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豪门之主母在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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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豪门之主母在现代- 第1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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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点起床洗漱下楼吃早餐,今天有点冷,记得多穿件衣服。”洛秀细细嘱咐着。

    挂了电话便拿出钥匙开门,早等候着的仆从端着覆盖着圆盖的餐盘鱼贯而入,没有发出丝毫响动便将长长的餐桌摆了个满满当当,将盖子揭开,丰盛而色香味俱全的餐点看的人眼花缭乱,有中式有西式更有日式韩式,而中式也分了许多种类,有炸的金黄酥脆的油条香浓四溢的豆浆,有软糯香滑熬的劲道的清粥、清甜可口的各色糕点,有培根卤蛋,鸡翅煎蛋,更有小菜馒头玉米煎卷,无一不冒着热气香味等待主人的享用。

    仆从目不斜视的鱼贯而出,等客厅只剩下洛秀一人时,他绕着餐桌走了两圈,然后心满意足的等在楼梯口,没让洛秀等太久宋锦的身影便出现在楼梯口。

    她今日穿着一件黄底碎花的极踝连衣裙,细薄的腰带勾勒出不盈一握的纤腰,裙摆下身直筒而下,朦胧中映出一双笔直修长的腿,外罩一件米色的长衫,一头墨发随意的散在身后,未施脂粉的脸蛋天然去雕饰般的清透粉嫩,她眸光淡淡,带着几分慵懒随意的下楼,却满身温婉随意的居家柔情。

    宋锦看到站在楼梯口仰头一脸灿烂笑意的洛秀时,忍不住多看了两眼,今日的洛秀光芒四射,眉目明媚飞扬,朝气蓬勃的如那初升的太阳,无声无息中散发着灼热逼人的光芒。

    这样的洛秀,像太阳,像烈火,吸引着所有人的视线,继而飞蛾扑火般向那片烈火飞去,即使是尸骨无存的下场,依旧有人前仆后继。

    看到宋锦望来的目光,洛秀心底一喜,笑容更加肆无忌惮,如果是火,他所站之地已寸草不生。

    宋锦走到他面前,洛秀领着她往餐桌走去,当宋锦看到那张被各色早餐占领的餐桌时,震惊的瞪大了双眼。

    洛秀给她拉开一张椅子,等宋锦坐下绕到她对面坐下,看到宋锦惊讶的眸子心底忍不住得意,宋锦淡淡的瞥了他一眼,抿唇道:“以后不要再这样了,浪费。”

    像是突然被一盆冷水兜头浇下,不过负面情绪没维持几秒钟,洛秀脸上又恢复了笑容,点头道:“好,我以后不会再这么浪费了,你喜欢吃什么?我以后就专门给你准备什么?”

    贴心的让人有些招架不住,宋锦蹙了蹙眉,却也没反对,将粥碗端到面前。

    “这个就够了。”

    洛秀有些傻眼,一碗粥就搞定了?吃的也太少了吧,望着面前洋洋洒洒的各式早餐,洛秀深深的觉得自己又犯傻了。

    洛秀把煎蛋香肠往她面前推:“你现在太瘦了,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些有营养的东西,身体才会健康,来,把这些都吃了。”

    宋锦看着那金黄油腻的煎蛋忍不住蹙眉,又听洛秀说她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那语气仿佛她还是个孩子,笑了笑,洛秀看到她那抹如百合般清新舒缓的笑容勾唇问道:“你笑什么?”

    宋锦笑容滞了滞,道了声“没什么,”便伸筷子将煎蛋夹到面前的餐盘里,垂着脑袋默默咬了一口。

    洛秀看着宋锦乌黑的发顶嘴角的弧度越扯越大,她能改变心意便是好的开始。

    今日的天气就像娃娃的脸说变就变,一会儿前还是乌云罩顶,这会儿就有一线日光穿透乌云给暗沉的大地投注来一抹光亮,宋锦站在窗前,看着那天地间唯一一抹亮光怔怔出神。

    今日是她和齐歌结婚的日子,虽然新郎已经不在,但这一天对她来说依旧是独特的,醒来时看到暗沉的天色她的心情就不怎么好,这会儿出了太阳心情也并未因此好转。

    齐歌早就将请柬发了出去,那么今日那些应邀前来的客人也只能扫兴而归,甚至会受到很多人猜疑,以为两人的感情出了什么意外,有的是幸灾乐祸的人,以及齐歌的失踪而带来的后续效应,比如孟家……

