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法时代之三生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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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法时代之三生石- 第2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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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刚才你抢得太快了,把我的酒给抢过去喝掉了,我想喊你都没来得及。”孙凌云说着,同时用一种异样的目光盯着弗拉基米看。

    “呃?你的酒不是在你手上拿着呢吗?”弗拉基米意外地说道。

    孙凌云稍稍举了一下左手上的那杯黄色的酒:“事实上这杯才是为你准备的果酒。”

    费拉基米忽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那么刚才我喝掉的,那杯为你自己准备的酒,有什么特殊的吗?”

    “那杯酒是按着我刚才在吧台那边找到的一个配方调配的,那配方的名字叫,血腥玛丽。”孙凌云一脸同情地望着弗拉基米。

    弗拉基米傻眼了。(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391章 血族的传承魔晶

    (全本小说网,。)

    血腥玛丽。做为血族的一员,而且还是专门负责功法传承的传经人,仅仅是从这酒的名字上就猜出了什么。再联想到这里在之前是被督查队给贴了封条的,于是弗拉基米的脸色更白了。

    “那啥,只是喝了一点点血的话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吧。”孙凌云弱弱地说道。他只是想尝尝血腥玛丽的味道,不过他本身对鲜血并不感冒,所以虽是按照配方去调配的,但鲜血的量放得非常少。

    “一点点的血的确不会让我立马变成吸血鬼,但却会让我更难去克制对鲜血的渴望,一旦最终没克制住,那我就完了。”弗拉基米哭丧着脸说道。

    “其实换个角度去想一想的话,这也是一个磨炼你意志的机会啊,说不定你会因此磨炼出远超常人的意志力,意志力强大就意味着神识的强大,噢,神识你可能不太懂,那换个说法,灵魂,对,说不定你会因此拥有远比常人更强大的灵魂,这对你的修为进境绝对是一种不可多得的好处。”孙凌云安慰道。

    “可如果我没能克制住呢?”弗拉基米没有被孙凌云‘画出的饼’给迷惑。

    “没克制住的话……”孙凌云挠了挠头:“实在没克制住,那就当个吸血鬼呗,反正吸血鬼也不是不能修炼的,正所谓殊归同途,你也只是换了条路嘛。”

    “怎么可能会一样?!”弗拉基米这一刻展现出了自己身为传经人的学识:“我们血族功法的源泉来自于血液,若是变成了吸血鬼吸食了过多的其他生灵的血液,那么自己的血液也将变得驳杂不纯,这种情况下连原本已拥有的实力都会受到影响了,更逞论之后的大道?”

    敢情你们吸血鬼吸食的血液不是在胃里消化掉,而是直接融入到了体内变成了自己血液的一部分了吗?孙凌云心中暗暗地吐槽道。随即又想到了什么,赶紧说道:“在炼制法器的过程中,几乎所有要使用的材料都要进行提纯操作。既然你说了吸食过多其他生灵的血液会让自己的血液变得驳杂不纯,那为什么不试着将自己的血液给提纯一下呢?”

    “将自己的血液提纯?”弗拉基米愣了一下。血族人的力量源于血液,千万年来他们一直习惯了通过自己的血液来进行修炼,他们知道血液中所绪含的力量的多少决定了他们在修炼一途上的成就,因此在血族中一直有着‘血脉定一生’的说法。也就是说,拥有着强大的血脉遗传的血族人其成就将高于普通的血族人。也正是因此,在血族的权力架构中,公爵的后代才可能成为公爵,长老的后代才可能成为长老,族长的后代才可能成为族长。虽然不是明文规定了职权的世袭,但和世袭制也没什么分别了。普通的族人要想上位,那只能期盼自己的后代中忽然冒出来个基因突变的。正是由于这种惯性思维,让血族人对于自身血液的利用形成了一个固化了的定式,从来没有人想到过是否可以将自己的血液进行提纯,以达到提升血液潜能的目的。

    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有了念头,那就忍不住会蠢蠢欲动了。孙凌云不经意的一句话仿佛为弗拉基米打开了一扇新的门,门外是一片充斥着无限可能的全新的世界。费拉基米甚至开始思考起这事情的可行性了,不过很快他就遇到了难题:“提纯的话的确会将杂质给排除掉,但这样一来我自身的血液也将会减少吧,一旦体内的血液不足的话,会死的。”弗拉基米对孙凌云的提议进行了否定,但那望向孙凌云的目光中却带着一丝异样的光芒,仿佛在期待着孙凌云能针对自己提出的问题给出完美的解决方案。

