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小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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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道小农民- 第2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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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现在,林宇却又觉得,齐硕阳的表现,完全符合他的身份,至少他有那个豪气和魄力,说一千万就一千万,那冤枉钱花出去都不带皱一下眉头的,这气魄,常人难有。

    像这么干脆的年轻人,林宇又怎么可能不想结交?不说他多有钱,也不管齐家到底是什么大来头,总之林宇交朋友不看钱,因为只要他愿意,人家再有钱,都不如他有钱。

    齐硕阳没有去看银行的提示短信,不过林宇的笑声,也是将他感染了。

    “想不到林兄弟刚才是在试探我,幸好我是答应了,不然还不得被你嘲笑死。”齐公子的教养让他做不到像林宇那样放声大笑,嘴角上扬,这就是他高兴的最佳体现。

    “不过林兄弟能成我之美,冲这一点,你这个朋友我也是交定了。”齐硕阳笑了笑,冲林宇伸出一只手,接着说道:“我这个人交朋友不看钱,因为再有钱都不如我有钱。”

    “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林宇身子微微前倾,和齐硕阳相视一笑,心照不宣。

    齐硕阳笑着对林宇点点头,又看了狗爷一眼,这才缓缓开口说道:“今天我来狗爷这,本是为了两件事,一件事是阎王的孩子,第二件事,倒是和第一件事有点关系。”

    “什么事,如果需要帮忙的话,尽管开口。”林宇面露疑惑,却是不显防备。

    “既然很快就要照顾阎王的孩子了,那我的宾利就没办法照顾了,我打算给宾利找个好主人。”齐硕阳笑着点了点头:“本来是打算送给林兄弟的,但是林兄弟既然打算留下阎王的小狗,宾利的脾气太冲了,容易冲撞到小狗们,所以宾利就只能交给狗爷来处理了。”

    齐硕阳说着转头看向狗爷:“狗爷,我这个忙你能帮了吧?”

    “这个倒是没问题。”狗爷知道齐硕阳对自己有意见,不过却是假装没有发现。

    齐硕阳这话一出口,林宇就知道,这人不但有魄力,还有脑子,刚才他拒绝出让小狗的时候他就知道林宇是什么打算了,看来刚才开价,齐硕阳也是为了试探他。

    聪明人喜欢和聪明人说话,对这个无论从大脑和风格都十分精致的齐硕阳,林宇十分满意。

    看来这江宁的二世祖们,还是有很多能人的,至少这齐硕阳就绝对不简单。

    “那既然没事的话,我就先走了,还有些事要去处理。”齐硕阳没有去看狗爷,而是对林宇微微欠身,说道:“不好意思,林兄弟,我估计要过几天才有时间请你吃饭了。”

    “硕阳兄有事就先忙吧,等忙完了,我们再促膝长谈不迟。”林宇笑着点点头。

    齐硕阳要走,林宇和狗爷自然是起身相送,这一送就送到了大门口,而跟着齐硕阳一起来的那条斗牛犬,一看齐硕阳要走却没带上它,马上疯了一样开始叫了起来。

    不过整个过程,齐硕阳都没有去多看它一眼,好像它只是一团空气而已。

    这个细节,再次让林宇对齐硕阳刮目相看,拿得起放得下,看来他把宠物定位得很准确,像这样的人,无论是对自己的定位,还是朋友的定位,都不会有什么失误才是。

    从容不迫,心思缜密,又有胆有识,林宇不得不承认,齐硕阳比他优秀得多了。

    不过在铁门关上之后,林宇和狗样就发现,宾利居然不叫了。回到办公室一看,才发现那宾利居然被小鬼按倒在地,而小鬼的獠牙就悬在宾利的脖子上面,没有落下。

    看到这里,狗爷顿时忍不住一阵吃惊,明显他没想到,小鬼会对宾利出手。(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440章 燕霞峰

    (全本小说网,。)

