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傻白甜:首席宠妻N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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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傻白甜:首席宠妻N次方- 第8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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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富听了失望极了,因为他以为路奥森会向他道歉。他慢吞吞地说道:“就在前面。”

    说完,大家的心里还是有一点芥蒂,气氛又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路奥森默然了一会,便带着笑说:“广富,刚才在迷城我不是存心逆你的意的,我就是看不怪洪哥那副人模狗样。”

    广富听了,眉宇间多了一缕乐意。他偷眼向路奥森看了看,心里多少还是有点憎恶。但他还是理智地把这种心态隐藏起来,假装大度地说:“没事,我不怪你。”

    路奥森笑着说:“那就好。”

    广富迟疑地想了一下说:“你饿了吗?不如到附近的饭馆吃了饭再回宿舍。”

    路奥森顿了顿说:“好啊!”

    但他又担心上馆子会花费太多,自己口袋的钱会撑不完这个月。很快便到了一个店铺极小的馆子,但正因为小的原因,里面的桌椅闪闪发亮,干净得很。老板婆是一个四十多岁,身材挺胖的女人。她热情地来到他们的面前,极力推销店里卖不出去的鲫鱼干。广富反感地摆摆手说:“少费唇舌了,我要一小戈米饭,一个腊肉炒芥兰,一个腩肉炸芋,还有一个你最拿手的紫菜蛋花汤。”(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803章 看完

    (全本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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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看着路奥森说:“你想吃什么就点吧。我们又不是陌生人就不必太客气了。”

    路奥森按了按裤袋里的钱包说:“我看够了吧!”

    老板婆焦急地插话说:“够了,怎么可能?往日广富一个人都点七、八个菜。要一个肉片鲫鱼干如何?”

    “不用兜一个圈推销又臭又长的鱼干了。路奥森,再点三、四个吧!”

    路奥森看了看菜单,半晌才道:“三鲜煲、蚝油淋生莱、肉蓉炸菜煎蛋甫各一种吧。”

    老板婆听了笑着说:“好的,马上来。”

    路奥森给广富倒了一杯茶水,然后给自己倒了一杯满满的,仰头一饮而尽。由于太渴的原因,路奥森一下子喝了四杯,看得广富目瞪口呆的。路奥森忽而想起有关妙玉有关喝茶的那一句话:喝多了便成为了解渴的蠢物。路奥森笑了笑,觉得挺有道理的。

    菜很快就上了,广富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路奥森见了,觉得人一旦吃起饭来,即使西装革革也好,丑态尽显无遗。

    很快,天一下子便黑了。他们摸索地回到宿舍已是晚上六点了。路奥森拖着疲倦的身子打开门,风骚的男人体味充斥而来。路奥森用手掩着鼻子问:“这个房间是我的吧。”

    广富敷衍地应付着说是,然后如同行尸走肉般趴在床上。

    路奥森利索地整理着衣服,洗完澡已经九点了。他打了一个电话回家报平安,才知道春娜担心自己饭都还没有吃,路奥森的心郁闷地安抚了几句便挂机了。

    这时,传来了广富在睡眠中的鼻息声,那层层递进的鼻鼾声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声大如雷。路奥森疲倦地躲在床上辗转反侧,一夜无眠。他觉得自己最近好像女人那样“一有时间就胡思乱想”,可能是因为刚踏进社会的原因,路奥森对着天花板发愣,心事重重。

    舞台。

    灯光如同楚楚动人的少女那样迷人。明亮得有点刺眼,就像黑色的天空挂着一轮皎洁的月亮。深情款款地说:“很感谢大家的支持,使我有机会继续留在这个舞台上,下面带来一首孙燕姿的,大家喜欢吗?”

    台下一片狂呼,路奥森仿佛成了天王巨星似的。他很享受这种被崇拜的感觉,也期待这种感觉会一直维持下去。

    路奥森投入地开始唱首歌:“

    我竟然没有调头

    最残忍那一刻静静看你走一点都不像我

    原来人会变得温柔

    是透澈的懂了爱情是流动的不由人的

    开始懂了快乐是选择谢谢!”

