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豪门之主母在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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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豪门之主母在现代- 第3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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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来,他走它立刻迈着小短腿跟着。

    洛秀蹲下身,无奈道:“你没有家吗?”

    小土狗也不怕生,走过来偎着他的裤腿,噌啊噌的,那可怜兮兮的小模样看的洛秀心都软了,不由得拍了拍他的脑袋:“别告诉我你是一只流浪狗,看到我有钱就抱大腿。”

    土狗“汪汪”叫了两声,贴的更加紧了。

    洛秀抱起它,无奈道:“那我们两个就暂时先做个伴吧,不过我不能陪你太久,以后的路,还是要靠你自己走下去。”

    小土狗立刻兴奋的叫起来,一双清澈的眼睛亮晶晶的。

    洛秀一边往前走一边道:“给你起个名字吧,你的毛又黄又软的,就叫小黄怎么样?”

    小黄不高兴了,这么难听的名字怎么配得上本大王,不要不要……

    洛秀勾唇“就叫小黄了。”

    一人一狗边走便说话,不过大部分都是洛秀再说,小黄偶尔汪汪两句算回应,表示自己有在认真听,洛秀脚程很快,很快就看到前方有个茶棚,就开在几个岔路口的交汇处,一个简易的棚子,几张露天的简易桌椅板凳,有一两个行人分开坐喝着茶水,吃着干粮,在棚子里一个跛脚老婆婆正在拿把扇子扇着火炉,炉子上咕嘟嘟滚着热水。

    和影视剧中看到的场景没什么不一样,却看起来更干净简单,再配上背后蓝的澄澈的天空,当真是一副很美的场景。

    洛秀走过去在长椅上坐下,喊道:“婆婆,来一碗茶水。”

    他的声音太好听,另两个行人同时看了过来,看清那人的容貌惊艳的瞪大了双眼,下一瞬看到对方那怪异的打扮下意识皱了皱眉。

    洛秀没在意对方的眼神,等老婆婆拿过一个缺了口的瓷碗放在他面前,拿着茶壶有些艰难的给他倒满。

    洛秀接过来,轻声道:“婆婆,我来吧。”

    老婆婆也没推辞,抬眸看了眼这男子,老婆婆活了大半辈子,什么人没见过,还是第一次见到这般风华无双的男子。

    “老婆婆,我要去京城寻亲,可却迷了路,您能告诉我这里是哪里吗?”洛秀把茶壶放在桌子上,笑着对老婆婆问道。

    他的笑容清淡而温润,极易令人心生好感,老婆婆嘿嘿笑了一下,露出一口黄牙:“小伙子,这里是安陵城新桠镇往西十公里,离京城远着呢,你要去京城寻亲?可真是不容易啊。”

    洛秀心底“咯噔”跳了一下,还远着,他可没那么多时间耗费在路上。

    “安陵城离京城还有多远?”

    老婆婆愣了愣,似是有些惊讶这男子连鼎鼎大名的安陵城都不知道,这是从哪个山窝窝里走出来的?不过看这长相和气质明显是大户人家的贵公子,也许是被保护的太好了。

    “安陵城在大夏西部,离京都两百多里地,你要是走路的话,走一个月也到不了啊。”

    两百多里?那就是一百公里,在现在几个小时罢了,而在靠步行和马车出行的时代,可不得走半个月一个月了。

    他只有七天时间,怎么能全部浪费在路上。

    洛秀这一刻心底有些怒,直接落在京城多好,偏偏落在这偏远的安陵城,他的时间多宝贵,怎么可能全部浪费在路上。

    “谢谢婆婆。”洛秀笑了笑,端起瓷碗抿了一口。

    水很甜,像是泉水一般,齿颊生香,回味无穷。

    倒了点水在桌子上,小黄兴奋的舔着,洛秀拍着它的脑袋笑了笑。

    不过……洛秀看着小黄皱了皱眉,此去路途遥远,实在不适合带上它,想了一下,他把小黄托付给婆婆,婆婆很高兴的就答应了,人老了,就想有个伴,即使是一条流浪狗,也会温暖她的生活。

    小黄“汪汪”的小声叫着,咬着洛秀的裤腿,眼底噙着泪花。

    洛秀拍了拍他的脑袋,笑道:“实在对不起了,我没有时间照顾你,而且跟着我,会很危险的,你就留下,跟婆婆做个伴吧。”

