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代春莺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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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代春莺啭-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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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人懒得管,这年头哪个孩子不搞事啊,吃饱了没事干,就去干架啊。一小不点被欺负了,好家伙,等着吧,上面几个哥哥姐姐一起挠死你啊。

    老三其实是大院一害啊,早几年不成气候,毕竟上边还有几个哥哥。最近气势日益旺盛了,那扑面而来的狗屎气息,简直是耗子都不带跟他玩的。

    前头那户人家秃了毛的看家狗,隔壁养的红冠子大公鸡,再不济那晾衣杆上的野鸟。

    只要是天上有的,地里跑的,在我视线之内的,那就全是老三那一帮的天下。实行三光政策,那秃头狗见了人都掉头跑,干的事海了去了。

    不过小子心机颇深,嘴甜会哄人,背后全是累累罪行啊!

    上学不久就混熟了,地盘扩展到学校了,疯玩啊!老师都没辙,一群淘小子根本看不住,在学校打架闹事,不见得听多少课。

    逃课吧你说你去哪里,人家老师也不放心啊,头疼的要命,就盼着他赶紧毕业,赶紧上初中,简直够够的。

    刷一下,五六年了。人家老三上中学了,黄莺也得去学校啊,她上学比老三要早,但是历史总是雷同啊!

    上学

    今年开始这形势就不大对头,首都毕竟是首都,政治敏感性绝对是全国一流的,有些味道北京人才能尝出来。

    “怎么了,是不是不想走了,来,背着啊。”黄炜业看闺女走路磨磨蹭蹭的,就蹲下来了。

    他这是周末休息带着孩子出来玩,北海公园这片玩得多,次次来都不一样,人家都说孩子多走走看看长见识好。

    黄莺走路有点晚,但是自己走的特别小心,一步一步的稳扎稳打,生怕把自己摔伤了。

    这人啊特别珍惜自己,小时候养成的毛病,长大了走路也不快,性子可慢张了。

    你要她去做个事,真的是急死人,动作特别慢,还特别龟毛。可是人家自己不着急啊,在家养了好几年,勤快人也给养废了,黄莺觉得自己堕落了。

    “爸,吃豌豆黄。”黄莺就爬上去,她懒啊,走几步就累了,家里人不说她,也不锻炼她,觉得孩子早产就是好好养着。

    这不,去北海公园就得吃豌豆黄,回回给买,也不嫌腻得慌。黄炜业从来不给自己买,他就没有什么想吃的,给啥都吃。

    黄莺拿着勺子,她自己贴着碗吃一半,剩下那一半她不动,就给推到她爸边上。

    “不想吃了,小宝,这是给爸爸留着呢。”黄炜业笑了笑,三两口就吃了。

    这是闺女给特意留下的,不带回去,带回去也不再吃一口。他家闺女特别讲原则,其实就是主意大。

    这时候,草长莺飞三月天的,北边的春天就这么几天。一般只有夏天和冬天,春天和秋天比较难的,界限不清晰。

    这边一片的桦树林,不远处就是湖泊,岸上两道垂柳,抽芽了嫩嫩的,那黄色看着就让人骚动。

    黄莺就蹭啊蹭啊的,黄炜业坐在凳子上,黄莺站起来比她爸膝盖高一小截,头发还是有点浅,那皮肤太阳底下白的发光那种。

    她也不扎马尾辫,人家姥姥手巧,给编起来了,跟北边战斗民族姑娘一个发型,看着就洋气。

    人长得好看,光靠脸不行啊,还得靠衣服啊。只要不是惨绝人寰的丑,一般捯饬捯饬也勉强看了。

    买的小红裙子,外面套着针织衫,下面穿的是秋裤,绝对一小美妞,那五官张开了点,跟她妈有点像了。

    “爸,我不想去上学,你让我在家再待一年吧。”她应该今年去上学,她爸打算把她送学校。

    黄炜业眼睛里像是有光,他看着黄莺:“爸爸说不行,小宝啊,去上学多好,学习知识呢,也有人一块玩儿。”

    他很喜欢自己的孩子啊,觉得什么都想给她,什么都不想让她比别人差,只有好好学习了,长大了才有底气干自己想干的事情啊。

    黄莺就开始叽歪,她有一万个理由,“爸,你说学习什么样的东西才算学习呢?我在学校是学习,那我在家姥姥教我不也是学习吗?”