    那一线日光逐渐被涌动的乌云遮盖,天地间又恢复了一片昏暗,风突然大了,吹的树枝摇摇晃晃,半空中刮着很多不知名的东西,盘旋着飞向更远。

    淅淅沥沥的下起雨来,没一会儿就转换为狂风暴雨,天幕暗沉如一口倒扣的大锅,疾风呼啸,暴雨倾盆,忽然一道闪电穿透云层照的天地有一刹那的明亮,继而一道轰隆隆的雷鸣如巨龙的咆哮在天际乍响,震的耳朵有一瞬间的失声。

    硕大的雨珠砸在玻璃上,淅沥沥滚落,玻璃窗逐渐被雨珠模糊,除了骤明的闪电和耳际轰隆的雷鸣,她再也看不见东西。

    宋锦勾唇轻笑,笑意未达眼底,讽刺而薄凉。

    真是个好天气……

    将婚礼定在今日,是策划婚礼的人早就算过日子,今日乃黄道吉日易嫁娶,虽说现在人不怎么迷信,但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还是有几分价值的,也早看过天气预报,是个大晴天。

    这是老天都不让她结婚啊!

    今日除了是她原定结婚的日子,更是她的生日,和原主生日同一天,但生日对宋锦来说只是个代号,不管前世还是今生,她从未过过一天生日,在原主贫瘠的记忆里,每到生日这一天,便会格外消沉,说不出的原因,潜意识的,生日这一天在她记忆中是个充满悲伤的日子。

    “小锦?”洛秀的问声在门口响起。

    “进来。”

    洛秀推门进来时便看到站在窗前满身寥落的瘦削身影,他的心一瞬间像是被什么东西揪住,尖细的疼痛弥漫而来。

    洛秀走过去站在她身边,伸出手握着她的手,凉的冰人,宋锦并未缩回手,这给了洛秀勇气,搓着她的手把温暖传到她的手上。

    宋锦扭头看了他一眼,淡淡道:“我想离开这里。”

    洛秀心脏“咯噔”一跳,抓着宋锦的手忽然用力,疼的宋锦蹙眉,洛秀赶忙松手,无措的看着宋锦:“你……你要去哪儿?”

    宋锦知道他是误解了自己的意思,看着他像个孩子似的无措可怜的模样忍不住勾唇轻笑:“这里到处都是我和齐歌的回忆,所以,我不想再住这里了。”

    洛秀好半晌才消化宋锦的意思,咧嘴傻傻的笑了,点头如捣蒜:“好我们不住这里了,去我那里住好不好?如果你不习惯的话我再另外给你买套房子。”他一直都在琢磨着怎样才能让宋锦从这里离开,没想到宋锦竟然主动提了出来,惊喜来的太快。

    宋锦虽然不想接受洛秀的任何东西,但她更不想动齐歌留下的钱,她一个孕妇事业也未起步,哪里来的钱住好房子,这似乎是唯一的选择,而宋锦更想离开这里并不像她刚才说的那样,她其实并不想离开这个拥有许多温暖回忆的地方,但知道的人太多了,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齐歌的失踪,一个个找上门来令她不胜其扰,尤其是孟家老爷子,是她现在最不想面对的,所以当务之急就是离开这里。

    现在就住到洛秀家里她还没那么厚脸皮,让洛秀给她买套房子感觉怎么那么奇怪,有种被包养的感觉。

    宋锦摇头,将一个鼓鼓的信封递给他:“让你的人帮我租套房子,干净环境好就行。”

    洛秀看了眼信封并未伸手去接,蹙眉看着宋锦道:“你什么意思?”

    宋锦想她的行为大概刺激到了对方骄傲的自尊,把信封塞他手里,道:“我现在没钱只能住租房,里边是两万块钱,大概能在京都租两个月还不错的房子吧,熬过这两个月就好。”齐歌的钱她一分没动,这两万块钱还是她当初从古宅带出来的积蓄,除此之外她身上只有上次拍戏时的几千块钱片酬,应付平时的花销应该够了。

    一朝回到解放前,宋锦瞬间感到任重而道远,还要养两个孩子,从现在开始她要努力挣钱了,为了两个孩子的奶粉钱,为了美好的生活,她都要开始努力了。

    洛秀只觉得手里的信封沉甸甸的烫手,忍着扔出去的冲动蹙眉道:“你不用这么辛苦,我完全可以给你提供更好的生活,不要那么辛苦好不好,就当是为了孩子……。”

    宋锦挥手打断他的话,目光清亮的望着他的眼睛,坚定而柔声道:“我会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却不会停止追求事业的脚步,即使有男人的宠爱呵护也应自强自立,没有结婚前,什么甜言蜜语都是泡沫,只有握在手里的钱才是最实在的。”

