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系暖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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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系暖婚-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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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笙笙。”

    “笙笙……”

    他倾身,将唇贴在凉凉的屏幕上,描摹图片里,她的唇形。

    目光,痴迷到阴沉。

    ------题外话------

    这,是一只披着贵公子外衣的变态忠犬追妻的故事。

    另外推荐老书《猫爷驾到束手就寝》

    ps:“有风度,却并非风度翩翩,后者太过浮躁,而时瑾,恰到好处。”此句引用墨宝非宝的话,我很喜欢这一句话

 002:摇滚巨星姜九笙

    “我的荣耀,与你们同在。全本小说网;HTTPS://。m;”

    光怪绚烂的镁光灯下,女人长发,随意卷着,化了烟熏妆,唇角衔了一缕发,亲吻着她的木吉他。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万人空巷的体育馆里,粉丝疯狂地尖叫。

    摇滚巨星姜九笙,娱乐报纸上曾经登过一句话:前后十年,乐坛再无第二个姜九笙。

    三张专辑,销售破亿,七场演唱会,她用三年时间,在摇滚乐坛登顶,是国内第一个在中央体育馆里开演唱会的女歌手。

    演唱会后台。

    女人背靠着化妆台,勾唇一笑:“演唱会很成功,现场效果好到爆表。”

    她叫莫冰,是姜九笙的经纪人。

    莫冰比姜九笙大了四岁,入行已经满了六个年头,在带姜九笙之前,她只是天宇传媒旗下一个不上不下的经纪人。

    莫冰曾问过姜九笙,为什么挑了她,姜九笙的回答很敷衍,口气却很认真:因为顺眼。

    事实证明,姜九笙很会挑,莫冰能力够强,手腕够铁,处事干脆利落,沉稳干练,对于懒散随性的姜九笙来说,铁娘子莫冰是最好的选择。最重要的一点,莫冰生得美艳,身材火辣,姜九笙喜欢赏心悦目的人与事物。

    两人关系不错,相处很随意。

    姜九笙回了莫冰一个浅笑:“辛苦了。”她用手把长发扎起来,用描眉的笔随便绑了个髻,“我想抽根烟,介意吗?”

    莫冰反问:“我介意你就不抽吗?”

    姜九笙笑笑,摇头:“我会去隔壁抽。”

    她烟瘾重,尤其是写歌的时候,整盒整盒地抽,莫冰不止一次让她戒烟,可是都拿她没办法,只能千方百计地给她找各种气味与成分都偏健康的女士烟,毕竟是歌手,嗓子可是饭碗。

    莫冰笑骂:“你这个小妖精!”摸到抽屉里的烟盒递给她,“悠着点,你胃不太好。”

    绿摩尔,这种烟很淡,姜九笙觉得没什么味,她喜欢最浓的烟、最烈的酒,还有最美的人儿。

    这些,莫冰自然是不让她碰的。

    “遵命。”姜九笙做了个敬礼的手势,把烟接过去,点了一根,摩擦轮式的打火机,男士的,她用得顺手。

    细长的烟夹在手指间,薄烟淡淡升起,模糊了侧脸的轮廓,她微眯了眼,懒懒地靠着椅背,慢条斯理地吞云吐雾。

    莫冰从来没见过哪个女人,抽个烟,还能美成这样,迷人得不行,严格来说,姜九笙的模样,在美人环绕的演艺圈里并不算最顶尖,却最独树一帜,不笑时冷艳,稍稍勾唇,七分魅,三分纯,眉眼里全是英气与慵懒,神秘又优雅。

    最开始莫冰给她定的人设是高岭之花,奈何姜九笙懒,懒得端着架子,怎么舒服怎么来,倒是粉丝偏偏就喜欢她那随性潇洒的性子,用粉丝的话说,攻气十足,仙气也十足。

    一根烟燃尽,姜九笙掐了烟,眉宇难掩倦怠。

    莫冰喊了化妆师过来给姜九笙卸妆:“他们已经去会所了。”

    姜九笙并不是单独出道,莫冰口中的他们便是乐团的成员们,因为最后一首歌是姜九笙的独唱,便先她一步结束了演出。

    姜九笙揉揉眉心:“我先回家洗个澡,两个小时后来接我。”

    莫冰给了个ok的手势。

    这时,门突然开了,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走了进来,手里捧着一束红玫瑰,五官端正,相貌堂堂。

    倒是个衣冠楚楚的,奈何,是个衣冠禽兽,莫冰自然认得这人,上前一步,嘴上挂着商业式的笑容:“简先生,下次请记得敲门。”

    这位简先生大名简成宗,是简氏地产的二公子,近来对乐坛颇有兴趣,姜九笙的演唱会算得上是他的首次娱乐投资。

    地产大亨嘛,哪个不爱香车美人,这简大公子更是花名在外。

    简成宗穿着一身裁剪讲究的西装,胸前口袋里的红色方巾露出一角,颇为风流倜傥,开口笑道:“我投了三千万,这个特例都没有?”

