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笑仙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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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笑仙神录- 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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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白山自古便是钟灵毓秀之地,又是野山参族的聚居地之一,多年来都是被关内关外的采参客当成招财宝地的有福山脉。若运气好些,甚至还能从山中找到已快成了人形、参须绵延达尺长的珍稀人参。

    而人间修真界中的九山七洞三泉,更是将历来的掌教大会也安在了长白山的天瀑秘境中,据说便是因为多年前与参族的某位散仙交好,借了这个福泽深厚的地头为诸位掌教与长老滋养身魂——毕竟红尘间成千上万的精怪妖族之中,能在还未成精时就天生身具调养精元之力的,仅寥寥之数。而居住在长白山中的参族众生,更是人间界各处同族中成精最多的一脉,若非族中上下秉承先祖之意、不与凡世众生随意来往,如今怕也是修真界中弟子最为昌茂的山门了。

    而人参精怪之中,尤以五百年之下便得道的参娃最为珍稀——不同于成年后才成了精怪之身的兄姊叔伯,以幼参灵体便能化作了人形的族中稚子,固然根骨奇佳、天资绝顶,更难得的,是参娃更易寻摸到天地间残存的混沌之力,为自身体内的精元源源不断地补养,绝不会被外来的力量断了修为。

    这些幼年时期便有幸得道的孩子们,若非平白遭了大难、堕入轮回,是永世都不会再长大半分的,而这也让他们体内的参族灵力能够恒久地清甘淳朴,比起族中得道千载万载、而修为霸道的各位祖辈们,都要更加“亲近”人间界的各族。

    赌坊四人众早在数年前就已明了柳谦君的真身本相,在听到这娃娃唤了好友“祖婆”开始,便各自暗暗震惊了半晌,如今又被路鬼毫不忌讳地点破,连甘小甘都成了参娃口中的“婆婆”……他们也再装不了糊涂。

    既然这逃到如意镇来的宝贝,是他们也破天荒头一遭见到的参娃,那就怪不得六方贾要一路追了过来,碰到了山神结界也不愿退去了。

    人参精在凡尘中已是各家山门的座上贵客,轻易请不到一位,而参娃更是千年都难出一次的珍稀精怪,再加上这些娃娃们来去胜风,若非他们自己觉得与哪位生灵有缘、刻意现身,寻常时候是根本连他们的影子都抓不到的。

    那个多年来以“扑卖”成名的买卖之地,也不知用了什么法子抓到了这位顽童,自然不肯随意放弃,就算碰到了犼族的子孙在此……再麻烦,总也抗不过参娃的万金之价。

    眼看坐在八仙桌上的参娃瘪了瘪嘴,一双大眼中腾起了雾茫茫的水汽,就要被柳谦君吓得哭了出来,张仲简终于狠不下心地替这孩子担了好友的怒火,在娃娃哭出声之前赶紧开了口:“昨天在第二大街的灯笼铺子里乱跑的……是不是你?”

    参娃红着鼻头转过头来,他没想到眼前这个看上去粗豪魁梧的大叔,竟然这般好心地帮了他,差点又哭崩了声:“嗯……他们家的院子里有好多木头和绢布,衔娃可以藏在里头。”

    “刚刚过了五百岁的坎,就仗着自己是大人了,是不是?”柳谦君听到参娃的辩解,面色反倒更加阴沉起来,“祖婆又聋又瞎,当然看不到也听不到你在如意镇里奔来跑去,所以你就把这些凡世人家当成了自己的土穴?”

    张仲简被好友话中的冷峭之意吓得默默地退了回去,与同样面色倏忽间青白的殷孤光与楚歌面面相觑,后背上都骤然起了阵淋漓冷汗。

    他们与柳谦君十年同住,自以为对好友的脾性掌握了十之八九,却从来不曾听过千王老板这种夹枪带棍的讥嘲之语。

    原来……这才是柳谦君动了真怒的样子?

