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的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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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的原委-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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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书是纽西兰一间公司的老板,为他的职员所写的一篇见证。由于他对主基督和对同事很有责任感,因此文中充满热切的措辞。
作者自己信仰的程序,是由理智的信服,到感情的激动。因此,本书大部分是条理明晰的说理,多用问难的方式,由浅入深,引喻设譬,入问题的核心,有抽丝剥茧之妙。因为他是一位实业家和有学问的人,因此文中用到一些法学、数学、经济学和逻辑学名词,凡现在一般程度所熟知的,较难解的,即尽可能改用日常用语,以求能普遍领会。后半,作者设想读者已明了神救世之法,就热情地、诚恳地希望读者立刻接受耶稣为救主,文情并茂。
1。 
信仰的原委

假使有人将一个价值一百英镑的钻石戒指送给好友,这钻戒是装在珠宝行白送的丝绒匣子内。过了几天,这人遇见他的好友,她说:「哦!你寄给我的那个丝绒小匣子真是好看,我要小心保存,把它放在妥当的地方,以免受损。」这人岂不觉得诧异么?
这样可笑的傻事想来是不可能的;可是世人耗费全部的光阴与意念在他们如宝石匣的身体上,而不知藏在里面的钻石-灵魂-真我的价值,岂不十分愚蠢!耶稣基督充分地知道一切价值间的比较,他视人类灵魂为高于一切的至宝,他甚至以他的生命为代价来买赎它们。诸位也未曾想到这事的重大罢!
请读者们在阅读本书时予以恳切诚实的态度。你是否愿意真诚地对待自己和解决永远的结局呢?
在未读完本书以前请勿搁置,因为只有现今的光阴是属于你的。在商业上说:「迟延就是偷光阴!」在属灵的事上,迟延偷去了千万人的灵魂。许许多多的男女老幼对这严重的危机毫不留意,却用自负的口吻说:「还有多的时间呀!」请想一想,这话的后果如呢?
若对少年人讲到大家不久要去的「永世」,他会回答说:「将来还有工夫!」对于中年人说,也答「将来还有工夫」;连白发苍苍,离死不远一步的老人也是同样的回答。
如果我们能真切领悟那可怕的怪物,就是「死亡」的权势和残忍,就必改变对它的态度。全世界人口约有十六万万(作者着书时一九一三年)。照各保险公司的计算,人类平均寿命活不到四十岁。这样,每年有四十分之一,就是四千多万人要死亡,每天要死去十万零九千五百八十九个人,每一小时四千五百六十六个人,每一分钟七十六个人。
请想一想:每天要有一座城像奥克兰那样多的人从这世界过去到「永世」。你读完这本小册子所花的时间,就有大约三千人离世去见神并受审判。希望这事深深打动你的心。有诗云:
光阴快过如飞船,死与审判在眼前,
速投主怀躲大难,要及时!
劝君如今快盘算,生死问题早决断,
临难呼救嫌太晚,要及时!
要及时,要及时!耶稣慈声召你还。
你若仍活罪恶间,只怕恩门对你关;
临难呼救嫌太晚,要及时!
在我十二岁时,死亡侵入了我的家,把孩童时看顾爱护我的祖母掳去。我还记得,看见她的脸灰白冰冷的,像一具石象躺在那儿。我知道有一天我也将是那样!我也知道对于这件事尚未准备好。
但现在我却预备好了,并不是因我所作的善劲,乃是因我信靠主耶稣基督为我罪死了,又为使我称义复活了。我要尽我所能用最简单的话告诉你,我为甚么接受了主耶稣基督为我的救主。
(一) 因为只有一位真神。
(二) 因为圣经说:「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
(三) 因为我是罪人。
(四) 因为神的救法是我的理智和情感所赞成的。
2。 
我怎样知道有神呢?

因为我的天赋确知有神的存在。不管我的理智怎样尽力找凭据来证明没有,或是我意图如何渴望没有神,但那「心灵的微声」却一而再的对我,正如一而再的对你,说:「一定有神!」特别是在酒阑人散,夜静更深的时候-至少对于我,我知道有神。以后,我观察各种民族的生活和历史上各等人的经历,就发现他们像我一样,在寻求各种各样的宗教来使那在里面说话的微声停止。
某人问:有许多人却不信有神,怎样讲呢?
