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过去当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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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过去当女神-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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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毛小太妹连忙说道,“我就是要那种类型的衣服,姐姐多拿几套不同颜色的给我吧…”

    说话间,白晓笙非常阔气的从厚厚的小钱包里抽出几张红票票,递给了老板娘。

    这个年代即使是在广南市,这些非名牌的杂牌衣服,价格还是十分便宜的,几张红票票已经随便买几套了。

    “喏,给你。”

    “好叻,我马上给你拿过来。”

    老板娘喜笑颜开的接过钱,连忙走进内间给白晓笙拿了几套中性化的衣服出来。

    但白晓笙再次从服装店中出来的时候,身上的短袖和热裤,已经换成了非常中性化的衬衫和牛仔裤。

    配上她那齐耳的金色短发,看上是非常的英气勃勃。

    不过白晓笙提着大包小包,骑上小破单车的时候,还是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

    她这样的穿着打扮,只是想让自己看上更像是一个男孩。

    而实际上,即使这样的穿着和发型,白晓笙外表都不像是一个假小子,就那狐媚的脸蛋,和那高挑纤细的身材,加上那刚到脖颈处的短卷发,都衬得她有种特殊的狂野美感。

    后世的短发明星戚微、郭彩节等等,怕也没有此时的黄毛少女这么高冷艳丽。

    故事传纪里那些个千金小姐或者女侠,随随便便穿个男装,为什么看上去就能像个男的?

    果然,电影故事里都是骗人的啊!

    白晓笙很不服气,凭什么她怎么扮都不像是个男的,她明明是个真正的‘男人’啊!

    她一脸恼怒的骑着单车正打算走,却听见在其不远处的街边上,有个打扮十分潮流的中年大叔,拿着一把吉他,居然突然的飙起了歌。

    那大叔看上去有四十多许,脑后扎着一根小麻花辫,穿着一见黑骷髅的长袖衣,看上去十分的文艺以及…非主流。

    “我曾经问个不休!”

    “你何时跟我走?!”

    那文艺大叔开头两句的破锣嗓子,配上那巨大的音响,震得别说周围路人一脸惊吓了,连白晓笙手上的衣服都差点拿不稳了。

    这首后现代的华国摇滚乐《一无所有》,被这扎着小辫子的黑衣大叔唱的那是鬼哭狼嚎了。

    即使时空不同了,这《一无所有》依然是华国摇滚歌星崔建,在1986年唱的老歌。这首中国式的摇滚乐,在当时引起了不少年轻人的疯狂,也开启了中国的特色摇滚时代。

    白晓笙原本也挺喜欢这首歌的,但此时这首歌却似乎成了催命魔音。那诡异的破锣嗓子,用五音不全来形容都是夸奖了,尖锐的音波随着音响的扩大,不断的刺激着黄毛少女那柔弱的耳朵。

    “可你却总是笑我!”

    “一无所有!”

    有的路人甚至直接捂住了耳朵赶紧远离这里,不停的摇头表示理解不了摇滚的疯狂。

    对方只离白晓笙不到数米,对她的破坏力可想而知。

    本来就来大姨妈比较烦躁不安的白晓笙,只觉得今天出来一趟遇到的破事真多,再也忍无可忍,直接就把手上提着的衣服袋子,用力往对方身上砸去。

    冲动是魔鬼,但像白晓笙这种当过雇佣兵的小流氓,犯浑的时候又不止一次两次。

    “我要给你我的…”

    对方的声音嘎然而止,一脸愕然的捂住自己的脑袋,似乎被砸的不轻。

    “你这丫头,想干嘛啊这是?!”

    文艺大叔先是一愣,看着对面那青春靓丽的短发女孩,也是非常的恼怒不已。

    白晓笙怒视着对方,刚才她的小心脏都快被这鬼哭狼嚎炸出来了,“你唱的歌太难听了!能不能别唱!?”

    “你这小丫头懂什么!这叫摇滚!滚滚滚,爱听不听,真是不懂欣赏!”

    那文艺大叔一听对方说自己唱的歌难听,也是瞬间炸毛了。

    侮辱他可以,但不能侮辱这崇高的艺术!