    “而且姥姥知道的也多呢,姥姥教给我的我喜欢啊,我觉得我可以学习。学校里面的我不喜欢。”

    全是理由啊,郎菊南早年在国外漂,说实话满族人基本都会三种语言,满蒙汉。郎菊南更厉害了,俄语跟英语也是很溜啊。

    这么多年虽然不说了,但是绝对是高手,她等黄莺大了自己懂点事了,就开始教她。

    懒鬼跟勤快人的区别就是,勤快人不用别人说就给做了,做的还特努力。

    懒鬼就不一样了,你给我安排了我就做呗,闲着也是闲着,我要是有点兴趣就好好弄,没兴趣就一边靠吧,三十六招偷懒秘笈都能自己研发。

    黄莺上辈子学的马马虎虎,但也是接受完高等教育了,她琢磨着吧,其实教育这玩意最重要的最根本的目的,就是塑造一个人看待这个世界的眼光。

    你是如何看待这个世界的,又是如何对待这个世界的,你的灵魂最后全靠你读过的书来支撑。

    黄莺就是不愿意去学校,她觉得她三观都已经很固定了,而且学过的东西或者简单的东西,不愿意再去花心思时间了。

    她只要智商正常,高中毕业证书妥妥的到手啊,她喜欢突击学习,拖延症患者无救了。

    黄炜业也不反驳,乐呵呵的,你说我听着呗,你是我闺女你说的都对,但是学还是得上。

    黄莺就很无奈了,她对着她爸眨眨眼,就是紫霞仙子对着至尊宝眨的那一种,真的是人看的心都化了。

    她活的没压力,所以看上去特别活泼开朗的一个小姑娘,特别的大气,别人敢做的不敢做的她都能行,坦荡荡的,一点也不扭捏。

    黄炜业不会哄孩子啊,说软话他不会,他说话很温和,“小丫头,走了,爸带你去买春饼,带回去给你姥姥吃不是。”

    春饼就是一道时令菜,以前人过得庄重,春天来了吃春饼,薄薄的面饼,撒不撒葱花都行。

    就是这个配菜也有讲究,时令的小炒得放上几样,适合节气还有好兆头,全给一格格装在春盘里。

    好家伙,拎一个春盘去做客,那真是讲究人,排场的不得了了,脸上有面。

    那盒子都是漆红的,这年头没有了,好东西不是藏了就是被抢了,毁了的也不少。

    那都是老东西了,一层层的上漆,干了再上,然后一点点给雕出来的,做好了经年不变色,光亮依旧。

    黄炜业不知道那里有卖的,他就带着孩子看看呗,老北京这时候还是风情并茂的。

    结果街上敲锣打鼓的,黄莺对这个少见啊,都是宣传的,很有特色的了,大家已经习惯了。

    黄莺就睁大了眼睛看,她这个时候总会产生错觉,自己到底在哪里,不知道是死还是活。

    黄炜业看她呆着就有点害怕,赶紧把她耳朵给捂上,靠边站着,等宣传队走了才放下来。

    “别怕啊,来摸摸耳朵,回家了。回家了。”黄炜业就一直捏耳朵,捏到黄莺觉得耳朵都热了。

    “爸,先别回家,买春饼,姥姥就念着这一口了。”她嬉皮笑脸的,回复能力超级快,接受能力倍儿强。

    “买,这就去买。”

    最后还是买着了,国营大饭店,以前老字号,公私合营了,但是里面大师傅还是一样的,这些大师傅也是讲究人。

    春盒给装进去,到时候给送回来就行,交点押金。

    滋味

    郎菊南觉得真的是多少年没吃过了,她也没吃过几次,都是小时候吃的。一大家子人围在一起吃,那气氛多好。

    人小时候吃过的东西是印象深刻的,并且觉得是最美味的,回忆自带美化技能的。

    不太多,其实不够大家吃的,黄莺就给她姥姥给卷好了,又给她爸吃,她自己也吃一个。

    剩下的她就没动,放在自己手边,一个其实一点点,一会就没了。

    黄莺就手脚麻利地再给来一个,她就紧着郎菊南吃,郎菊南就在那一直吃,她觉得多少年了,怎么就剩下自己一个人了呢?

    郭丽丽吃没吃啊,那肯定是没有的,她周末休息去娘家吃饭,黄莺压根就没想过给她留,就当她不存在。

    郭丽丽难道日子好过啊?

