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城烟雨,守一世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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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城烟雨,守一世情缘- 第1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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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个秘密,我不喜欢女人,只喜欢男人。

    林深和我打小就认识,说不喜欢他,谁都不会信,包括我自己。

    但我不敢跟他表白,因为我知道他喜欢女人。

    他会和我讲很多关于那个女孩的故事,比如女孩救了他,而他想以身相许,但女孩太小,他得等她长大了才行。

    后来女孩子终于长大了,没等他表白就恋爱了,他拉着我去酒吧喝酒,烂醉如泥。

    我趁机跟他表白过,他以为我只是安慰他才说那些话逗他。

    至此,我再不敢轻举妄动,却用种种幼稚的行为想引起他的注意,比如爱上他身边的朋友,一个跟我一样取向的男人。

    我不喜欢那个男人,但他喜欢我,我为了刺激林深接受了他。

    林深得知后将我臭骂了一顿,我欣喜若狂,以为他对我也是有心的,没想到他说出来的,全都是世俗之人的看法,他批判着我的取向,指责着我病态的感情,他比我的父母更不能接受我喜欢男人的事实,他想尽了法子要把我掰直,直到蔺洵的出现。

    他俊秀清爽,虽然是外籍男子,却热烈的追求着我。

    我的城墙很快就被他攻破,我用了最短的时间证明,林深对我而言就是一辈子的挚友,我打消了对林深产生过的念头,和蔺洵开始谈起了轰轰烈烈的“恋爱”。

    这段感情不被任何人所接受,包括林深。

    他对我绝望,放弃了拯救我,我和他再不是无话不谈的朋友,我在情场里得意着,而他一直在等待着。

    直到陆沧的出现,当时我正想说服家人接受蔺洵,让我给他一场盛大的仪式,但母亲以死相逼决不妥协,陆沧给我出了个主意,让我找一名同妻,这个人必须是合乎常理出现的,他给我推荐了舒若。

    当时我并不知道舒若就是林深等着长大的姑娘,我为了追到她,来到了星城。

    那时的我除了取向之外,其余一切都几乎和正常人无意,没有对异性格外恐惧。

    对舒若,或许是想把她变成我的妻子,且她是表妹的好朋友,所以我对她的感觉很好。

    好到差一点,我就抛弃了蔺洵。

    就算是林深指着我的鼻子告诉我别打舒若的主意,她是他爱了十几年的女人,我也依然控制不住的对舒若产生了迷恋。

    这种迷恋很可怕,可怕到我竟然产生过要和蔺洵一刀两断。

    最终拯救蔺洵也让我克服了心魔的人,是舒若。

    她就像天使一般,在我最无助迷惘的时候站出来支持我,告诉我这世上所有的感情,只要真挚,就都值得拥有,只要灵犀,就都值得守护。

    是她给了我勇气,也是因为她的身世,让小姨大受打击后,竟然同意帮我说服我的母亲,让我许给蔺洵一场盛大的结婚仪式,条件是,我必须抚养表妹的孩子,以父亲的名义。

    这对我和蔺洵而言,简直是天大的好事,我们每天都在数着日子期待着小生命的到来。

    那年秋天,表妹在巴黎生下一名小公主,取名秋黎。

    我和蔺洵激动的相拥在一起,泪流满面。

    蔺洵抱着秋黎对我说,亲爱的,恭喜你,你做爸爸了。

    我将他们纳入怀中,在蔺洵耳边轻声说,也恭喜你,做爸爸了。

    也许在这个世上,能认同我和蔺洵的人在于少数,但我知道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一皱眉,蔺洵就会讲一箩筐的笑话给我听,而他冲我一笑,我的世界春暖花开。

    (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番外*陆沧(上篇)

    (全本小说网,。)

    这世上并非所有努力的人都能获得回报的,比如我。

    父亲从小就告诉我,投胎到了咱陆家,是你时运不济,能给的做父母的一定会尽力去给,给不了的,你就要自己努力,争气,闯出一番天地来。

    所以从我上学第一天开始,我就告诉自己,一定要拔尖,要名列前茅,要让所有人都看得起我。

    我做到了,我几乎是全校师生口中拔尖的人物,是所有老师拿来教育学生的典范,是同学们学习的榜样,是十里八乡传颂的楷模。

    我喜欢学校,在课堂上,我能找到优越感。

    但我厌倦回家,家里只有土砖房和瘫痪在床的母亲,我不喜欢生火煮饭剁草喂猪插秧收谷,偏偏这些事情都是我必须要做的,每到这个时候,父亲就会提醒我,不努力读书就只能回家种田,他每激励我一次,我就成倍成倍的努力,恨不得一下子把所有的书都读完,赶紧找份工作赚大钱改善家里的生活。