    “不是特例。”莫冰面无表情地指正,“是教养。”

    姜九笙勾唇,垂着眼似笑非笑,她家莫冰真是朵带刺的娇花儿,一般人在她手里可讨不到好。

    简大公子的脸色果然当场就变了,可能顾及着风度,忍着没有发作。

    莫冰仍旧面不改色,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简先生有事?我家艺人还要换装,可能需要回避。”

    简成宗冷了冷脸,视线越过莫冰,将手里一大束玫瑰递到姜九笙面前:“晚上一起吃饭。”

    姜九笙没抬眼,将修长的腿随意搭在椅子上:“抱歉,我不接受陌生人的单独邀请。”

    礼貌又冷清。

    圈里没有谁不知道,姜九笙对谁都没脾气,偏偏又是最难接近的那个。

    男人嘛,偏喜欢攻击性强的,有与生俱来的征服欲。

    “以后就不是陌生人了。”简成宗笑,口吻里贵公子做派十足,“你的巡回演出会还有三场,我想继续赞助,一回生,二回熟。”

    姜九笙抬眸,笑问:“那三回呢?”

    姜九笙有一双勾人的桃花眼,深处,总有几分冷,几分妖,带着疏离懒散的媚。

    要了命的迷人!

    简成宗眯了眯眼,藏不住眼底猎艳的侵略性:“我以为姜小姐懂我的意思。”

    “我这个人不喜欢绕弯子。”她似百无聊赖,手指拂了拂红玫瑰的花瓣,收了笑,“你想潜我?”

    对方很诚实:“各取所需。”

    姜九笙虽是摇滚巨星,可专业歌手和圈中流量艺人到底不一样,至少商业性不是一个层面。

    显然,这简公子有几个钱。

    他不是第一个想潜姜九笙的人,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她接过了他的花。

    简成宗似乎意料之中,稍稍得意地冲莫冰勾唇冷笑,问姜九笙:“晚饭去哪里吃?”

    姜九笙起身,掂了掂手里的玫瑰,抬手,摔在了简大公子的脸上,慢条斯理,一簇一簇地摔。

    手心被花刺刮了一下,姜九笙拿了张抽纸擦着:“还想吃吗?有没有气饱?”

    简大公子一张金贵脸被气得有些狰狞了:“姜九笙!你别给脸不要脸!老子想睡你那是你的——”

    她不疾不徐地截了对方气急败坏的话:“小乔,叫保安。”

    助理陈易桥在门口应了一声。

    “我去隔壁再抽一根。”

    留了一句话,姜九笙直接撂下人,拿了烟盒走去隔壁。

    简成宗脸一阵青一阵白,好不精彩,莫冰抱着胸挑了挑眉,神色见怪不怪。

    ------题外话------

    更新时间以后暂定每晚八点半。

 003:我能摸摸你的手吗

    女士香烟味儿太淡,姜九笙抽了两根莫冰才回隔壁更衣间,换下朋克风的演出服,卸了妆,她素面朝天,咬着熄了火的烟蒂,盖着件黑色披风半躺沙发上闭目养神,短裤短t,露了一截又细又白的小蛮腰,修长的腿搭在了沙发一端的扶手上,那模样,着实像个勾人的小妖精。全本小说网;HTTPS://щww。m;

    姜九笙生得美,只是,少了几分烟火气,做什么都懒懒散散。

    莫冰晃了晃手里的车钥匙:“我送你回去。”

    姜九笙起身,将风衣穿好,问她:“解决了?”

    “简氏要撤资。”

    “嗯。”神色不冷不淡,波澜不惊,姜九笙双指夹着烟蒂,对着烟灰缸扔了个漂亮的抛物线。

    莫冰笑骂:“你这脾气!”这已经是这个月第二次不给‘投资人’面子了。

    她反问:“需要改吗?”

    莫冰挑眉,不语。

    的确不需要,从姜九笙出道起,想潜她的人可以绕天宇一圈了,最后呢,那些‘金主们’一个个人间蒸发了,她还是顺风顺水,三年时间,她便在华语乐坛稳稳站了一方天地。

    莫冰放缓步子,与姜九笙并排走着:“笙笙,你跟我说实话,给你保驾护航的大金主到底是谁?”

