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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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天下-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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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秀实和李嗣业他们哪一个不是急切异常呢?
    葱岭中崇山峻岭多不胜数,万水千山,在其中行军,困难重重,难度可想而知。在如此之多困难面前,什么最为重要?
    最为重要的不是稳定的军心,高昂的士气,炽烈的斗志,高明的指挥,而是一个高明的向导!
    在葱岭中行军,大军行进在万水千山中,一个不好,若是路线出了问题,那后果难以想象。有道是,“望山跑死马”,在葱岭中,若是没有一个好向导,这问题不仅会出现,还会出现很多次,那会严重贻误军机。
    可以这么说,一个高明的向导,胜过数万大军!
    李昌国亲自走过,对葱岭的道路熟悉,还有比这更让高仙芝、边令诚、段秀实他们兴奋的事么?
    不可能再有了!
    此时此刻,若是要他们在李昌国和十万精锐之间进行选择,他们一定选择李昌国!
    而且,还是毫不犹豫的选择李昌国!
    “千真万确!”
    李昌国的话音并不高,却是让人不敢置疑。
    “哈哈!”
    一阵轰然大笑响起,高仙芝、边令诚、段秀实、李嗣业,以及一众将领,个个仰首向天,笑得好不畅快,比起打了大胜仗一点也不逊色。
    李昌国本就勇猛过人,就是李嗣业这个安西都护府的第一猛将都比不过,没想到,他竟然还在葱岭中走过,熟悉那里的路径,解决了此次进军最困难的问题,那么,此战必胜!
    虽然这一仗还没有打,不过,众人仿佛已经把胜利的果实攥在手心里了!
    “李昌国啊李昌国,你这个小小的火长竟然是一个挖之不尽的宝藏!”高仙芝开怀畅笑一通后,极是欣喜,指点着李昌国,乐呵呵的笑言。
    “是呀!是呀!我在安西都护数载,是头一遭遇到如此大的宝藏!”边令诚笑得跟鸭子鸣叫似的,脸上却是带着欣喜无比的笑容。
    “兄弟,你可吓死我了!”李嗣业笑得特别灿烂,抹着额头上的汗水。
    这汗水是担心李昌国而冒出来的,实在是李昌国的举动太无礼,太冒失,太容易让人发怒了,他很担心高仙芝震怒,治李昌国之罪。
    李昌国看在眼里,感激在心头。李嗣业真情真性,为人豪爽,是不可多得的朋友,与他做朋友,可以放心的把后背交给他。
    “李火长,你为何进入葱岭?”高仙芝这是头一遭称呼李昌国为火长,那是因为李昌国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刷刷急剧提升。
    李昌国带给高仙芝的惊喜不少,可以说惊喜连连。先是以少胜多,打了一个不错的胜仗。紧接着,又发现李昌国力大无穷,差点把他的宝弓拉折了。李昌国与李嗣业比武,竟然胜上一筹,高仙芝惊讶的发现,李昌国竟然是一员不可多得的猛将。
    然而,这些与李昌国熟悉路径一事根本就就没法比。
    到眼下之份上,李昌国在高仙芝心目中的地位已经超过在座所有人了,是最为重要之人!
    “我从辽东赶来西域投军,路上以行猎为业,误入葱岭。”李昌国不可能说他穿越过来就在葱岭里,只能撒个小谎。
    “你是误入,还是料在机先,去勘察地形?”边令诚一双眼里闪着精光,笑呵呵的猜测起来。
    对他这说法,众人大是认同,哪有象李昌国这么精明的人误入葱岭的,他必然是个有心人,事先去勘察地形。
    李昌国笑笑,不做辩解,这让众人更加笃定所想不假。
    “李火长,你说说看,我那两处差错出在哪里?”高仙芝也是如此猜想,最后一点疑虑都不复存在了,虚心请教。
    “禀副都护,不能说是差错,只是要绕些路,多走十天半月。”李昌国谦逊的笑笑。
    “十天半月?”高仙芝一脸的惭愧,额头上冒出了冷汗,叹息一声道:“军情似火,多走十天半月,无异于把天捅漏了,惭愧!惭愧!”
    战场情形瞬息万变,战机稍纵即失,哪怕一时三刻也是重要的,多走十天半月,那后果太严重了,比起把天捅漏没差别。
    “李火长,我命为你开路先锋,率领斥侯先行!”高仙芝把手中的冷汗打量一眼,眉头一挑,宛若出鞘的利剑,大声下令。
    “遵令!”