    赌坊四人众尚且噤若寒蝉,县太爷与路鬼更是干脆将自己当成了死人、大气不敢出——虽说千王老板此刻教训的,千真万确是她自家的玄孙,然而在场诸位却都像是面对了自家长辈般的肃然默立在侧,不敢再置喙一句。

    衔娃环顾整个二号天井,终于认清了自己只能“独战”祖婆的悲惨事实,干脆用那圆滚滚的葱白手臂揩去了眼角水珠,抽了抽发红的小鼻子,从八仙桌上爬了起身,强装着一脸严肃地对上了柳谦君的阴沉面色:“衔娃错了,祖婆不要生气,衔娃这就自己回去。”

    “回哪去?回到那群要将你卖到生人肚里头的凡人手里去?”早就习惯了这位小玄孙的撒娇手段,柳谦君毫不为参娃泫然欲泣的可爱模样所动,言辞依旧冷厉。

    参娃握紧了小小的双拳,头顶上的冲天辫因着他死死憋住的哭喊之气而抖了起来:“……衔娃不听哥哥们的话,才会被抓到那渤海边的大宅里去,衔娃不想死,这就回长白山的土穴里去,绝不会丢祖婆和哥哥们的脸。”

    话音方落,这不过半尺之高的幼藕般身躯便蹿了起身,如同惊弓之鸟般朝着二号天井头顶的缺口直奔了去,眼看就要消失在耀眼的天光之中!

    无知顽童的固执,岂不是要比懂得人情世事的大人们,要强烈得多、也直接得多?

    甘小甘失声惊呼了起来!

    这孩子若真的跑出如意镇的山神结界去,就算脚下生风,却也根本不是专程冲着他而来、等在镇外那数十外来客的敌手,哪里还能真的逃回长白山去?

    “大顺。”不似身旁挚友的迫切关心,身为祖婆的柳谦君并没有因为参娃的任性之举而现了担忧之色,反倒眉眼低垂地依旧安坐桌边,只是唇角微动地唤了另一位幼子之名。

    小楼本尊终于得了正式允许,忍不住低声欢啸了起来。

    随着这只在百步之间响彻的鲲族啸声,整座吉祥小楼上倏忽间浮动起了凡胎肉眼不可见的青蓝灵力,像是山林深处的某只蛮荒异兽,眨眼间席卷了整个二号天井。

    而任性蹿了起身的参娃,则在眼看就要冲出天井缺口的一瞬间,被这青蓝灵力拽住了两只脚丫、继而被狠狠地往地面拍了下去。(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220章 不知死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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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心!”

    二号天井里同时响起了数声呼喊,张仲简更是飞身扑上前来,准备接住这看起来细皮嫩肉、不堪轻伤的参族幼子,生怕这孩子会因为一时的意气而赔了性命。

    然而在土地老头的管教下已有两百年没动过手的大顺,好不容易在柳谦君的首肯下现了他的神魂之力,这一下猛击又哪里是没见过鲲族厉害的大汉所能想见?

    张仲简还未来得及扑到天井缺口的下方,参娃已被大顺生生砸下了地,在二号天井的青石地面上震起了能呛死人的碎末烟尘。

    “啊啊啊啊好可惜!”这下猛击来得太快太凶,路鬼没能注意到身旁这小楼的变化,只看到了他这辈子好不容易当面见到一次的参娃,已被股突如其来的猛烈力量砸落了在地,幼小的身躯更是被埋在了碎石堆里,恐怕已是凶多吉少,不禁万分痛心地喊了出声。

    不能将这宝贝带回去给自家一百零七位兄弟看看,真是此生之大憾!

    “君!”惊慌之下,连从来都对柳谦君言听计从的甘小甘也霍地站了起身,不敢相信百年来对自己照顾得无微不至的好友,竟会对她自家儿孙这般狠心。

    大顺这几年来固然脾气有所收敛,却也因此渐渐地稳定了他的神魂,老黄杨的木身毕竟遭受过九天雷劫,两百年的恍惚岁月下来,已有些无法承受这鲲族遗子的异兽之力。而两月前中山神的到访,最后竟误打误撞地让大顺得了前所未有的心安,于是身为赌坊六人众里平日里最无所事事的他,也开始沉下心来琢磨起荒废了数百年的修为。

    楚歌在发现幼弟终于愿意“上进”后,满心欢喜地将犼族的修习功法统统教给了大顺——鲲族与犼族虽无血脉之亲,却同是上古时期从混沌怀抱中降生的凶兽族群,修习的功法尽管多少有些出入,却大同小异。大顺虽任性胡来,却实在天资聪颖,仅仅数十天的潜心修习,竟让他寻摸出了将自己少许神魂之力短暂逃离黄杨木身禁锢的法子,只要赌坊五人众答应,小楼本尊便会欢喜不已地在木身之外升腾起青蓝光华的鲲族灵力,小小地在天光下伸伸他憋屈了多年的“筋骨”。

    而鲲族与神界鹏族为双生族群,族中众生虽天性温和,却与鹏族一样、全都生就副遮天蔽日的庞大身躯,多年来又安居东、北双海深底,于是一举一动之间的随意力道便也远超了尘世众生的想象——这孩子的妄然一动,是可以摧金裂石、连楚歌这个凶兽幼子不当心之下都会吃痛的可怕力道!

