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总被欺负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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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总被欺负哭-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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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主人姓吴,名学礼,面白须长,是一位教书的夫子,办着学馆,收着几个小学生,教着识字,读书,做文章。
  吴学礼平日里一副斯文做派,即使对奴隶也甚少打骂。
  他家的奴隶,有遮体的衣服,很少挨饿。
  对墨桥生来说,这算是一种从小都未曾体验过的优渥生活。
  他十分珍惜这份这种生活。
  主人每次吩咐下来的事,小小的他都用最为严谨认真的态度去完成,丝毫不敢有半点的松懈和偷懒。
  有时候主人给学生上课,他在一旁伺候,便竖起耳朵,用心的把主人所说的每一字,每一句话,都记在心里。
  待到夜深人静,忙完一天的活计之后,他拿起一根小小的树枝,在沙上写写画画,把白天听到见到的文字,一点点的练习起来。
  渐渐的,吴学礼发现了这个小奴隶的与众不同。他勤快、好学、吸收得很快。
  最重要的是,交给他的事情,无论大小,全都完成得井井有条,从不出错。
  吴学礼把他调拨到身边使唤,慢慢让他打理自己的书房,偶尔兴致来了,也教他一字半字的。
  毕竟,能有一个会识字的奴隶做书童,是家境殷实的象征,带出去会友也很有面子。
  那段时间,墨桥生对这位主人,充满了崇拜和感激的孺慕之情。
  他被允许夜宿在书房中以便随时伺候主人。
  因此他有机会可以夜夜偷偷翻阅那些美妙的书籍。
  这些书籍,让他了解到在他头顶那狭窄的天空的外面,还存在着一片广袤无垠的世界。
  他如饥似渴的学习,特别吸引他的是那些兵法韬略的知识。虽然有很多地方晦涩难通,以他的年纪很难看得明白,但他反复揣摩,记在心中。
  他不敢向主人询问,但一旦主人在给那些学生授课时,提到一星半点,他便按奈不住得兴奋起来,像是一块海绵一样如饥似渴的吸收着。
  年幼的他并不明白,他过度拼命的表现除了吸引了主人的注意力,还吸引了无数和他一样生活在卑微中的人的嫉妒。
  一日墨桥生被一相熟之人诓出书房。待回转之时,主人最为珍惜喜爱的一方金银星罗纹紫袍端砚,已明晃晃的摔在地板上,迸裂了一道口子。
  吴学礼勃然大怒,不论墨桥生怎样匍匐在地上解释,吴学礼都拒不相信。
  周围侍立的奴隶们冷漠的看着跪在地上,惊惧惶恐的他,没有一人出来为他分辨或是指证一句。
  吴学礼脱了他的裤子,当众将他责打了一顿。把他卖进最为污浊下贱的楚怀馆为奴。
  庆幸的是墨桥生五官过为立体,骨架太过宽大,不具有时下贵人们最喜欢亵玩的阴柔秀美的少年感。所以在他的强烈抵抗下,也就没有被马上压送去接客,而是被指派去贴身服侍一位当红的小倌。
  这位小倌名叫绿袖,是一位容貌秀美的少年,有着一身雪缎似的肌肤。
  他总爱穿一身青绿色的长袍,涂脂抹粉的歪在客人身上,娇滴滴的对着贵人们小意殷勤。
  然而客人一走,他往往立刻变得十分暴躁,对着墨桥生非打即骂。
  只要不让他去伺候那些恶心变态的客人,非打即骂的日子墨桥生觉得可以忍受。
  但这种日子也没有维持几天。
  这次,一名衣着华贵的客人餍足的离开,绿袖却很久没有出来。
  墨桥生端水进去,看见了他毕生也忘不了的一幕。
  绿袖那雪白肌肤上遍布着各种恐怖的伤痕,早已失去了生命的迹象。
  他最喜欢的青绿色的长袍破败不堪,被鲜血浸染得看出本来的色彩。
  地板上静静的躺着一锭金子,便是这位少年生命的价钱。
  楚怀馆的主人,高兴地拾起黄金,挥一挥手,命令墨桥生把房间擦干净了。
