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纯情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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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纯情女友-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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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语调也顿时提高了八度,抵得李十三瞬间没有了话说,他一屁股坐回到沙发上,又点上一支烟大口大口地抽着,脸上表露着毫不掩饰的烦闷。

    我承认,我现在并没有像我自己所希冀或者苏麦所鼓励的那样,成为一个向阳生长的人,但是我也万万不想再跌回那深不见底的黑暗世界中……它让我感到迷茫,它让我感到恐慌!

    李十三在沉默中抽完了手中的那支烟,胡乱地将烟头捻灭在烟灰缸里,然后抬起头来望着我说:“向阳,坦白跟你说,今天来找你不是我自己的意思,而是洪爷的意思,他要见你,就今天下午!”

    我有些诧异,虽然我曾经因为敢打敢拼,在飞虹俱乐部的内保之中还算个头儿,甚至在本区的夜场世界中也小有名气,可这也不足以让洪爷这种大佬级别的人物亲自召见我!

    洪爷是谁?

    他可是本市道儿上的传奇人物,本名万光洪,据说他之前也只是在工地上拉土方的,后来越混越好,手下的兄弟越来越多,便开始承包工地干建筑,逐渐在房地产业中展露头角,近些年才开始进军娱乐场所的经营,他的资产可不是我们所能估量的!

    “洪爷”这个称号是江湖小辈对他的尊称,他还有另外一个称号叫“万老板!”,别的先暂且不说,光是这名号就充斥着一股多金的土豪气质!

    我沉浸在这种惊骇中,皱起眉向李十三问:“他找我干嘛?”

    “拉你入伙儿呗!”李十三翻了翻白眼,随后压低着声音说,“向阳,飞虹被查封和通哥被捕的事情,说不定还真让你给蒙对了,很可能就是金蛇俱乐部老板周青搞的鬼!”

    我的双眉皱得更深了:“怎么突然这样说?”

    “因为我听洪爷也说过这么一嘴!”李十三声音压得更低了些,“正如你那天所说,飞虹被查封之后,得利最多的就是金蛇的周青,他有这个嫌疑,另外,这位青爷好像胃口还大得很啊,最近我们和金蛇的人发生了好几次冲突,不过最后都没打起来,所以洪爷才打算把你也叫过去跟我一起帮他,毕竟飞虹以前是我们的场子,里面无论是内保还是姑娘,咱俩都熟,而现在这些人都跑去了金蛇俱乐部……人家洪爷是这个打算呢!”

    “感情是叫咱俩去金蛇挖墙脚呢?”

    我顿时明白了洪爷的用意,带姑娘上班的内保和场子里的姑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一个俱乐部夜场赖以生存的根本,如果我和李十三能靠以前的人情和关系,把跑去金蛇的内保和姑娘都挖到洪爷那里去,那对金蛇肯定是一个不小的打击,此消彼长,洪爷这是和周青杠上了呢!

    “怎么样?干不干?”李十三催促着问我。

    “不干!”我依然一口回绝,“这是他们大佬之间的争斗,咱们去只能当炮灰,而且飞虹那帮子人你又不是不清楚,靠得住的能有几个?人家现在在金蛇混得好好的,凭什么听我们几句话就跳槽跑掉?这事儿没你想的那么好办!”

    说及此处,我不禁想起前段时间被自家兄弟李东出卖,心中更是一阵恶寒。

    李十三也不再勉强我,只是攀着我的肩膀,一副语重心长的调调:“兄弟,如果你走正道儿走得顺,哥们儿会打心眼儿里替你高兴,绝不托你后腿,可是你看看你现在这逼样儿,还他妈不如以前混着的时候呢!”

    “这是我自己的选择!”

    “对对对,这是你的选择!”李十三松开了我的肩膀,捡起刚才放茶几上的啤酒,撕开往嘴里灌了一口,“反正该说的我都说了,剩下的你就自己看着办吧,不过今天下午是洪爷让我过来接你去见他的,不管你愿不愿意入伙,至少得去见人家一面吧?”

