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道士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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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道士那些年- 第3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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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我们看起来几个生龙活虎了,而赵洪却还在监护室,他受伤严重,我说要行动,没有一个人抱怨自己的伤势,提出疑问,唯一担心的就是我会‘无情’的让赵洪也参加行动。

    也是可以理解的,部门的待遇很高,特权很多,但同样做事也是拿命在做,就比如重伤时,任务来了,你说不定一样要撑着去完成任务,一样要战斗!

    “洪子不去,这一次行动,就我和老回去。我们一起行动目标太大,在拿不准的情况下,没必要全员出动的,我和老回先去踩踩点儿。”我淡淡的说到。

    身为一个队伍的领队,要做的绝对不仅仅是指挥,身先士卒也是肯定的,我不是一个爱把危险往自己身上揽的人,可是,此时我已经把他们当成我的兄弟,再则,我身上有我的责任。

    没有人说话,这夏日懒洋洋的下午,我们就这样都躺在床上沉默了,因为每一次的行动,必然就是生死。

    而也就我和老回行动之时,我们遇见了一个女人,一个整件事中无比重要,可我们一开始却一点儿都没察觉到她重要的女人。

第四十五章 伪装

    夜色沉沉,已是深夜12点多,我和老回还徘徊在一条以小吃闻名的街道,和那些半夜醉酒,在街道上流连的人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老回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依旧是他惯有的风格,吊儿郎当的t恤,短裤,拖鞋,脚步踉跄,手里还提着一瓶啤酒,时不时的灌上一口,就跟真的喝高了一般。

    而我的形象也好不到哪里去,格子衬衫随意的塞在牛仔短裤屁股上的包里,身上穿着背心,还刻意扯了一截起来露出肚子,也是提着一瓶酒,脚步踉跄。

    不知道的人,就以为我们俩是标准的酒疯子。

    灌了一口酒,我附在老回耳边小声的对老回说到:“我的样子没有什么吧?”

    老回小声说到:“这年头,道士当特工也要专业,相信我的化妆技术,这是‘必修课’,如果不靠感应你这个人的气场,光看样子,就算见过你的颜逸,他是修者,记忆力够好吧?我保证他站在你面前也不可能认出你。”

    “我的意思是,我x;你咋把我弄那么丑?我不好意思走在街上了!”我一边装得醉醺醺的样子,一边灌酒,一边咬牙切齿的骂着老回。

    “我x,你是要去勾引鲁凡明码?要那么帅做啥?”老回毫不客气的回了我一句。

    我无言,斜睨了一下旁边的一个大排档,人声鼎沸,生意好得不得了,而我盯着的是其中一张空桌子,此时还没有人坐在那张桌子上。

    如果是外地人看到这一幕,一定会比较奇怪,为什么有很多人在等位置的大排档,偏偏会留出一个空桌子来不让人坐,要知道这家路边摊的小龙虾出名之极,很多外地人都会慕名来吃,老板难道还会嫌人多,特意留出一张空桌子吗?

    可是常在这条小吃街吃东西的人就会知道,这已经是这家大排档的一个传统了,那张空桌子据说是留给某个异常有钱的大款的。

    那个大款就是鲁凡明!

    根据资料上说,鲁凡明这个人生性警惕,光在公司办公室就预留有一层楼,而且那层楼到处都是监控器,想要在公司调查他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儿,而在从其它方面下手呢?更是困难,因为在这个城市他明面上的住处就有不下五处,就这样,据可靠消息,他都还租了不少房子,还有一些没曝光的住处。

    跟踪他?更不可能,且不说不能肯定他会不会去公司,什么时候去,就算碰巧他在公司了,离开的时候,一定都是三辆以上一样的车同时离开,而且他还不一定在车上,说不定就从其它出口走了,你要怎么跟踪?

    所谓狡兔三窟,这鲁凡明不知道有几十窟!这要怎么调查?