    舞池的人像没有人性的僵尸无法抗拒血一样无法抗拒这清静的声音,清纯中带有一丝忧伤。张扬润滑的婉转歌喉有一种如箭一般锋利的穿透力,像魔鬼的手能偷走听众的心。歌曲的尾奏在空中轻浮飘扬,激动似潮的呼叫声汹涌澎湃。

    路奥森示意幕后工作人员放一首平静一点的歌,他没有理会歌迷“再唱一首”的呼叫,径直回到后台的化妆室。

    破蚕乐队的主唱艺献咪着双眼狡猾地笑着说:“唱得不错啊!还有两下子。但你要知道歌谜是不能得罪的,即使再红再有能力的人也罢。他们能把你捧上去,他们也有能力把你拉下去。你明白不?”

    艺献轻轻地拍着路奥森的背,似好非好地笑着。这笑,看像是鼓励,却让人感到很狰狞很恐怖,甚至有一种笑里藏刀的挑战。路奥森轻轻地卸下薄如蝉翼的粉末,找回那个素面朝天的自己,他觉得这样上舞台才是最真实的,虽然没有经过粉饰与雕琢,但至少没有带上面具去糊弄他人。想到这里,路奥森加快了速度并冷冷地回了艺献的话:“谢谢你的关心。”

    艺献吃了一惊,不知为什么他觉得路奥森冰冷似霜,但他心底立即生起了一个狠毒的念头就是把路奥森拉下来,绝对不会这么容易给他平静地过日子。想到这里,艺献得意地笑了起来。小超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说:“艺献,我们该出场了。”

    艺献笑容满面地说:“那好,路奥森,我们有空再找一个地方对饮。小超,启杰,雪琴我们出去吧。”

    “好的!”路奥森说。“卸妆么?路奥森,你不用卸了,洪哥让你再到外面唱一首歌,安抚一下外面的人。想不到你这个小子还真有本事,他们像被你施了咒语一样,早已为你疯狂了。全部人都要求你再唱一首,也有一个富婆豪撒十万要约你出去吃顿钣。哎哟,真是前所未见。”

    广富满意地笑了笑,开始认为自己是一个能发掘人才的伯乐,这下路奥森给他挣足了面子。广富看见路奥森继续卸妆没有理会,他又恳求地说:“快点补妆,出去再唱一首,哪怕仅仅一首。妆,补不补都没有所谓,只要你站在台上站歌便能把他们的心捆住,把他们的魂勾住。”

    “我不去,要是想去你就去。我签合同的时候明确地要求注明每晚登台只唱一首歌。”

    “若是我能像你这样**而红的话,我还会在这里苦苦哀求你么。”

    路奥森无心理会,毫无顾忌地说:“我的嗓子不舒服,唱不了。”

    “骗人,你在骗人。你这丁点耍人的小花招还嫩着呢,我告诉你,你去最好,不去也得去。”

    说完扣住路奥森的手臂死死拖着他向外走。路奥森觉得这世界挺可笑的,广富明知他在骗人也拿他没办法。就像男人沾花惹草得来的性病,明知道它是病,还是像头屑一样没完没了被它折磨。

    “你放手。我警告你,廖广富。你不要做得太过分。”

    路奥森拼命地挣扎,试图甩开他的手。但广富毕竟是靠力气吃饭的男人,路奥森如同被手铐一样被他铐住,完全失去自由的余地,路奥森怒视着广富厉道。

    “我过分,路奥森,是我做得过分么。我告诉你,这个圈子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你这样不识括举是不可能呆下去的。你听我就有安心饭吃。不然,后果你可想而知。”

    广富指着自己的鼻子,冷漠的目光如刀一样向路奥森的身上扫去。广富觉得自己真的很贱,贱得如脚底泥一般。想起小学、高中,没有人肯和他做朋友,广富便死缠烂打整天围着路奥森,就这样他们就做了朋友,中间的日子也吵吵闹闹,广富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会带他来砸自己的饭碗。

    路奥森也觉得自己这冲动的臭脾气会使自己吃亏,他也知道刚到迷城还不够两天使与对自己有恩的人闹得天翻地覆,别人在背后会说闲话,说他没良心,难相处之类的。其实路奥森从小到大也不想和广富呕气,但每次广富都想破坏他一直坚持的原则,但在路奥森的心底还是把广富当朋友的。

    路奥森他听了广富这番话,心情又气又可恨说:“广富你说这话也太不负责了吧,我知道你带我来我是欠了你一个人情,但你总不能这样侮辱人吧。”

    广富听了也不断责备自己,都长得人模狗样了还添多了一张吐不出象牙的臭嘴,他不安地说:“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不到你是这种人,一旦受到了宠爱就不顾旁人的生死,自己任意妄为。我知道你这倔脾气总是会伤人,其实你也是无意的。我这个人虽然是爱钱多一点,但也不至于会害你。”

    路奥森听了心里觉得挺惭愧的,其实也只不过是一首歌罢了,也用不着劳师动众地与广富扯破脸不认人,毕竟这个场是他带着自己闯进来的,不看僧面也得看佛面。路奥森勉强地笑着说:“好了,别生气了。我出去唱便是了,好朋友干嘛要闹成这样啊!”

