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神直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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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神直播间- 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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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小云和林金晨两人却没注意到他的失落,反而为吴良出现在了舞台上而兴奋不已,她们俩紧紧相拥,冲着舞台大声的呼喊了起来,那声音吸引了身旁其他人的注意,立刻有人向她们问到:

    “你们俩认识舞台上那个胖子吗?”

    “讨厌,你才是胖子,你全家都是胖子!”作为吴良的铁粉,林金晨怎么能容忍别人说他是“胖子”?她当即就展开了反攻。

    而卢小云则相对要理智些,对那个问话的人回答道:“我当然认识,他叫吴良,是我们的偶像!”

    她的脸上带着一股浓浓的骄傲,就好像此时站在舞台上的那个人是她自己一样。

    “吴良?”旁边人咀嚼了两下这个名字,却发现依然是毫无头绪,于是又问到:“他是干什么的,也是唱歌的吗?”

    “废话。”林金晨高傲地扬起了下巴,得意地说道:“他可是金龙直播最大的主播,有好几千万粉丝呢!”

    “啊,原来是个网络歌手?”旁边的人立刻就明白了,同时露出一个轻视的眼神,搞什么嘛,还以为是多了不起的人呢,原来只是个网络歌手。

    “网络歌手怎么了?”林金晨最讨厌别人用这样的眼神挤兑他的偶像,当即炸了毛似的说道:“网络歌手也有唱得好的,人家一晚上赚好几百万呢,你行吗?”

    那个观众本来就理亏,又见她是个女孩子,不敢跟她对峙,灰溜溜的缩回了头去。

    好似得胜归来的林金晨立刻重重的哼了一声,露出两个黑漆漆的小鼻孔。

    另外一边,吴良三人此时已经在舞台中央站定。

    刘云霄是三人的主心骨,所以由他首先发言。

    “不好意思。”他先对全场的观众鞠了一躬,用潮州本地话说道:“刚刚呢发生了一点儿小意外,梅丽莎她受了点儿伤,正在后台休息,我们三个先出来帮她顶顶场,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意见?”

    “没有!”全场观众一起高呼。

    论歌坛地位,刘云霄比起欧阳宓只高不低,能在演唱会上听到他唱两首歌,大家都觉得赚到了。

    刘云霄笑了笑,冲大家挥了挥手,示意全场安静下来,然后又接着说到:“不过我今天不是一个人唱,因为我之前并没有准备歌曲,所以我拉了两个好朋友,一起来帮我押押阵,大家也不会有意见吧?”

    “不会!”这次的声音小了点儿,估计主要是因为吴良,很多人都不认识他,所以也没有表现出太大的热情。

    可刘云霄是老手,早已经学会了掌握观众的情绪,他立刻往身后侧了侧,把旁边的吴良跟和钰让了出来。

    “这位呢,我就不用多介绍了,相信大家都认识他。”他先指了指和钰,观众们一起欢呼,算是给两位天王一个大大的鼓励。

    随后刘云霄又指着吴良说道:“可是这个呢,大家就不一定认识了,我先给大家做个介绍,他也是一位很优秀的音乐制作人,同时也是我和梅丽莎的好朋友,吴良!”

    看在刘天王的面子上,观众们同样给了吴良很热烈的掌声,不过听起来,还是比先前的声势弱了很多。

    介绍完上台的人之后,刘云霄就没有再废话了,他冲旁边的工作人员隐晦地点了点头,那工作人员示意收到,立刻吩咐后台开始播放伴奏。

    动感的旋律声响起,刘云霄三人按照先前商量好的步骤,摆了个poss,接着他介绍到:“接下来我们要演唱的歌呢,是一首新歌,不知道大家听没听过,不过我哦个人很喜欢这首歌,这也是我身边的这位吴良先生的力作,我希望大家都能去听一听,因为它真的很棒。一首《笨小孩》,送给大家!”

    全场的观众大多数都处于懵逼状态,《笨小孩》?好像没听刘天王唱过这首歌啊?

    但一些经常会收听最新流行音乐的人,却立刻就想起了这首歌,这不正是在爱听音乐网上风头正劲的一首新歌吗?

