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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羔羊- 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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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成什么样子——卡逊家族的人,既是金钱的主人,也是金钱的奴隶。

    约翰。卡逊已经做好耗费一生的时间来达成夙愿的准备,他没想到会在这里得到一个慷慨的允诺,“唐”切加勒愿意为他承担大约数亿元的拍摄费用,而他需要的,只是一个与卡逊家族接触的机会。

    是否能够达成某个协议与他无关,能不能更进一步也与他无关,他所要做的就是打个电话,而后5亿元就会分期打进他的户头,不超过一年,他就可以痛痛快快,无所顾忌地去追逐自己的青鸟了。切加勒要求的似乎并不是那么多,“那只是一笔小钱。”“唐”这样说。

    约翰。卡逊知道那确实只是笔小钱,对于“马索耶”的首领来说,西大陆联邦每年非法毒品交易额每年达5000亿元以上,纯利润高达百分之二十,没人知道“唐”在其中占有着多大的份额。

    他不知道自己在柔软的地毯上站了多久,他的汗就像热带雨林的雨水那样往下流到膝盖,他的眼睛模糊不清,说起话来虚弱无力,但他还是很清楚自己最终还是拒绝了“唐”的要求。

    有时候约翰。卡逊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大的胆儿,或许从一开始他就不该轻忽家族给出的警告,“唐”并不是海神岛人所传诵的善人,即便是,那也不是对于他的,但他还是来了,抱着愚蠢的侥幸心,他大错特错。

    可他也不能继续错下去。

    “你觉得怎样?”撒沙没有回答别西卜的问题,他学着朋友的样子漂浮在水面,就算不能是天天在阳光下暴晒,他皮肤的颜色还是很浅,在昏暗的光线下几乎会发光,撒沙的手臂向后,撑在温暖的石块上:“那个男人?”

    别西卜想了想,“他有点不开心,”皱着眉,眉心里有竖向条纹:“沮丧,还有点儿懊悔,”眼角下垂,下巴的皮肤打着褶皱,眼珠子往下看,一会儿向左,一会儿向右,仿佛在不断地追忆着什么,“厌恶。”上嘴唇往上撇。“愤怒。”鼻孔张大。

    “还有恐惧。”撒沙补充道,停顿了一会后他继续说道:“我想他触怒了你的父亲,而且他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点。”

    “嗯哼。”别西卜说,他哗啦啦地靠近撒沙,手臂搂住他的脖子:“怎么说?”

    “发现我们的时候,他颤抖了。”撒沙耸了耸肩膀,他的声音在浴室内嗡嗡回荡。“唐”的新宅邸是一座立身于原古建筑奴拉吉(岛上以火山岩石块砌筑而成的圆塔型建筑)的堡垒式住宅,这儿是原先的储水室,浴池是蓄水池,连通着地下水道,改建后人们在这里增设了加热设备与下水道,把它改成了一个浴室,大人们的房间里有着独立的,有窗户的浴室,光线明亮,空气新鲜。他们很少会利用这里,这里就成了撒沙和别西卜的天堂。

    撒沙喜欢安静与黑暗,别西卜喜欢水,普通浴缸里的水太少了。

    约翰。卡逊是个高大且强壮的成年男人,他不应该对两个未成年的男孩抱有如此之大的敌意与戒备,撒沙注意到那一瞬间,他的瞳孔缩小,肩膀耸起,手指不自觉地握成了拳头,经过他们的时候脚步匆匆,快得差点自己绊倒了自己。

    简直就是条落荒而逃的狗。

    综合别西卜所看到的,不难推测到他遭遇到了些什么。

    这可真有点奇怪,在撒沙的印象中,切加勒并不是一个坦率直白的人。他喜爱合作与商讨,从不逼迫任何人——大部分情况下。

    

    注释1——蓝环章鱼,剧毒生物,在感觉到威胁时会闪烁身上的蓝色圆环,只有拳头大小,除非必要无攻击性。

Ziz(栖枝) 第一百一十二章 父亲

    约翰。卡逊没有那么大的胆子,他之所以敢于反抗“唐”,只不过因为他还没有看清矗立在他面前的是怎样一个庞然大物。这是内陆人的通病,他们在和平富足的环境中长大,衣食无忧,应有尽有,最大的烦恼可能只是一颗长在鼻子尖的青春痘;成年后,即便脱离了父母与家族的羽翼庇护,像个“普通人”那样生活,也依然生存在所谓常识、法律与道德的保护下。对他们来说,犯罪是超速、信用卡欠款和吸大麻,强奸和杀人往往只会发生在距离他们足有二十个街区的地方,那太遥远了,遥远的就像是另一个星球发生的事情。