让我们将这问题详细加以讨论。譬如我们一同站在海边码头上看见一只大轮船,我对你说:「这只船多人想它是某人细心设计的结果,但我知道得更清楚,这船并非任何人智力所产生的;那铁,由某些神秘的过程,逐渐地跳出地面,自己变成了铁板,又慢慢地有了洞,再接合在一起,成为船身。过了许久,又由那不可思议的『唯物的进化论』使机器放在那里;有一天,有人发现这船飘浮在某某海湾上。…」
你一定会把我当作狂人,开我避免听我无意识的唠叨。为甚么?因为你知道,有设计必有设计人。你既然看过其他人类智慧的产物,你就绝不相信那轮船不是出于人类智力的设计和人类技术所建造。
有一种人告诉我们,太阳系是由星云状态「偶然」进化而来的,并不需要有更高之智力的作为;他们说,除自然外,不承认有别的神。世人却不以这样的人为愚顽。但我们最善思想的学者们确信有神,并且信神是超越的。意思说:神将他显示在一切的自然,一切的自然去则与规律都表现他的权能,但他自己却比所有的自然的总和更大。
那些持进化论无神派,承认有设计,却否认有设计者;承认被造之物,却不承认有一位造物之主;承认「果」,却不承认「因」。
有人要逃避这双关论法而问说:假如把神当作「原先的因」;那未,神又谁造成的呢?当知,这种问法明明是自相矛盾的,因为「原先的因」若是被甚么「因」所创造,就不是「原先的」,却同时成为第二个因了,这也是数理上的不可能。
有思想的人都相信自然界里有一系列「因果」,意思说,所有的「果」又变成「因」。这件事实为「因果的连续」。且认为这事实的也必认为必有行列的起头;意思说,除非有「原先的因」就决没有头一个「果」。
据我所见:神是「原先的因」。我们不能因为说不出这「原先的因」是由何而有的,因此就否认神的存在。否则我们也必须否认宇宙间所发出的千千万万的因果和事变的存在。请注意,如果我们认为有一个「因」的存在,就必借「归纳推理」达到那「原先的因」。
我们都知道电如何把自己表现出来,又发现许多支配电的原理,但既是连那些最大的科学也不能给电下一个确切的定义,我们为甚么还相信电的存在呢?答案岂不是因为我们天天在街上看到它存在的表现。照样,我虽然不知道神的由来,我却相信他的存在因为在我周围,到处看见他的表现。
得鲁蒙.亨利教授(Professor H。 Drummond)说:「进化论不但不取消创造万有者的手,却证明是需要的。各种学说不但不反对基督教『创造天地论』,却以之为其理论的起首。」
维士门(Weismann)说:「在那自然界间合作运行的动力,我们必须认为有一种『因』。这因的性质是我们不能思议的,但有一件事,我们能确实的说,那是属乎神的。」
菲斯克(Lewis Fiske)说:「对有些事我们是犹疑不定的,但关于神却是没有不实的意念。」
神是:无限量的,
绝对的,
不受条件限制的,
永远的,
首先的因。
神虽并非不可认识者,却是那不可识透者。我们虽然可以寻见他,却不能把握他。我们虽不能测度他无量深奥存在,理性却明显地认识他是创造一切附属存在的生命的。故此,我们由于领会而认识独一的真神就达到思想最高的境界。我们为人在世上必须把一切所有服从那大智大慧创造者的旨意。
3。 
圣经

既然确知有神,我们更进一步讨论。每个通达人在作某件事物时都有一个目的-皮匠做鞋为要穿着或售卖,面包师烤面包为了自己和别人吃。人们在一切行为之先必有一个动机。我想到这事实,就知道当神创造万物的时候也有一个目的,这是十分合理的。
世界所有的书籍中只有一本书自认是神直接的启示,并述说神自己与他对人的目的。此书(圣经)宣示既然这样超越伟大,自然值得我们加以研究,因此,我们要接纳培根(Bacon)的忠告:「不可轻易接受,但也不轻易拒绝,却要去思量考查。」让我们来将此书奇异的看法主张加以讨论。
我们若想以公正对待自己与新旧约圣经,就必须把它从头到尾读一遍。正如作审判官的不可只听到案作的一半,就去断定谁是谁非。却要像审判官比较深入仔细考查证人所见证的每一句话,不可只接受其表面的意义,却要根究其深藏的暗示。
由于新旧约圣经自认的主张,使我们必须化费相当的工夫研究它。全圣经六十六卷,是四十几位不的作者,前后经过一千六百年写成。他们的地位,学识,环境、思想,都不同。有的是君王、文士,有的是税吏、农夫;有的在亚洲的巴比论写作,有的在欧洲的罗马写成;但这六十六卷书的道理却是一脉贯通,互相发明,毫无冲突;岂不奇妙!