    这家伙是成精了吗?还知道打狗也要看主人,刚才齐硕阳还在的时候,它任由宾利乱叫,但是齐硕阳这才刚走掉,马上就把宾利给治得服服帖帖,狗爷有些好奇,林宇是怎么教的。

    看到狗爷崇拜的目光,林宇却是忍不住有些心虚,他还真没特地去训练过小鬼。

    刚才本来林宇是要带小鬼离开的,没想到被齐硕阳给耽搁了,现在齐硕阳也走了,林宇也没有在狗场多做逗留,跟阎王玩了一会儿,亲手把它送到待产室之后,便走了。

    车子驶到狗场远处,林宇发现,小鬼居然还看着狗场的方向,恋恋不舍。

    “行了,你老婆给你生了儿子,我就把它们接回家,乖乖坐着。”反过手去拍了拍小鬼的脑袋,林宇说完忍不住一笑,小鬼再聪明,也是狗而已,怎么听得懂人话呢。

    不过让林宇意外的是,小鬼好像听懂了他的话,乖乖趴在后座上。

    带着小鬼回到别墅,根本不用林宇招呼,车门一打开,小鬼就窜出来冲进了院子里,然后冲着二楼汪汪直叫,林宇走进去,一看院子里的车才知道,是龙灵她们回来了。

    林宇满意地点了点头,看来他刚才接小鬼回家,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它还没进门就闻到了里面的气味了,这要是有什么人靠近别墅的话,小鬼肯定能第一个发现。

    他现在是安全了,可安全期限也只有一个月而已,更何况,周晴她们就算不会受到詹姆斯的威胁,可林宇这阵子树敌良多,要是有什么人上门寻仇,小鬼肯定能派上用场。

    这么一想起来,好像这段时间来,能跟他见面之后还好好说话的,也只有齐硕阳了。

    三女正在楼上整理房间,早上出去之后,她们就差没把欧婷的房子也给搬过来,而既然四人之间已经没有了芥蒂和顾忌,她自然也是住进了林宇和二女之前的主卧里。

    林宇坐在客厅里,百无聊赖地翻着手机,翻着翻着,居然翻到了刚才狗爷给发的短信。

    一看到上面的字,林宇也是不由得有些好奇起来,这齐家到底有什么能耐,居然能让狗爷这样提醒他,狗爷肯定是知道自己的本事的,难不成这齐家,值得他忌惮不成?

    想要知道齐家的事情,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问齐硕阳,只是刚才齐硕阳走得着急,林宇也没有跟他交换号码,再说了,像查户口一样盘查人家的底细,想想也有些不合适。

    看来还得找别人问问,而这个能为他解惑的最佳人选,就在二楼,帮欧婷收拾房间。

    就在林宇等人离开江宁后,龙氏就被于胥弄得七零八散,龙氏没落,楚天鹏最后的本钱被林宇****家,龙氏家族自然也没有了往前的风光,可是这已经跟龙灵没关系了。

    龙灵虽然已经脱离了楚家,可是毕竟之前的底蕴还在,对这齐家,肯定有所了解。

    毕竟上流社会的圈子肯定就那么大一个,龙灵当初作为江宁市的天之骄女,在上流社会中肯定也是执牛耳者,而想要知道这圈子中的大能,找龙灵问再合适不过。

    反正有的是时间,林宇也不着急,现在当务之急,就是先弄清楚幼蜂进化的方法。

    之前已经做了好几次实验了,但是怎么样都不管用,但是这更让林宇没理由闲下来,毕竟方法是未知的,而且他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去浪费了,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詹姆斯一个月后肯定会如约而至,到时候,还不知道他会怎么拿林宇的小命开玩笑呢。一定要在安全期结束之前完成幼蜂的进化,这将是他通过考验,活下去的资本。