    这开路先锋一职,舍李昌国其谁欤?李昌国当仁不让的接令。


第十七章 艰难的进军

    葱岭气势磅礴,犹如一条巨龙,随时欲要破空飞去。
    在葱岭的崎岖山道间,一支队伍正在行进,正是高仙芝率领的唐军。
    唐军在疏勒完成集结,略事休整之后,高仙芝一声令下,从疏勒出发,踏上了南征小勃律之路。
    小勃律原本是唐朝的属国,却背叛了唐朝,投靠了吐蕃,这让唐军将士异常气愤。这次南征小勃律,正是将士们心中所愿,是以士气高昂,将士们的行军异常轻松,虽然葱岭的山间小道不好走,却是挡不住将士们坚毅的脚步。
    走在队伍最前面的不是别人,正是李昌国。此时的李昌国身着明光铠,手握长枪,背负硬弓劲矢,骑在马背上,宛若一尊移动的铁塔,格外威武。
    这身明光铠是高仙芝亲手为李昌国挑选的。
    对于高仙芝来说,在大战即将到来之际,能有李昌国这个武艺高强,勇猛过人,而又足智多谋,更难得的是他竟然还熟悉葱岭的路径,高仙芝是欣喜若狂。虽然李昌国还没有达到拥有明光铠的军阶,高仙芝特批一副不说,还亲自动手为他挑选,可以说是格外器重了。
    明光铠闪闪发光,乍一看之下,李昌国就象一头闪闪发光的钢铁怪物。
    康德他们看在眼里,既为李昌国欢喜,又是艳慕。
    明光铠是唐朝的顶级铠甲,是当时世界上最好的铠甲,却是因为制造难度大,数量并不多,只有唐朝精锐中的精锐或者军校才能拥有明光铠。拥有明光铠,那是身份、地位的象征,谁能不艳慕呢?
    李昌国这个开路先锋官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组建自己的队伍,李昌国的首选就是戍堡的戍卒。一是李昌国与他们熟识,调动起来方便;二是他们在戍堡驻守,对于葱岭的路径熟悉,虽然不能与李昌国相比。
    正是因为如此,戍堡的戍卒们就成了李昌国的麾下。对于此事,上自康德,下至普通戍卒,无不是欣喜若狂。李昌国来到戍堡的时间并不长,却让他们人人都立了军功,跟着李昌国混,能没有大好前途?
    李昌国凝视着戍堡,心潮澎湃。他虽在戍堡呆的时间并不长,可是,这戍堡对他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一是他们在这里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这基础打得异常牢实;二是康德他们把李昌国当作亲人、当作兄弟,这对于失去亲人的穿越人士来说,比什么都重要。
    眼下,就要离开戍堡,进入异国他乡,李昌国有再度失去故乡的伤感。
    吸口气,李昌国收拾心情,眼中光芒闪动,冲康德他们道:“弟兄们:大唐的逆贼,小勃律就在南面,我们即将踏上南征之路!葱岭中千峰万壑,千难万险,远远超过任何地方,你们怕不怕?”
    “不怕!”
    回答李昌国问话的只有响亮的两个字,异常豪迈,让人热血沸腾!
    李昌国扫视一众戍卒,只见他们个个眼睛瞪得滚圆,眼中闪着炽烈的光芒,战意冲天。对他们的反应,李昌国大是满意,右手一挥,气势磅礴,声音若雷,激情四射:“大唐男儿,血洒疆场!马革裹尸!”
    来到唐朝的时间并不长,李昌国对唐朝的感受是异常深刻,已经融入了大唐。唐朝是中国历史上的梦幻王朝,赫赫武功,灿烂文治,让后人景仰,光是读史就让人向往,让人热血澎湃!更别说,李昌国身处唐朝,时时刻刻感受唐朝的大气,万千气象,以成为唐人而自豪!
    这番话他是发自内心,出自肺腑,说得异常真诚,具有感人的力量,戍卒们齐声高呼:“大唐男儿,血洒疆场!马革裹尸!”
    “出发!”
    李昌国一拉马缰,战马引颈长嘶一声,与戍卒们的呐喊呼应,撒开四蹄,朝南驰去。
    康德他们打马跟上。
    没有多久,就进入了现在阿富汗境内。在当时,这里是属于唐朝,是中国的领土,而如今,已成境外之地,李昌国大是感慨,盛唐的气象,已经不复存在!
    中国历史上,乃至世界历史上,非常有名的山地作战就此拉开了序幕!
    这次南征,唐军在平均海拔四千米的高原上行军,而且还是行军数月,打了一个大胜仗,这在世界战史上都不多见。
    正因为如此,高仙芝被西方史学界称为“山地之王!”
