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特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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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特种兵- 第2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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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曼有些为难,她实在没想到主持人会提出这个要求,但其实她的心里是希望李逍遥可以在这种场合下站出来的,她想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自己的男人是多么的英俊潇洒优秀绅士。

李逍遥看见了李慕白与主持人说话的那一幕,虽然不清楚他们说了些什么,但现在正发生的事情,绝对不会是主持人一是心血来潮。

“喂,曼曼现在一个人在台上,你这个做男朋友的不上去救场啊?”素素皱眉看着李逍遥,对他在这种情况还如此淡然的表现很是不满。

李逍遥冲她笑笑,倒也没有在意她不善的语气,慢慢起身,在几个女孩的注视下,朝着舞台走去。

舒曼看见李逍遥冲她眨了眨眼,心里一块大石头顿时落了地,脸上瞬间绽放出笑容,对主持人道:“可以。”

“那么,他在哪里了?”主持人问。

他的话音刚刚落地,李逍遥已经从台下走了上来,顿时台下发出一阵阵掌声,虽然舒曼已经是别的男人的女朋友,但李逍遥在这种时候上台,的确让不少女生感动,鼓起掌来也丝毫不吝啬。

“他的背影很帅哎!”小瞳又犯花痴了。

其她几个女孩连连点头,道:“嗯嗯,真的很帅气,还有还有,他的腿好长啊,比李敏镐还长哎。”

“真的呢,长得也很帅,一点不比那些韩国明星差,而且,他的侧脸好友man啦。”

素素不屑的轻哼一声,但她的眼睛也是瞄了一眼李逍遥,心中暗自嘀咕:“是挺帅的,帅又有什么用。”

“哼,一个被人包养的小三。”这个女孩子正是下午一起逛校园时,询问舒曼男朋友是不是开宝马的那个女孩,此时她正一脸不屑与嫉妒的看着台上的一对璧人。

“这位就是舒曼同学的男朋友?”主持人一副打量的目光在他身上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嘴里不断发出啧啧的声音。

李逍遥上台后,完全无视台下的上千号人,手臂穿过舒曼的腰肢,轻轻搂住,一副亲昵的姿态直让台下的人发出一声声拐角。

“我叫李逍遥,是舒曼的男朋友。”李逍遥微笑对着话筒说道,声音雄浑而有力。

“李逍遥,你就这么的把我们美丽的舒曼同学抢走了,有些不讲究啊,是不是得向我们大家表示表示?”主持人说道。

李逍遥不答话,只对着他露出淡淡笑容,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

“要不,让李逍遥给我们唱一首歌,同学们觉得怎么样?”主持人见他不说话,便是擅作主张的大声说道。

“来一个!”

“来一个!”

“来一个!”

“逍遥,我们下去吧。”舒曼担心李逍遥生气,轻声在他耳边道。

李逍遥微笑问道:“今天是你出院的日子,我答应要给你一个惊喜,还记得吗?”

舒曼点点头,问道:“是什么惊喜呀?”

“现在还不能告诉你。”李逍遥笑道:“但在这个惊喜之前,我先给你一个小惊喜吧。”

见舒曼疑惑不解的样子,李逍遥轻轻点了一下她的鼻子,道:“想听什么歌?”

闻言,舒曼顿时睁大了眼睛,道:“你真的要唱吗?”

“你要是不喜欢,那我就不唱了。”李逍遥道。

舒曼连连摇头,一脸期待道:“我想听。”

“麦克风给我。”李逍遥对她微微一笑,转而对主持人伸手。

主持人心里那个郁闷,原本他是想把舒曼男朋友弄上来,然后让他好好丢一把人的,结果没想到人家男朋友如此有气势,根本不畏惧上台,更不畏惧唱歌,这让他有种一拳头捶在棉花胎里的无力感。

李逍遥接过话筒,对台下工作人员道:“麻烦给我一把吉他,一张凳子。”

台下的众人们见李逍遥这是准备自弹自唱了,一个个也都十分期待,他们很想知道,能够配得上舒曼的男人,究竟是如何的多才多艺。

至少他们现在所看在眼里的李逍遥,不论他的内涵,就他外表而言,还是很具有卖相的。

吉他、凳子很快准备好了,李逍遥将话筒插在架子上,坐在凳子上,一只腿翘在另一只腿上,调了调麦克风的高度,手指轻轻拨弦。

悠扬的旋律一经飘出,台下顿时鸦雀无声,吉他才刚刚拨出几个音,便是有人听出来了。

“是《因为爱情》。”