    没想到啊,它的作者居然就是眼前这个叫做“吴良”的胖子,而刘天王也对这首歌推崇不已。

    大家立刻竖起了耳朵,一心想要听听,这首让刘云霄都赞不绝口的《笨小孩》,到底有什么样的魅力。

    (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九十五章 真正的歌手

    (全本小说网,。)

    随着过门放送完毕,刘云霄和吴良三人已经各自走向一边的观众,另两人都是歌坛老手,所以走路的时候台型也非常帅气,只有吴良,整个人看起来像个僵尸似的,完全是一步一步挪到了属于他的位置。

    他的动作引来了正前方观众的一片笑声,不过还好,演唱很快开始,他的歌声立刻就征服了现场的大部分观众。

    只听刘云霄先唱到:

    “哦~~~宁静的小村外

    有一个笨小孩

    出生在陆零年代”

    和钰接着唱到:

    “十来岁到城市

    不怕那太阳晒

    努力在柒零年代”

    吴良立刻拿起话筒,接着他们两人的歌声唱到:

    “发现呀,城市里朋友们不用去灌溉

    花自然会开”

    就在收尾的时候,刘云霄突然怪叫了一声,那声音仿佛夜枭,又好似狼嚎,顿时激起了观众们的一片沸腾,整个体育场似乎都被这声怪叫给点燃了,无数人开始跟着他们一起合唱起来。

    之前已经说过,《笨小孩》的曲调非常简单,只要听过一遍,基本上就能学会,好多人都已经在外边听过这首歌了,所以现在跟着他们三人一起合唱,一点儿问题也没有。

    而刘云霄的怪叫,则纯粹是属于他的个人发挥,很多歌手都喜欢在演唱会的时候发出点儿这样的声音,这对调动观众的情绪很有帮助,也能让他们自己变得更加亢奋。

    这种小技巧,像吴良这样从没上过舞台的人,就是不会明白的,他现在只觉得脖子以下全都僵硬了,能绷住嗓子把整首歌唱完就算不错了,那还敢搞什么自由发挥?

    就这样,在刘云霄和和钰两个老手的带领下,吴良总算战战兢兢的把这首《笨小孩》给了下来,由于另外两人的出色演绎,现场的观众们浑然已经忘记了欧阳宓受伤的事,把所有的热情都投入到了这首歌上去,近十万人的大合唱,真是山呼海啸,气势惊人。

    一直唱到最后,三人又重新走回了舞台中央,刘云霄继续跟观众们寒暄了两句,等到后台的工作人员示意他下一个歌手已经准备好了,他这才结束了扯淡,拉着吴良跟和钰一起退出了舞台。

    回到后台通道,吴良这时候才感觉自己整个人好像又活了过来,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不防旁边的和钰却打趣他道:“你现在可以去厕所了,还不去?”

    吴良嘿嘿一笑,说道:“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又不想去了。”

    和钰哈哈大笑,刘云霄也在旁边轻轻莞尔。

    笑完之后,和钰却突然大叫了一声:“好爽,好久没有唱得这么痛快了,这首歌我真是太喜欢了!”

    吴良微微一笑,能得到和钰这样的实力唱将如此称赞,他真是倍感自豪。

    但和钰并没有就此结束,他拉住吴良笑嘻嘻地说道:“对了,听说你很会写歌?”

    吴良眨了眨眼睛,不好意思点头,不过也没否认。

    和钰并没有对他如此“自大”产生反感,反而笑得更热情了,露出两瓣大牙道:“那帮我写首歌怎么样?”

    就知道是这样!

    从和钰笑得像朵菊花似的开始,吴良就已经猜到了他的心思,不过他对和钰并无恶感,相反,这个老大哥的脾气颇对他的胃口,所以他并不想拒绝他。

    “好啊。”他痛快地回答道。

    “爽快!”和钰冲他竖起了大拇指,说道:“我跟你说,我今年有三十二场演唱会,你要是能帮我写一首不比《笨小孩》差的歌,我到哪儿都带着你,我决不食言!”

    吴良:“……”

    刘云霄在旁边推了推和钰,笑骂道:“你这老东西,总是拿你的三十二场演唱会说事儿,以为别人多稀罕似的,我看你就少在这儿自卖自夸了,人家才看不上你那破演唱会呢!”

    “嘿嘿嘿!”和钰急了,狂翻着白眼儿说道:“你怎么知道人家看不上,我就觉得吴良老弟挺对我胃口的,说不定人家就喜欢来帮我助唱呢,你管得着吗你?”

    “我当然管得着。”刘云霄得意的指了指自己的鼻子,说道:“因为我已经比你下手快了一步,你得排到我后面去了!”

