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寓》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冥寓- 第11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见局势僵持住,姜小白按住破山剑,喝道:“也罢。你们如果要鱼,我给你们。

    但你们,也是住在云梦城的,必然每天,都要来这里捕鱼。

    今日,若是抢了我的鱼,不能杀掉我,那明日,后日,谁和我动过手的,我都记下来,到时候,再慢慢算账。”

    说完,他退了一步,松开捆鱼的绳子。

    听他这么一说,在场的都是狠角色,知道姜小白所言非虚:如果今日不能够拿下他,那以后,他们,也别想安稳了。

    但是,想要拿下姜小白,还得问问,他手中破山剑,答不答应。

    江湖中,放狠话的人不少,但江湖太大,大多数人,也就是说个场面话而已。

    可云梦城,并不大,几百千把人的云梦城,低头不见抬头见。

    所以,姜小白这一退,场中众人,相互望了望,却没人,敢去拾地上的鱼。

    见这些人,已经萌生退意,姜小白心中一动,看向带头的那个大个子。

    他手背一翻,蛊师段琪,已经被他召唤了出来。

    “杀了他!”姜小白开口,伸手一指。

    段琪是灵魂体,在场众人,并没有人发现她的存在。

    得到姜小白的命令,段琪身影一晃,已经出现在那大个子的身边,手指一抬,一只青色的蛊虫,已经应手而出,落到了他的身上。

    那大个子见姜小白指着自己,脸色微微一变,做出防备的姿态,时刻提防姜小白的东西。

    却没有想到,蛊虫是从他身后出现的。

    只是一瞬,蛊虫就进入了他的体内。

    眨眼间,那大汉,便脸色青白,忽然发出一声尖叫,然后伸出手,捏住了自己的脖子。

    他双手死死掐着自己的脖子,脸色一阵青一阵红,呼吸声渐渐弱了下来。

    旁边的人,一个个惊骇至极。

    “老九,救我!”大汉看着其中一人,大声喊道。

    那老九,被大汉的变化,给吓了一跳,哪里还敢理他,躲都躲不及,迅速远远躲开。

    大个子捏着脖子,其额头上,血肉经脉里,能够有肉眼见到,一个个犹如虫豸般的东西,在里面蠕动不已。

    很快,他的呼吸声,便渐渐弱了下来。

    但他的身躯,却没有停止挣扎,在段琪的控制下,他在地上弹了两弹,忽然跃起,一把扑入了旁边一个刚刚凿好的寒冰洞窟中,跳入了水中。

    只闻得“咕噜、咕噜”的声音响起,那大汉,很快就从水中消失不见,没了踪影。

    “是蛊术!他,是个蛊师!”

    这群人,不亏是老江湖,很快就有人认出姜小白的手段。

    蛊师,在江湖之中,很是神秘,最根本原因,还是因为蛊不显山不露水,能够在举手投足、吃饭喝水间,轻而易举,就置人于死地。

    而想要对付蛊师,最好的办法,就是和他远程作战,不要近身将其杀死,因为大多数的蛊师,武技都很一般。

    这些以前在江湖中臭名昭著、凶神恶煞的家伙,此时看着眼前的姜小白,一个个的叫苦不迭:不是说,蛊师都是战五渣的存在么,这家伙,怎么武技还这么高,这么能打?

    (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213章 格局

    (全本小说网,。)

    第212章格局

    那大汉,跳入水中,显然是活不成了。

    姜小白环眼四望,凡是和他目光接触的人,纷纷避开,不敢和他接触,怕被他惦记上。

    江湖之中,一直有一句话:宁惹杀神,不惹蛊门人。

    意思是,宁愿遇到战斗力爆棚的高手,也不愿意,被蛊门的人,给惦记上。

    一旦被蛊门人惦记上,那真是走路、吃饭、喝水、睡觉、坐车,日常的行为,一举一动,都要小心翼翼,一个不小心,就会被蛊术给控制了。

    所以这些人,此时此刻,才想到这个传说。

    姜小白看了看他们,见所有人,都不敢直视他的目光,这才拾起地上的鱼,缓缓离开。

    没有人,再敢打他手里鱼的主意。

    抢东西,本是不劳而获的最佳捷径,但如果抢的目标,能随时反杀的话,那只怕没几个劫匪,能够把生死置之度外了。

    ……

    提着鱼,来到云梦城的城门口处,被那几名雪狼骑士拦住。

    姜小白正不解,那雪狼骑士首领,看出他是新来的,提醒他:“入城者,一律收取百分之十的税。入城后,你的东西,便能自由交易,完全受云梦城的保护。”

    哦?

