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浪漫.清穿你妹夫 作者:大羿(晋江2012-8-11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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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浪漫.清穿你妹夫 作者:大羿(晋江2012-8-11完结)-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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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可不姓爱新觉罗,乌拉那拉,我姓社,我没资格做未来帝君和帝后的姐。”我索性从窗户翻出去,落在光秃秃的青砖上。
  门口路过的爱新觉罗?胤禛用高深莫测的黑眼睛看着我,我回了他一个猥琐的笑容希望可以掩饰掉自己身上抗清志士的气息。我本来以为他看到我这样脸会抽搐,没想到他嘴角上扬了一下就走了。
  他笑起来真是比凶我还让我后怕。
  地下党不好当,在满洲皇室里当地下党更是难上加难,我现在一听到什么风吹草动都会从噩梦中被吓醒。
                          
作者有话要说:请原谅我的yy,我衷心觉得满口“满族高贵论”的人欠揍。




☆、所恶有甚于死者

  三月份的群战来了很多人,数字军团会到场。汉官也会有——包括我“传说中的远房亲戚”年羹尧,以及鼎鼎大名的吏部侍郎张廷玉大人。
  十四是皇族队的队长。看到他恢复好的脸,我心里直后悔自己当时下手没有重一些让他脸上留两个坑。
  赛场面坑坑洼洼的,加上下了点雨,大家状况都不是太好。我的队友都不给力,我磨破了嘴皮子他们才同意不当活靶子,却也不肯去好好比赛得分。所以这场比赛基本上是靠我一个人在支撑的。
  好几支箭都打在我的肩膀和手腕上,还有五支箭是擦着我的脸过去的。我看得出来他们是故意的,却也无计可施。
  “梆”的一声,我的右眼视野里一片鲜红,随之而来的是一阵钻心的痛,与此同时一支箭射在小黑蹄前,它受到惊吓把我摔下马背。更要命的是我是后脑勺着地,而不是像平常那样四肢着地。我后脑勺也传来阵阵剧痛,不过没有眼睛痛。还好脑子不晕,所以我可以判断自己没有摔成脑震荡。
  我脑袋贴着地面,马蹄声清晰地传入耳中。
  “暂停!”爱新觉罗?胤禛厉声呵斥,旁边的马才没踏上我的脸。
  爱新觉罗?胤禛跑到我身边似乎要准备抱起我,我连忙坐起身来。我还没重口味到不在意和自己的妹夫有暧昧接触。
  一旁的随从用白纱布给我包好眼睛后我重新站了起来,爬上马背。
  “你受伤了。”爱新觉罗?胤禛说。
  “不碍事,请继续。因为,我至少可以在这里不让我族人被踩在脚下。”
  眼睛的疼痛不像皮肉伤那样忍忍就过去了,那种隐隐作痛的感觉真是难受到家。我安慰自己一只眼睛瞄得准,尽管这股难受劲儿很影响我的发挥。
  我这时候应该去处理眼睛才对,感染了我很可能失明。可我好像中了邪似的,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我至少可以在这里证明汉人不是孬种,我的民族自尊心在这种特定的情况下爆发了。
  十四一直在往我这儿瞄准,我知道他肯定嫉恨贵为皇子,却被汉人殴打得鼻青脸肿。我也并不因为揍了他一顿而感到解气多少,我觉得这小子吃的苦头还不够多。
  我们两个一直在对射,公平的环境是不可能的,一堆人帮着他欺负我。几支箭差点就要射中小黑的腿,却被小黑轻而易举地躲过去了。它对刚刚受惊把我摔下背表示愤慨,后半场一直都全力以赴地配合我。我还从没见小黑这么听话过。
  我记不清最后是怎么下马的。
  “你做的很好。”一个大人对我说,我当时没看清楚他的样子。
  
  “换纱布了。”医生拿起纱布时把它掉在了地上,然后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地在上面踩了一脚。
  “换一块。”我狐疑地看着他药钵里还沾着灰尘的药渣,躲避着不让他用脏纱布碰我的眼睛。要是瞎处理还不如不处理。
  “姑娘就不要再挑三拣四了。”他还是要硬把那块脏纱布盖在我的眼睛上。
  我体力耗尽,挣扎他不过,眼看着那脏纱布就要盖上我血淋淋的右眼。
  “若是那汉人的右眼无法再看见光亮,我要你这狗奴才赔上一双眼睛!”爱新觉罗?胤禛的声音不怒自威。
  医生吓得掉了手里那套糟糕的治疗用具,哆哆嗦嗦地给我换了好的纱布和膏药。在悉心的治疗下,我的眼睛也很快得以康复。
  