    洛秀一口喝完,又问了婆婆哪条是去镇上的路,婆婆给他指了指,洛秀道了谢,无视小黄凄厉绝望的叫声,摸出一锭碎银子放在桌上,大步离开。

    那婆婆看到桌子上一锭碎银子震惊的瞪大了眼,赶忙朝洛秀追去:“这个公子,您茶钱给多了……。”一碗茶卖两个铜板,这一锭碎银子几乎能买一千碗茶了。

    这老婆婆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的钱啊。

    可那人脚步未停,很快就消失在大路尽头。

    另两个一直默默喝茶的行人彼此对视了一眼,眸底划过一抹贪婪,四个铜板拍桌子上,朝男子离开的方向追去。

    洛秀感觉到身后跟着两条尾巴,也不在意,拍了拍小黄的脑袋,“刚来就被盯上了,运气可不太好,不过……。”

    莞尔一笑:“是他们遇上我运气不太好。”

    来到镇上,到处是沿街叫卖的,行人穿梭往来,古朴热闹,这才是真正的古色古香的古代乡镇,到处都充斥着自然和美好。

    洛秀站在镇头,深深吸了一口气,原来这就是她生活过的时代。

    两条尾巴咬耳朵:“跟了一路了,啥时候动手?”

    “再等等,既然是去京城的,就等他晚上住客栈的时候,我们悄无声息的摸上去,否则这光天化日的,风险太大。”

    “有道理,但你怎么知道他身上有钱?”

    另一人语气鄙夷:“你没看到吗?他虽然穿着怪异,但那长相和举手投足的贵气都说明他出身不俗,而且刚才他付钱的时候我明显看到他衣服间一闪而过的金光,这个人身上绝对藏着巨款,这回咱们可发了。”

    “但是……既然他出身不俗,万一寻咱报复怎么办?”

    那人敲了敲他脑袋:“你傻啊,小偷还要留姓名,他怎么知道是咱们偷的,到时候卷钱跑到边境去,干这一票大的这一辈子都不愁了,难道你还想天天干些偷鸡摸狗的?”

    “那行,我全都听狗哥的。”

    洛秀的出现自是吸引了不少女子的瞩目,虽然这人穿着有些怪异,但长相俊美无夲,气质风华无双,在哪个时代女子都改不了花痴的本性,古代虽然对女子约束甚严,但此地民风淳朴,对女子没那么严格,有些胆大的甚至还偷偷朝着洛秀抛媚眼。

    洛秀目不斜视,直接来到镇上最大的钱庄,柜台上一个伙计正撑着脑袋打瞌睡。

    一片阴影压下来,伙计擦了擦嘴角流出来的口水,睁开迷瞪的双眼,一眼就看到面前那张放大的俊颜,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差点让伙计一屁股栽坐在地上,好不容易稳住了才结结巴巴的开口:“这……这位客人,请问您是要汇兑还是存钱……?”

    洛秀淡淡道:“把你们老板叫出来,就说有一单大生意。”

    这种小伙计一般不顶事,和他说也没用。

    伙计看这人气质不俗,也不敢怠慢,“客人稍等。”话落就跑到后堂去叫掌柜的去了。

    掌柜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长相周正,不苟言笑,一出来目光便不动声色的打量着对面的男人,心底暗暗惊诧。

    也算是见多了大人物,不过这男人还是少见的风姿盛华,不知是谁家的公子哥儿?

    “鄙人姓唐,是这大通钱庄的掌柜,不知公子见老朽何事?”

    洛秀眼角扫了眼外边,人流熙熙攘攘,扭头对唐掌柜笑道:“有一单大生意,可否移步再聊?”

    唐掌柜愣了愣,继而眉开眼笑,恭请道:“公子请。”

    到了内室,唐掌柜遣散了伙计,只有他们两人,看向洛秀道:“不知公子的大生意……?”

    洛秀掏出一个布袋子放在桌子上,“砰”一声震响,震的唐掌柜心都颤了颤。

    唐掌柜俯身去看,却见那是一袋子金条,金光灿灿的,足以闪花人的眼。

    这个时代货币流通较小,金子就已是极致了,像这样一袋子金条那就是巨富了,唐掌柜闭了闭眼,再睁开,拿起一根金条掂了掂,重量和成色跟这个时代的根本不能比。

    唐掌柜双眼冒光,不过还是被他压了下去,看向洛秀:“公子这是?”

