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每天醒来就要送甜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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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每天醒来就要送甜枣-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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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为是她默认,孟氏望着空荡荡的房间高兴道:“今晚就和娘亲住,回太上清虚宗的事,明日再说。”

    闻言,旁边的孟景云忙拉住她:“安歌也大了,总不能一直生活在我们的羽翼之下吧,再说,太上清虚宗人才众多,安歌晚回一日与他们的差距就拉大了!”

    你也知道这个道理,那你为什么整天就知道画画啊喂!

    林斯斯梗着脖子不想看他,半晌终是忍不住叮嘱:“修炼修炼记得修炼别整那些个幺蛾子!”

    ……

    决绝的拒绝了四个侍女的跟随,告别原主父母,林斯斯一袭红衣猎猎,独自踏上了他们家的专人飞机——火凤。

    此文中御剑飞行乃筑基期修士才有的能力,是以一般的修士们都是以低阶的灵兽为坐骑。但并不是所有的修士都拥有坐骑,买不起坐骑的修士大有人在,于是便有人将车与灵兽结合,一头灵兽便可载十几人,只需交少许的灵石,就可以乘坐,方便又实惠,其实就相当于现代的公交车。

    因为原主极为喜爱凤凰,孟景云就用尽了一切手段为她弄来了这修真界唯一的一个凤凰,是上品灵兽,可日行万里,因着全身羽毛火红,原主就直接唤她为火凤。

    火凤巨大展翅而飞,平稳快速,须臾便过了一座山。

    特意运了灵气于双目中,林斯斯密切的注意的下方。

    又过了一座城镇,巍峨高山就在前方,林斯斯深吸了口气,驱使火凤慢慢飞过去于山顶落下。

    山顶真是山顶,尖峭料绡完全没有下脚的地方,若不是火凤有两只大爪和翅膀,定也站不住。此时已至傍晚,圆日已落下了半个,林斯斯于昏黄光晕中紧紧抓着火凤的羽毛,吞了吞口水。

    这地方应该就是书中孟景云把男主扔下悬崖的地方了。

    前几章她看的还算细致,因为原主被白允打落青云台一事,孟景云大怒,在原主还没醒的时候就把白允打的半死用灵兽给叼着扔到了这边的悬崖。

    但是,悬崖是什么地方,那可是捡装备、学秘籍、拜师傅、开外挂的风水宝地啊!毫无疑问,顶着超级大光环的男主白允确实在这悬崖下意外得了株仙草……………灵须草。

    不仅恢复了被孟景云废除的灵脉,还增加了许多修为。

    现在白允只是被驱逐,肯定没机会捡这宝贝,只能她来捡了,打了人家那么多巴掌还不得给人家送个大枣呀!

    火凤缓缓降落,崖底景物渐渐可见,除却长草藤蔓树木乱石这等常见杂物,多的是她认不得的植物,林斯斯知道这些植物中定有她要找的——灵须草。

    天色渐晚,四周景物渐渐不可见,林斯斯正待掏出天明珠照明,余光突然瞥见一抹亮光,她脑海中灵光一闪,放下天明珠,催火凤往那边去了。

    慢慢靠近,亮光更剩,在杂草的掩映下一株通体发白的长须人参状物正默默的发着光。

    林斯斯激动,人参状多须发光,全是书中描述的样子,这绝对就是灵须草无疑了。

    赶紧让火凤落下,林斯斯迫不及待的下了凤背,只是还没走到灵须草旁,一声怒吼猝不及防的震了过来。

    其声之高、其音之凶,震的林斯斯整个人都止不住的发抖。

 第4章 强行送枣

    不知什么时候灵须草旁站了一头四眼狮状的凶兽,赤红的四只眼恶狠狠的瞪着他,不及人反应就凶猛的扑窜了上来。本来就不远的距离,它这一蹿,尖锐的獠牙立刻就要戳上林斯斯的脸,带着恶臭的味道。

    根本没料到会有这茬,林斯斯有一瞬间的懵怔,火凤见状急的清啸不止,她终于回神,一边招呼火凤一边掉头就跑。

    火凤瞅了她一眼,尖喙一张一嘴子将她夹住,展开翅膀瞬间就飞离了地面。

    死里逃生,林斯斯捂着心口转头默默与火凤对视,你刚刚那眼神是鄙视吧!

    火凤与她对视了会儿,眼珠子向上一转竟是翻了个白眼。

    林斯斯震惊的程度可与日狗相比,夭寿了!这鸟还会翻白眼!