    我和老回分析过这个人,如果不是有见不得光的事儿的话,这个人怎么会把自己搞得比特务还特务?所以,在他的身上我们说不定有大收获。

    上面让我们直接调查这个人,也是这个意思,由于我们烧毁了仓库,这调查事件就已经不是打草惊蛇的事儿了,而是摆在明面儿上抢时间的事情了,所以也就是打蛇打七寸,把这边的调查彻底尘埃落定的意思。

    可是鲁凡明显然是一块儿难啃的骨头,谨慎到了如此地步,怕是一般人都没办法下手。

    可是我们这一次行动的背后是一整个部门的配合,所以调查能力是异常强悍的,于是鲁凡明身上一个不算弱点的弱点就浮出了水面,那就是鲁凡明对美食有一种执着的偏好。

    人活在这世上,都是需要一点儿乐趣来支撑的,鲁凡明作为一个男人,不抽烟,不喝酒,不贪色,甚至连玩乐也仅限于必须的应酬,他如果再没一个爱好美食的乐趣,怕是已经人生无趣了。

    而人只要有爱好,那么那个爱好就可以看成是一个弱点,也就是突破点。

    鲁凡明爱吃,在这个城市来了以后,特别的偏好就是这家卖小龙虾的大排档,这里曾经还是一个路边摊,在鲁凡明吃过一次觉得惊为天人以后,第二天就派人给老板送上了一笔钱,让老板在这条街上租了三个相连的门面。

    他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不管任何时候,他来或者不来,那老板都必须为他留上一张空桌子。

    这里就是我和老回唯一的突破点儿。

    此时,那张空桌子上还没有人,我看了一眼之后,佯装骂骂咧咧的拖着老回去等位置,一副没有喝尽兴的样子,所谓演戏演全套,我和老回之所以选择佯装喝大了再来,是为了掩饰。

    毕竟一个人的行动,总不可能全无破绽,就比如你瞧瞧的观察别人,别人一定会是有察觉的,但是如果你喝多了,自然就可以肆无忌惮的盯着别人看,一般人都是不会和酒疯子计较的,何况喝醉了,你的任何行为也可以解释。

    “不会落空吧?”老回豪放的喝了一口酒,酒液沿着嘴角流下,眼神模糊,很是狼狈的样子,可是他的语气却异常清醒。

    “不会,我们出发之前,部门不是还特意送了一份资料过来吗?现在是夏日,鲁凡明来吃小龙虾的频率很高,而且这个人太过警惕,他只要来吃小龙虾,总会派一些手下来周围打探换环境,然后在他来吃之前,也在这家大排档吃小龙虾,为的是关键时候保护他逃跑。你看出来没有。。。”我也小声的对老回说到,一边说一边傻呼呼的笑着,在旁人眼里,我就像是在和老回说醉话一般。

    “看出来了,这家大排档,围着那张空桌子坐的人都很警惕的样子,根本不像是来吃饭的,一直在观察着周围,彼此之间也不喝酒,不交谈!那我们今天运气真好啊,一出来就遇见了鲁凡明回来。你小子行啊?怎么看出来的?”老回很是惊喜的说到,当然表面上还是一副醉鬼的样子。

    “废话,我从街口开始,就一直在悄悄观察这里,你觉得我要没点儿收获,还行吗?”我对老回说到,顺便不忘了催老板两句:“我们从外地过来一趟容易吗?老板儿,这位置还要等多久啊?”

    我大呼小叫的样子,引起了很多人厌恶的皱眉,鲁凡明的人也打量了我几眼,可是那眼神并不在意,甚至是有些不屑我这样的酒疯子。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其实调查一个人,你真的不能刻意的低调,在某些时候,必须是要故意高调的。

    这是我出发之前,小北给我上的一课,老回说,小北就算没有一身道士的本事,也绝对是一个异常合格的特工。

    这大排档的老板是个老好人,赶紧来安抚了我和老回几句,顺便还给我们递了一支烟,也就在这交流中,一个有些偏胖,戴着一副金属框眼镜,看起来干净憨厚的人来到了这个大排档。

    他一靠近这里,原本还在和我和老回说话的老板,赶紧对我们陪了一个笑,去到那个人身边了,而坐在那张空桌子周围的人也明显警惕了几分,同时脸上还对那人露出了恭敬的表情。

    面对老板异常热情的招呼,那人露出人畜无害的笑容,看起来热情又老实,一边和老板随意的说着话,一边就跨入了这家大排档。

    我和老回一边灌酒,一边嘻嘻哈哈,一边却把眼神落在了那人身上,我们就是肆无忌惮的看着他,他也不介意,还回头望着我们俩‘醉鬼’和气的一笑。

    不错,这个穿着白色短袖衬衣,黑色西裤,还夹着一个公文包,看起来再老实憨厚普通不过的人,就是鲁凡明,那个资料上需要重中之重调查的小心谨慎,几乎无弱点的家伙。

    鲁凡明径直走到那张空桌子面前坐下了,他没有开口吩咐什么,老板就给他端上了一盘油酥花生米,冻得冰冰凉凉的酸梅酒,也亲自给鲁凡明倒上了一杯。

    根据资料,这家伙不喝外面的酒,这酸梅酒是他不知道从哪儿搞来存放在这老板这里的,看起来还挺会享受的。

    说起来,鲁凡明这个家伙还有一个可以说得上是优点的弱点,那就是他虽然行踪不定,但是时间掐的却是异常的准时,他如果要来这家大排档吃饭,一般就是在10点半倒12点之间,绝对不会超出这个范围。