  “无碍了吧?”一旁的爱新觉罗?胤禛问。
  我闭上左眼,一箭射中红心:“无碍,殿下。”
  一张叠起来的纸扔到我脚下:“看看是什么?”
  这场景怎么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就像方孝孺把“燕贼篡位”四个字扔给朱棣一样。
  “燕贼篡位?”我放下弓箭,捡起纸条。
  “你脑子进水啦。我不是爱新觉罗?孝孺,你更不是社棣。”
  我打开纸条,看到上面端正俊秀地写着五个大字:字余曰灵均,不由大惊失色:“你,你怎么知道……”
  “问小榭的。”
  “好吧,你知道这个也没用。”
  “这是张廷玉大人给你的通行令,你可以自由去他府上拜访。”他递给我一个牌子。
  我把它收好:“那天,那个夸奖我的是张廷玉大人?”
  “是,你给汉人争了一口气。”
  “不敢。”
  “放下弓箭,我们去凉亭谈谈。”
  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该面对的终究还是要面对。
  “你知道方孝孺?”他背着手问我。
  “是。”
  “竟然为了维护一个无能的皇帝不惜付出诛十族的代价,连累那么多人无辜丧命,此人真是愚蠢之至。”
  “明成祖朱棣嗜杀成性,若是换了我,即使无法阻止此人当皇帝,也断然不愿为他写诏书。”
  “可是那几百条人命就要置之不顾了吗?这也是正义吗?”
  “是。”我说,“方孝孺只是想追求正义,他也不想被诛十族,可朱棣要杀人,又有什么办法?”
  “那换了是你呢?你年纪轻轻便要为了追求信仰罔顾他人性命吗?”
  “我也不愿他人因我而死,唯有当场引颈自戮,血溅诏书以表愤慨。”说完后我才发现自己说漏了嘴,皇族人的洞察力那是何等敏锐。
  “去年昆明的最后一役有一个社壮士,领着八十义士对抗一千官兵。”
  “有这件事?”我硬着头皮装傻。
  “嗯,你怎么看。”
  我干巴巴地笑了几声:“哈哈哈,这家伙真是不识时务,和我们朝廷作对是没有好下场的。”
  “我倒是很中意此类英雄豪杰,汝无需妄自菲薄,社壮士。”
  真的被揭穿了,事情已经发展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我也没必要再颤颤巍巍了,索性就挺直了腰板:“阁下有很多次置社某于死地的机会,社某从不喜欢跟人兜圈子,希望阁下开门见山。”
  “好,我果然没有看错人。社壮士汝以寡敌众,为了族人尊严不惜殴打尊贵的皇子,带伤参加不公平的比赛。若是壮士肯归顺我大清,必将成为继和硕公主孔四贞之后最尊贵的汉人女子。”
  “阁下的好意,社某心领了。”
  “大清王朝根基已经稳固,明朝江山气数已尽,壮士何苦执迷不悟呢。”
  我轻轻拽了拽袖口,尽可能使自己显得心平气和:“若是阁下的族人为异族人奴隶,遭人残杀掠夺,衣冠文明被禁毁,生不如死,阁下可愿意接受高官厚禄,置自己族人于不顾?”
  “自然是死也不愿,”爱新觉罗?胤禛慢慢说,“可是你在朝廷获得了地位,就能为你族人做事。”
  “不可能,最终的权力在你们满人手里。你们要我们汉人死,我们便要去死。难道不是吗?”
  “那你不怕死吗!”爱新觉罗?胤禛的声音变得狠厉起来,同时拔出匕首对准我的右眼。
  “怕,蝼蚁尚且偷生,”我不再搭耸着眼睑,抬起头直视刀尖,“但是所恶有甚于死者!”
  我的肋骨霎时间传来一阵冰凉,匕首的刀身完全戳进了我的肋骨间。爱新觉罗?胤禛不愧是以后要当皇帝的人,下起手来那叫一个快狠准。
  匕首迅速地□,血喷射出来,竟然有些像红色的雪花。与此同时,一股难受翻涌上来,吐出的鲜血顺着我的嘴角淌到下巴上,沾红了胸前的衣襟。
  我脚下不稳,倒退两步,一头从凉亭栽下,落进湖水里。未来雍正皇帝的面容在水汽和血雾中显得模糊而不真切。
  




