回答,但是在她说话的时候,声音还是止不住地颤抖了几下。

    风雷沉默一下,又问:“被人……”

    “死神。”

    我不由得一怔,死神?她的家人死在了死神的刀下?这倒要好好打听了。

    铁柱也来了兴趣——说起来有些惭愧啊,打听她家人的死法竟然是“来了兴趣”——“当时是怎么样的?”

    女孩抬头紧紧盯着天上的两个大眼珠子,说:“就是在他说要给点颜色给我们看看的时候,我爸的身后忽然就出现了一个死神,一刀砍下了他的头。”

    她的眼泪在眼睛里面打着转,不过她极力忍住不流下来。

    砍头死,比做人棍要强一点点。

    不过光是听到这些,就知道当时对她的冲击力有多大了。我们都沉默了下去。铁柱往前开着车,连跟在一旁的二皮脸都在怔怔地出着神。

    二皮脸脚下一绊,差点摔倒,那是一个地上的尸体。他低头看了看那尸体,然后继续低着头跟着我们往前走。

    风雷问:“你叫什么名字?”

    “孤雁,陈孤雁。”

    话说这个名字倒也还蛮好听的,还带着一丝凄凉的味道。也不知道是不是她那死鬼老爸给她取的名字。

    孤雁这孩子这时紧紧咬着牙齿,抬头看着天上的大眼珠子说:“我要报仇。”

    报仇?

    谁不想报仇呢?问题是你们报得了仇吗?别说是你们,哪怕就是我们这些觉醒者,要对付本体,心里面一点底都没有。要知道我们这里可还是有一个作弊者存在。

    蒙蒙都失败了那么多次,弄得现在记忆只剩下了可怜的一点,连他一直声称喜欢的女汉子都被他忘了,如果这次再失败,他会忘掉谁呢?他还有失败的机会吗?估计他已经没有了重来一次的机会了吧?再重来的话,也没有丝毫机会的,因为他会把所有都忘了,到时就完全变成一个白痴了。

    记忆就是这么奇妙的东西。有人说一个人聪明不聪明,只是跟本身有关,其实跟记忆才有最大的关系。你学到的知识,是记忆,你的经验也是记忆。如果一个人连记忆都没有了,还怎么生活?——那就是一个白痴。

    政府大楼已经在望,楼下的广场上面聚集了很多人。场面已然有些不可控制。政府大楼倒是还开着灯,看来是楼里面有着备用的电源。

    “大家伙别怕!祖国不会忘记我们的,现在肯定在采取了行动!”高声喇叭在说着话,这是一个男人的声音,我并不知道那家伙是不是市长。

    现在的市长是个大人物,我当然没见过。只不过用手指头也可以想象得出来,那肯定是一个胖子,而且脑门油光闪亮的。

    这里应该是一个重要的地方,要不然蒙蒙不会说来这里。只是来这里有什么鸟用呢?

    就在外围的一些角落里面,一些男男女女正相拥着,在末日的光环之下,他们的爱情正在经受着考验。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在说着生离死别还是想在这最后的时光中享受一把。

    反正那些也跟我无关,他们死不死的,对我的影响也不大。我救不了他们,连蒙蒙也救不了。如果此时本体真的现身,我想以蒙蒙的性格肯定会第一个冲上去跟他拼命——再加上我们这些人,说不准司徒他们也会加入,还有大量的普通人加入,拼得一死的话,说不准还有一丝一毫的机会;但本体却阴险的不现身,自从收割了第一批普通人之后,连收割者都没有现过身。

    本体的强大无可挑剔,他的阴险也无可挑剔。

    而我们人类的脆弱却不堪一击。

    “我知道,天空上出现两个大眼睛,大家都很怕;我知道,死神无处不在,大家都很怕,但我们要战斗!我们人类,经过了几百万年的进化,什么没见过?虽然我们现在的身体很脆弱,虽然我们过得很安逸,虽然我们主张脑力才最强大,虽然我们的科技已然没什么用处;但是你们要记住,我们的祖先,虽然只有两条腿,虽然身体不如马匹,但却能跑死马;我们的祖先没有强大的科技,却在危险丛生的丛林中,生生杀出了一条血路,这才有我们今天的文明。我们,天生就是斗士,我们的身上,流着的就是战士的血。拿起武器,死神算什么?没什么可怕的,只要有勇于作战的勇气,死神也会死在我们手中!”

