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公主天天想谋反(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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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公主天天想谋反(穿书)-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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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瞧得摇光有些红了脸; 嗔到:“老夫人说些什么呢?莫再羞摇光了。”
  杨老夫人的笑纹更深了:“就是这样才好,总算有点小女儿家的样子了; 我们的长公主呀,其实也不过二九年华呀,还是个小姑娘呢。”
  “娘!”杨沥不自在地唤了她一声,“您老莫不是酒吃多了,说什么呢,这可是殿下。”
  “哦哦哦,是我这个老人家酒吃多了,说浑话来着,长公主您可千万别介意。”杨老夫人嘴上这样说着; 面上的笑意却不减。
  洛衍书笑了笑,给杨老夫人斟了一杯酒:“舒某谢过老夫人抬爱,承蒙长公主垂青,是舒某的福分。”
  摇光面上挂着得体温柔的笑意,桌子下的脚却狠狠地踩了洛衍书一脚,洛衍书一边笑着给杨老夫人又斟了一杯酒,一边用脚勾住了摇光的脚,还顺着滑上了她的腿肚,蹭了蹭。
  摇光一个激灵,筷子掉地上了。
  杨沥皱眉:“长公主是不是身体哪里还不舒服?莫非没好周全?要不要再找人来看看?说着就要弯腰去拾筷子。
  洛衍书却一点放脚的意思都没有,摇光忙弯腰下去拾起了筷子,顺便拧了一下洛衍书的腿,再直起身子笑道:“手滑,手滑。”
  下人又送上了一副新碗筷,杨夫人给她夹了只大鸡腿:“听闻长公主前几日膝盖受了损,快吃个鸡腿补一补。”
  然后又挑了只鸡翅给她:“姑娘家要吃翅膀的,会梳头,梳头梳得好了,成亲后就会白头偕老。”
  “娘,你又来了,那些个市井陋习你偏说出来让长公主笑话。”杨沥一边打算夹起另一只鸡腿,一边不满地碎碎念道。
  杨老夫人一筷子打在他筷子上,夺过了那只鸡腿,夹道洛衍书碗里,笑道:“舒公子吃,吃得好了,才有力气好好保护我们长公主。”
  按照宫里的规矩,这菜是吃不得的,但是洛衍书竟也没嫌弃,笑呵呵地吃完了。
  吃完了还优雅地擦拭了一下嘴:“谢谢杨老夫人美意,在下自会保护好长公主的。”
  杨老夫人却突然叹了口气:“老身说句不中听的话,你们莫怪老身煞风景。”
  “老夫人但说无妨。”
  杨老夫人转了转拐杖,想了一会儿,方才开口道:“听闻舒公子是盛安来的富商?”
  洛衍书点点头:“不错。”
  “唉。”杨老夫人又叹了口气,“虽说我们大楚不似前朝那般重农抑商,但是商家门第到底比士族还差了一头,我就怕盛安那皇帝小儿不同意你尚公主啊。”
  “娘!不得不敬!您真是酒吃多了!”杨沥有些急,长公主还在这儿呢,这老娘怎么吃了些就便拿出早些年那副市井样子来了,回头得罪了贵人可怎生是好。
  “咳,咳咳。。。。。。”正在啃鸡腿的摇光突然被呛住了。
  洛衍书忍着笑,一边帮她顺着气,一边说道:“无事,舒某虽经商,但舒某家长在盛安也还算说得上话。且那皇帝小儿早早便同意了在下与长公主的婚事,只待三年之期一过,在下便会迎娶长公主了。”
  “咳咳咳咳!”洛衍书越顺气,摇光咳得越厉害了。
  杨老夫人面上却笑开了花:“好,好,好,那真是太好了,到时老婆子我可是要腆着脸去喝杯喜酒的。你们定会和和美美一辈子的,然后生个儿子,像舒公子,再生个女儿,像长公主,那日子,简直和神仙似的。”
  “承蒙老夫人吉言。”
  洛衍书面上笑得真诚,桌子下却紧紧握住摇光的手。
  他觉得果然还是老人家通透,往后的日子,可不就得这样过么。
  待得从杨府离开,夜已经深了,摇光刚准备上马车,却被洛衍书拽住了,带着她一跃上了马,把她搂在怀里,对玲珑她们说道:“你们且先回府,我和你们殿下还有要事要处理。”然后便纵马而去。
  苏摇光是会骑马的,所以这具身子也是会骑马的,但是她来到这个世界一年半了,这还是头一遭体会到坐在马上的感觉。
  夏夜微热,又带着雨后的潮湿意味,打马疾驰,风呼啸而过,带起畅快与爽意。
  长发和裙袂在风中猎猎飞舞,摇光倚在洛衍书怀里,嗅到他身上的龙涎香味觉得莫名地安心,丝毫也不惧怕这烈马。
  南陵府的街道上,白马疾行,红衣翻飞,在静谧的夜里,掀起鲜衣怒马的恣意畅快。
  摇光问道:“洛衍书,你要带我去哪儿?”