    而在这里吃饭的时间,也绝对只有四十分钟左右,总之也不会超出这个时间范围。

    我和老回到底准备工作做的仓促了一点儿,所以一下子造成了自己行动时间紧迫的尴尬,毕竟没想到今天鲁凡明10点40多就来了,而我和老回还没有等到位置。

    可他只吃四十分钟的时间!四十分钟时间,要做的事情很多,可我们没等到位置,一举一动都在监视之下。不能轻举妄动!

    想到这里,我忽然生出了急智,拖着老回就直接的朝着大排档,鲁凡明坐着的位置冲去。

第四十六章 小动作

    ‘啪’的一声,我的手狠狠的拍在了鲁凡明的桌子上,把周围的人都吓了一跳,而围绕着鲁凡明坐的几桌他的保镖,目光全部转向了这里,其中一个还特别冲动的站了起来。

    鲁凡明憨厚的笑着,望了我一眼,我装作醉眼朦胧的样子,事实上哪里是醉眼朦胧?我分明看见鲁凡明在微笑之前,轻轻的瞪了一眼那个站起来的保镖,而我眼角的余光瞟见,那个保镖竟然打了一个冷颤,赶紧就坐下了。

    这个看似憨厚微胖的男人,到底私底下是怎么样的可怕,才能让手底下的保镖怕成这个样子啊?我在心里默想到。

    “请问,这位小哥,你是有什么事情吗?”鲁凡明带着人畜无害的笑容,非常客气的问着我。

    这时端着一盆小龙虾正走过来的老板吓了一跳,赶紧端着小龙虾飞奔过来,就要劝架。

    既然我是酒疯子,我还怕什么?我把别在牛仔裤上的衬衫往地上一扔,指着鲁凡明就吼到:“你这个胖子,给老子闭嘴,坐这里沉默,不关你啥事儿啊!”

    然后指着老板的鼻子骂到:“他是人,我和我兄弟就不是人啊?为什么他一来有位置,我们就没有?看不起人是不是?欺负老子外地来的是不是?你们这一带的老大是谁来着?不就是刀疤王吗?他和老子是兄弟,过命的交情,他跑路来这个城市之前,是老子给凑的路费。看见这个了吗?”

    我说话间,指着肩膀上的纹身,一副醉醺醺恶狠狠的样子盯着那大排档的老板,在这时我看见老回正在灌酒,当时我拖到进来的时候,他还有几分不安,可是人精似的人,到这时候还不明白,也就不是老回了。

    估计是我表演的太好笑,他为了掩饰,只能拼命灌酒,当我指着肩膀上的纹身,问别人看见了没有,他终于忍不住一口酒就喷了出来,为了掩饰,他拼命咳嗽,然后冲过来,酒瓶子往桌子上狠狠的一砸,然后吼到:“别看这纹身不起眼,可是这城市道上能混出来的兄弟谁不认识这个?刀疤王的过命兄弟,标志性的纹身——剑。”

    贱?我快忍不住了,脸都抽抽了,这老回都说些什么跟什么啊?不过,酒疯子嘛,吹牛也好,扯淡也好,越是这样才越真实。

    果然,我瞟了鲁凡明不屑一顾的眼神,当然他掩饰的很好,一转过头望着我们的时候,又立刻变成有些害怕,有些老实憨厚的样子了。

    恶人不怕,怕伪君子,而会扮猪吃老虎的伪君子又是伪君子中的极品,显然这鲁凡明就是,让我不得不对他在心里高看了几眼。

    但戏终究还是要演下去的,我再次拍着桌子吼到:“对的,老子就是剑哥,你去道上打听打听,谁不认识老子一把剑——剑哥!今天他坐这里,老子也非要坐这里!不然的话。。。?”

    虽说大部分人都知道我和老回这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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