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系暖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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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系暖婚- 第1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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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瑾她说:“我怕治好了你,你就会离开了。”环在她腰上的手越收越紧,他把她整个藏进怀里,伏在她肩上,像是呢喃,“我便想,就这样一辈子,一辈子藏着,就这样一起老,一起死。”

    姜九笙问:“那后来呢?”

    时瑾停歇了很久,说:“后来我发现,我也病了。”

    那时,他们已经在小楼里生活了一个月,他刚接手秦家不久,有时会很忙,他不在小楼时,她就会坐在阁楼里等他。

    听见楼梯里有脚步声,她立马回头:“你回来了。”

    他走过去,把她抱起来,放在躺椅上:“宝宝,以后别坐那里等,会着凉。”

    时瑾有时会喊她宝宝,像她妈妈那样喊,亲昵又温柔。他说,因为她已经没有亲人了,所以,要更疼她一点。

    她好笑,他也是个少年呢,老气横秋的。

    “不等你我没有事情可以做。”她突然问他,“时瑾,我们养条狗好不好?”

    他想了想,答应了她:“好。”

    她灰暗的眸子亮了一点。

    “你喜欢什么品种?”

    她很快回答说:“博美,我喜欢博美。”

    过了几天,他抱了一只博美犬回来了,白色的,还很小,圆滚滚的很可爱,笙笙很喜欢那只狗,给它取名叫姜博美。

    一开始,姜博美很听话,也很温顺,可是后来,大抵因为长期被关在小楼里,没有阳光,也没有人,开始变得暴躁。

    直到,那只博美犬咬伤了她,把她的手背咬得血肉模糊。

    她身体不好,抑郁之后,还有些厌食,免疫力特别差,伤口便感染了,病了好几天,一直恍恍惚惚。

    她精神清醒时,已经找不见狗狗了,阁楼里又只剩了她一个人,安安静静地。

    她问他:“时瑾,博美呢?”她站在楼梯口,看楼下,“为什么我没有看到它?”

    他沉默了一会儿,告诉她:“它死了。”

    她猜到了的,她生病的那几天,时瑾心情不好,很狂躁,有天夜里,她昏昏沉沉醒过来,看见他守在她床前,瞳孔殷红,像血的颜色,他大概怕吓着她,极力压下情绪,可她还是看到了他眼里的阴翳与暴烈,她以前都不知道,时瑾生起气来,像要毁天灭地一样。

    她试探着,还是问出了口:“你杀了它吗?”

    时瑾没有否认:“它咬你了。”

    她之后就再也没问了,那天晚上,她一直做梦,梦见很多血,梦见了温家的花房,还有躺在地上浑身是血的父亲母亲……

    后来,秦明立的人闯进了小楼,看见了她的脸,他开了一枪,打在那人的腿上,地板上到处都是血。

    她听到了呼救声,分明很怕,却还是一步一步走到他面前。

    “可不可以不杀人?”

    “不可以。”他的枪口已经对准男人的头,指腹扣在扳机上,完全不由分说,“笙笙,他看见你的脸了,必须死。”

    “时瑾。”

    她伸手,拉住了他的手,身体在发抖:“我很怕。”

    “你不要杀人。”

    “不要和我一样。”

    他抬手,覆住了她的眼睛,手指扣动扳机。

    “砰!”

    时瑾的枪法很好,快,而且精准,十二岁之后,秦家便没有人能和他相较,但那一枪,偏了。

    他没有杀那个男人,因为她一直哭。

    是啊,她也才十六岁,本应该活在象牙塔里的年纪,却跟着他经了腥风血雨。

    她没有怪他,只是经常做梦,睡着睡着便哭醒了,然后抱着他,一直瑟瑟发抖,他慌了神,不停地哄她,不停地认错。

    “笙笙,你别怕。”

    “我以后不会了。”

    “我都听你,再也不犯错了。”

    “你别哭好不好?”

