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之军嫂来自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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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之军嫂来自古代-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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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疑的说道,然后她就看见她儿子见她说完这句话,眼睛明显亮了几分,她心里好笑,这臭小子。
    纪奶奶看了看叶锦程,排除这孩子的腿,她对叶家这小子是没什么意见的,起码长相就比迎春女婿强多了,还什么全知青点最好看的,我呸,最阴柔还差不多。年轻人嘛,就要长得精精神神的,高高大大的,眼神明亮,坦荡荡,让人看着就不像坏人,那才是好看的孩子。那纪迎春女婿她是一万个看不上,总而言之,在看人上,纪迎夏和她奶的眼光,非常巧合的在一条线上。
    “那行,让他们谈谈也好!”纪奶奶也不是那古板的人,考虑到叶家小子的腿不方便,她也不让他走动了,她亲自到纪迎夏房间把她喊了出来。
    纪迎夏茫然的被她奶喊了出来,不是谈婚事吗?喊她出来谈?她再一次感叹,现在和上辈子的不同,起码上辈子很多女子在嫁人前是没有和夫君说过话的,甚至有些没有见过面。现在竟然能和男方对谈了?
    纪迎夏有点局促的站在她奶旁边。
    纪奶奶笑着道:“大侄子你们两口子,要不要去外面逛逛?”
    纪迎夏有点想笑,她奶这借口找的,大家都是农村人,有什么好逛的啊?但到底没笑出来,她怎么说也不能在外人面前笑话她奶啊!
    叶展华两夫妇竟然也点头道:“好的好的,去逛逛,这纪家村我们还没来过几回呢!”
    纪迎夏哭笑不得的看着他们几人走了出去。然后,她又看向叶锦程,正好对上他深邃的眼眸,她尴尬了下,移开了眼光。
    叶锦程并没有在意纪迎夏的回避,转而说道:“上次还没有谢谢你救了我呢!”然后他想到了什么似得说道:“对了,还有你的水壶没还你呢!”
    纪迎夏顿了顿,能不提那水壶吗?天知道,她把水壶给叶锦程喝水,事后,她有多后悔,尤其是后来,她又上山的时候,没有水壶用,她更是后悔不已,但那水壶别人已经用过了,尤其是个男人用的,她还怎么可能再要回来,“那水壶就算了吧!不用还了!”
    “怎么能不还你呢!毕竟那可是一个水壶呢!”叶锦程眼底似蕴着笑意,这姑娘口是心非的样子,真是。。。。。。怪撩人的!
    纪迎夏心底冷哼,既然要还怎么不还个新的呢?用都用了,还还给她?合适吗?
    “你怎么不说话?”叶锦程继续问道。
    “我刚说了水壶不用还了!”纪迎夏语气有点不好的说道。
    叶锦程赶紧闭嘴了,把人惹炸毛就不好了。
    纪迎夏见对方识趣,抿了抿嘴,才说道:“他们都出去了,你有什么想问的就问吧!”
    叶锦程挑眉,“你怎么知道,我有事情要问你?”
    纪迎夏笑笑,也学着他挑眉,道:“你没事情问我,让我奶喊我出来做什么啊?就是为了谢谢我的救命之恩?”
    叶锦程勾了勾嘴角,“那倒不是,你也知道,我们两家在谈我们的婚事,你有什么想法?”
    纪迎夏摇摇头,“我倒是没什么想法,毕竟你们今天既然来了,肯定已经考虑过我的那个条件,既然如此,我还能有什么想法呢?”
    叶锦程看了纪迎夏一眼,才道:“比如我这腿,可能治不好,永远是个瘸子,你就没什么想法?你不嫌弃?”
    纪迎夏看看叶锦程的腿,想了想道:“我父母是军人,你这腿是因为公务才断的,我是不会嫌弃一个为公断腿的人的。”
    叶锦程心里惊喜,想不到这姑娘觉悟这么高!“那么你其实对于嫁到我们家,是不排斥的,我可以这么说嘛?”
    纪迎夏想想,是这样没错,于是她点点头,认同。
    “那么对于我这人,你也没有不满的地方是吗?”
    纪迎夏又想想,叶锦程这人第一眼的时候,她就看着还可以,所以她没什么不满的地方,于是又点点头,认同。
    “那么你就是对我有点好感了?”叶锦程得寸进尺的问道。
    纪迎夏本来想点头的,但仔细听了他的问话,停顿了下道:“我不反感你,至于好感不是相处了才能知道的吗?”
    叶锦程勾了勾嘴角,点点头,“好吧!你说的也是!”
    纪迎夏面无表情的道:“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叶锦程瑶瑶头,“没了!”
    纪迎夏嗯了下,“既然如此,那我去喊奶他们了!”说着就走了出去,她想她再继续待下去,她一定忍不住给对方一拳头。
    叶锦程看着对方凌乱的脚步声,轻轻笑了下,啧,小姑娘果真炸毛了。

☆、第29章 一更

叶锦程觉得今天他来对了; 通过这次谈话,他对纪迎夏这姑娘更加了解了。心里对于婚事,再没了担心。他如今这样子; 虽然自信能给媳妇好的生活; 但很多姑娘看得都是表面,对于他这样一个瘸子; 大多姑娘都是避之不及的,她们也没有那么多的青春浪费在一个瘸子身上; 以此来考验这瘸子是不是能给她们带来美满的生活; 再说一个瘸子又怎么给得了她们幸福呢?