  “你想去哪儿?”
  “我吗?我哪儿都不想去。”摇光倚在洛衍书怀里,懒懒地说道。
  洛衍书低头看了看怀里的人,问道:“为何?”
  “我怕去了别的地方,就回不来了,然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摇光的声音本就清冽,在夜风中显得越发的空灵无所依,洛衍书不知为何,听得心里有些慌张,紧了紧她,柔声说道:“不会的。无论你去了哪里,我都会把你找回来。”
  摇光轻轻笑了一声:“你又说胡话。”
  “我没有说胡话,我说的是真的。”洛衍书一手握着缰绳,一手搂着她的腰,头附在她的耳畔轻轻厮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无论去了哪儿,你都是我的。”
  摇光笑了笑:“好,你说什么便是什么吧。”
  可是洛衍书,你不知道的是这个世界和这个宇宙有多么浩瀚,而我们又有多么渺小和无能为力。
  如果命运既是如此,如果我无力去改变,那我能做的就是在我离开之前,好好去感受你的爱,好好去爱你。
  或许自私,可是我其实也就只在这人世间走这么一遭,我不是圣人,我只想当你的爱人。
  摇光整个身子软在洛衍书怀里,放纵地感受着他的温度:“洛衍书。”
  “嗯?”
  “你带我私奔吧。”
  “好。”
  说着洛衍书夹了一下马肚,马的速度更快了,马蹄哒哒,飞驰过街道,一路往城外奔去,掠过山石溪泉,越来越急,竟似乎真的想奔去天涯海角一般。
  摇光搂紧了洛衍书的腰,抬头问道:“你来越州时也是骑得这么快吗?”
  “不是。骑得比这还要快,因为怕来不及。”
  洛衍书的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不似平日里那般一丝不苟的模样,绯色的锦袍在风中翻飞,衬得他那双桃花眼风流又旖旎,如果洛衍书不是帝王,当真是个富贵公子,那多少女子得前仆后继地送入怀中啊。
  还好他眼神不济,中意的是自己。
  也不知策马疾驰了多久,洛衍书终于在一处荒野之地停了下来。
  洛衍书下了马,然后伸手掐住摇光的腰就把她抱了下来,摇光一个重心没稳,直直跌到了他怀里,洛衍书一把接住她,顺势笑道:“怎么,看着四处没人,就这么急着投怀送抱?”
  摇光也顺势就搂住了他的脖子:“是呀,妾身投怀送抱,公子敢收吗?”
  媚眼如丝,声音娇软。
  这是哪里学来的东西,这人平日里都看了些什么不该看的话本子?
  洛衍书啼笑皆非,干脆直接打横抱起,往前走去。
  “摇光,你看。”
  摇光转头看去,才发现目之所及是绿泼万顷,比人还高的芦苇在夜色中兀自摇晃着,在月光下呈现出温柔的绿意,风一过,似波涛轻柔起伏。
  “洛衍书,你怎么发现的这儿?”摇光语气里满是惊艳。
  “我来越州的路上经过的,当时是寒冬,这里大片大片的全是枯苇,雪落在上面,萋萋然然,当时我就想我一定要在夏日来看一看,这里会是什么模样。好看吗?”
  “好看。”
  “还有更好看的。”说着洛衍书抱着她,走进了芦苇荡。
  芦苇很高,竟似走进了密林,连月光都变得模糊,然而走着走着,却又亮了起来。
  是萤火虫。
  摇光两世为人都从未见过这么多的萤火虫,一团团,一簇簇,在芦苇荡里漫无目的地游走着,脆弱而浩瀚。
  “洛衍书,你莫不是来带我看萤火虫的?也太幼稚了。”
  “哼。”洛衍书笑了笑,“你这人怎么这么难伺候,别的女子此时定当惊艳感动然后以身相许了。”
  “那你是带别的女子来过?”摇光睨了他一眼。
  “自然不曾。”
  “那你凭什么说别的女子会怎样?”