    “我不伤人,我再也不伤人了……”

    她哭着喊他:“时瑾。”

    “我在,我在。”

    他跪在她双膝前,抬头看她。

    她却什么都不说,流着泪,一遍一遍擦他的手,她说,有好多血……

    没有血,他早就洗干净了。

    从那之后,她经常出现幻觉,是抑郁症的中期症状。

    时瑾不敢告诉她,他的手早就染过血了,那么多想闯进这栋小楼的人,除了她求情的那一个,剩下的全部都非死即伤。他甚至还会凭空怀疑,总觉得这个宅子里的人都想害她,他想把他们都杀光,像把她藏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疯狂又极端。

    心理医生说,这是偏执型人格障碍的初期症状,若是不控制,以后会有情绪控制障碍,甚至会狂躁暴力。

    医生给他开了很多药,他全部扔了,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染上了烟瘾,抽最烈的烟,玩命似的抽。

    “为什么抽烟?”

    夜深人静,女孩沙哑的嗓音响在身后。

    他回头,已经来不及熄灭指尖的烟,便也没有躲,一只手夹着烟,用另一只手抱她,她太瘦,腰特别细,一只手就能环住,说:“不为什么。”

    她歪着头看他:“时瑾,我以前不喜欢别人抽烟的,不过,你抽烟的样子很好看。”

    “那我以后只在你面前抽。”

    她点头,仰着头看他抽烟。

    十八岁的时瑾,五官已经长得很精致了,眉眼立体,漂亮得不像话,他的眼睛很黑,是毫无一点杂质的浓墨色,抽烟时,会微微眯起眼,烟雾缭绕朦胧了眼瞳,添了一些迷离,像只妖。

    她问过时瑾,烟瘾是不是很重。

    他摇头,说不是。

    可她看见了烟灰缸里的烟头,满得很快。

    那天她睡醒,时瑾不在身边,他在阁楼的窗前抽烟。

    “味道好吗?”她走过去。

    他摇头:“又苦又涩。”

    “给我尝尝。”

    她趴在他身上,去抢他的烟,他笑着躲开,抱着她哄:“笙笙,别碰,对身体不好。”

    她仰着下巴:“那你为什么抽?”

    “不是你说我抽烟好看吗?”他把烟蒂捻灭,吐出烟圈,然后俯身去吻她。

    确实,又苦又涩,还很呛人。

    她却不躲,乖乖张开嘴,与他亲吻纠缠,

    “时瑾。”

    “嗯。”

    “戒了吧,我不喜欢烟味。”她怕他生病,烟抽多了不好。

    “好。”

    那时的时瑾,执掌着秦家,生杀予夺,无人能置喙。

    他说:“笙笙,我只听你的。”

    偏执成狂。

    又如何呢,他愿意。

    天上弦月正圆,人影成双。

    姜九笙仰头,月光与时瑾一起映进眼底:“所以说,你是因为我才患了偏执症吗?”

    时瑾摇头:“不完全是。”

    她一知半解。

    他摩挲着她的手,有些凉,握着揣进了衣摆里:“笙笙,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在我八岁的时候秦行就选中了我。”

    “记得。”

    “因为我杀人不眨眼。”时瑾停顿了须臾,“我第一次开枪的时候,只有八岁大,那个人是杀害我母亲的凶手,我对着他开了两枪,差点取了他的命,那是我第一次失控,除了杀人,脑子里什么想法都没有。”

    她惊讶住。

    时瑾只是揉揉她的皱眉,语气平静得好似在说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应该是从那时候开始,就埋下了病因。”

    “你母亲不是意外去世吗?”她记得时瑾说过,她母亲带他出逃时出了意外,她当时只以为是偶然。

    时瑾摇了摇头:“她是被秦行下令处死的。”本来不想告诉她的,秦家的水太脏,他不愿意她知晓太多。

    “为什么?”她愤然。

    “因为秦行不喜欢不听话的人。”时瑾并没有什么情绪波动,只是声音微凉,有些缥缈,“秦家是个吃人的地方,我母亲带我逃了很多次,她想把我送出去,因此惹怒了秦行。”

    时瑾以前想过,若是他没有遇见姜九笙,应该也会变成秦行那样的人,没血没肉,麻木不仁地活着,一辈子都在打打杀杀。

    徐青舶曾问过他,为什么是姜九笙,为什么那么喜欢,他身边,不缺皮囊好的异性,也不乏有品性好的,怎么就别人都不可以,唯独是姜九笙。

    他也没有答案,只记得第一次见她时,他那双拿枪杀人都不会抖的手,居然冒汗了。

    时瑾把她抱紧了些,继续说:“他们还想害你,不止秦明立和秦家的两位夫人,还有秦行,都在盯着小楼,那时候我就知道,我得带你离开秦家了。”