    广富听了觉得也是,堆积着笑容说:“不吵一下没有激情嘛。”

    “廖广富,你笑够了没有。这里是干活的,不是在四楼以上的包房里任由你**。”

    分区经理陈枫破门而入,毫不留情地接着骂:“干这点小事也干不了,真是养了个饭桶。路奥森,这里是请你吸引顾客的,不是来砸场的,你现在马上出去再唱十来八首,外面都乱成了一锅粥。去,还不出去。”

    “你妈的,我是公关部的经理哪轮到你来管老子了。”广富骂道。

    陈枫人如其名,他像狗一样疯颠,以千斤重的狗爪子划过广富的脸。

    广富痛不可堪,有一种接近死亡的感觉。他捂着这张灼热的脸,早已撕破的脸仿佛不是自己的一般,不听使唤地痛着,折磨着自己。那有力鲜艳的指痕像车轮缓缓辗转翻过脸上。

    陈枫指着广富骂道:“哼,不仅骂我还要打呢?”

    广富也不是刚来那个胆小怕事的广富了,他正准备扬起手狠狠地甩回陈枫一巴,却被陈枫用手抓住了。

    陈枫瞟了广富一眼,冷冷地说:“敢打我,也不想想我是什么身份,你不想干了么?”

    广富不知所措地放下手,站在了一边。

    陈枫,是洪哥的干儿子,说白了是一个认贼作父的小白脸。他恃着洪哥这个名号便到处横行霸道,惹事生非。因而迷城的人都惧他三分,背后帮他取名为“陈疯”,像狗一样乱咬人的意思。

    但也有人不怕他的,就在七年前公关部的鸭头冯则高受不了他以父之名到处嚣长,因而便暗地了打了他一顿。则高认为洪哥不会为一个挂名儿子翻脸了,毕竟自己每月为他进帐不少于一百万。谁知则高在次日与女客人缠绵的时候,洪哥破门而入当着女客人的面剪下了他的裆下之物,狠狠地扔向窗户说:“你这么勇,剪断了这里你还有力气打架么。”

    从此迷城上下的工作人员对陈枫又厌又怕的,谁也不想和他扯上什么交集。

    陈枫对着路奥森说:“你到底去不去。”

    “我路奥森不想去的没有人可以逼我,包括你。”

    路奥森看见他这副盛气凌人的样子反感地说,他最厌倦别人命令自己去干什么。因为路奥森一看见别人居高临下的命令口吻便会使他情不自禁地想起路承彦那高傲的态度,路奥森觉得这是比苍蝇叮屎还要恶心的事。

    “真的不去么?”

    陈枫瞪着他威慑地说。“你是狗么,听不懂人话啊!那好,我最后说一次,我是绝对不会去的。”

    路奥森忽然想起广富刚才受委屈的样子,心一下子便来火了。他怒视着陈枫说道。

    “路奥森,不要任性了,你还是去吧。”

    广富害怕陈枫会对路奥森下毒手,他赶紧劝说着路奥森,希望路奥森能听自己的话,给自己一点薄脸。但路奥森完全没有领会广富的意思,漠视着陈枫说:“合约清楚注明,我,路奥森一天是唱一首的。倘若你连这几只字也听不懂的话,请你回去读幼儿园。”

    陈枫气得咬牙切齿的,狠狠地说:“敬酒不喝喝罚酒。”

    说完正想扬手打路奥森的脸,但路奥森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机灵地躲过了。路奥森趁他不注意狠狠地替广富还了一巴给他,警告地说:“这是替广富还给你的,我告诉你不要随便在这里乱咬乱吠。”

    “你敢打我,你知道我是谁么?”

    陈枫捂住那张小白脸问道。他真的万万想不到刚来二天的路奥森竟然敢扬手打自己。

    广富看见了,一下子触痛了他的神经,他心底异常惊慌地想:这下完了,没有儿子赔给春娜姨啊。广富发现路奥森变得很恐怖,而这种恐怖是自己一直渴望拥有的,但他骨子里的血却偏偏少了这丁点狠。

    陈枫觉得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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