    这些天过去,一号蜂也应该醒过来了吧,但是他和一号蜂之间的联系却迟迟没有恢复,林宇知道,继续等着一号蜂自己回来找他,恐怕是遥遥无期,必须尽快提升实力。

    这段时间,林宇也一直在想着一件事,那就是梦境中的若。

    以往,林宇都会时不时地梦到若,可是自从上次在南湾昏迷时的梦之后,林宇就再也没在梦中见过若了,想到那次醒来之前的情况,林宇怀疑,若已经彻底消失了。

    想要依靠若已经不行了,接下来,恐怕一切都要自己去面对,就算再次陷入金蜂野性爆发的危机,林宇也只能全部靠自己解决,这更坚定了林宇提升实力的决心。

    走出别墅,林宇往江边走去,那个地方,就是之前他安置蜂箱的地方。

    当初林老大种下的花草,到现在已经郁郁葱葱,绿意翁然,将栅栏包裹起来,而栅栏中央,就安置着林宇之前买的那些蜂箱,只不过此时,这地方却是比以往清净了许多。

    林宇知道是怎么回事,因为之前二号和三号金蜂,调动了蜂群攻击他,所以导致大量的蜜蜂死亡,现在留在蜂箱旁边的蜜蜂,估计满打满算也不超过一万只了。

    一万只蜜蜂,聚集在一起,就像是一碗豆子而已,只能勉强维持这个小小的蜜蜂王国不灭。

    之前用了几百只蜜蜂做实验,林宇可谓是用尽了所有方法,但是却一直没有任何进展,所以林宇一直很怀疑,是不是蜜蜂的数量达不到一定的高度,所以影响了结果。

    反正蜜蜂这东西,这世界上还真不缺,就算是要牺牲几百万来实验一下,也完全不愁没有。

    蜂箱这边的这点蜜蜂,根本达不到林宇的要求,看了一眼之后,林宇就瘪瘪嘴回到别墅,离开之前,林宇跟三女打了个招呼,他此行的目的,是燕霞峰。

    江宁市有多少蜂农,林宇不知道,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大部分都在燕霞峰。

    毕竟燕霞峰那边的环境比起市区好的可不止一点半点,就算没有养蜂场,单是野生的蜜蜂,就可以轻松达到林宇想要的数量,至于为什么亲自去江宁,而不是让金蜂去召唤蜂群回来,自然是为了不想引起太大的骚动,他可不是没见过蜂潮汹涌的场面,太过显眼了。

    往燕霞峰里一钻,到时候不管他要怎么做实验,反正有的是蜜蜂,而且也不怕引人注目。

    看向远处的燕霞峰,林宇眼神无比坚定。(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441章 寻找蜂尸

    (全本小说网,。)

    前段时间,林宇还有选择的余地,可是在詹姆斯出现之后,林宇就没办法考虑是否要进入蜂巢的第三阶段,就算这次没有进化到第三阶段,他也会穷尽所有寻找方法。

    而现在蜂巢是进入第三阶段了,只不过幼蜂的进化要求却十分严苛,林宇不得其法。

    一定要完成幼蜂的进化,否则的话,别说躲在暗处的詹姆斯,林宇就连那些在边上对他虎视眈眈的阿猫阿狗们都解决不了,他一定要变得强大起来,而这一切,只为自保。

    前段时间,林宇想要变得强大,是为了保护身边的人,而现在,却是为了保护自己,因为他很清楚,如果不保护好自己的话,保护家人只不过是空口说大话而已。

    捷豹一个甩尾,停在了一家小卖部门口,林宇花了一百块钱买了一瓶水,让老板娘帮他把车子看好,他可能要过两天再来开走,而收了钱,老板娘自然是笑着答应下来。

    什么都没有,只带着一瓶水,林宇就向着燕霞峰那还没被开发的区域走去。

    这一次,一定要让幼蜂完成进化,否则的话,林宇是不打算下山了,至于这次上山需要多久才能回来,就连林宇也说不好,因为他还真的没什么把握能一次成功。

    等林宇登到山上的时候,已经是午后时分了,此时虽然已经进入秋天,不过一路走来,这燕霞峰上的野花倒是开得鲜艳,而无论在哪里,林宇都能看到三三两两采集花粉的蜜蜂。

    初秋的风带着一些微凉,不过对林宇来说,却只是清爽而已,经过药花蜂蜜改造后的身体,比一般人的身体素质要强大许多,力大如牛,反应迅捷不说,还抗热抗冻!

    前几次失败之后,林宇心里也是有了一个总结,他现在距离成功越来越近了。

    抛去所有的不可能,剩下的,一定就是答案,林宇现在就是在这条路上,所以他才决定,不成功让幼蜂进化,他就不下山了,当然,这个过程也有可能十分漫长。

    之前实验失败,可能有很多原因,而最大的原因,应该就是蜜蜂的数量还不够,而且现在,林宇大概也可以肯定,想要让幼蜂进化,他需要的是什么东西了。

    之前林宇一直在用活蜜蜂做实验,但是毫无进展,尽管他也弄死了几个蜜蜂实验,但还是没有半点作用,幼蜂对蜜蜂的尸体完全没有兴趣,不过这尸体,却是最后的可能性了。

    活的蜜蜂对幼蜂没有半点反应,幼蜂对它们也是无动于衷,那就说明,剩下的可能性就是蜜蜂的尸体了,因为他很确定,上次蜂巢的进化,就是因为那几百万的蜂尸。

    这蜂尸,一定就是蜂巢进化和幼蜂进化的契机,林宇十分肯定。

    既然需要用到蜂尸的话,那就需要弄死一大堆蜜蜂了,而这个弄死,还得有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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