  “胡搅蛮缠。”话不是好话,语气却是莫名的宠溺。
  摇光由他抱着,搂着他的脖子,两条腿还不老实的荡来荡去:“你为什么要来带我看萤火虫。”
  “古人曾经说过‘萤烛之火也敢与日月争辉’。”
  “那与你我有什么关系?”摇光不解。
  洛衍书笑了笑,有些怅惘无奈:“我是天子,你是长公主,天下之人总说我为日,你为月。”
  他一边说着,一边往芦苇荡更深处走去,越往里,萤火越明亮,竟有浩瀚星海的意味。
  “可是摇光,日与月要担负的东西实在太多,而日与月,永生永世也不得相见。所以我瞧着,萤火也极好。”
  “所以呢?”
  “所以今夜我不是日,你不是月,我们就是最平凡最普通的萤火,那你能不能在今夜,答应嫁给我?”


第90章 
  夏夜的风; 一阵一阵吹过,带动芦苇一层又一层地俯身又直立,连绵不绝; 起起伏伏; 似无边的情意,萤火漫天流转,光芒点点,似浩瀚星辰。
  世界却突然安静下来。
  洛衍书放下摇光,两人面对面站着,皆身着红色的衣裳; 衣袂在风中纠缠到一起,像是随时要浪迹天涯的新人。
  “摇光,我说过我会向全天下宣告我欢喜你,然后明媒正娶你为后。可是这次一走; 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你; 我想娶你; 不是以帝王的身份; 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子; 想娶他心爱的姑娘; 就是洛衍书想娶苏摇光; 你可愿答应我。”
  苏摇光第一次发现; 原来洛衍书穿红衣竟是这般好看,他本就是这天地间最尊贵耀眼的男子,他霸道; 他直接,他心有城府,可是面对她,他是最单纯深情的少年郎,卸下所有帝王的威严,待她如珍宝。
  她从未被一个人这般爱过。
  他待她的好,甚至驱除了她心里对他本有的恐惧的阴影。
  所以她喜欢洛衍书,无关他的样貌,无关他的权势,无关他的心计,无关过往和以后,只关于他。
  她觉得自己的爱很肤浅,可是那有怎样,此时此刻,天地之间,她就只看得见他。
  “好,我答应你。”
  那一瞬间,有一长串萤火虫排着队从他们中间飞过,映照出了洛衍书的笑颜,他双眸盛满笑意,欣喜如孩童。
  洛衍书搂住摇光的腰,抱着她在芦苇荡里转了几圈,摇光趴在他的肩头,笑嗔道:“你怎么这么幼稚。”
  “我高兴。”
  “有多高兴?”
  “可能除了成亲那天,我不会再比今天更高兴了。”
  “洛衍书。”
  “嗯?”
  “我已经答应嫁给你了,所以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
  “答应我一定要来娶我。不管发生了什么,我都要你好好的活着回来娶我。”
  “好,我答应你。”
  摇光看着面前这个少年郑重的神色,突然想到自己前世孤苦伶仃一个人的命运,她想或许自己把所有运气都花在遇见这个人了吧,哪怕是一场会醒的梦,也足矣。
  她踮起脚,轻轻吻上了洛衍书的唇,蜻蜓点水一般,轻柔,羞涩,小心翼翼。
  不带任何情。欲,只是告诉他,她喜欢他,如他喜欢自己一般。
  洛衍书怜惜地抱住了她,试探地问道:“摇光,今日我们便是算订亲了吧?”
  “是,今日我们便是算订亲了。”摇光笑着点点头。
  洛衍书从怀里掏出一块玉,玉是好玉,却长得极丑。
  就是,长得极丑的那种丑。
  洛衍书掏出来时神色都有些尴尬。
  摇光瞅了半天,也没瞅出来这圆不圆,方不方的一坨是什么玩意儿。
  洛衍书咳了咳,把它塞到摇光手上:“兔子。”
  “嗯?”摇光仍然疑惑。
  洛衍书揉了揉鼻子,表情似是感到有些丢人,眼神转向别处,补充道:“这是兔子,我亲手雕的兔子。”
  摇光“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接过那块玉翻来覆去细细看了半天,依稀有些兔子的影子,比如上方两块怪异的长条,一个小圆,一个大圆,然后还有几个小坨坨。
  看得出来当真是他亲手雕的。
  她和他都属兔,还算有心。
  洛衍书看着摇光脸上藏都藏不住的笑意,也不知道是因为高兴还是因为嘲笑,心里觉得有些丢人,不好意思。
  从摇光手里夺过那兔子就往怀里揣:“不稀罕拉倒,我还不给了呢。”
  “小气!”摇光笑骂了一句就去夺,“哪有你这样给了人还夺回去的?好不要脸。”
  “你不是不喜欢嘛。”洛衍书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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