    这次的南征,与历史上的南征略有不同,多了一个李昌国,将会发生哪些变化呢?
    进入葱岭,真正的考验也就开始了。
    葱岭就是现在的帕米尔高原。“帕米尔”的意思就是“世界屋脊”,海拔高,是有名的高原之地。其海拔高度从四千米到七千七百米不等,拥有数不清的山峰、沟壑。
    总的来说,葱岭又分为东中西三部分。东部是葱岭海拔最高的部分,平均海拔在六千米。东部葱岭是唐军行军的主要路途所在,在如此高海拔的高原上行军,其难度可想而知了。
    好在,高仙芝精明,而是选择宽阔的山间谷地行军,使得海拔有所降低。即使如此,唐军穿行在山间谷地中,其海拔大约在三千五百米到四千米之间。
    为了这次南征,高仙芝准备了数载,准备极为充分,唐军每人两匹战马,后勤给养充足,总的来说,行军还算顺利。
    尽管在如此高海拔的高原上行军,唐军依然是人如龙,马如虎,气势如虹,战意高炽。
    在葱岭一座峡谷中,两座山峰几乎相连,只余一条小缝,不多的阳光从缝隙中照射下来,整个山谷很是昏暗。
    唐军从谷底穿行,好象一条长龙,一眼望不到头。
    “这地方真是险绝!”
    “要不是李火长熟悉这里的地形,我们压根就想不到,这里竟然有路。”
    “是呀!按照副都护最初的行军路线,我们要绕过这里,要多费五六天时间。”
    几个参与出征前军机的军校悄声议论,对李昌国是越来越佩服了。
    这条山间峡谷就跟山洞似的,若不是熟悉地形的人,根本就不知道这里可以通行,要他们不佩服都不行。
    “好高的山峰啊!”一个兵士仰首望天,眉头一挑,沉吟着道:“你们说,若是不系住铁兜鍪,会不会掉下来?”
    “试试看哦!”
    有唐军兵士起哄。
    “咣啷!”
    这几个兵士的好奇心大起,一个兵士把头盔上的绳子解开,仰首望天,头盔毫无悬念的掉下来,砸在地上,发出清脆的金属撞击声。
    “呵呵!”
    唐军轰然大笑,气氛为之一轻。


第十八章 大唐盛事

    唐军在崇山峻岭间行军,所过之处荒芜无人烟,唯有原始森林和没有见过人的野兽。
    这些野兽也许是平生头一遭见到人,竟然不怕,远远的打量着唐军,不时眯眯眼睛。唐军是平生头一回见到不怕人的野兽,很是新奇,后来见怪不怪了。
    更有一桩奇特处,那就是唐军最先还有心情射杀野兽取乐,后来兴许是久在崇山峻岭中行军,难得见到生物,竟然不再射杀野兽,偶尔还会向野兽发出善意。诸如给野鹿扔些青草,给虎豹扔些肉食之类,竟然引得这些野兽发出一阵亲昵的吼声。
    在葱岭中行军,除了要克服自然环境之外,还要克服枯燥,非常枯燥,能有野兽取乐,唐军是乐此不疲。
    行军很累,很枯燥,很无味,可以说是唐朝历史上最为无味、最为枯燥的一次行军了,尽管唐朝武功赫赫,唐军横扫天下,灭国数十,不知道打过多少仗。
    总的来说,这次行军还算顺利,出乎高仙芝意料的顺利。
    能如此顺利,除了准备充分,给养充足以外,最大的功劳就是李昌国这个识途之人,有他在前面带路,唐军没有走过弯路。
    更有几次,李昌国领着唐军从山间小径穿过,这些地方乍一看根本就没有路,高仙芝还以为李昌国记错了。然而,事实证明,李昌国记得很清楚,高仙芝由是大为服气,暗自庆幸他捡到宝了,把先锋这一重要职事交给李昌国是再英明不过了。
    “再有半个月,我们就能到达特勒满川了!”高仙芝骑在骏马上,非常欣慰,笑呵呵的道:“特勒满川离连云堡不过半日之程,我们过了特勤满川,就可以直取连云堡了!”
    连云堡是这次出兵的第一个攻击目标,此地不打下来,西域无宁日。因为吐蕃在这里驻有近万大军,是高仙芝眼中钉,肉中刺,不拔掉不快!
    “呵呵!”
    边令诚的公鸭嗓笑起来真难听,眉头一拧,道:“副都护,我们进军很顺利,这都是李火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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