    姜小白大概明白了其中的规则。

    所谓的“税”,其实就是云梦城为了维持城中运转,“不劳而获”的一种别名。

    毕竟这些个雪狼骑士,也是需要食物,才能够存活的。

    历代以来,为政者,不论是什么朝代,都会征收税务,也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官方,维持下去。

    这个云梦城,同样是以这种方式运转。

    而这样的好处,就是保护了私人物品,也就是说在城中,是没有人,再敢和城外一样,抢他的鱼了。

    姜小白并不打算和这里的官方翻脸,当即从身后,选出三条鱼,交给了雪狼骑士。

    那名雪狼统领骑士,见姜小白很配合,很是满意,点点头,提醒他:“新人,看在你这么配合的份上,我提醒你,你拖着这些食物,实在不方便。还是早点,去找商店,把你的鱼,兑换成银币吧。

    到时候,你手中拥有银币,能在城中买酒、买肉,甚至还能寻。欢作乐,哈哈哈哈!”

    他这句话一出口,其余的雪狼骑士,纷纷开口,笑了起来。

    金币?

    看来,云梦城这里,不但税务制度健全,连货币系统,也很完全啊。

    姜小白想着,点了点头:“多谢提醒。”

    ……

    带着鱼,他在城里转了一圈,很快就找到了收购鱼的地方,一个商行。

    一条二十来斤鱼,正常情况下,不限制的话,够一个普通成年男子,吃46左右。

    这样的一条鱼,刚好能够兑换一枚银币。

    姜小白的手中,有26条鱼,按照斤数称,一共兑换了他27枚银币。

    银币并不大,比起外面世界里五毛的银币,还要小点,所以27枚银币,一把就能抓下。

    在商行中,了解一下行情,姜小白才知道,在云梦城,大多数人,一个月的伙食费,也不过一枚银币而已。

    鱼,算是高档的食物了,如果吃不起鱼的,大多数的人,选择以一种“雪菇”为食物。

    这种雪菇,生长在冰天雪地之中,只有在云梦城的后背处,靠近悬崖的那一面上,一种叫做雪松的植物之上,才能生长。

    被摘取下来后,若是在地火之处烘干,然后研磨成粉,便犹如人类世界的面粉一般,可以制作成各种各样的食物。

    诸如包子、馒头、饼等。

    许多人,没实力去捕鱼的,便选择攀爬悬崖,然后去摘取雪松上的雪菇,然后拿来商行卖钱,再去饭店买食物。

    姜小白拿着一小袋银币,出了门,在整个云梦城,开始瞎晃荡起来。

    在饭店吃了点东西,又在酒馆打了一小壶酒,半天下来,他对整个云梦城的分布构造,已经差不多了然于胸。

    云梦城,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什么店铺都存在。

    有人取了那雪松的树皮,经过压榨、抽取后,提出其中的纤维,纺织成布,做成衣物,这便是裁缝铺。

    有人从悬崖之下采石,从其中熔炼出金属,打造成各种兵器,这便是铁匠铺。

    除了各种各样的店铺之外,在这个城里,还有一个十分特别的地方:梦阁。

    梦阁,是云梦城的红deng区,类似于之前姜小白上学晚上经过的那条街区,只不过,这里面的女子,并不站在街边招揽生意。

    姜小白只在外面看了一眼,就能够见到里面,各种穿着“清凉”的女子,露出姣好的面容,在里面“翘首以盼”,等着客人的光临。

    她们并没有和云梦城的其他人一样,戴着面具。

    这些女子,也都是十恶不赦之徒?

    姜小白想着,并没有细想这个问题。

    这个云梦城,似乎存在了千年,但千年的时间,却一直保持着稳定的人口,并不多,也不少,这其中,本来就不对。

    按照云梦城的布置、格局来看,食物虽然紧缺,但只要努力,活命,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那么,是什么,限制了其中的人口发展?