    “把这些全换成银票,要快。”

    掌柜的皱眉:“可是小店现在临时拿不出这么多……。”继而眼睛一亮:“我们大通钱庄的分店遍布全国,全国通票,公子如果不急着用钱的话,可以先存着……。”光利息就是一大笔钱了,这次能大赚一笔。

    古代的钱庄就相当于现在的银行,但却刚好反过来,现代银行是付给存户利息,而古代则是收取存户利息,面额越大利息越高,这也主要是因为古代和现代的金融体系不一样造成的差异。

    洛秀想了想:“这样也好。”带着大票银票上路,却是不妥,在古代能开钱庄的,背后都是有强硬的背景,他不怕对方黑他,再说一个小镇的钱庄能拿出多少,只要有这个钱庄的信物,到哪里都一样可以取出来,简直就是移动的保险柜。

    掌柜的把金子给一一承重,立了合约,上边条条款款的写的很清楚,需要收取多少利息,先领取多少银票,一目了然,洛秀大致扫了一遍,盖上他的手印。

    掌柜把他们小店能暂时调出来的银票都给了洛秀,一共十万两,一张五万两的,剩下的都是小面额的,还有一些碎银子和铜板。

    离开的时候,洛秀提醒掌柜的:“你们钱庄要想长久生存下去,要把目光放的长远一些,国家发展最重要的是什么?朝代更迭,王侯更替,唯一不变的……。”洛秀笑了笑,大步离开。

    徒留掌柜的愣在原地,脑子疾速运转着。

    曾经也是掌管着全国最大的分行管事,但一代新人胜旧人,他就这样被无情的刷了下来,偏安一隅在小镇上做一个钱庄的掌柜,时间一长,最开始的激情也慢慢的消失,每天想的都是吃饱穿暖就完事了,被生活磨灭的早已没了斗志。

    但刚才那人的话提醒了他,之前能做钱庄最大分行管事的,就证明他头脑不赖,以前是没想过这方面,现在被人点出来,脑子一激灵……

    国家发展最重要的是什么,是民生,是百姓,全国多少人啊,每个人拿出一点银子,这凑起来将会是一笔多么庞大的资金。

    他们钱庄的资金来源大多来自商业和官僚集团,以及放贷的利息上,已经算是暴利了,但这其中还是有其不稳定性,风险也太大,对钱庄长久发展不利,但如果把对象换成老百姓的话,这就完全不一样了,但普通老百姓思想还是太狭隘,对钱庄不信任,即使有钱也不会往钱庄放,那是给的诱惑不够,如果利益够大,普通人不会不心动,他只是起了个思路,具体的细节怎么实施还是要好好思量。

    就这样,掌柜的又恢复到满身斗志,兴冲冲的回去思考他的未来计划。

    关于唐掌柜后来再怎么做,就和洛秀无关了,他只是顺道提醒一下罢了,毕竟这古代金融机构太落后。

    洛秀顺道拐进一家成衣店,再出来,已是一位着月白锦衣的翩翩公子,玉冠束发,面容俊美,气质风华无双,往哪一站妥妥的绝世佳公子。

    洛秀伸手摸了摸头上的假发,这个时代手工技术不错,假发质量很好,不用担心露陷。

    问过马市,洛秀去了那里挑拣了一匹最好的马,骑上就往东而去。

    身后的两个毛贼看人家是又买这又买那,从钱庄换了不少钱吧,真是抓心挠肝的难受,结果人家买了匹马直接飞驰走了,两人小短腿哪里跑的过四条腿,不由得气的暗暗跺脚。

    为首的络腮胡子大汗眼珠子一转:“他要往京城而去,就必定要过燕城,大路我们撵不上,但走小路,哼哼,咱一定比他先到,走,咱去燕城等着他。”

    洛秀一刻也不敢停,狠命的抽着马鞭一个劲往前赶,尘土飞扬,只见官道上一匹棕色的马疾驰而过,路人还没看清马上的人,就已跑出去几十米远,心里暗想这是赶着投胎啊,这么急。

    从安陵到京城两百多里路,要过六城,经过一天一夜的疾驰,终于来到呲临京城的最后一城,燕城。

    这一天一夜洛秀急着赶路,连口水都没得喝,铁打的身体也受不了,他把马拴在城门口,往城内而去。

    燕城紧挨着京城,其繁华程度可想而知,比之安陵城不知道繁华了多少倍。

    洛秀没心思欣赏古代的风土人情,来到一家挂着醉凤楼牌匾的客栈,正是饭点,店内人不少,店小二看到走进来的男子,一身风尘仆仆也掩盖不了男子身上的贵气,立刻热情的迎上来。

    “客官是吃饭还是打尖儿?”

    洛秀把一锭银子扔他怀里,淡淡道:“一间包厢。”

    店小二摸着那银子,这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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