    我想住胡曼琴家那样的大洋房,要么住舒若家花开满园的小别院也行。

    可我却只能住在灰蒙蒙的家里,做着许多我不喜欢做的事情。

    让我喜欢上生火煮饭剁草喂猪插秧收谷的,是舒若。

    这个轻轻松松就能拿前三名的女孩,是男生心中暗暗喜欢的对象。

    我也不例外。

    我很喜欢她,她就住在我家隔壁,虽然她家的小别院没有胡曼琴家的大洋房那么阔气,但她的爸爸是个懂得生活情调的人,能把生活过的美轮美奂。

    那年秋天,稻谷收割的季节,我正在家门口的稻田里埋头苦干,瞧见舒若扛着一把和她身高比例很不协调的锄头,拿着一个存放满天星折纸的罐子,悄悄摸摸的来到田里,被我看到了,还对我做了个嘘的动作,说是不能被爸爸看见。

    我怕她摔倒弄伤,就去扶了她一把。

    她那双清澈的大眼睛,像会说话似的。

    那是我觉得时间过的最快的一个下午,我在田里一边割着稻谷,一边帮着舒若挖泥鳅,遇到黄鳝的时候,我们俩会指着不同的洞猜黄鳝到底在哪一头,她好几次都猜错了,嘟嘟嘴很不高兴,于是我就让着她,猜对了她会笑的合不拢嘴,我喜欢看她笑,好像春天里的桃花,惹人心醉。

    从那以后,她迷恋上了所有我不喜欢做的事情,比如生火,她觉得很神奇,她们家使用煤球的时候,我们家还用柴火,她会围在我身边,夸我能干,就算把身上弄的脏兮兮的,也能笑的出声,好几次她妈妈将她从我家黑暗的厨房里把她拧出去,说她脏的像只猫。

    事后她穿着干净的白裙子来找我,说她喜欢做一只脏兮兮的小花猫。

    天晓得,那时候的我有多喜欢这只脏兮兮的小花猫。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是她生日。

    村里就算是最有钱的胡家,也没有给女儿举办生日宴会的,那年舒若十岁生日,来了好多的亲戚给她庆祝,送的礼物都把她房间的小床堆满了,她穿着粉红色的公主裙,扎着两条麻花辫,还给亲戚们表演了朗诵,唱了一首歌,还跳了两支舞,十里八乡的小孩子都来凑了这个热闹。

    我也给她准备了一份小礼物,是我亲手做的一只陶泥猫罐,为了这份礼物,我在镇上陶泥匠家做了整整一星期的劳工,为此上课的时候还打瞌睡,被老师抓住当场批评了一顿,放学后我被老师留下来罚蹲军姿,是舒若一直在陪着我,她说回家要路过刘晨家的小院子,院子里养了一条很凶的狗,她怕,不敢一个人走。

    好不容易罚站结束,我腿都打颤,她也没有笑话我,只是扶着我问,是不是晚上干活太累了,才会在课堂上睡着。

    那时候的舒若就是个小天使,她只要出现在我身边,我就觉得自己浑身都是干劲。

    那天的舒若根本没有时间搭理我,我送她猫儿罐的时候,她都没正眼去看。

    我很失落,饭都没吃就回家睡觉去了。

    院子里的歌声一直持续到晚上,大家都在等着看还珠格格,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听到窗子下面有人在学猫叫,声音软糯软糯的,好听极了。

    我起床去看,舒若蹲在门口,问我为什么不去她家吃饭。

    虽然她问话的时候满脸不开心,但我肚子里咕噜一声叫了后,她瞬间开心了,把手中的保温盒递给我,说是我最爱吃的红烧肉,爸爸做的,她偷偷给我留的,让我别告诉任何人。

    我问她喜不喜欢我送的礼物,她还故意逗我,问啥礼物啊,你有送我礼物吗?