    这几年来她就跟想开了一样,也不到处看医生吃药了,跟死心了一样,家里的事情她说了不算,也没人过问她的事情。

    娘家妈觉得很糟心啊,这大女婿不冷不热的,虽然说就是这么个性子,可是日子这样不好过啊。

    马立妈就住在黄家旁边,黄炜业怎么对待黄莺的,前几年不知道,那时候她连黄莺长什么样都少见。

    这几年出来的次数多了,马立妈就觉得真是家里祖宗啊,全家都拿着那么一个小丫头当日子过。

    俩老太太在一起聚头,都是亲家不是,那话题可就是海了去了,从黄家那个没见几次的小哑巴,这个说的是黄莺。

    再到小哑巴那个看起来就很高冷,据说国外飘过好多年的姥姥,这个说的是郎菊南。

    说到最后真是越说越来劲,可劲的感叹吧,然后马立妈就知道郭丽丽不能生了。

    亲妈都没有守住,难道别人还能给你保密,不可能的。然后大家都知道不能生的是谁了,你说郭丽丽尴尬不尴尬。

    这一家子吃饭格外的热闹啊,一桌子的人啊,不是俩弟弟嘛,这年头孩子不限量的,谁家四五个正常,要儿子的人家生九个女儿,也要继续生下去。

    大弟家里俩闺女,一个儿子,刘凤这几年来可算是凭着儿子在家里横的不行。

    二弟妹当年不是也怀孕了,但是是个闺女啊,那就继续生呗,结果去年还是个闺女,张敏连着生俩闺女,说实话,受了不少委屈。

    妯娌很难相处的,总得一个弱些,多吃点亏才能继续过下去,不然家里不得吵翻了。

    你要说分家那肯定不合适,老太太现在就一个人,东西都是俩儿子的,而且在家里带孩子做饭。

    再加上郭丽丽补贴娘家不少,俩弟妹都捧着她,对着大姑姐很是客气,□□对她妈也孝顺。

    这样一来就更不愿意搬走了,养着老太太就跟发财树一样,谁愿意分家出去过啊。

    张敏现在怀孕了,找了不少的人去看是个儿子,这次反应也不大一样,大家都觉得是个儿子。

    那可是好事啊,她因为生不出儿子受了不少委屈,光是刘凤就天天挤兑她,家里面的活她干的也多。

    想来想去也没办法,憋足劲儿生个儿子,可是前头不是俩闺女,大女儿懂事了,二女儿才断奶。

    所以那事她婆婆一商量她就同意了。家里面养孩子养不起了,老大家里面也多,但是刘凤虽然自私了些,但是护犊子。

    再加上她们家俩丫头都知道事儿了,不可能跟着别人的,刘凤觉得自己饿死了也不把孩子送人。

    “丽丽啊,你觉得妈跟你商量的事情怎么样啊。”娘家妈就问郭丽丽什么意思,到底同意还是不同意。

    郭丽丽自己喜欢孩子,对待侄子侄女都喜欢,平时很多照顾,可是你要让她领养一个还真的有点不愿意。

    “妈,这事不行,离得这么近,二弟妹现在愿意,可是保证以后日子好过了不后悔啊,这要是养大了再来认,你说这不是白养了。”

    但是家里情况确实不好,吃饭的时候就是一人一碗,先紧着男人吃,女的吃不饱的,女孩子们就更少了。

    “丽丽,你好好想想,这侄女难道不亲啊,就算是长大了知道了怎么样?你对她好,难道她不孝顺你,你弟妹要是胡来,你弟弟也饶不了她。”

    娘家妈很愿意把老二家去年生的那个送出去,在黄家日子多好过,最起码不挨饿啊,再说了孙女成了外孙女,她哪都不亏啊。

    可是郭丽丽带着脑子啊,她宁愿去孤儿院抱一个也不愿意要侄女,侄女这就跟个□□一样。

    她费心费力养大了,教育成功了,难道亲爹妈不眼红,她觉得这个事情不靠谱。

    找那种无父无母的孩子,父母生前都是比较靠谱的人,不然遗传不好。这样的孩子最好了,她也想要领养一个孩子了。

    回家的时候郎菊南在收衣服,黄莺的衣服尤其多,她衣服都是新做的,家里面的布料基本上都是给孩子用了。

    郭丽丽就走过去,“妈,我来收吧,这衣服也是小宝刚做的吧。”

    她拿着的是一件黄色小外套,那颜色是真的好啊,这料子应该一般人拿不到的。

    郎菊南不知道这人怎么了,突然这么近乎,她就笑着把衣服拿回来,无事献殷勤。

    “妈,你看看能不能把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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