  墨桥生是一边呕吐着,一边趴在地上,将那似乎多得永远洗不净的血液一点点的擦去。
  楚怀馆养着一队专业的打手,他们负责处理倌内任何需要暴力解决的事件。
  领头的董三刀最近发现一个,本来迟早要去做小倌的奴隶,总是缠着他。
  这位少年奴隶身上有一股狠劲,对他人狠,对自己也狠。
  董三刀喜欢这股子狠劲,收下了他。
  当然,董三刀不是什么具有慈悲心肠的大善人,在这种生存都艰难的环境下,谁又能有多余的善心分给一个奴隶身份的孩子。
  他像锤炼一件兵器那样,打磨着墨桥生。
  这个瘦骨嶙峋的少年,像一匹野狼一样咬紧牙关,在那些令人望而生畏的恐怖训练中慢慢长大,长成了一把锋芒毕露的刀。
  威北侯华宇直来楚怀馆消遣做耍,无意中见到了墨桥生。于是他掏出两锭银子把这把利刃收入军中,成为他麾下的一名武士。
  作者有话要说:  明日休息一天(一周一次)。请各位小可爱批假条。


  ☆、首发

  程千叶穿越之前便有一个双胞胎哥哥,兄妹两打小感情就很好,日日厮打胡闹着长大。
  程千叶小时候最喜欢的恶作剧之一,就是打扮成哥哥的样子,模仿哥哥的言行举止,假冒哥哥的身份溜出门去。
  为此她特意一直留着和哥哥程千落相同的中性发型。
  每当那些把她当做程千落,和她玩得正开心的小伙伴,看见一模一样的真·程千落迎头走来,一个个露出惊掉了下巴表情时,程千叶就会抱着肚子笑得合不拢嘴。
  因此,一穿越过来,就让她女扮男装,伪装被毒死的孪生兄长,顶替成为晋越公,程千叶觉得也不算太难的一件事。
  但是她忽略一件点,她跨越了时代,这是个充满战火和杀戮的时代。
  在程千叶穿越之前,此地西北部的游牧民族犬戎攻破了首都,杀死了名义上的天子,强悍的部落骑兵一路杀进内地,直至汴州。
  于是天下大乱,群雄并起,打着匡扶皇室,驱除鞑虏的口号,实着个个都想借着这战乱之机,壮大自己的势力。
  凉州刺史李文广发出讨伐犬戎的檄文,各路诸侯皆争相呼应,引领文官武将率军汇聚而来。
  晋越侯新晋接替了父亲的位置,正是意气风发之时,见这等好时机,便也带领着部将兵马,兴冲冲地赶来会盟,想在天下诸侯面前崭露一下头角。
  谁知还没走出自家大门,就出师未捷,死在自己亲弟弟手上。
  程千叶作为和他长相相似的双胞胎妹妹,临危受命,女扮男装,顶替了晋越侯程千羽的位置。
  收拢了惶惶的军心,拿下起兵反叛的公子章,惊险的保住了自己和一众女眷的性命。
  本来程千叶和杨姬都想赶快收拾收拾,先返回自己的老窝再说。
  然而晋越侯生前的好友肖瑾私下进言:
  主公新任,根基未稳,公主同主公虽容貌相近,但匆忙之间,举止言行难免有所差异,若此刻回京,亲熟之人众多,恐被瞧出端倪,事有不密。
  二则,主公年少继位,若此刻于途中折返,失信于众诸侯,恐遭天下人耻笑,引得群雄觊觎我大晋主弱可欺。
  不若暂不回京,继续前往会盟。
  程千叶听了肖瑾的话,无可奈何,只得把杨姬和怀孕的大嫂送回去,自己却赶鸭子上阵,糊里糊涂坐着这个主公的位置,领着浩浩荡荡的人马,参与了这场讨伐犬戎的战争。
  此刻,程千叶正和众多诸侯一起,站在高高搭起的将台上,看着眼前真实的、流血的—古战场。
  战争的场面,在荧屏上程千叶看过许多,各种气势恢宏的,炮火连天的,波澜壮阔的。
  然而此刻,真真正正的站在这里,迎着带着血腥味的风沙,她才知道真实的战场,是任何影视作品都表达不出来的。
  无数将士和奴隶的生命,像蝼蚁一般丝毫不值钱的向着前方战线堆去。
  她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年轻的士兵,在冲锋的过程中绊倒了一下,后方同伴的马蹄,便刹不住车地从他肚子上踩踏过去。
  那个鲜活的身躯痛苦地举手嘶喊。
  然而巨大的战争机器,看不见个体卑微的痛苦。
  一匹又一匹自己人的烈马,毫不留情的从他身上奔驰而过。那一只高举着的手臂,很快便在尘埃间淹没不见。
  一名冲到城墙下的勇士,刚刚举起兵器,便被巨大的滚石砸中倒地,地面上瞬间抹出一道血液和脑浆混合的红白之物,压在巨石下的身体尤自拼命抽搐。
  ……
  程千叶转过头去吐了。
  她的一个幕僚轻拍她的后背,温声安慰:“主公无碍?”