    ……

    带着东西,回到他住的地方后,不久,便已经是夜间。

    庄妃也迅速醒来。

    姜小白把白天的所见所谓,和她细细说了一遍,同时递给她一壶酒——庄妃虽然不吃人类的食物,但她喝酒,姜小白已经见过几次。

    在姜小白猜想中,僵尸,其内脏的循环系统,已经发生了变化,所以没办法和人类一样正常消化食物。

    所以,只能够以血液、酒类等液体状物体,进行吸收。

    “恩,这酒不错,谢了。”庄妃喝了一口酒,开口:“既然这样的话,那我,也得找个身份,融入到这云梦城中。”

    “你,怎么融入?”姜小白很是好奇。

    “每个人,不都有个面具么?”庄妃冷哼一声:“只要找一个和我身高、身形,相似的女子,杀了她,夺了她的面具,不就成了。”

    也是。

    姜小白本来想说点什么,但仔细想想,云梦城里的,能来到这里,那都是十恶不赦之人,即便是庄妃杀个人,也不是滥杀无辜。

    也就不再说什么。

    (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214章 养尸门

    (全本小说网,。)

    第213章养尸门

    云梦城中,虽然基本都是十恶不赦之徒,但论本领,和庄妃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庄妃,不但是明朝的江湖高手,甚至还拥有五百年的修为,这点来说,整个云梦城,只怕也没几个人能比得了她。

    所以姜小白根本就不担心庄妃会出事。

    等到了夜间,眼见是庄妃尸气最盛的时候,她随即作别姜小白,纵身潜入了黑暗中。

    姜小白则独自躺在木床上,闭目休息。

    云梦城的夜,除了一片漆黑外,还保留着最古老的打更制度,以此来提醒时间。

    外面,有梆子声响,苍老而沙哑的声音喊道:“一更天~!”

    “二更天~!”

    “三更天~!”

    当三更天的梆子响起时,姜小白的冰屋里,有一人,迅速闪身进来。

    那人的脸上,同样带着一个狰狞面具,此时揭开面具,露出熟悉的容貌,正是庄妃。

    “你得手了?”姜小白问。

    庄妃点点头,伸手抹了抹嘴角,姜小白发现,她的嘴角处,还残留着余血,看样子,应该是杀人吸血了。

    和之前面色略显憔悴相比,眼前吸过血之后的庄妃,脸色红润许多,而红润之中,又透露着那么一种病态的苍白,呈现出一种惊心动魄的凋零之美。

    庄妃见姜小白发现自己嘴角的血迹,有些略显徒劳的解释:“我……我必须吸血,才能维持身躯的存在。”

    “你不用解释。”姜小白摇了摇头:“我并不觉得,你吸血,有什么不对。”

    僵尸吸血,就和老虎、狮子等猛兽,捕食兔子、羊等生物一般,属于“弱肉强食”的范畴,站在僵尸的角度来说,并没有什么过错。

    只是站在人类的角度来说,觉得“吃人”,可能是极度“邪恶”的事情。

    听姜小白这么一说,庄妃的脸色,舒缓许多,她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她的尸体,我已经带过来,并且用僵尸之力,让她的尸体变得僵硬无比。

    你明天,找个时间,当着众人的面,把这尸体处理掉吧。”

    云梦城地方小,姜小白之前带着具尸体进入冰屋的事情,大多数人都知道。

    庄妃替换身份,自然,也是需要一具尸体,去替换她的。

    “好,这事情,交给我来处理。”

    两人又商议了一些细节,庄妃便将那具尸体,带入冰屋中,并将衣物交换过去。

    那女子的个子和庄妃差不多,颜值一般,并无什么出色之处。

    好在之前庄妃一直带着黑色面纱,见过她容貌的,估计也就只有云梦城主和一号,并没有其他人。

    所以这瞒天过海之计,应该只有一号和云梦城主能够看出破绽。

    庄妃随即离开,自行躲入了那女尸的住所。

    ……

    等到天亮,听到外面人声响起,姜小白收拾了一下,抱起那女尸,便出门去。

    昨天,姜小白可以说是一战成名,所以他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