    他说:“可是晚了一步。”

    姜九笙眉宇狠狠一拧。

    她记不起来,那些曾经刻骨铭心的事、念念不忘的人,她都忘了,可即便一点儿都回忆不起来,听他讲起时,还是会跟着泪流满面,会心疼,像尖锐的东西扎在心口,拔出来疼,不拔出来也疼。

    “你的病越来越严重,我不在的时候,你会哭,吃东西也会吐。”时瑾说得很慢很慢,并没有掺杂情绪,只是牵着她的那只手,越收越紧,冷汗湿了掌心,“那时候我才意识到,如果不治病,你可能会死。”

    姜九笙抬头,看他的眼,他低头,在她额头亲吻,眼里不喜不怒着。

    她怎么会不知道,他那双无波无澜的眼睛里藏了怎样的惊涛骇浪,她是忘了,可他都记得,八年,他一个人抱着过去,让所有伤口长成了伤疤。

    “我给你请了一个心理医生。”时瑾抿了抿唇角,眼底有了浮影,“你的病刚有好转没多久,秦明立收买了那个医生。”

    他没有告诉她,是因为她的仁慈,放走的那个男人认出了她的病例,才让秦明立有机可乘。

    “然后我的病变得越来越糟?”

    “嗯,有很严重的自杀倾向。”

    那是她来秦家的第三个月了。

    他给她请了心理医生,开始,是有好转了,已经能进食,状态好的时候,还会跟他说许久的话。

    可不到半个月,她的症状又回到了最糟糕的时候,他才意识到那个医生,被动了手脚了,她的所有资料他都藏得很紧,秦家人甚至连她的样子都没有见过,唯一一次的纰漏,就是那个闯进小楼后,却活着出去的男人。

    他差点杀了那个心理医生,只是,来不及了。

    那天,天阴阴,他回来得晚,她跟往日不同,睡得特别早,他也叫不醒她,才发现地上的药瓶。

    她吃了抗抑郁的药,整整一瓶。

    “笙笙。”

    “笙笙。”

    “笙笙。”

    “……”

    她睁开眼,不在阁楼,顶上是白色天花板,还有很多医疗设备,她戴着氧气罩,喊他:“时瑾。”

    他抬头。

    她看见了,他在哭。

    那是她第一次见他流眼泪时的样子,依旧很好看,像橱窗里的人偶,精致,却没有一点鲜活。

    “你别哭。”她抬手,给他擦脸上的眼泪,声音低弱得几乎听不到,一个字一个字地张嘴,“我不会先轮回的,会等你到白发苍苍的时候。”

    她手背上有针头,很瘦,常年不见太阳,白得可以看见细微的血管。

    时瑾握住她的手,瘦瘦小小的,似乎稍微用力都能折断,他用脸贴着她的手,轻轻地摩挲,眼角的眼泪滑入掌心:“笙笙,”他说,“没有轮回。”

    怎么会呢?

    她的心理医生告诉她,宇宙是一种轮回论。他还说,人死了会回到最初,从尘土到灵魂。

    她在医院住了四天,然后让时瑾带她回了小楼。

    时瑾把她的药都收起来了,一天只给她一颗,她吃药的时候,他就在一旁,他不在的时候,就让姜女士守着她。

    有一天,秦家来了客人,时瑾不在小楼,她摔碎了碗,偷偷藏起来了一块碎片,等到姜女士去给她倒水的时候,她割破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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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波回忆过后,再给你们发狗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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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3:笙笙,穿我的

    有一天,秦家来了客人,时瑾不在小楼,她摔碎了碗,偷偷藏起来了一块碎片,等到姜女士去给她倒水的时候,她割破了手。全本小说网;HTTPS://。m;

    不过她很久没吃东西,没有力气,割得不够深。

    时瑾几乎疯掉,将小楼里所有的东西全部搬走了,除了一张连边角都被磨平的床,后来,她就再也没有下过床,一直躺着,精神一天比一天差。

    她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小小的一团缩着。

    “时瑾。”

    “嗯。”

    她恍恍惚惚的,眼睛却睁得很大,声音很轻,像梦呓:“我想回家。”

    “时瑾,你带我回家吧。”

    “我想我妈妈了。”

    时瑾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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