    切加勒让他感觉到了恐惧,却还没到让他完全清醒过来的地步。

    这是有意而为之的,撒沙不是安东尼,他得到的信息也太少,暂时还无法推算出“唐”的计划,他只知道约翰。卡逊的结局不会很好——在“食尸鬼”,也就是他父亲,安东尼。霍普金斯的记忆里,这样的人物不在少数,他们不坏,智商也不算低,问题在于他们多半天真而又贪婪,常常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能够看见危险,却总是稀里糊涂地将自己的生命乃至于灵魂托付在自己也不可把握的东西上,只为了一丁点儿看上去金光闪闪实则毫无价值的花俏小玩意上——凯瑟琳曾经的上司是一个,那个想要将食尸鬼出卖给其仇敌的警察是一个,火车上的小混混是一个,小镇上的神父是一个,约翰。卡逊也是其中的一个。

    世间自有法则,有失必有所得,所得也必定有所失。

    顶上小窗户透进的金红色的自然光被柔和的人工光源取代,配备有智能感应功能的灯具如同月光那样代替日光照亮波光粼粼的浴池,孩子们的皮肤开始发涨起褶,他们爬出浴池,擦干身体,套上老安德里亚娜搁在木凳上的干净衣服。

    撒沙直截了当地拒绝了别西卜的邀请——他已经受够了别西卜的收藏——即便对于霍普金斯们,它们其中的一些也未免太过古怪了,比方说,某把匕首,刀柄内藏有一个高度压缩的空气罐,由一个揿钮控制,这把刀子刺入人类或者动物的身体后,按动揿钮,超高压的空气流就会沿着刀身里的细小管道猛地喷出……然后“啪”的一声,或许原本并不怎么要紧的伤口就会被撑到篮球大小……魔鬼才晓得,是哪个无聊透顶的家伙会设计出这种愚蠢又可怕的东西。

    小霍普金斯与大霍普金斯一样,有着些自血缘和姓氏传承下来的坏毛病。他们喜爱传统和古老的东西,不喜欢随意改变和做出新尝试,他们的眼光会在过于冒进奇特,确切点说,华而不实,带有哗众取宠嫌疑的东西上变得更为挑剔。直到现在,安东尼。霍普金斯仍然很少使用枪支,他更喜欢刀和短剑,或是弓弩,视情况需要,他也会使用手术用具,譬如小型电动开颅锯和空心骨钻,但也仅此而已。

    男孩就像一只淡金色毛皮的波曼猫那样悄无声息地踮着脚尖窜上沿着堡垒内部一圈圈旋转的楼梯,作为客人,他们被安排在上层,房间宽阔,光线明亮,而且有着一个平台,平台外面是个陡峭狭窄的石头陆桥,连接着外部可供两人并行的宽阔护墙,五百年前,堡垒中的人将烧热的油和水从这里搬上来,经由那道危险的道路传递给守卫堡垒的士兵,他们把它们倾倒下去,攻击围绕着城墙的敌人。

    如今它们都已经失去了原有的作用,因为强烈的日光,劲烈的海风与它裹挟着的咸湿水分,部分石头开始风化,边缘酥脆,稍微一碰就会簌簌落下一大片。

    安东尼。霍普金斯偶尔会沿着摇摇欲坠的小径走上城墙去散散步,有时他会陷入沉思,站在城墙即将塌陷的一端一动不动,他的身体瘦削颀长,猛一眼看上去就像是孤苦伶仃的海鸟栖息在非自然的悬崖上。

    天气晴朗的夜晚,他会弹些曲子,在这座寂寞已久的平台上,用一座产自于十八世纪中叶,结实而厚重的,比利时安特卫普的佛兰芒派两层羽管键琴。

    羽管键琴在形制上与现代的三角钢琴相似,但琴弦是用羽管拨奏而不是用琴槌敲击。每根弦是由固定在每个琴键末端木制支柱上的1个羽毛管或硬皮拨子来拨奏的。在支柱另一面的顶端是一小块起制音器作用的毡子,在琴键实际按下时才能够发音,在琴键放开后它不会继续鸣响。另外,这部键琴虽然诞生在十八世纪,却依然没有踏板,这意味着它的演奏者在想要调节音纽的时候必须让自己的手离开琴键,而且也不能通过威尼斯增减音器踏板来调节音量。

    现在已经没多少人会如斯娴熟地(专业人士除外)弹奏羽管键琴,它的音色明澈、纯净、带着金属质感,但因为只是使用羽毛和皮革拨子拨动琴弦发音,音量单薄,且变化对比微弱,所以早在十八世纪后叶,就已经被新兴的击弦乐器——钢琴所取代。