    “贫血的话补一补不就行了。”这一刻,孙凌云是彻底地脑洞大开了:“首先你可以想办法加快自己的造血速度。比如吃一些补品啊、天材地宝啊什么的。总之就是在将血液提纯一些后,就让这些提纯后的血液以最快的速度造出新的血液来,避免贫血对身体造成的危害。其次,如果真的自我造血跟不上你提纯时血液消耗的速度的话,那不妨在加速造血的同时添加些外力,比如用其他的鲜血输入体内做补充。这样虽然会让你提纯血液的速度变慢,但却是最省事的。这两种方法你也可以同时使用,以备不时之需。你觉得怎么样?”

    孙凌云的方法很容易理解,就像是一锅水快烧干了,怎样在不端锅的情况下避免水烧干后把锅给烧坏呢?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让锅里的水变得更多。孙凌云出的主意就是这样的。弗拉基米陷入了思考之中,他在重新衡量事情的可行性。要知道血族所有的功法传承可都铭记在他的血脉之中,其中定然少不了一些平日不被人知的奇功密法,说不准就有用得上的。他可不想一辈子就只作一个传经人,更不想自己这一脉后人,子子孙孙的全都做一名默默无闻的传经人。不积极进取的人生,和一条咸鱼有什么分别?

    良久,弗拉基米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你的这个提议,值得一试。不过保护《血神经》的任务要单独地落到你的肩上了。”

    你们的月长老本来就是想让我独自保护《血神经》的好不好。孙凌云内心中泪流满面。

    弗拉基米见孙凌云点头答应了,也不再犹豫不决,立刻闭目凝神,开始施展秘法从自己的血脉中提取功法。就见他的皮肤逐渐地变成了雪白,而皮肤下面竟隐隐地有红色的光晕透出。那些红光如同有生命一般在他的体内游走着,最后竟是向着他的后背位置汇聚了过去。没多久,他背上背着的那个长条形的包衭竟是隐隐地透出了血红色的光晕来。

    过了好一会儿,弗拉基米缓缓地睁开了眼。他再次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后,将背上的包衭解了下来,递给了孙凌云:“拿着吧,《血神经》就在这里面了,一定要保护好它。”

    孙凌云无语地看着手中的长条形包衭,这里就是《血神经》吗?刚才你不是一直背着它的吗?还用得着‘装神弄鬼’地这么半天?

    弗拉基米仿佛是看懂了孙凌云眼中透出的无语,嘴角抽了抽,解释道:“这里面是一块超阶魔兽的魔晶,是一种最适合我们血族进行大量信息存储的介质,其存储容量比玉简要大得多。平时里面是不会也无法存储任何东西的,只有我们传经人使用秘法才能将信息存储进去。而且信息在里面的保存时间也是有限的。千年之内必须由传经人施展秘法再次将它里面的信息给取出铭印进血脉中才行,否则一旦超过了千年,随着时间的流逝,里面的信息也将会逐渐地丢失。”

    “这么麻烦?”孙凌云眉头轻皱:“那我如果需要参阅其中的内容是不是也需要特殊的秘术才行?”

    弗拉基米定定地瞪着孙凌云,没见过把‘监守自盗’这么大大方方地宣扬的,还能放心地把功法交给这人看管吗?

    孙凌云看到了弗拉基米的表情,连忙解释道:“月长老可是答应过我的,在我看管期间可以随意地参阅。”

    弗拉基米叹了口气:“既是月长老同意了的,那你想看就看吧。单纯的参阅是不需要什么秘术的,就像阅读普通的玉简一样去查看其中的内容就行了。只有想把其中的信息复制出来的情况下才需要特定的秘术。”

    原来是有‘防盗’措施啊,孙凌云好奇地看着手中的包衭,有一股现在就将它打开来看看的冲动。

    “好了,你既已拿到了《血神经》,这便离开这里找个安全的地方吧。我也要找个地方闭关试试看能不能将血脉提纯一下了。不过你千万要小心,血族的传承转移到那魔晶中后,狼人再依靠嗅觉去进行搜索的话,就不再会找我了,它们只会跟着传承魔晶的‘味道’走。所以,希望你能保护好它。”弗拉基米最后再交待了一句后,转身离开了。

    孙凌云望着空荡荡的酒吧,再看了看手中的传承魔晶,终于也离开了这里,向着永夜之城的外面行去。是时候把那些在这空间中游荡的分神们召集在一起了,如果运气够好,该冲击一下合体境界了。(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392章 分神集合,准备突破!

