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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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 第2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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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燕大宝有了点小烦恼,对她抛媚眼的人雄性越来越多了,燕大宝真的对他们一点都不感兴趣,除了其他抛媚眼的,还有个土著王子也是频频自荐,甚至有一次还把他的遮羞布掀起来,让燕大宝看他的男性雄壮风姿。

    燕大宝就看到黑乎乎的一团,她拿根棍子想近一步拨开看看的时候,土著王子把遮羞布放下了,说:“只有我的妻子才有资格仰望我的雄风,我的女士你愿意嫁给我为妻吗?我会是部落未来的酋长,我会接过父亲的权杖,拥有最至高无上的权利,到时候你就是我的新娘,我会把狩猎的重任托付给你,你会成为部落的勇士……”

    燕大宝瞌睡眼,她好嫌弃啊,难道这是要让她以后天天打猎啊?

    她是好玩才来的,不好玩谁来啊,还托付重任,这分明就是想找个打猎机器,他们吃现成饭!

    翻翻白眼,跳起来,一挥手,螃蟹样的横着走,大声说:“小的们,打猎去!今晚再猎只野猪吃猪肉!”

    一呼百应,一大帮子土著人拿着长矛工具纷纷跟着燕大宝一起走了。

    王子站在原地,“……那个我还没说完呢……”

    赶紧拿了长矛,跟着队伍走了。

    李一狄算着时间,大宝说再完一周,好,那他就等一周,到时候她敢再不回去,就直接绑回去。

    带燕大宝回去是李一狄的任务,他跟公爵大人分工,公爵大人前往金山角地带,而他则是留在这里等燕大宝。

    那个研究原始部落的机构组织每天都要派出多部直升机飞往部落附近,记录他们最新的动态,对于燕大宝一个已经成年的女孩子能被部落接纳,整个机构的人都很震惊,正是因为这样,他们才千方百计甚至不惜联络军方来保证燕大宝在部落的动向,然后记录下来她每天都干了什么,研究部落为什么会在与世隔绝的了这么多年之后,又愿意接受现代文明的人。

    李一狄对这些没兴趣,他就是想抱着他的大宝宝赶紧回家,她要开学了!

    一想到燕大宝那张小黑脸,李一狄真是……心情难以言诉啊!

    那么漂亮的一个小天使,竟然把她自己折腾成那样了,这回去都不知道怎么跟展姨和燕叔交待了,也不知道燕叔会不会再扛着火箭筒把“绝地”给轰了。

    如今机构的人追踪了燕大宝和部落的生活几天,对于燕大宝的存在他们只能用目瞪口呆来形容,那来自东方的姑娘不但取得了他们的信任,甚至还成为他们的一份子,加入了部落的狩猎队伍当中,在部落中占据着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从分给她的住所就能看出来。

    其实他们更喜欢燕大宝能久留在部落里,因为她留的越久,他们观察到的内容就越多,对他们研究部落的进展也会更有用。

    所以他们虽然明面上说是协助,实际上他们更是对研究乐在其中,每天看到燕大宝带着一群土著男子冲锋陷阵和野兽搏斗,这比电视剧要精彩的多。

    李一狄面无表情的等时间,只要到了大宝说的时间,管这些人怎么阻拦,人一定要带走。

    还酋长的长子,分明是一根黑木炭,呵!

    跟李一狄的闹心比,公爵大人则要淡定的多,最起码看起来很淡定。

    他特殊身份决定了到哪里都会有国宾级的待遇。

    伽德勒斯的大公爵莅临,就算是三国中最强盛的沙瓦,在接到访问通知后,也不得不以国礼相待。

    大公爵莅临的消息很快经过媒体的宣传发布出去,不关心的老百姓自然无人关心,可关心的人则是第一时间把这个消息传到了占旭的耳朵里。

    占旭怔了怔,半响才说:“他还真敢来。”

    当然,占旭也没蠢到以为对方是独身硬闯,他必然是要通过另外的渠道接触,只是,占旭暂时还不知道对方究竟会通过什么样的渠道,不过很显然,对方先和沙瓦的政府接触,他似乎选择了一种更直接的方法难道爱德华不知道,在沙瓦,他和政府的关系更和谐吗?