    这次火凤不看她了,煽动翅膀要飞上去。

    “别飞别飞!”林斯斯忙唤住它。

    倒不是她不怕死,实在是这宝贝就是死也要捡啊!孟景云可是废了人家的灵脉,如此巨大的创伤若不是由她亲手补上,以后恐怕送再多枣子也是白搭。与其被白允黑化后千刀万剐还不如死这呢!

    林斯斯摸了摸火凤的尖喙示意它不要怕,下方那凶兽朝着他们狂吼几声后,已经卧回了宝贝旁。

    林斯斯叹气,原作中白允捡装备的时候可是没守护凶兽的,怎么轮到她来就有了,看来咱就是个炮灰的命啊!

    示意火凤又下降了些,距离凶兽有十几米高。见他们还敢回来明显激怒了凶兽,它怒吼的跳起来,竟也有近两米高。

    林斯斯便放了心,看来这凶兽不会飞,也就能蹦跶几下。但是咱有私人飞机火凤呀,远程输出任它血再厚也能耗死它。

    火凤鄙视归鄙视她,话还是听的,降到了距离凶兽三米的距离,林斯斯便自收纳袋中掏出一把长弓,注了灵力还不忘抹上点□□,然后拉了半天拉不开。

    火凤等了半天回头见她龇牙咧嘴的拉着弓,又是一个白眼。

    再次被鄙视,林斯斯怒了,收起弓箭,自收乾坤袋中捡着法宝不要命的扔,全是她从家中拿的顶级法宝,凶兽被打的狂吼不止,行动渐渐慢了下来,林斯斯狂喜,让火凤又下降了一点,准备扔个大的,谁知原本已经行动缓慢的凶兽立时就是一个飞跃,自口中吐出一团黑气,瞬间便打中火凤,火凤一阵悲鸣张开双翅要飞,却被那凶兽一口咬着爪子,硬生生拽回了地面。

    林斯斯也被摔在了地上,好在不是很高倒没有摔断胳膊腿,也顾不得被摔的头破血流,爬起来就继续扔法宝。

    跑她哪能跑过着凶兽呀,再说火凤正在被凶兽攻击,她也不能丢下它自己跑啊。

    被攻击,凶兽果然转移了注意力朝她这边奔来,林斯斯双腿发软,硬撑着钻进了一旁的草丛中,顺便扔了一个火云珠,正正打在它身上,蓝色的火瞬间就着,烧的它狂吼乱撞不止。

    林斯斯趁机跑到火凤身边,它被伤的不轻,趴伏在地上哀鸣,林斯斯往它尖喙中塞了颗补血的回春丹,焦急:“快点飞起来。”

    它努力抬起脖子,见状林斯斯立刻跳到它背上,火凤便歪歪斜斜的飞了起来。

    林斯斯继续扔着法宝,鼓励:“再坚持一会儿它就要死了。”

    地下那凶兽已经奄奄一息,趴在地上直抽搐,林斯斯这次谨慎了,不要钱的又扔了一大堆下去,它终于不动了,她这才让火凤飞下去用尖喙衔起那那灵草,拔地而起,飞离这座山。

    眼中景色不断变换,收起了灵须草,四周立刻变的目不能视,火凤也再坚持不住,一个俯冲摔倒在地上,林斯斯自地上爬起来,赶紧再塞了几颗回春丹给它安抚:“辛苦了,到乾坤袋中修养一阵吧。”

    待一切尘埃落定,林斯斯这才觉得浑身似散架了一般,没有一处不疼的,手上黏糊糊的想来应该是血。

    拿出天明珠,周围立时便被映的亮如白昼,红衣已经被摔的破破烂烂的,白皙的胳膊和腿都露了出来,里面还扎有尖锐的树枝、石块等物。

    林斯斯苦笑,正准备收拾一下自己,却听得不远处传来阵阵兽的怒吼。

    林斯斯瞬间斯巴达了,怎么还来,凶兽不是已经死了吗,这么远还能追过来?

    她忙又收起天明珠还没来的及跑,耳中又听得人声。

    “前面有人吗?帮我们一把。”

    是个女声,感情凶兽是追他们啊,林斯斯果断的揣起天明珠,拔腿就跑。

    奈何全身是伤,跑也跑不快,不多时便被身后人追上,林斯斯扭头看了一眼,发现是两个人,因着还没适应黑暗,只能看到大致轮廓,是一男一女,女的不提,那男的宽肩窄腰的看着怎么那么眼熟。

    “看什么看!没有道义的东西,以后你有危难时刻看谁帮你。”

    说话的是那个女的。

    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好吗,少女!