    甘小甘与柳谦君为友数千载,最近的百余年更是形影不离,虽不曾碰到过参族的其他生灵,却也自认对该族知之甚深。女童再清楚不过,老友虽仗着万年的修为、能几乎无所忌惮地“横行”人间界,又是能随时救人救己的天养之身,却绝不是像楚歌那样的强悍肉身之体。

    参族毕竟是草木之灵,论起肉身的强悍来,根本无法与犼族、鲲族之类的上古凶兽相较,真要计较起来,大概与出身虫族的甘小甘更为相近。十一年前初到如意镇时,在见到小房东手中的那把山神棍时,柳谦君不也照样变了面色,带着她仓皇逃到了七禽街?

    连身为族中老祖宗、如今已是地仙之身的柳谦君都尚且如此,更何况是不过五百岁之龄的小小参娃?!

    在场诸位或痛心、或担忧、或疑惑不安时,已然冷了半天面色的千王老板却终于轻呼了口气,眉目间的沟壑也徐徐淡了下来:“这次……怎么学乖了?”

    “衔娃这次犯了大错,就算哥哥们和祖婆再生气,衔娃也不敢再乱来了。”

    弥漫了大半个天井的碎末烟尘之间,奶声奶气的娃娃嗓音字字清晰地又响了起来,气息安详、不见半分的痛苦压抑之感,压根不像是受了重伤的样子。

    大顺的欢然猛击之下,这孩子在众人眼皮底下被生生砸到了青石地面上,竟能护得自身安然无恙?

    “我族中众生皆是天养之体,但除了能帮世间生灵调养精元的本事,说穿了也不过是与其他草木精怪并无不同的寻常族群,没什么通天逆命的绝顶力量,若不安心修炼,照样脱逃不了阳寿一到、便去往轮回的命数。”柳谦君在一众好友的讶然注视下站了起身,踱步到了天井正中的大坑面前,俯下了身,“可这孩子不一样。”

    千王老板伸出了双手,轻柔地从坑中抱起了族中年岁最幼、向来也最被她心疼的玄孙,继而转过了身来。

    清晨大好的天光正从天井缺口处漏了下来,将这祖孙二人都温柔地护在了其中。白嫩幼小的参娃坐在了柳谦君的怀里,正满目欢欣地抬头望着肯原谅了自己的祖婆。而这让在场诸位都担心不已的精怪娃娃面目红润、手脚依旧如未被折摘的幼藕,全身上下哪里有半分的伤痕血污?

    方才还冷着脸教训孙儿的柳谦君,此时连语声都和缓了大半,似乎是被玄孙方才的认错之举成功说服,正为衔娃稍稍懂事了些而安下心来:“参族子孙昌茂,虽不能与虫族相比,却也不曾断过生机。但我族遍布六界,也极少会有不足五百岁便能成了人形精怪的儿孙。”

    “这固然要混沌他老人家暗中相助,却也要机缘使然,容这些孩儿们得了天地之力,成全他们自身的绵延福泽,其中若出了任何的差错,他们也只能认命、留待成年后再得道成精,或遭了横祸、就此早夭。”千王老板也低头望着怀中的玄孙,温婉秀丽的双眸中,是平日里看着甘小甘才有的温柔之色,“这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的机缘,两百年前被这孩子撞了大运地抓到了手,成了我族中这代唯一的参娃。”

    赌坊四人众与县太爷都茫茫然地还未从这段参族掌故中回过神来时,路鬼早已躲到角落里,激动万分地从腰间衣带中抽出了常年带在身边的纸笔,状若疯狂地趴在地上、开始狂书起来。

    参族对参娃的一切真相向来都讳莫如深,人间界各处的传说更是以讹传讹、胡说一通,并不曾有过千真万确的消息来源。

    如今有参族的老祖宗当面道出其中关窍……对他这个在人间界买卖消息为生的路鬼来说,实在是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221章 不知死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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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来。”

    方才还天光大亮的天井中,像是被团突如其来的黑影遮蔽了顶头缺口般,倏忽间漆黑一片。

    路鬼悻悻然地抬起头来,恰好对上了小房东细眯如缝的狭长双眼。后者不足四尺的矮小身躯,正挡在了趴在地上的他与顶头天光之间,宽大的山神官袍间流淌的藏青木灵之力顺利挡去了大半的晨光。

    而楚歌那因为袍衫太过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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