    我很难受,原来我送的礼物她都忘了。

    但她随后就笑弯了腰,说她逗我的,所有所有的礼物中,她最喜欢我送的,因为那只罐子可以拿来存钱。

    我问她存钱做什么,她说存钱等我过生日。

    我以为舒若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我过生日的时候,她竟然送了我一双球鞋,当时那双球鞋很贵,我也就是看班里别的男生穿过,我只敢偷偷摸摸的看几眼,完全不敢奢望自己能拥有。

    但我不敢接受这份礼物,我不知道该怎么跟父母说,结果舒若就大大方方的找我母亲去了。

    她不光给我准备了一份礼物,还给我母亲买了一个挠痒痒的工具,虽然价格不贵,却是心意。

    我母亲接受了这两份礼物,把她留在我家里吃饭。

    父亲破天荒的去镇上买了排骨和猪蹄,做了一顿十分丰盛的晚餐。

    要知道以前我过生日,最多能吃到两个鸡蛋。

    那个夜晚我才觉得这个贫穷破旧的家,是如此的美好,一砖一瓦都那么顺眼,充满着温度,让我觉得无比的幸福。

    尤其是坐在我旁边的舒若,她的笑声一直在我心间荡漾着。

    原本那样的童年是无比美妙的,只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让我突然间明白,老天是不公平的,生来卑微的人,没有几个能逃脱得了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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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陆沧(下篇)

    (全本小说网,。)

    那天星期一,我本想叫上舒若一起去上学的,没想到她夜里发高烧,送到医院急诊了。

    我穿着舒若送我的球鞋去上学,打算放学后去医院看她。

    体育课的时候,体育老师把那只破旧的篮球交给了我,让我带着同学们打篮球,结果男同学们的视线全都齐刷刷的落在我的球鞋上。

    我当时心里可自豪了,心想,你们没想到吧,我还能穿这么好的球鞋。

    我以为我会迎来同学们羡慕的目光,没想到他们窃窃私语了几句话,全都哄堂大笑,我不知道他们为何笑的这么不怀好意,其中高个儿大声问我:

    “陆沧,你这假货在哪个集市上买的?”

    青春年少不懂如何隐瞒自己的情绪,高个儿一问,我不自觉的脸红了,辩解的声音也显得底气不足:“这不是假货,这是真的。”

    高个儿嗤之以鼻:“这双球鞋好几百块钱,就凭你和你们那土砖房里挂满蜘蛛丝的家,能买得起这么贵的鞋子?骗鬼呢你,快说,你是不是在老街的小摊上买的?就算是假货也别不好意思啊,反正我觉得你穿这假货还挺配的,你们说呢?”

    高个儿身后的那群人都是以他马首是瞻的,自然都点头说是。

    我受到了羞辱,指着高个儿身后的马胖子说:

    “马骏,你经常穿这个牌子的球鞋,你来看看我这鞋子是不是假货?”

    我急于想向他们证明这鞋子是真货,马胖子也没让我失望,我脱了球鞋打着赤脚把鞋子递给他,早上想穿袜子的,但我的袜子都破了好几个洞,我觉得袜子配不上这鞋,就光着脚穿了,高个儿指着我的脚又是耻笑一番:

    “穷鬼,你连袜子都买不起,怎么可能买得起真货。”

    但马骏却很认真的说:“哥,这鞋子是真的,不是假货。”

    得到肯定后,我自信心倍涨,腰杆也挺直了。

    然而高个儿那张苦瓜脸仅维持了三秒钟,三秒钟过后,他话锋一转侮蔑我道:“就凭你能买得起真货,这钱肯定来路不正,说,你偷了谁的钱?”

    士可杀不可辱,我家虽然穷,但我也是个有尊严的人。

    要不是马骏拦着,我早就扑上去撕烂高个儿的嘴了。

    虽然他人高马大,而我瘦弱不堪,根本不是人家的对手。

    我极力的辩解着:“我从来不干那偷鸡摸狗的事情,倒是你,上次去老爷爷家的果园里偷果子吃,差点被老黄狗给咬了吧,自己是个专干坏事的家伙,还想诬赖别人。”

    高个儿瞬间恼了,带着那帮人上来就冲我扇了几个耳光:

    “哟,穷小子人穷嘴倒挺硬的,放学后敢不敢到小树林里等我?”

    去了就是找死,高个儿下手极狠,不死也得脱层皮的。

    我倔强的看着他:“我没做错事,凭什么去小树林等你。”

    高个儿拍拍我的脸:“陆沧,你小子真是个孬种,你要是不去小树林等着,就证明你心虚,你就是偷了人家的钱,狗儿,你前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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