    竹屋外年轻女孩的笑声传来,清脆的像丛林中最会唱歌的鸟儿。

    他感觉到了,那个姑娘在有意无意的避免和他单独相处。

    这个发现让他的情绪有些低迷,其实早该想到的。

    那是一个看起来傻傻的,却是在大部分时间内都装傻的女孩,她知道自己要什么,否则,他的心怎么就一点一点的沉沦在她喋喋不休的语言里无法自拔?为什么会一次又一次的奢望看到她没有烦恼的笑容?

    午后的阳光透过树丛洒落在竹屋上,星星点点的闪烁着耀眼的光。占旭伸手,掌心洒落着一束光,随着风吹树叶而轻轻晃动,他想要握住,却始终握不住,他以为自己握住的,不过是看不到的空气罢了。

    那束光看似被他握住了,可实际上,永远都游离在他的手掌之外。

    他怎么可能握住呢?

    “占旭!”宫五站在竹屋下面,她使劲捧起手里的一根长长的木瓜,问:“你要吃木瓜吗?”

    宫五第一次见到这种长的像丝瓜形状的木瓜,长长的,还打着弯,桔红色目光颜色特别漂亮,和宫五以前在超市看到到那种木瓜完全不同。

    占旭居高临下的看着她,两只胳膊撑在栏杆上,然后他点点头:“好呀。”

    宫五立刻抱着目光跑了,拿去厨房切开才能吃呀。

    她自己拿起来一片尝了,顿时眼睛一亮,好甜啊!

    认真切好,还在果盘里摆的漂漂亮亮的,切成一片片的,端着往竹屋跑,“木瓜来了!”

    往桌子上一放,宫五在旁边催他,“你尝一块,特别甜!”

    占旭点头,伸手拿了一片,咬了一口,“很甜。”

    这些东西在这里根本不算稀奇,不过在宫五眼里却是稀奇的,对于到处都挂着奇奇怪怪水果的这件事,宫五觉得很新奇,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兴奋。

    看到占旭说好吃,宫五觉得自己又做对了一件事,她站了一会,说:“你吃完了叫我,我先去帮忙啦!”

    说完,她转身要走,占旭突然叫住她:“小五!”

    宫五回头,“嗯?”

    占旭笑了笑,说:“坐下陪我说会话行吗?”

    宫五眨了眨眼睛,然后跑到门口的小凳子上坐下来,说:“好呀!”

    占旭伸手把木瓜的皮扔到了垃圾桶,“小五这几天一直都很忙,我好像一下子又找不到人说话了。”

    宫五抿着嘴,咔吧眼,好一会过后才说:“我本来就是个人质,也不能太闲啊,要干活做事,不能吃闲饭来着。”

    占旭坐在桌子后,看着她,宫五有点不安的问:“怎么啦?”

    占旭低头笑了下,“没什么,就是习惯了和小五聊天,小五突然不来了,觉得自己很孤单。”

    宫五笑起来,“这样啊!其实我是担心你天天要忙工作,我是个没事的人,过来的花会打扰你工作,你都不介意,我当然也没关系啦!”

    占旭点头:“嗯,我没关系。”

    就算有关系,又能怎样,不意外的会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有很多费神的事要处理。

    半新的的木屋,偶尔有一两片树叶落在地上,青春活泼的女孩坐在门口的凳子上,悬空的腿轻轻晃着,微微抬着精致的下巴,脸上的表情笑眯眯的。

    透过竹制的窗户,悠然坐着的男人脸上表情淡淡的,像雨后的天空,透着股蔚蓝清新的气息。他看着女孩的那一瞬,充满了无尽的温柔,却在下一秒离开时又恢复了原样。

    他顺手捏起一瓣木瓜,对她示意了一下,宫五立刻站起来,跑过接过来,喜滋滋的捏在手里,说:“书上说了,女孩子应该多吃木瓜!”

    占旭看着她,宫五立刻呲牙笑了下,“我就说说啦,嘎嘎嘎!”

    他垂着眼眸,突然问:“小五,如果别人有一个你喜欢的娃娃,你没有,你怎么办?”

    宫五回答:“我摸摸娃娃,问人家在哪里买的,然后努力赚钱买一个啊……不过我不喜欢娃娃,我喜欢钱。”

    占旭笑:“那如果小五看到有一箱钱,而主人不在,小五要怎么办?”

    宫五眨巴了下眼睛,说:“一箱子钱啊,好想要啊……但是,我要是把钱提走了,警察叔叔肯定会找我麻烦的呀!”

