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身吕布闯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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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身吕布闯汉末- 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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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故意咳嗽了一声后,荀攸满眼痴迷道:“主公真乃诗神也!此诗开创历史先河,既不用五言,亦不是七言实在是作诗的新格局啊!诗句充满霸气,令人有荡气回肠,俯视天下的错觉。”
    我尴尬道:“公达过奖了,一时性起粗略之作。”**我仰望的超级老大,借你诗句一用你不要告我侵权。反正我从红旗飘飘的新中国,转眼间被雷给劈到了三国,没人知道诗的原创是谁,便宜小弟我了,不但可以泡有学问的mm,还可以忽悠手下的超级谋臣。
    陈宫崇拜道:“主公竟然有如此才学,宫今日大开眼见,吾对主公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我赶紧让他打住,在这样下去我还以为陈宫也是穿越族。忽然我背后传来一声苏苏的声音:“吕郎奴家有事相商!”
    我嘿嘿一笑,卞玉这个小妮子不知道有什么事,不过老婆大人相请还是回到温柔乡好!
    我回到马车后,荀攸对陈宫贼笑道:“公台,你这件衣服可否送我,主公的妙诗我当收藏。我明天陪你十件新衣服如何?”
    陈宫将外套一脱后塞入怀中,坚决道:“公达此言差矣!主公佳作既然写于我衣服上,此乃天意我当好好保存。”
    荀攸悔的肠子都青了,当初为什么一冲动就记载在陈宫得背上,而不是记载在高顺的背上。
    高顺看着两人无奈的笑笑,自顾指挥起陷阵营来,对两个骑着俊马的斥候道:“你二人,速去前方探路,遇到可疑情况,立刻回报。”斥候当即领命而去。
    我如同泥鳅般转进马车内,只觉得马车内温暖如春,一口烧着碳的火炉正不断吐着火苗,更要命的是一股熟悉清香如同百合花般的女子体香扑面而来,动人心弦。
    卞玉看来眼我痴迷的模样,心中娇羞不已,温柔的擦去我嘴角的哈喇子,给了一击电力十足的白眼道:“看什么呢?口水都流出来了。”
    我一手擦去嘴角的口水,一把抱着卞玉软若无骨的娇躯,深情望着她略显慌乱的大眼睛道:“就是看一千遍,一万遍,一辈子我都喜欢看着你。”
    卞玉心中甜蜜不已,任何女人都喜欢甜言蜜语,何况是自己心爱的人说的,女为悦己者容。我看着卞玉脸上升起的红晕,可爱不已,忍不住低头双唇,封住了她惹火的红唇、、、、、、
    马车内温暖如春,情意浓浓。马车外高顺指挥着陷阵营迅速的行军,荀攸、陈宫两人互相讨论着天下大势,不时的发出几声奸笑,估计是算计到那位诸侯了。
    高顺骑在健壮的黄彪马上,身穿一套黑色铠甲,披着猩红的披风,手中一柄暗淡无光黑乎乎的古朴大刀,配上刚毅的脸颊,沉重的气质显然一副大将风范,正当他一丝不苟的指挥大军时,刚去的两个斥候仓惶奔来禀报道:“高将军,前方有百余名山贼拦住去路。”
    高顺听后脸色微怒道:“何人敢如此光明正大,拦截官道,胆大包天竟然遇到我等算他们倒霉。走~”说完高顺带走两百名陷阵营的将士,飞快的向前方奔去。
    高顺不久就遇到那些拦截官道的山贼,只见他们衣服破烂,面露菜色,手中武器五花八门,显然是一群乌合之众,只是为首一人雄壮非常,面如恶鬼,高达九尺,破烂的衣服露出块块几乎爆炸的黝黑肌肉,手中一长一短两把漆黑单手戟显得凶悍非常。
    那群山贼当然也在审视高顺等人,见他们个个雄壮,手提钢刀,盔甲鲜明,显然是正规军,贼对兵显然有种天生的恐惧,心中害怕非常,有不少人已经双腿开始颤抖起来。