    “当然,洪爷的面子可不敢不给!”我点了点头,心中不禁对这个传说中的人物有些期待。

    ……

    洪爷今天下午在市郊的水库钓鱼,李十三骑着他的山地摩托车将我载了过去。

    今天是阴天,水库边上的光线更显得有些阴暗,感觉水的颜色都暗了不少,洪爷在水库边上的一个平台搭了一把折叠式旅行椅,不过他并没有坐着,此刻他正后举着海竿,准备往水库里砸去,附近还有几个小弟也拿着手竿陪自家老板钓鱼。

    洪爷是个胖子,腆着一个浑圆的啤酒肚,他今天穿着一套灰色的休闲装,脚下一双户外休闲鞋,脖子上没有挂拇指粗的大金链子,浑身也没散发出什么侧漏的霸气,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是道儿上的大佬,反而是一副官样儿。

    我没敢打扰洪爷施钓,等到他用手中的海竿将鱼料砸入水中并调整好浮漂之后,这才稍稍上前几步,轻声恭敬地喊了声:“洪爷,您找我?”

    洪爷转过头来看着我,胖胖的脸上竟然满是笑意:“向阳是吧?我听说过你!”

    “我更听说过您!”我心中的压力小了不少,感觉传说中的洪爷并不是那么难以接近,此刻的他平易近人得就像是个邻居大叔。

    “考虑得怎么样了?”洪爷问完我之后便转头盯着水面上的浮漂,神情十分专注。

    我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拒绝才不会驳了洪爷的面子,踌躇半晌后才壮着胆子说:“洪爷,我真的很感谢您如此看得起我,只是……”

    “好了,我知道了!”洪爷突然伸手打断了我的说话,同时转过了脸来,不过并没有因为我的拒绝而生气,脸上仍然保持着刚才那样的和善微笑,“我万光洪做事有原则,你现在不想过来就不过来,等到你想过来的时候,自己就会过来了!”

    “谢谢您的理解!”我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感激地冲洪爷欠了欠身。

    “你先别急着谢我!”洪爷仍然微笑的看着我,但眼中的光芒仿佛忽然间汇聚在了一起,一股压迫感油然而生,“我说过,我这人有原则,我不会强行拉你入伙,但是十三那小子带着我的人救过你两次,这是你欠我的人情,得还!”

    我的心瞬间提了起来,不安地问道:“不知道洪爷打算让我怎么还?”

    “现在不需要,以后需要的时候再说!”洪爷缓缓坐在了那把折叠式旅行椅上,朝我往外挥了挥手,“你可以走了,我再钓会儿鱼!”(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031章:书包顶

    (全本小说网,。)

    作别洪爷,李十三送我回了住处,本说两个人聊会儿,可刚刚进屋坐定,他便接到了一个业务电话离开了,于是又剩我一人独坐空房,面对那纷杂的思绪。

    时间在一支又一支香烟的燃烧中悄悄溜过,窗外渐渐夜色浓重,楼下梅姐又组织跳起了广场舞,热闹高亢的音乐声传到耳际,我却感到更加的孤独。

    今天中午的午饭吃得很晚,我没有感受到什么饥饿感,倒是很想喝点啤酒,不过又不想困在这个冷冰冰的水泥壳子里,于是从冰箱里提了几罐啤酒上了天台,那地儿的呼吸至少也要畅快一些,视野也要开阔不少。

    我提着酒刚刚走到天台楼道的转角,却是突然发现今夜的天台已经被人占领了,她侧着身子坐在天台的水泥护栏上,一只脚屈放在上面,另一只脚自然垂下,手中提着一罐易拉罐啤酒,时不时的仰头喝上一口,目光望向不知名的远方,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是苏麦!

    我下意识地后撤一步,躲进了楼道里面,如果换做是以前,我一定会走上去跟她打声招呼,然后再天台作伴饮酒,聊聊人生,聊聊理想,聊聊这操蛋的生活,可是我现在是真没有底气去跟她畅聊这些,而且我此刻满脸的胡子拉碴,实在是不想让她看见我这副颓靡落魄的模样儿。

    苏麦应该没有发现我,依旧偏着脖子眺望着远处,我悄悄地撤退,生怕弄出些许响动而被她发觉,退到自家门口的时候,我却并没有回屋,而是抱着怀中的那几灌啤酒下了楼,既然天台已经被苏麦占领了,那么我就只好另觅喝酒的地儿。

    你别说,在我的记忆中,还真有个甚至比天台还要舒坦的喝酒的地方,只是我已经很久没有去过了,差点儿让那个自由的地儿悄然淹没在岁月和记忆的长河中,今夜实在是没地儿可去了,倒还突然想了起来,这让我莫名地有些欣喜,也不知道这么久没去了,那地方变了模样了没有,更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到当初的感觉。

    那地儿稍微有些远,是处在三环外的一个小山包,因为它的整个地势形状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平放着的书包,所以它有个很形象的名字,叫书包顶。

    成都是平原地带,少有高山,书包顶就更称不上什么山了,它只是一块凸起的地势,那儿没有酒店商铺,更没有休闲茶座,有的只是一条孤单的省道,但曾经却是我和刘山最经常去的地方!