☆、女主角的春天

  我摁着伤口半天才扑腾到对岸。脑子里一片昏昏沉沉的,树林慢慢变成了绿色的影子。天上还下了雨,情况不太妙。电视剧里人物被刀子捅了,还偏偏下了雨,那他大概就死定了。而我面对的是比电视剧更残酷的现状。
  天色慢慢暗下来,雨也越下越大,我不知道该走到哪里去,但至少走下去不会像单纯地等死那样让人绝望。
  终于我的还是“扑通”一声跪在了淤泥里。一双沾满污泥的鞋子在我面前,我抬头看到易先生散着头发,衣衫凌乱,像是刚战斗过的样子。
  “别急着把我埋了,我觉得……我还可以再抢救一下。”我听到自己含糊不清地说完就一头栽倒在了他的鞋子上。
  
  “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
  当有意识的时候我听到了这支歌,难道说我又穿越到了□时代?虽然说□时代没清朝那么重口味,却也是可怕到无法想象的啊。我需要爬到□脚下告诉他,我对他的敬仰之情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有如黄河泛滥一发而不可收拾吗?
  真的穿越到□也不是那么坏,至少爷爷还在那里活着,还可以再见到他。
  不过这个嗓音听起来怎么那么耳熟?
  等等,我想起来了,是朱无道在唱歌。这首歌她会唱。
  我睁开眼睛,果然看到朱无道那张漂亮的脸。我坐起身来,察觉到自己脖子上套了一个大花圈,更为惊悚的是,上面还有一张写着“社小三”三个字的纸条。
  “这……这是做法?”我结结巴巴地问,“你复活了我?”
  “新鲜的花可以给人带来好运气,”公主抱着胳膊,头扭到一边去,“只是想……让你快些好起来。”
  好吧,花圈是随着基督教传入中国后才具有祭奠意义的。公主她不是咒我死,只是一片好心。但是身为大活人戴着个花圈我还是很难受。
  我摘下花圈,看到上面自己的名字,心里一阵不舒服。这个表情被公主捕捉到了,她虽然没说什么,但心里应该有些难过。
  “呃,我最喜欢花圈了,”我打量她的脸色,同时露出讨好的神情,“公主对我太好了,我只是怕把它弄坏了。”
  公主的神色果然缓和了些,她走到这间房的门口:“我去告诉他们你醒了,你要乖乖呆在这儿,不要乱跑。”
  她的话让我哭笑不得。我才刚醒来,全身都虚脱了,怎么可能乱跑。
  这间房的环境不错,阳光可以从正对着卧榻的窗户照进来。窗外有一课大榆树,上面长满了绿油油的榆荚。我小时候最喜欢那种东西了,还经常把榆荚剥开来玩。
  我用手摸了摸肋骨。不摸还好,一摸就疼得不行。
  “还好吧?”易先生的声音听起来低沉了很多。
  他没有像上次见面时那样狼狈了,一身华夏衣冠使他看上去英姿勃发。
  “哇,汉服果然萌。”我瞧着他身上深蓝色的深衣礼服和束住头发的金冠,赞叹不已,“你可以穿成这样是因为我们在分舵吗?”
  易先生点点头。
  “我又死里逃生了。”我想了半天才挤出这句话。
  易先生看着我不说话。
  出于礼貌我也应该看着他的眼睛:“怎么样,生命力很顽强吧,我就说我还可以再抢救一下的。”
  “阿社不用再一个人勉强了。”
  “啊?”我没听懂他的话,“我有勉强吗?我其实还蛮能干的。”
  “我是说,以后由我来保护笨蛋大妈。”
  “连二十五都不到就被你叫成大妈,我都不说什么了。但是那个‘笨蛋’是怎么回事?”我不乐意了。说完后才意识到好的气氛又被我破坏了,我大概是被狗血言情雷傻了,完全不懂得怎么应对好气氛了。
  但是好不甘心。我除了在二十岁有过一个不算男朋友的男朋友外,根本就没有谈过恋爱。
  我在大学时是个经常引起轰动的学生——“哪里有爆炸,哪里就有她”说的就是我。我经常在实验的时候引发小范围爆炸。自从新实验楼三楼给我炸掉阳台的半边栏杆,物理老师就再也不允许我进实验室了,我也收到了学校的警告。
  但学校毕竟是人性化的,他们允许我在一间废教室练习实验。自此以后,废教室经常在夜晚闪着火光,还有爆炸声传来。很长一段时间学校都传说这个教室闹鬼。
  有一天,我像往常一样领了旧器材准备实验。门口传来一个声音:“你心里还是有我的,我不想放你离开。”
  我正准备收回手的时候门却开了,看到学校的校草吻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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