三十多秒的前奏谈完,李逍遥对着话筒开始缓缓吟唱。

“给你一张过去的CD,听听那时我们的爱情~”

这是李逍遥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唱歌,歌唱时,他的声音低沉而又磁性,且带着一丝丝的沙哑,沙哑中又透着一丝沧桑,令人回味无穷。

李逍遥音准很好,虽然自弹自唱,没有其它伴奏,却唱的异常地稳,声音没有一丝丝的颤。

“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因为爱情,简单的生长,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李逍遥低声嘶吼,唱到这一段时,他忽然站了起来,而原本该平和处理的部分,他选择了将音调抬高。

充满沧桑的声音,所有人都能感觉得到这一首歌里所充斥着的饱满思念之情与悔恨意味。

舒曼与主持人站在舞台边缘,身为影视学院的学生,对音乐多少有点了解,她自然是能够判断的出,李逍遥的唱功一点都不弱,即便是学院音乐系的学生也不一定可以临场发挥的这么好,更不用说李逍遥压根就没有任何的准备。

李逍遥闭着双眼,仰头对着影视厅高高的天花板,放生嘶吼,一首旋律悠扬而美丽的情歌,竟硬生生的被他唱出了《北京,北京》里,被世界抛弃的孤立无援感与《同桌的你》中,对初恋的苦涩回忆。

台下不少的女生都落了泪,李逍遥的声音太有感染力了,其中的那一段嘶吼,仿佛带着她们回到了初恋时代,击在她们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曲终,李逍遥依旧保持着仰头的姿势,这一刻的他,身影是那么的孤独,台下的女孩子们,仿佛可以清晰的感受到李逍遥心中的孤苦,恨不能立刻冲上去抱住他。

“小柔,你在哪?”李逍遥在心中轻声问道,良久,才睁开眼睛,缓缓站直身体。

下一刻,李逍遥便是被无止尽的掌声所淹没。

第三百七十四章 转战酒吧

“没看出来,歌唱的挺不错。”素素望着挽住舒曼走下来的李逍遥,小小的惊讶一番。

“和你们这些专业的人比起来,我差远了。”李逍遥很谦虚。

小瞳几个女孩越看李逍遥越顺眼,觉得舒曼当真是捡到了宝贝,纷纷凑过来问道:“曼曼你在哪找的这么一个男朋友啊,我都有些嫉妒了。”

舒曼表面上不动声色,心中却是骄傲极了,任谁的男人被别人如此夸赞,都会很开心,舒曼不过就是一个普通女人,自然也不例外。

李慕白脸色阴沉,远远看着动作亲昵的李逍遥与舒曼,旁边的人发现他表情不对劲,问道:“慕白,一个女人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李慕白英俊的脸庞露出一丝冷色,他这次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三万块钱就这么白白的送了出去,他可不是什么富二代,他就是一个标准的农民的儿子。

上天给他的,是一副英俊的面容,大学四年,凭着英俊的外貌,承接了一些小广告,生活虽然没能大富大贵起来,但也算充裕,衣食住行之外,还能有所存余。

李慕白很有天赋,这份天赋让他在毕业前夕,就已经与一家演艺公司签订了合同,虽然没有太多的钱,但他却并不着急,任何人的成功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前些年的努力只当是为之后的成名打基础。

大学四年,他也谈过很多女朋友,但大多都是玩一玩,且和他谈的女人,几乎都是富家千金,但李慕白有骨气,女人有再多的钱,出去该男人付钱的地方他从来不会退半步,这也是为什么那些已经和他分手的女人没有说过他一句坏话的原因。

李慕白冲他摆了摆手,走向舒曼,道:“舒曼,恭喜你,有个这么好的男朋友。”

台上的节目还在继续,热闹的气氛始终没有停下来,而台下的几个女孩见李慕白突然出现,均是停下了交谈,目光纷纷转向李逍遥与舒曼。

“谢谢。”舒曼礼节性的笑道。

“今天之后,我们就将天各一方,我提议,今晚我们一块去酒吧,喝他个不醉不归。”说完,李慕白转而看向李逍遥,道:“李兄,不知道可否赏这个脸。”

李逍遥对李慕白倒也没什么反感的地方,感情这事是没办法控制的,人家虽然让主持人坑了自己一把,但毕竟不是什么太坏的事,最多也就是轻敌之间的冲撞,李逍遥上台就算是接受他的挑战,一首《因为爱情》正面击败他。