  此人姓张名馥。
  虽然年纪不大,却是她父亲晋威侯座下的第一幕僚。
  他面如满月,眸若点漆,一脸关切的望着程千叶。
  然而程千叶知道,此刻他心中对自己充满了鄙夷。
  在她的眼中,张馥周身散发着漂亮通透的紫色光泽,只是那光中朗朗升起一道浓浓的铁青色。
  铁青色代表了强烈的失望和鄙视。
  程千叶看着张馥那近在眼前,春风和煦的脸。实在是丝毫也看不出他内心对自己已经有了这么强烈的不满。
  是的,穿越之后,程千叶多了一副能够看透他人真实情绪的异瞳。
  也许是穿越的太突然,又或是穿越的环境太险恶,上天还是施舍了她这么一个不大不小的金手指。
  只要她集中注意力,她便可以在所有人身上看到一种带着颜色的光芒。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颜色,有的人浑浊,有些人清澈,大部分人都十分暗淡,极少数的人身上的光芒分外耀眼而明亮。
  比如眼前这位的张馥,便有着紫水晶一般漂亮的亮紫色,但这道紫色时常会因为他某种突然的情绪而掺杂上另外一道色彩。
  他的面孔之上,几乎随时保持着一派温和斯文之态,如果没有这份异能,程千叶估计永远不会知道他内心的情绪是那么的刻薄多变。
  而肖瑾,这个唯一知道陈千叶身份的男子,他的身上是一种鲜艳而温暖的赤土色,每当他看着陈千叶时,这份光芒的边缘便混上淡淡的金色,那是代表忠诚的色彩,他把对公子羽的忠诚转移了一点到程千叶身上。
  随侍的武将贺兰贞的是一种明快的钴绿色。而另一位新近被程千叶提拔上来的年轻小将俞敦素,带着一种鲜艳的橙黄色。
  此刻两位武将的双目凝视着战场,周身光芒蒸腾而起,带上一抹赤红,显然是双双战意彭拜。
  程千叶穿越过来,啥也不懂,四处抓瞎。
  既然只有这么一个金手指,那就只好先把看得到的,颜色漂亮的人收拢到自己身边,虽然她还不是很清楚这些色彩有什么含义。
  但她发现色彩纯净,明亮的人非常之少,可以算得上是凤毛麟角。
  比如此刻,在这个将台之上,除了自己身边的四人,程千叶只看到李文广身后的上将凤肃延,身染一片烈焰般的赤红色,北宫侯身侧的大将军公孙辇,身带明晃晃的孔雀蓝。
  这两位大将的光芒周围皆带着一圈坚定的金边,显示着其对自己的主公的绝对忠诚。
  而大部分的人,不管外表看起来多么气宇轩昂或是仪表堂堂,身上的光都很暗淡甚至浑浊不堪。
  坐在她身边的威北侯华宇直,紫檀面孔,国字脸,倒八眉,看起来很有些威仪。
  但陈千叶清澈的看到他身上的颜色分外的污浊不堪,一但靠近说话,那搅和不清的颜色恶心得程千叶又想吐了,她急忙关闭了自己的异瞳之术。
  “晋越公年纪轻轻,这第一次上战场,有些不适应?”华宇直笑眯眯的说。
  “好说,好说。”程千叶应付道。
  “听说公子羽是晋内数一数二的风流雅士,身边随侍的无不是容姿秀美的少年郎。老夫的账内倒也收着几个颜色姣好的栾宠,等这汴州城拿下了,我请诸公到帐中一聚,做耍取乐,放松放松。哈哈。”
  “……”
  程千叶望着眼前尸伏遍野,鲜血横流的战场。
  实在想不通什么样的人,才能够看着这样的画面,脑袋里却想着下半身那点猥琐之事。
  攻城战已经到了白热化阶段,盟军的将士不停的往城墙上爬,又落雨似的被敌方击落下来。
  城墙脚下的尸体,不,残躯断肢,不断的堆积起来。暗红的血液渗透了那一整片的土壤。
  悲壮的战鼓,激起每一个人心中的热血,连程千叶这个异界来客,都忍不住捏紧拳头。
  快一点,冲上去,攻破城墙,结束这一切。
  她看见一个身着黑甲的战士,身手敏捷地躲过众多的滚石、箭矢,迅速的攀上城头。
  加油!程千叶的心不由为他鼓气,希望他能够不要失手掉落下来。
  那个将士终于一步跨上城头。
  同时,一把敌人的长矛刺进了他的肩膀。
  然而他毫不畏惧,迎敌而上,举手挥刀把敌人斩落城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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