    “啊?”和钰楞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刘云霄说的什么意思,立刻不依不饶地拉着他说道:“好啊你个老刘,我就说你阴着阴着的蔫坏,你这是在截胡啊?不行,今天你怎么也得给我个交代,不然我绝不放过你。”

    说完他似乎想起了什么,又转头对吴良说道:“还有你,千万别被这个家伙给骗了,他看起来道貌岸然,其实我跟你讲,他这个人坏得很,简直是心肝脾肺肾都坏透了,你要是跟着他混,迟早被他坑死,你跟着我,三十二场演唱会,我统统把你带上,保证你今年之后红遍大江南北!”

    吴良见两人像小孩子一样吵吵闹闹,不禁深深为他们的情谊感到羡慕,同时心里也在想着,两位天王都邀请自己去他们的演唱会,是不是自己以后就算是正式出道了?

    可自己既没公司,又没后台,就这样出道,会不会太寒碜了点儿?

    正在三人一个胡思乱想,两个打打闹闹的时候,一个工作人员走了过来,毕恭毕敬地对刘云霄说道:“刘先生,欧阳宓小姐请您过去一下。”

    “好。”听到是欧阳宓的召唤,刘云霄不敢怠慢,连忙拔腿就往休息室走去。

    和钰和吴良不放心,也跟着他一路走了过去。

    来到休息室,却发现里面空空如也,只有欧阳宓那个戴着眼镜的年轻男助理站在门口,见到三人,他立刻解释道:“宓姐正在换衣裳,麻烦三位稍等一下。”

    刘云霄皱了皱眉头,轻声问道:“她真的要上台?”

    助理苦涩的咧了咧嘴,回到:“宓姐的脾气您也清楚,我们谁能拦住她?”

    刘云霄叹了口气,望向更衣室的方向,默然不语。

    十来分钟之后,更衣室的大门终于打开了,欧阳宓和她的女助理走了出来。

    不过真正走出来的却只有女助理一个人,欧阳宓是坐在轮椅上,被她给推出来的。

    “怎么回事?”刘云霄见到这副场面,立刻吓了一跳,连忙走到欧阳宓身边,惊惧地对她问到。

    “没什么。”欧阳宓露出一个平和的微笑,说道:“感觉没什么力气,所以只能坐着。”

    “你都这样了还要上台?”刘云霄不悦地看着她,似乎对她不爱惜自己的身体非常生气。

    欧阳宓拍了拍他的手,笑道:“这是最后一次了,就让我任性一会吧。”

    刘云霄欲言又止,最后只能长长地叹了口气。

    这时吴良却注意到,欧阳宓换了一身非常漂亮的服装,不过这却不是演出服,而是……婚纱。

    她坐在轮椅上,面容安详,双眼虽然疲乏却散发出一种独特的光芒,洁白的婚纱披在她身上,映衬着她那美丽的面容,哪怕已经是五十多岁的女人,却依然显得如此雍容大气。

    她为什么要在演唱最后一首歌的时候穿上婚纱?

    在场所有的人都明白,欧阳宓此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在风华正茂的年纪把自己给嫁出去,她其实很渴望拥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但是命运弄人,她总是在错误的时间、地点、或者是人身上,兜兜转转,最终错过了一段又一段姻缘。

    看来今天她穿这身衣服,估计是想给自己留最后一个念想,人家都说,女人在穿婚纱的时候,是最美的,或许她就是想把最美的自己留给今晚的观众吧。

    想到这里,吴良的心情不免有些沉重,这么好的一个女人,为什么却会被老天爷这样作弄,难道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都是真的吗?

    欧阳宓也察觉到了大家都把目光放到了她的婚纱上,于是俏皮的操纵着轮椅在地上转了圈,问到:“怎么样,漂亮吗?”

    大家都知道她这是在强颜欢笑,却不忍拆穿她,于是纷纷点头称赞道:“漂亮。”

    “今晚你是最美的!”和钰冲她竖起了大拇指。

    欧阳宓露出一个宛如十七八岁少女一般羞涩的笑容,奇怪的是,以她的年纪做出来,竟然一点儿也不显得做作。

    然后她就对刘云霄说道:“等会儿还要麻烦你,推我上舞台好吗?”

    刘云霄纵然是铁骨铮铮,也忍不住因为她这句话而潸然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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