这样,凡以虔诚的心读圣经的人,必然要证明彼得后书一章廿一节的话,圣经「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
当查考旧约圣经诸般预言,以及发预言后几百年它们确实地应验的时候,就越发知道这话是真实的。例如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在那预言成为事实以前的七百年,就已精密地论到基督将要如何受难被杀了。我觉得若有人怀疑这本书,比较相信这本书要困难。我们如对自己诚实-不自欺,我必要承认不信圣经乃是最危险的事情,不但如此,我更进一步说:「我信这本书(圣经)乃是独一真神的话。」
4。 


但这样的结论领我面对一个严重的难关。因为神立了一样公道正义的标准是我未曾达到的;并且断定凡不及此标准者就是罪人。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马太廿二章37、38节)
请你自己衡量自己,你的生活行为思想是否已达到这个标准?是否将来在永世里,不怕受审判?请再读这话:「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你认识神吗?你完全爱他吗?
请你再思考罗马书三章廿三节的话:「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若不自欺,就知道这话对你有关。
戴理博士说:「某夜我在芝加哥一个教堂讲道以后,该堂牧师同一位赴会的青年谈话,他愿意将来作传道人。我看他是我生平所未见过的一位面孔最光明诚实的人。我和他面对面的说。
『你的牧师说你愿作传教士?』
『是的。』他这样回答。
『那么,我问你一句话,你是基督徒么?』
『当然我是基督徒,我父母从小就培养我作基督徒,而且我决不违背他们的教训。』
『你曾得了重生么?』
『这话怎样讲呢?』
『你曾否「重生」么?因为神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
『我不明白你所讲的是甚么,我从未听过这样的话。』
我说:『请你看,你晓得你曾犯了世人所能犯顶大的罪么?』
他说:『不、决不会的!先生不了解我,我从小所受的教育是最慎重的,我的行为生活可作别人的模范。我那里犯了世人所能犯顶大的罪呢?绝对没有!』
我就问他:『据你看来世人所能犯顶大的是甚么罪呢?』
『当然是杀人的罪。』他说。
『你错了,请看主耶稣指着这事怎样说的。』我打开圣经请他念马太福音廿二章37…38节。
他便诵读: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我问说:『那是甚么诫命呢?』
答:『最大的,且是头一条诫命。』
『假如这是最大和头一条的诫命,那未,最大而且头一个罪是甚么呢?』
『不遵守这诫命!』
『你素来遵守了这诫命么?你平日尽心、尽性、尽意爱神么你在行动生活十以神居首位么?在办事、在学习、在娱乐,在你所经营的一切事上,都以神为第一么?』
『不是的,我没有这样作。』
『那么,你作了甚么呢?』
『我违犯了这诫命。』
『甚么诫命?』
『甚么诫命?』
『最大且是头一条诫命。』
『这样看来,你作的是甚么?』
『我违犯了最大和头一条诫命。我犯了人可能犯的顶大的罪。只是我以前不明白。』」
读者,你正像那少年人一样犯了顶大的罪,也像他一样以前不明白。
论及我本人,我坦白承识,我曾亏缺了神的荣耀,使我感到痛若。(幸而神指示我,有一条公义的道路,保证是由黑暗过到光明的捷径。)以西结书十八章四节神定罪的话很快就会临到我:「犯罪的他必灭亡。」
从此,我作了以下的推论: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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