    林斯斯一向秉持这能动手绝不动口的原则,正想暗搓搓的朝她扔个臭灵珠,她身旁的男人突然开口:“别说话了,快跑。”

    他们斗嘴,他只是拉着她,连一眼也没看过林斯斯,即使现在说话也没看她。

    嗯……

    林斯斯蓦的停了下来,抓出一大把的法宝,往回跑去,没跑几步便遇上了一只体型巨大的老虎。

    凶兽都对付了还怕这只老虎!林斯斯松了口气,只扔了一个法宝上去,它立时便别打走了。

    远远的听得身后那女的说话:“你不是挺有本事的嘛!刚才干嘛那么怂!”

    掏出天明珠,忍着全身的疼痛,林斯斯抬头挺胸摆出高贵不可侵犯的中二姿态,傲慢的走了回去。

    有了亮光,照的对面两人清晰无比,那女的看着年纪不大,十五六岁的样子,一身粉色衣裙,大眼小嘴显得娇俏可爱。

    她旁边的男人依然是与她牢中初见时的一身麻衣,斑斑血迹还在,头发已经梳洗干净,用了麻绳绑了起来,露出一张干干净净的脸,长眉入鬓,眼若寒星挺鼻薄唇竟异常的俊美。

    林斯斯看的呆住,这就是我允哥真容啊!果然帅的前无来者后无古人,比咱脑补出来的形象要完美许多啊!作者咱不喷你了,早知道你男主这么好看,你就是写坨翔出来,咱也挺你!

    “喂!看你还有些本事,本小姐就允许你和我们一道,我爹是黎城的城住,送我们到了黎城有你好处!”

    ?林斯斯看了那“小姐”一眼,挑眉,和我比中二,小姐,你确定?

    “呵~”林斯斯讥笑一声,将眼睛挑到脑门上尽显傲慢神色:“愚蠢的东西!区区一个城主的女儿也敢来同本公主说好处,真是脸大如盆!叫你身边的人给你普及一下什么叫好处吧!”

    从小娇生惯养哪里有人敢这样和她讲过话,那“小姐”登时气红的脸就想冲上来,却被白允拉到身后,漆黑的眼眸看向林斯斯冷笑:“你也不过是仗着自己的家室,若没了这层保护,你又待如何?”

    看咱了,看咱了,终于看咱了!林斯斯心中一喜,允哥说的对,允哥说什么都是对的,允哥咱这就给你送枣子。

    林斯斯勉为其难的看了他一眼,抬高了下巴:“堂堂太上清徐宗的弟子竟沦落到被一个畜生追咬,真是废物!”说着伸手自乾坤袋中拿出灵须草递给他,嫌弃:“灵须草,可治愈灵脉,洗髓练骨,我可不想让人知道我是被一个废物打败的。”

    没有人接,伸出去的手也不好再收回来,场面有些尴尬,这情况林斯斯早料到了,正要说话却见男主看她的目光有些奇怪,她心中一喜,允哥被咱感动到了?

    突然一只手伸了过来,一把抓走了灵须草,那小姐晃着它“噗嗤”一声笑了:“看你这一身,该不会是自己去采的吧?”

    维瑞古德,小姐,你算问到点子上了!

    林斯斯摆出“既然你诚心诚意的发问了,那我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的嘴脸:“当然,灵须草是至宝,有凶兽守护也亏的是我去采要是你们这等穷酸的废物去了必定是送死。”

    看,大大我可是为了你冒死取回来的灵须草呀,被咱感动到了吧!

    哪知,那“小姐”登时就是一阵大笑:“还一副高不可攀的模样,却原来连灵须草都要自己去采,指定是哪个乡下来的野路子!”

    连白允也转过了头。

    自己去采?难道不是自己采的吗?难道不是男主光环自己遇到的吗?难道这玩意很常见?

    林斯斯有些许懵逼。

    将灵须草扔给她,那“小姐”鄙视:“果然是村姑,先前装什么样子呀!”说着拉了拉男主的衣袖:“白大哥,原来你需要它呀,跟我回黎城,我让爹爹派人给你采,要多少有多少。”

    噗……

    要多少有多少?林斯斯默默吐血。

    闻言,一直淡着脸的白允弯了弯嘴角:“多谢姑娘美意,只是不必如此,我会自己得来。”

    噗……噗……双重暴击下,林斯斯的脸色控制不住的有些难看,感觉到她的怒意白允立时紧了神色,不动声色的将那“小姐”护在身后,紧紧盯着她,全神戒备。

    他这样,却让林斯斯看的一喜,看来只要对他好,傲娇甚至野蛮的性格他都能消瘦啊!不愧是种马文男主,这品味咱喜欢。

    于是她双手快速结印,认出她结的什么印,白允喝了声:“快走。”

    只是已经来不及了,他们刚刚转身即被定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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