    要不是看对方模样只是个中学生,还是个女孩,他早就撸起衣袖上去暴打对方了。

    “就你唱的什么玩意,还摇滚?就这样子,唱个二十年还是一无所有!”

    白晓笙这暴脾气也上来了,对方这大叔明明唱的巨难听还严重扰民,居然还不让别人说了?!还摇滚!?

    她当年做雇佣兵的时候,为什么能对抗基地组织这么多年?

    就是靠白晓笙那一点就炸的暴脾气,战场上最需要她这种冲锋陷阵的炮灰,只是这个炮灰运气特别好一直没死而已。

    特别是女生总有那么几天,是脾气特别不好的时刻,此时的白晓笙也刚好就是这个时刻上。

    她话刚落下,就立马从对方手里夺过那张吉他。

    “哎哎,你这丫头怎么回事…”

    连吉他都被猝不及防的夺取,那文艺大叔也是忍无可忍,直接撸起袖子,准备好好教训一下面前这来捣乱的小太妹。

    但对方红唇轻启,一股透着浓厚时光气息的歌谣,从其口中传了出来。

    “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

    那时的我还没剪去长发

    没有信用卡也没有她

    没有24小时热水的家…”

    黄毛少女的目光久远,手指上轻轻拨弄着吉他弦,一阵阵老旧时光的曲调从里面迸发出来,她嘶哑的声音中带着厚重,眼神深邃的看着远处种植在路边的嫩绿小树。

    她回到过去的第二天,春天还没有过去,世间万物从头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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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醉卧沙场君莫笑

    白晓笙是个喜好音乐的人,从小就特喜欢唱歌,虽然因为先天条件太不好,歌唱的并不太好,最多只比五音不全的级别高那么一个层次。

    不过,这并不妨碍她觉得自己是个文艺青年的事实。

    每一个自觉潇洒帅气的美男子,都觉得自己是个安安静静的文艺青年。

    她年少时也曾像一个正常的孩子那样的去追星,但是并不专一,似乎只要哪个歌手唱的对口味,她就会喜欢听谁的歌。

    或许白晓笙并不能算作是追星,而是单纯的追歌而已。

    而年纪的成长,白晓笙听歌已经完全不关注其演唱的明星,只是更喜欢静静的欣赏乐曲。民族、美声、通俗歌曲她都听,不一定受大众认同,但只要对她胃口就会特别喜欢。

    白晓笙从国外回来之后,做过几年的报社总编,华国娱乐圈的事情她也接触过不少,知道里面的水又乱又污,但这并不妨碍其中出现的好作品。

    皮裤汪的人品虽然不咋滴,但对方的歌曲还是有几首是很不错的。

    有时候和老同学聚会唱k的时候,她这位被戏称的麦霸也偶尔也唱过几首皮裤汪的歌。

    比如,白晓笙现在唱的这首《春天里》就是皮裤汪的歌曲。

    她向来不是什么冷静的人,行动里特别强的白晓笙,只要脑海里产生想法,她就会去做。

    比如抢夺这文艺大叔的吉他,自己却自顾自的唱起了歌。她丝毫不担心这样的举动会被打,因为对方只有一个人她还真的不虚。

    她想到什么,就做什么。

    白晓笙从小到大,就是这么一个无法无天的人,小混混一个。

    但是这也不代表她蠢的没脑子,对方如果多那么几个,或许她会生着闷气走掉,就像之前在报刊亭遇到的那群大叔一样。那不是害怕,笑话!她24k纯爷们会怕么!?那是识时务者为俊杰!

    她旁若无人的歌唱着,肆意而又快活。而她开口的那一刻起,文艺大叔举在半空中的手放了下来,露出一副吃惊的表情。

    不过文艺大叔吃惊的表情截然不同的,只是那些路人一脸冷漠的神色。虽然没像之前大叔唱歌那般厌恶,但也仅仅稍微好一些而已。

    很明显,大部分路人并不喜欢这种类型的歌曲。

    不过白晓笙倒是没有管这些,依然不管不顾的唱着,她是唱给自己听,又不是唱给别人听的。

    “可当初的我是那么快乐,虽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

    在街上、在桥下、在田野中,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少女唱到后半段,那呐喊般的撕裂,配合她那独特而有磁性的嗓音,其中涌动着的是非常强烈的不安与深刻的挣扎。