    那个时候我和刘山才刚到成都闯荡,最喜欢的就是在夏夜的晚上,抱上一箱子雪花啤酒,两人边喝边聊,看车来车往,看这个城市拦腰的夜色……后来因为叶红杉的事情和刘山闹翻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去过,也不知道他是否还是那个地方的常客,或许他也早就忘了吧?

    我打了个车过去,在刚刚下车的时候,就迫不及待地向四周瞭望去,其实书包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只是原本平坦光泽的省道被碾压出了一个个的小坑,路面也没以前那么干净,除此之外,就是从这里瞭望的景色稍有变化,以前还是一个斑驳工地的楼盘,现在已经成了一片光鲜的高楼,燃着灯火。

    我在路边找了块干净的石头坐下,撕开一罐啤酒喝了起来,像曾经一样,带着有些酒意朦胧的双眼从这里眺望这个灯火繁华的城市,许久才想起,此时此地应该有香烟的陪伴,于是掏出一根烟点上,我欣慰的发现,这时候的感觉和以前还是差不多的,唯一缺少的是,此刻没有刘山陪在我的身旁说话。

    书包顶的坡度不高,从这里没办法俯瞰整个城市,只能拦腰望着这个城市的一栋栋高楼和片片灯火,不过这已经足够了,较之在城市中穿行,目光只能及至几十米远的高楼,这样的视野已经算是极其难得了。

    我纷杂的心绪渐渐平静了下来,开始理性地思考以后的方向,这样继续颓靡下去终归不是事儿,我需要一份稳定的工作来维持生计,更需要一个明朗的方向来指引接下来的人生。

    这是两个可以很简单,但却也可以很复杂的问题,有的人琢磨了一辈子也不见得能琢磨得明白,我也折腾了二十几年,可仍然不得要领,不过好在我已经确定绝不回到从前那样的黑暗日子,现在我只需琢磨出一个工作即可。

    ……

    今天晚上是临时起意,出来得也太过仓促,带来的五罐啤酒算是勉强够了,可特么忘记买烟了,身上烟盒里本来也只剩下几根儿烟,没多大一会儿便被我抽完了,再想抽的时候,却发现烟盒已经空了。

    更要命的是,书包顶上没有商铺小店,如果想要买烟的话,还得走下这道坡坎去找买烟的小店,估计这么一折腾,恐怕也不会再有心情跟这儿坐着思考人生了。

    我徒劳地向四周望了望,企图找见摆路边的卖烟、水的小摊位,可是除了来来往往的车辆,毛都没有,我百无聊赖地将手中的打火机打燃又熄灭,熄灭再打燃,心中渐渐开始烦躁了起来。

    “你今天怎么有空跑这儿来了?”

    身后突然传来一道熟悉的人声,我转过头一看,竟然发现刘山提着一袋子啤酒就跟那儿站着,他轻轻笑了笑,然后缓步走上来给我打了根儿烟:“好久不见!”

    这可是一根儿及时烟,我接过来点上,深深吸了一口这才说道:“什么有空没空的,我闲得很,房里呆着闷,所以跑过来坐坐……你呢,还经常来吗?”

    “也算不上经常吧,偶尔会过来坐坐!”刘山从不远处搬了块比较干净的石头放在了我的旁边,一屁股坐了下去,“诶……远没有以前来得多!”

    我也跟着坐下,正准备递一罐啤酒给刘山的,拿起来才发现我也只剩一罐啤酒了,如果给了他,我就没喝的了。

    刘山瞬间会意,指指地上示意我把啤酒放下,然后从他袋子里取出了一罐啤酒递给我:“酒还多着呢,慢慢喝!”

    我倒也不推辞,接过啤酒撕开就往嘴里灌了口:“山子,前段时间田小维打电话叫你过我那里去bbq,怎么推脱不来?是还记恨着我吗?”

    刘山摇了摇头解释:“那事儿在我心里早就过去了,我特么至于那么小肚鸡肠吗?那天是真的加班来不了,你也开过挖机,有时候催起活儿来,真走不开!”

    我点了点头表示理解,说来刘山开挖机还是我教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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