对手下败将,李逍遥想来温柔通达,该满足的一定满足,不就是去酒吧吗,去,干嘛不去,不去以为自己怕了他,他虽然不在意外人看法、说法,但日子不是一个人在过,他得照顾舒曼的想法。

剩下的节目对他们一行人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一行人浩浩荡荡的走出了影视大厅,向着校外走去。

李慕白和两个好哥们一块,这两哥们家里都算小富,上了大学,家里就给配了车,不是什么豪车,但开出去泡妞也不丢面儿。

舒曼这边加上她有六个女孩,李慕白一哥们道:“美女,过来坐,车里空着呢。”

李逍遥拿出车钥匙,道:“我这车还能装两个。”

于是小瞳拉着素素上了李逍遥的奥迪A6,其余三个女孩上了其它两辆车。

“嘁,以为是什么富家公子哥了,也就开的奥迪A6。”这哥们叫付晓,名字很中性,长得也很中性,随身自带一股妖气,可谓是男女通吃,但性取向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这辆车就李慕白和付晓两人,那三个女孩都坐在徐尚的车上。

“听口音也不像当地人。”李慕白观察细微,望着前面李逍遥的车,说道。

“待会把他搞一顿,把舒曼直接带去酒店?”付晓问道。

李慕白摇摇头,道:“这可是法治社会,这里又是天子脚下,你家祖上三代也没个当官的,咱认识的朋友里,更没有能一手遮天的,你这提议根本就是在自杀。”

“那怎么办?就这么放弃?”付晓不太甘心,他和主张凡事以和为贵的徐尚不同,唯恐天下不乱才是他最喜欢的。

“女人而已,又不是杀父夺妻之仇,人家有了男朋友,我再死缠烂打,就有些不爷们了。”李慕白轻声说道。

上了徐尚车子的三个女孩,两个都是单身,两个女孩都很聪明,她们知道处女能卖出个好价钱,最好再是有点小名气的女星,那样就算以后混不出个名堂,想要勾搭上钻石王老五,嫁入豪门,也绝对不是太难的事。

在校园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把贞操、清纯全部浪费在一个除了长得帅点外没有任何可能给自己未来的年轻男人身上,两个女孩觉得,这么做实在是太傻逼了。

坐在李逍遥车上的素素和小天和这两个精明的女孩想法不同,小瞳喜欢玩,喜欢帅哥,别看她一副呆萌的让男人一颗心砰砰跳的可爱样子,但实际上她却是大学四年,换男朋友最多的一个,足足谈了有四个,一年一个。

素素稍好些,只谈了一个,据说那个男人从大一就开始追她,一直追到大三,素素才同意。

但外人所不知道的是,素素虽然答应了那个男人的恋爱请求,但直到现在,与那个男人做过最亲密的动作也不过是牵个小手,脸嘴都没亲过,更不用说上床这等另那个可怜男人心之向往的事情。

剩下那个女孩,也就是对舒曼心有嫉妒的女孩,她算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拜金女,只要有钱,长相不是惨绝人寰的,绝对的来者不拒。

四年时间,他和不下于十个男人睡过,其中还和另外一个女孩陪同一个男人睡,她知道,那叫双飞。

快毕业了,她觉得这样不是个事,于是就找了一个男朋友,男朋友是个富二代,真正意义上的富二代,开的是兰博基尼,经常带自己进出高档会所,去商场买动辄上万的衣服包包手表。

在也算是女孩运气来了,一个人逛街时,路上不小心扭到了脚,现任男友很热心的扶着她,然后帮他揉脚,各种俗的不行的套路就都出来了。

女孩那一刻忽然觉得,其实有一个关心自己的男朋友也挺好的,于是在还不知道男友是富二代的前提下,主动的提出做他女朋友。

男人本就对打扮清纯的不行的女孩有些意思,于是一拍即合,只认识了不到半个小时,两个陌生男女就变成了恋人,这效率就算在首都也称得上快。

车子上,女孩给男友打了电话,问他在哪,男友说在酒吧,女孩说今晚学校毕业晚会,我和几个同学提前出来,到酒吧玩玩,你一会过来。

男友一听女孩还带了同学来,顿时大感兴趣,他知道自己女朋友是影视学院的,她的同学长相肯定不会太差,于是满口答应。

车子停在酒吧外,六个女孩,五个男人,这算是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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