    占旭愣了下,然后他“扑哧”一下笑了出来,他点头:“这些比方都不恰当。那打个最恰当的比方,我喜欢一个女孩,但是这个女孩有未婚夫了,如果是小五,小五是要抢,还是不抢?”

    宫五抓抓头:“有对象了再抢,不大好吧?”

    占旭笑:“小五不会抢是吗?”

    宫五撇嘴,“没落我头上,我还真不好说。要是有一天我遇到这样的人,我又喜欢的要死要活的,说不定我也会主动跟他说,他要是喜欢我,肯定会跟他对象说散,要是不喜欢我,肯定会拒绝我,我以后就不要再去烦人家了。”然后她瞪圆了眼,一脸八卦的问:“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有夫之妇?这个有点麻烦了,万一人家不喜欢你怎么办?”

    占旭慢慢的移开眼,说:“她呀……或许从来没想过要喜欢我吧。”

    宫五一时不知道怎么接话,一边吃瓜,一边扭头看向窗外,说:“天气不好呀,好像要下雨的样子。”

    占旭跟着看着窗外,眼神略略暗了暗:“是啊,天气不好。”

    要变天了。

    宫五站起来,急急忙忙往外跑:“不行,我要去收衣服!我的新衣服呀!”

    说完,她一溜烟的顺着竹屋的台阶往下跑去,占旭慢慢的走到床边,安静的看着她急急慌慌的背影,忍不住笑了下。

    真是一个随时随地都充满了能量的姑娘,一个傻姑娘。

    从竹屋离开的宫五,表情有点纠结,她也不知道是什么心情,反正,就是觉得占旭有点怪怪的。

    但是她又不能自作多情,可是她觉得他的那个问题太容易让她想歪了,什么叫喜欢了一个有未婚夫的女孩?说的是谁,是她吗?她就是有未婚夫呀,就是这个未婚夫……有点让她伤心。

    想到公爵大人,宫五脸上的表情都要垮了,越想越伤心,再怎么知道他重视那些图纸,再怎么说自己理解他的选择,但是,她还是伤心。

    跑去把衣服收了起来,刚收了衣服没多久,果真下起了雨。

    开始是稀稀拉拉的小雨点,后来越下越大,眨眼之间,天都变了,黑沉沉的压下来,倾盆大雨打在地面溅起了无数的水花,汇成小溪朝缓缓往低洼处流淌。

    宫五坐在竹屋里,看着普通的竹屋,防水防雨的效果却很好。

    她手托腮看着远方,眼神有些空洞,身侧坐了个人都没发现。

    女孩在她身侧坐下,说:“我叫米典。”

    宫五诧异的扭头看着她,“你不是不想跟人说你的名字吗?”

    米典笑了笑,说:“是啊,因为我怕知道的人越多,对我就越危险。因为我是真的不想回去。”

    宫五默了默,她问:“那你得罪的人那么可怕啊!”

    “是啊!”米典说:“我知道恐惧来自的我内心,但是我还是控制不住的害怕。所以我要等到他死了再回去。”

    “你也说了,他还年轻强壮,一时半会儿是死不了的,你可怎么办呢?”宫五继续看着外面。

    米典沉默了一会,才说:“占先生答应我了,如果我能在这里坚持三年,他就替我杀了那个男人。我付不起他佣金,我替他干活。”

    宫五抿着唇,“这样啊……”

    “所以,你和占先生是什么关系?”米典问。

    宫五咔吧眼,“绑匪和人质的关系吧。”

    “是吗?”米典抱着膝盖,下巴搁在膝盖上,说:“可是,我觉得占先生看你的眼神和看别人都不一样,那是一种我来了这么久从来没见到过的眼神。”

    宫五叹口气,说:“可能他看我的时候,就是看着一大块金子吧。毕竟他要从我身上得到点好处才肯放我走的呀。”

    米典看着窗外的视线落到宫五身上,问:“你真的觉得他会放你走吗?”

    宫五点头:“我觉得应该会的。”

    米典笑了笑,说:“可是,他的眼神那么温柔呀,那是分明是看着爱人的眼神,难道你没有发现吗?”

    宫五诧异,“米典,虽然你告诉了我的你的名字,但是你也不能这样说呀。对占先生的名誉不大好。”

    “我说的是实话。”米典回答:“我喜欢一个人,我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心情,也知道喜欢一个不该喜欢的人有多痛苦,所以,我看得懂他的眼神。”

    宫五用眼角睨了她一眼,说:“好吧,你们都懂,我不懂!但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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