    (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76,自杀吧,凡人们

    (全本小说网,。)

    不得不说他的打气还是有一点作用的,毕竟谁的身体里面都是有点血气的。这广场上少说也有将万的人,有些家伙听了那打气的屁话之后,差点嗷嗷叫起来。

    原本这广场上面一片愁云惨淡,不过瞬间之后,傻逼之血被点燃,一线希望发酵成为了冲天的愤怒。

    “跟他妈的拼了!”一个傻逼用尽全力扔出了一块石头,这石头看样子是扔向天空的大眼珠子的,只不过扔搞不过两丈就往下落,然后击在了远处的一人的头上,那人头顶冒血,惨叫了一声倒了下去。

    千万不要以为这样就会引起人们的血拼。

    这个石头一扔,并没有引起反效果,反而成了一条点燃的反攻的导火线,一个家伙作势就要往大眼珠子扔出手里的菜刀——站在他前面的人看到马上就往两边退去,一时人挤人。这菜刀可不是玩的,要是落下来,那就不止是被打晕的下场,而是血溅当场死得不能再死的下场。

    “喂,你干吗?借刀杀人吗?!”一家伙大声说。

    “我……我扔那眼珠子。”

    “你他妈的扔得到吗?分明借刀杀人!”

    “我都还没扔,你怎么就知道我扔不到?再说了,这是我自家菜刀,不是借的!”

    大喇叭又响了起来:“大家不要乱!我们现在正在商议怎么解决此事,大家先不要乱!”

    这句话下,大家才没有更加乱起来。都在等着那不知道是不是市长的家伙继续往下说。

    大喇叭说道:“当然,国家不可能把我们忘了,我们这边已经派人去联系了。虽然铁路不通、公路不通,水路还是不通,但是我们相信,我们派出去的人能联系到外面的;但另一方向,我们也不能拖后腿,我们应该也要自己战斗!大家千万不要窝里斗,因为那些所谓的死神,就是要我们窝里斗,他才好看热闹!我希望,有人能够出去,把我们的信念,传播出去!我们这边已经准备了大声公!绝对好的洗脑……哦不对——宣传工具!”

    那家伙估计也太紧张了一点,什么话都敢说,虽然改口改得比较快,但大家都听到了。不过估计除了我之外没有人会在意这个小细节的。

    他的话对稳定人心还是有用的,人群马上就往前面涌动,应该是人们想去拿大声公。正这时,忽然响起了一声大喊:“让让!”

    正是蒙蒙从后面过来了,他的脸色有点不好看,他的手里并没有拿着匕首,看来他并没有拿到匕首,算是白跑一趟了。也不知道他遇到了什么事。

    忽然杀出这样一个程咬金,在我们旁边的人都有点吃惊。

    “他妈的,让让,没看到我们有装甲车有机关炮?我们是军方的人!”蒙蒙来到了装甲车旁边,拍了拍车皮。

    人们这才呼出一口气。看来他们是稍微放了一点心。

    “这位……赤膊男,你是来救我们的?”一个上了点年纪的男人问。

    “废话!”蒙蒙转头看了车里面一眼,问道:“靠,谁让你们让她上车的?”

    风雷一怔,反问:“不能上?”

    蒙蒙黑着脸说:“想死?”说着就伸手要去拽陈孤雁把她扔下去。

    风雷赶紧伸手挡住,“你干吗?”

    蒙蒙黑着脸说:“算了,操!”他明显心情不好,放过了兔子一样的陈孤雁,然后大步往前面走去,大声说:“让让,他妈的!”

    那些外围的人群见他过来,知道他是军方的人物,而且看他上半身上那优美线条的肌肉,身上还带着武士刀,腰上更是挂着手枪和手雷,哪个敢乱来?纷纷让开了一条路。

    蒙蒙没有叫我们跟着一同去。

    我知道政府大楼他是一定要来的,看来这里之所以这么重要,应该跟这里的一个象征性有关。而且很多人都会往这里挤过来。

    摩西分开红海,尚且要两手往前伸,然后往两边划开;而蒙蒙分开人群哪里需要那么麻烦?他直接就往前面走去,以他的气场,人们纷纷自动往两边闪开。

    政府大楼上窗口里面都探出了几个头往他看来。

    他来到了大楼的正大门前面,随手点了十几个人,“你,你,你,你们这些人,进去领大声公。”

    那十几个人应该有些激动,不过我没有跟过去,也看不到那些人的正脸。领大声公?看来蒙蒙也同意刚才大喇叭的话了,要号召全城勇于面对,他这是要把他的经验讲出来,让大家有防备有战斗力!

    他带着那十几个人直接就往里面闯去。大门口的几个保安和警察丝毫不敢拦他。他们顺利进去了之后,过了不到一分钟,那十几个人就拿着大声公出来,站在大门口应该是要听蒙蒙讲话。

    有蒙蒙出面,他会讲些什么呢?

    应该会比刚才那大喇叭讲得更富有传奇性吧?

    铁柱拉了我一把:“我们也进去,雷子,你在这里守着,守得住吧?”

    风雷说:“靠,你当我是泥捏的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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