    (全本小说网,。)

    远离永夜之城的一处平原上,半人高的草丛平铺开去,像是一处绿色的草之海洋。这里本是狼群们的天堂,它们在这里狩猎、栖息、繁衍。在这草海之中,它们没有天敌,更不缺乏饮水和猎物。甚至有的狼人认为这里就是它们族群的发源地。然而今天这里却不见一只狼影,反而在草海的中央聚集了数以万计的人,他们嘈杂着仿佛在进行聚会一般。最奇特的是,如果你注意看的话会发现,虽然这些人衣着服饰不尽相同,但身型相貌却是一模一样的,简直就是同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一般。

    “这是古泽森蚺的脊筋,据说它比巨龙的筋韧性更强,是我在雷泽卓德的拍卖行里拍下的,它几乎花光了我所有的积蓄。”一名穿着冒险者斗篷的孙凌云从自己的储物腰带中掏出了一团盘成圈的泛着淡淡光晕的动物筋递给了穿着青衣短打衫的孙凌云。

    “巨龙的筋虽然名贵,但韧性并不一定真的有多好,至少我就听闻不少生物的筋比龙筋更强,特别是一种巨型跳蚤,具体叫什么名字我不记得了,但据说它的腿筋韧性是龙筋的20多倍。”青衣短打衫的孙凌云一边收起古泽森蚺脊筋一边嘀咕着。

    冒险者斗篷的孙凌云脑袋上顶了几条黑线:“我的意思是这古泽森蚺的脊筋已经足够强了,和龙筋对比只是为了增强一些说服力,并没有说它就是世间最强的,ok?”

    “ok,ok,这就够了,真的,辛苦了。”青衣短打衫的孙凌云连忙换上了一副笑脸。

    冒险者斗篷的孙凌云离开了,一名穿着法师长袍的孙凌云走上前来,二话不说的从储物戒指中掏出一根长长的腿骨递给了青衣短打衫的孙凌云。

    “这是?”青衣短打衫的孙凌云拿着腿骨看了看,没能看出来历。

    法师长袍的孙凌云没说话,一副酷酷的样子,不过当他看到青衣短打衫的孙凌云为了鉴别腿骨有化身为狗把腿骨啃一番的征兆时,嘴角忍不住抽了抽,终于忍不住开口了:“雷泽,夔牛腿骨。”

    “夔牛?”青衣短打衫的孙凌云大吃一惊:“这种神兽你也找得到?找得到就算了你居然打得过?”

    法师长袍的孙凌云酷酷地说道:“夔牛寿尽,拾的。”说完转身走了。

    青衣短打衫的孙凌云啧啧连声,这运气,连这种神兽腿骨都能拾得到,真心没话说了。

    法师长袍的孙凌云刚离开,一个穿着黑色轻皮甲,戴着黑色蒙面三角巾的孙凌云鬼鬼祟祟地走上前来,从储物腰包里掏出一根木棍递给了青衣短打衫的孙凌云:“这是从薄暮森林找到的一截鬼獐木,有破除迷雾幻境的神效。”

    青衣短打衫的孙凌云眼睛一亮,连忙接过鬼獐木然后收了起来。还没来得及和那一身盗贼装扮的孙凌云唠上两句,就发现那盗贼孙凌云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踪影,然后一名身着普通的粗布衣服的孙凌云已经站在了他面前,憨厚的笑着,并递上了一株长着七角叶片的莲花。

    “七叶莲!”青衣短打衫的孙凌云惊喜地叫出声来,赶紧地接了过来好好地端详了起来。

    现实世界中也有七叶莲,是一种药用植物,具有祛风止痛,活血消肿之功效。然而修仙界中的七叶莲可与之不同。首先,它并不像是现实世界的药用七叶莲那样因为长了7~9片叶子而得名的,它的每一片叶子都类似于一个不太规则的七边形,因此每一片叶子都是七个角。然后,每一株七叶莲无论生长了多长时间,无论它植株的大或小,都只长七片叶子,一片不多,一片不少。在生长过程中一旦有叶子脱落,哪怕是被别的生灵或风雨弄掉了哪怕一片叶子,它也会很快的药性尽失甚至枯萎。即使是采摘它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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