    总有人说生活不是电影,然而那只是对普通人而言。

    在白晓笙并不漫长的生命里,她的生活比任何一场文艺片、任何一场战争片还要夸张,还要狰狞恐怖。

    她回过之前的那些轰轰烈烈的日子,远远超乎正常人的想象,甚至用言语都无法描述出来,但是那也并不是值得回忆的事情。

    但此刻,在这过去的时光里,在这春意盎然的广南市,在充满活力青春的她身上。她的歌喉是那么的动听而又迷人,在那绝望和黯哑的声音,深深的与里面的歌词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白晓笙热泪盈眶。

    因为在自己的歌声里,她想起在中东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在整个两河流域东奔西走的打游击战,并且与武装份子进行激烈交火的场景。她想起她那些白人和黑人战友,在那个血肉横飞地方抛却了肤色的歧视,将手与手紧紧的牵系在了一起。

    那样在枪口中喋血的日子,每一分每一秒,都过的异常艰难和漫长。

    她想起在那个春天里认识的白俄罗斯少女,对方是那么的英气勃发,紧身的迷彩服将对方衬得如同绿油油的森林。

    但这片绿油油的森林,在那个血与残骸乱飞的夜晚,在反坦克炮接二连三爆炸的声音阵阵响起来的时候,被烈火燃烧殆尽了。与之同样消散殆尽的,还有白晓笙几十个战友。

    她忘不了他们的笑。

    也忘不了生死线上她狼狈不堪的身影。

    那是和平的国度中的人们,永远想不到的惨烈和可怕。只是电视或者网络媒体报道出来的信息,是远远无法陈述那些火焰燃烧飞舞的场景。

    白晓笙在当年决定出国走向这条路的时候,也想不到那样的日子会这么的痛苦而又可怕。

    她想起那些雇佣她的英国军火商,她想起每一挺擦的油光发亮的机枪,她想起很多很多,都是那些年过的惨不忍睹的日子。

    白晓笙当年早就想过走,但有些东西却是奇异的让人放不下。

    歌曲里面的词藻并不华丽,远远比不上这个年代当红明星的狂野不羁,随着黄毛少女的歌唱,非常的纯真和质朴的乐曲慢慢的延伸开来。

    白晓笙迷失了,她迷失在这样的春天里。

    老兵永不死,只是渐凋零。

    《春天里》是特别沧桑的歌谣,没有跌宕起伏的生活经历的人,是唱不出那个意境的,但即使唱的应该说是非常好听的白晓笙,却并没有吸引其他人的注意。

    除了文艺大叔那一脸惊为天人的表情外,大部分路过的行人,都仅仅露出个好奇的表情就走开了。只有一些小年轻,零零散散的站在旁边听,不时还交头接耳一番。

    甚至有几个年轻男生,眼神更是直勾勾的看着白晓笙修长白皙的脖颈,一看就不是冲着歌曲来的。

    这并不是说明白晓笙歌唱的不好,她这具身体的嗓音和乐感是非常好的,再加上本身的感情流露,可以说是远远超乎常人。即使比起皮裤汪的原唱,也不妨多让,甚至还有超过。

    可这毕竟不是原本时空的中国,这是个1995年后都无法升起文艺新星的华国,这里的普罗大众,和原本时空的审美观完全不同。

    不过白晓笙并没有疑惑这些的时间,她在歌曲唱罢之后,就把吉他还给了还在惊讶的大叔手里,然后整个人则是非常艰难而缓慢的半蹲了下来。

    她额头和手背的青筋不自觉的鼓了起来,在雪白的肌肤上如同一条条蜿蜒扭动的细蛇,她的双眼在一瞬间密布了血红的丝线,口里无意识的发出‘嗬嗬’的喘xi声。

    她从中东战场回到国内的时候,除了满身的弹痕和创伤外,还患上课一种名为‘战后心理综合症’的精神疾病。

    即使现在回到过去,连身体都不再是原本的那具,但这种精神层面的疾病,还是跟随了过来。

    本来回国之后她找了专门的心理医生,已经恢复的很好了,这些年都很少发作过。

    但此时的她在没反应的情况下,回到了过去的时光,又深深陷入歌声的回忆无法自拔,短瞬间迷失自我的白晓笙,无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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