    洛秀深叹了口气,他喜欢的女人这么有想法也不知是忧是喜,心底也更坚定了结婚的信念,但现在提出来就是刺激宋锦。

    “你才十六岁,正是上学的年纪,要不要我帮你安排一个学校?”洛秀没忽略宋锦的年龄,十六岁,还真是上高中的年纪,他对宋锦的出处比齐歌更清楚,十二岁被卖到古宅当丫鬟,给口饭吃就不错了,怎么可能让她念书,至于宋锦的身世,由于和宋锦有些渊源的人都在那场大火里丧生,根本查不到关于她的任何信息。

    对此洛秀无奈又怜惜,一个十六岁未婚先孕的女孩,没念过书,长的又过分漂亮,如果没有他和齐歌,得多艰难才能在这个世道生存下去,他完全忽略了宋锦那神秘诡异的身手以及冷静成熟的心智。

    听到洛秀的话宋锦愣了愣,念书?

    在古代十六岁嫁人生子是再稀松平常不过的事情,更有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警世名言,闺阁千金略通琴棋书画已能被冠上才女称号,嫁到婆家琴棋书画又不能当饭吃,顶多是名声好听点罢了,女人在古代最大的作用就是传宗接代,而作为一个不能生育的古代女人,宋锦内心的煎熬无人能知,因此在她得知这具新身体里竟然孕育着生命时,内心的激动无以言表。

    而在这个新世界,十六岁还未成年,受到法律保护,正是背着书包上学的年纪,三十岁还单身的女人一抓一大把,像她这个年纪不上学生孩子的还真是个异类,要是别人知道她的情况鄙夷的眼神少不了,流言蜚语更少不了。

    尤其她要进的圈子更是光怪陆离,蜚短流长,她这种情况曝光出去得惹来多少非议,自己倒没什么,但她绝忍受不了她的孩子遭到别人的指指点点,这一刻她甚至萌生了退意,想着到一个安静偏远的地方定居,过平淡的生活,让孩子在安宁舒适的氛围中长大。

    这个想法仅在脑海里过了一遍便被她pass掉,重生一世,她要过的光彩,活的肆意,孩子她更会拼尽所有为他们打造最优良的环境,她要变的强大到无人敢诋毁的地步。

    这一刻宋锦心底的坚定信念像滚雪球般越滚越大,她那张白皙柔淡的眉目突然迸发出自信明艳的光芒来,美丽的灼人眼球,那些因齐歌的离开而缠绕她数日的负面情绪仿佛瞬间被席卷一空,整个人重新焕发出勃然的生机,看的洛秀目光发直。

    等有一天她的名字传遍地球,无论他在哪里都会知道她安好的消息,她过的很好,他会安心的吧。

    齐歌,你的离开不是我的劫难,而是新的人生征途,我会带着你的期盼,好好生活,努力成长。

    洛秀离开后她接到一个电话,陌生的号码,宋锦接通并未先说话。

    “喂,请问是宋小姐吗?”手机里传来一道有些熟悉的男声。

    宋锦强大的记忆力让她瞬间想起对方的身份:“我是,江先生找我何事?”

    “原来宋小姐还记得我,真是荣幸。”那人含笑道。

    感受到对方的沉默江寒叶尴尬的摸了摸鼻子,想到对方看不到又收手朗声道:“是这样的宋小姐,齐先生在我这里留下一份委托书,让我在合适的时机联系您,我将以委托人的身份和您进行一些交涉,请问您什么时候有时间,我们可以见面详谈,然后我会尽快安排律师。”

    宋锦闻言蹙眉,“他、留下了什么东西?”

    “根据保密条约,恕我现在不能直言,宋小姐如果想知道,那就尽早和我见面吧,等办理手续后,您就会得到那些东西。”

    “好,明天上午十点,地点你定。”

    ……

    永无止尽的黑暗,腐朽发霉令人作呕的气息,在这片被成为死亡之地的区域,枯木成海,草叶凋敝,鸦啼嘶鸣,阴风阵阵。

    阳光穿不透黑暗,光明照不到一角,在这不分白天黑夜的死域,生命代表着奇迹。

    乌鸦哇哇的叫着,扑棱着翅膀飞来,褐色的眼珠流转着诡异的幽芒。

    乌目吞之,令人见诸魅,或研汗注目中,夜能见鬼,代表死亡的神鸟,它的眼睛能穿透黑暗,在死域来去自如。

    眼珠突然动了动,像是发现了好玩的事情,扇着翅膀朝一个地方落去,透过哪里反射过来的一点光线能看到那是个被黑袍包裹凸出的一具尸体,乌鸦本就食腐肉而生,兴奋的扑闪着翅膀,用尖利的嘴正要下口,却突然撞入一双幽冷如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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