    它的维护和修缮也是个问题,并不是每个人都很能如霍普金斯那样懂得用乌鸦的羽毛来做个新拨子的——在佛罗伦萨,食尸鬼曾经弄到了一部很不错的古大键琴,可惜他离开的太匆忙,没有带上。

    切加勒的一个下属设法从某个倒霉的收藏家哪儿弄来了这座琴,保养的非常好,美极了,椴木做的共鸣箱经历数百年仍然坚硬牢固,八条乌黑的螺旋细腿托着描绘着乡村舞会景色的斑斓琴身,安东尼。霍普金斯坐在键琴前面,衬衫的领子微微敞开,露出苍白的皮肤,亚麻本色的宽松长裤被海风吹向一边,他腰挺的笔直,赤着脚,脚趾头踩在黑色的支架上,如同蜘蛛腿那样又细又尖又长的手指在不再那么黑白分明的琴键上快活地移动着,他看见站在门口的撒沙,没有说话,向他眨了眨眼睛。

    大霍普金斯所弹奏的是一首简单明快的复调乐曲,主题只有六个不规则的上行音,撒沙听过这首曲子,斯拉卡蒂的g小调,小猫赋格曲。

    “过来,亲爱的。”安东尼。霍普金斯柔声喊道。

    撒沙学着父亲的样子脱掉了自己的鞋子,赤着脚从卧室走上天台,石头的地面有点冷,海风带来的沙子,还有风化留下的残渣在脚底吱吱咯咯,撒沙完全没注意到这些,他走了过去,安东尼。霍普金斯挪动身体,给他的儿子腾出一个位置。

    键琴前方的空间很小,幸而坐在这里的不是切加勒和别西卜,而是另一对父子,霍普金斯伸出手臂,搂住儿子的腰,撒沙抬起手臂,拉住他背部的衬衫,少年的体温高过成人,大霍普金斯感觉自己就像环抱着业已坠入深海的太阳,热量从孩子的身体内部源源不绝地散发出来,渗透进紧贴着的身体。

    大霍普金斯将右手放回到琴键上,他起了一个头儿,撒沙随之摆上了自己的左手,顺着乐曲的起始弹下去——比起欢快急促的小猫赋格曲,巴赫的哥德堡变奏曲前一部分节奏要舒缓的多,大霍普金斯几乎是漫不经心的跟了上去。

    撒沙的手指暂时还达不到安东尼。霍普金斯的长度,不过没多大妨碍,古键琴原本就只需要三根或是四根手指,大拇指很少派上用场。

    明亮的月光毫不吝啬地为石头、沙滩与海水镀上一层光亮的白银,音乐史上规模最大,结构最恢宏,也是最伟大的变奏曲在石头堡垒的胸腔内回荡,靠坐在窗边的切加勒耸了耸鼻子,“再拿一盘子乳酪和葡萄酒来。”他这样吩咐道:“还有冰淇淋,今天有什么冰淇淋?”

    “巧克力、薄荷与朗姆酒,可以加葡萄干和饼干,或是橄榄和蜂蜜。”老安德里亚娜恭敬地回答道。

    “……”切加勒考虑了一会:“好吧,”他挥动肥厚的手掌:“都加上。”

    和切加勒一起住在顶层的别西卜哀嚎了一声,躲进毯子里,用羽毛枕头裹起脑袋。

    大霍普金斯微微闭上了眼睛,他喜欢哥德堡变奏曲,不管是羽管键琴还是钢琴,他曾在很多时候听它和演奏它,记忆中最为深刻的有两次,他最后一次越狱和他杀死撒沙的母亲,年轻美丽的凯瑟琳的时候。

    美丽的乐曲令他心情愉快,心绪稳定,兴致勃勃,也能很好地集中精神。

    他用不着看键琴也能流畅地弹奏下去,所以在乐曲转为抒情风格的时候,他略微歪过脑袋,注视着他的孩子。

    正全身贯注于演奏的撒沙没注意到,或者说,注意到了也无所谓,安东尼。霍普金斯自打他小时候就常这样满怀爱意地凝视他,起初还带着点紧张、犹豫、迷惑和其他难以明辨的东西,但随着撒沙的成长,黑暗与危险的部分愈来愈少,取而代之的是显而易见的安心与快乐。

    霍普金斯医生突然捕捉到一个笑容,一个细微但显然是忍俊不禁的笑容,撒沙好像想到了什么可笑到让他无法忍耐的事情。

    “我只是想到了别西卜。”撒沙说:“你知道,学校有琴房和很不错的钢琴,然后有一天,我们的音乐老师在里面弹了首曲子,他问我那是什么曲子,我告诉他是路德维希·凡·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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