    为首那员猛汉,显然也明白今天遇到扎手的点子。但他怡然不惧,骑着一匹精瘦的战马,提着两把手戟气势汹汹的来到高顺等人面前,挑衅道:“典韦在此,何人敢与我一决生死。”
    高顺看着雄壮非常的典韦,感觉他惊天的气势心中惊骇非常,但是既然有人挑战,身为大将岂可退缩,反正打不过还有主公,想到此处高顺拍马而出,举着漆黑的大刀傲然道:“高顺在此,小贼安敢张狂。”
    典韦因为提好友报仇杀人后,在此落草为寇,凭借着天生神力,一双画戟有劈天开地之威,无人是他十合之敌,看高顺长得雄壮口出狂言,当即嗷嗷大叫道:“小子休得猖狂,看你家爷爷典韦今日取你首级。”
    典韦舞动着一双画戟,巨力挥动的画戟发出一声破风般的低呼声,朝高顺胸口,小腹刺来。高顺本能的举起大刀一击力劈华山,朝典韦脑门斩去。高顺大刀比典韦的画戟要长不少,典韦只好双戟架住高顺的全力一击。“铛”一声兵器剧烈的撞击声传来,大刀和短戟擦出刺眼的火花,高顺身形一震,手上传来麻木。心中暗叹道:“好大的力气,有主公八分力气。”
    典韦也是一惊,手中的短戟竟然传来一阵麻木。心中欣喜道:“二十多年来,终于遇到个可以震得我麻木的人,虽然力气不如我,但是可与我相抗。”
    典韦兴起,双戟横扫向高顺,高顺不敢小视,全力接下这招,又是一击重击,高顺完全是被压着打,不经胆战心惊,奋力一刀劈开典韦的画戟,改为进攻,一柄漆黑的大刀如同活过来的黑龙,长牙露爪的扑向典韦,典韦哈哈大笑,大呼:“痛快!”手中双戟,一长一短,攻防有序,威力非凡。陷阵营中早有心思细腻之人,见自家将军落于下风,忙拍马向吕布求援。
    我正在温柔乡中和卞玉,甜甜蜜蜜,不想斥候惊呼道:“主公,高将军在前方与一名自称是典韦的猛汉搏斗,隐约不敌,请主公营救。”
    我听后吃了一惊,竟然是典韦这头猛牛,高顺虽然被我强化过,武艺不在张辽之下,但是岂能打的过典韦,当即翻身上马,手提方天画戟向前方赶去,心中祈祷:“高顺你可不要挂了,老大来救你了。”
    典韦和高顺两人已经痴斗了近五十合,高顺明显已经强弩之末,在典韦威力无比的双戟下险象环生,怕就要落败。典韦大笑道:“没想到天下还有你这样的人,可以与我典韦痴斗五十合,你已经为当世强人。”
    高顺气喘吁吁,汗流满面道:“你也是我平时遇到的第三号强人,但是据我所知赵云足可胜你,更不用说我主公。”
    典韦听后大惊,原本他想高顺已经是他遇到的最强之人,不想竟然还有比自己更强的吗?典韦牛眼一瞪惊讶道:“你主公是何人?”
    高顺正当回答,忽然一声巨响传来:“典韦休走!并州吕布在此!”四周的陷阵营听到这个声音,无疑是最美妙的乐章,纷纷欢呼起来:“主公无敌!”
    一人一马转眼间立于众人眼前,刀削般的脸颊,一双虎目里如同有一把燃烧的火焰,死死的盯着一人。此人身长九尺,浑身肌肉蝾结,粗大的静脉如同管道般涌出,铜铃般巨大的双目,杀气腾腾,手中一双短戟气势不凡。
    典韦被我看得浑身不自在,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如同遇到山里的猛虎,但是猛虎也没给我这样不安。典韦烦躁道:“吕布,你快快和我打上一架。”
    我见高顺没事,当即放心下了,高顺羞愧道:“主公末将给你丢脸了。”
    我不以为然道:“阿顺不必如此,此人乃是典韦,非你可敌,与之恶斗五十合,你足可为当世虎将也!”
    高顺听后心中稍安,也知道典韦确实比张辽、张合厉害,只比赵云稍低一筹。我虎目一瞪道:“我若赢你,你该当如何?”
    典韦想了想道:“我把抢来的财宝都送你!”
    我鄙夷道:“我堂堂一州刺史,即使金山也不放在眼里!”
    典韦想想也明白,有些为难道:“那你说赢了我,要我如何?”
    我邪恶道:“我不会怎么样,还要大大的封赏你做将军,作为吕布的亲卫军的统领,终身不可背叛。”
    典韦心想道:“这人有毛病,输了竟然还要封我当将军,以后榜上一州刺史何必在这个穷乡僻壤打劫过活,伙食差不说,还要提防官府的围剿。不但可以吃香的喝辣的,还可以当将军,那可是我做梦也会梦到好事啊!”
    典韦忙点头答应道:“好!我输了就是给你当马夫也可以!”
    我将方天画戟遥指苍穹,傲然道:“不要有所保留,使出你最强的武艺,攻过来。不然你会输的很惨!”