    莫冰不算糊涂,可姜九笙的事,三年她都窥不透一星半点。

    姜九笙懒懒打了个哈欠:“我也想知道。”

    还是那漫不经心的神色,像个置身事外的局外人。

    莫冰失笑,姜九笙刚出道那会儿,性子与现在一般,洒脱又直接,天宇有个音乐总监见她模样性子招人,趁夜色妖娆,便不规矩,当时姜九笙一个烟灰缸砸得那音乐总监去了半条命,莫冰当时想,完了,出师未捷身先死。结果呢,姜九笙没有被封杀,而是那个总监人间蒸发了,有小道消息说那音乐总监在icu住了大半年。

    后来,又有个投资人假意醉酒,举止轻薄,姜九笙的衣服都没碰着,第二日,手就折了,断了两根骨。

    后来……

    诸如此类的怪事一桩接一桩,圈里就有了个传闻,说摇滚歌后姜九笙是个诅咒,那些想潜她的,想黑她的,想取而代之的,全部……不得善终了。

    当然,不怕死的还是大有人在,比如刚才那个简公子。

    莫冰有理由怀疑,姜九笙背后有个强大的后台,不然只能用灵异来解释那一桩桩惨案了。

    上了保姆车,是助手小乔开车。

    “笙姐好。”

    小乔大名唤陈易桥,刚出大学,比姜九笙小上两岁,模样生得乖巧漂亮,性子也安静害羞,像个吃可爱多长大的邻家妹妹。

    是莫冰挑的她,虽说艺人助理不适合挑模样太好的,怕抢了风头,不过莫冰瞧着她本分,踏踏实实从不抱怨,便留下了她,近半年时间,小乔也确实从未出过错。

    姜九笙颔首,打了招呼便往后座去了,蹙着眉,神色恹恹。

    “怎么了?”莫冰问道。

    “刚才起猛了,姨妈痛。”

    她吃东西冷热不忌,又嗜辣,身体底子不算好,每月例假都要受一番罪。

    莫冰板着脸,有点严肃:“你这毛病太严重了,改天我给你挂个号。”

    她拒绝,眯着眼似笑非笑:“我可不想因为痛经而上头条。”

    “头条也不是谁都能上的。”

    姜九笙粉丝数量在娱乐圈不算多,战斗值却高得离谱,若真被拍了,估计‘摇滚巨星姜九笙痛经’的那点女儿家私事,就不是什么秘密了。

    不过,姜九笙懒,懒得上头条。

    莫冰换了个理由,投其所好:“天北第一医院有位医生,我上次带我堂妹去看病,偶然见了一面,他有一双肯定能让你着迷的手。”

    她有兴趣了:“妇科医生?”

    莫冰了然一笑:“外科。”

    “拿手术刀啊,”姜九笙转头,看着车窗外霓虹,眼里光影灼灼,“那肯定更迷人。”

    她有个癖好,她恋手,看见一双漂亮的手,会忍不住想抚摸,想私藏起来据为己有。

    如果恋手癖是一种病,那她应该是个轻中度患者,病因尚且不详,不像一般特殊癖患者,她大大方方,从不刻意隐瞒。

    演唱会的体育馆离姜九笙的公寓只有二十分钟车程,她小憩了一小会儿便被莫冰叫醒了。

    “要不要我送你上去?”

    “不用,这个小区治安很好。”她住的是高档小区,监控系统与密保问题都很不错。

    莫冰仍然不放心:“上次有个私生饭还不是潜进去了。”尤其是有钱的私生饭,比恐怖分子还要可怕。

    姜九笙倒一贯淡然自若:“还不是被我打得屁滚尿流了。”

    莫冰哑口无言了,她家艺人练过散打,可能协调性好,智商高,学什么都有模有样,练了不到九个月就将同门的师兄打趴下了,据说,那位师兄练了七年,还是开国将门之后,半生英明都毁在了她家艺人的拳头下。

    莫冰想了想,放心了:“那我回趟家后再来接你。”

    “好。”

    姜九笙住七栋,最靠里,橘黄的路灯下,孤影斜长,她走得缓,腹痛得厉害,脚步有些虚。夜里静谧,风吹树叶悉悉索索地响,隔着几米距离,身后的脚步声一直跟着她进了七栋的一楼。

    到了电梯口,姜九笙回了头:“是要签名吗?”

    跟了她一路的是个男人,白衬衫西装裤,很高,模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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