    典韦不敢小视,一双牛眼寻找我的破绽,但是不久他就放弃,越是时间久心中的不安越是强烈,典韦知道吕布的气势在不断的提升,自己虽然也在提升,但是远没有吕布那个速度,再等下去对自己越来越不妙,当即大喝一声,手中双戟闪电般向吕布刺来。
    我也不敢大意使出八成力气,猛刺出方天画戟,两人马上的身形都轻微的一晃。继续对砍起来,阵阵戟光刺人双眼,铛铛沉重兵器撞击声震耳欲聋,典韦心中苦笑道:“这吕布实在是变态至极,方天画戟沉猛有力,快若闪电,他的力气好像永远也使不完,看样子今日老子输定了。”
    五十合转眼过去,场上两人还在奋力厮杀,不过此时孰强孰弱已经明朗,典韦已经基本处于防守,完全被挨打,我手中画戟渐渐加力,每出一戟震得典韦晃动一下,十合过后典韦已经被震得双臂麻木不堪,再也无力架住毁天灭地,无穷无尽的画戟,感受到停留在自己脖子口纹丝不动的方天画戟,发出的丝丝冰冷杀气,典韦双手立马扔掉双戟,拜倒大呼道:“主公武艺如同神明,典韦输的心服口服,今后誓死相随,主公左右,永不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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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虎痴许褚


    在中牟县收下大谋臣陈宫后的欣喜还没过去,眼前典韦又信誓旦旦的向我效忠:“主公武艺如同神明,典韦输的心服口服,今后誓死相随,主公左右,永不背叛。”
    典韦何许人也?陈留己吾人,擅使大双戟,为人壮猛任侠,曾为乡人刘氏报仇,杀人出市,人莫敢近。军中的牙门旗既长且大,人们都不能把它举起,而典韦竟以一手便将其执而竖起,人们都以他的奇力为异。初属张邈手下司马赵宠,后属夏侯惇。曹操讨吕布于濮阳时,典韦奋力勇战,与夏侯兄弟、乐进、李典、许褚合力杀退吕布,为曹操所异。因其人忠诚谨重,自此引典韦为近侍,迁为都尉,置之于左右。后曹操于宛城时,张绣先降而复反,急迫曹操本营;典韦守着大门,殊死恶斗,杀敌甚众,最终因寡不敌众战死。
    这是我脑中对典韦的一些资料,以前三国人物都是做些研究滴。这个典韦武艺超一流不说,还极其愚忠,只有被他认定的主公就好比多了一条性命。爽~虽然我自信天下无人可胜我手中方天画戟,但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身为一方诸侯特别是我这样嗜血的诸侯,手中人命没一千也得八百,何必便宜曹操那个老色狼。
    我激动的翻身下马,亲自扶起典韦郑重道:“今日有典壮士倾心投我吕布,我军如虎添翼也!哈哈~快人拿酒来,请军师、祭酒过来,我要和典壮士痛饮一番。”
    典韦见我如此重视他,眼中泛起泪光,自己从小长得奇丑,力气大的如牛,受尽他人歧视,今日受到吕布的优待如同找到了组织,当即纳头就拜道:“典韦本是一粗人,既然主公如此看得起俺,那典韦这三百斤肉今后就卖给主公了。”
    高顺祝贺道:“恭喜主公收得猛将。”四周的陷阵营士卒也齐声庆祝起来,不久荀攸和陈宫等人就来了,看得我身后站立如同铁塔般面容丑恶的典韦皆心中大奇。
    军士已经摆好临时酒宴,放上随行的酒肉,铺好麻布。我看得甚是满意,拉着典韦、高顺、荀攸、陈宫坐下后宣布道:“今日有典壮士相投,布甚是高兴,典韦何在?”
    刚刚入座的典韦听我呼喊,当即跳起,抱拳大声回应道:“主公,典韦在此!”
    我看了眼毕恭毕敬的典韦,下令道:“即日起,封典韦为狂风骑统领,跟随吾左右不得怠慢。”
    典韦虽然不知狂风骑统领是多大的官,但是看着高顺、荀攸、陈宫眼中的震撼,心中乐道:“没想到俺典韦也当将军了,而且看样子还不低,主公为何不早点来寻俺,害得俺在这个鬼地方,窝囊了这么多日子。”
    随后我为典韦逐一介绍了高顺等人,荀攸和陈宫也发现这个面容丑恶的大块头也憨厚的可爱,典韦抱着一坛酒,咕咚咕咚的猛灌起来,不到片刻就饮完,用衣袖擦了擦嘴巴,露出一张笑脸道:“主公,俺长这么大,还没喝过如此好喝的美酒。”
    高顺笑道:“典将军,这在咱们并州只是普通美酒,要说天下最好喝的酒,非主公岳母家产的琼浆玉液不可。”
    典韦听后铜铃般的大眼露出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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