    而这纪迎夏姑娘竟然不排斥嫁给他?他仔细观察了,这姑娘说的是真心话; 真的不觉得他是个瘸子有什么关系。既然是真心话,叶锦程觉得,这婚事就可以谈下去了。毕竟人姑娘都没嫌他了,没道理他自己嫌弃自己; 再说; 像他妈说的; 他对纪迎夏这姑娘确实很有好感。也可能这姑娘救了他; 被美救英雄,这感觉; 很稀奇,忍不住的; 脑海里总是闪过这姑娘的一颦一笑。
    上次在山上被小姑娘救了; 他就觉得这小姑娘不一般; 现在更加确定了,这姑娘不是一般女子,毕竟敢嫁给瘸子的姑娘怎么可能普通呢?他相信,只要他们结婚了,即使他腿瘸了,他们俩一定会把日子过好的。
    既然两个孩子已经谈妥了,也没什么意见,那婚事基本没什么悬念了。刘志梅的意思,他们回去找个媒人,在媒人的见证下,把婚事订了,免得夜长梦多,再说这样也正式点,免得委屈了两个孩子。
    纪奶奶叹了口气,同意了。事情已成定局,她也没什么好纠结的了,叶家两口子为人处世,没话说,她找不出错处,处处都为夏夏考虑到了,她当人家奶的还有什么好挑剔的呢?就是她小儿子小儿媳在世时,她都不能打包票能有这两口子,会为人会做事。既然夏夏也同意了,她也就彻底放下心结,接受了叶家小子将成为自己小孙女婿的事情。
    既然已经接受了叶锦程,纪奶奶再看这孩子,那感觉又不同了,这小子就是夏夏以后的依靠了,夏夏要跟这小子过一辈子,人都说女婿如半子,那孙女婿也算半个孙子了,纪奶奶把这小子当自己孙子看,更觉得顺眼了。有句话说的好,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这祖母看孙女婿也是一样的。
    刚开始的时候,纪奶奶虽然面上笑着欢迎他们,但那笑容里带着的疏离,叶锦程怎么可能感觉不到,现在老太太亲热的拉着他得手,一会问他的腿还疼不疼,一会又说回去了一定要把身体好好养养,总而言之就是对他身体好的,她都一一问了。
    叶锦程虽然觉得老太太前后态度不一,但也理解,这是未来媳妇的奶奶,也就是他奶奶,于是他拿出十足的耐心,回答老太太的问话。甚至还说了一些军营里的笑话,逗老太太开心。
    叶展华两口子看得目瞪口呆,这臭小子,平时看着酷酷的,不爱理人,这关键时刻哄人还挺有一套的,这不亲家老太太一会儿的功夫,就被他哄的眉开眼笑的。
    叶锦程却不觉得讨老太太欢心有什么可羞耻的,他一直不觉得自己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不然也不会因为瘸腿而耿耿于怀,他是人,而且自认是个平凡的人,所以很不理解他弟妹,为什么总喜欢用那种英雄黯然、英雄落难的眼光看他,这令他很不适。
    纪奶奶虽然啰嗦了点,但她并没有把他当成一个救了战友的英雄,而是当成了一个平凡的人,当成一个会成为她孙女婿的人,那种关心也只是关心他身体而已,那是一个长辈对小辈的疼爱,这样他更能接受,因为没有哪个人会因为长辈的爱护,而不适的。人,都喜欢得到长辈的关爱,叶锦程同样也是。
    午饭当然是纪迎夏做的,不讲究什么大鱼大肉,这年头也没有这么多大鱼大肉给他们吃,因为什么都要票,也就是纪迎夏会打猎,家里还有一些腌制的兔子和野鸡,不然中午菜都不够吃的。
    毕竟叶家这三口子,上门上的太突然,没有多余的时间准备,不过好在这样也不错了,再加上刘志梅准备的礼品当中,有一块五花肉,纪迎夏拿出来掂了掂,有两斤多,也不知道他们在哪里弄得,不过不管他们在哪弄得,总归是合法的,不然他们也不会明晃晃的拿出来送礼了。纪迎夏十分大方的割了一斤,打算做红烧肉,兔子野鸡虽然好吃,但很久没吃红烧肉,她也很想啊!
    刘志梅看着那婆孙俩聊的热闹,笑着摇摇头,往灶屋去了,她刚刚就听到纪迎夏这姑娘砰砰乓乓的在剁着什么,就想着过来看看,有什么帮忙的不?毕竟这么多人的饭,也不是那么容易做的,让她一个人忙活,不知道要忙到什么时候呢?
    纪迎夏正在把五花肉切成一块一块的,看到刘志梅进来了,手没停的继续切着,嘴上却笑着道:“伯母怎么不休息啊?这灶屋脏得很,到处是灰尘!”
    刘志梅摆摆手,也笑着道:“脏什么脏啊,都是农村人谁在意那么多啊?我来看看你有什么要帮忙吗?”她看着这姑娘手脚利索的把手切块放到碗里,那碗填的满满的不打紧,还耸耸的冒出来一大截子,好家伙,这姑娘到底是切了多少肉啊?“迎夏啊,你这肉,打算怎么吃啊?”
    纪迎夏笑笑,“我打算做红烧肉,伯母,你们喜欢吗?”
    刘志梅连连点头,“喜欢喜欢,尤其是锦程那孩子最喜欢吃红烧肉,可惜我每次都做不好!”
    纪迎夏抿嘴笑笑道:“我今天做的多!” 所以可以吃个够!
    刘志梅愈发满意了。这姑娘不管是家务活还是人品,都没得挑。
    人人都说婆媳关系难处,她却不觉得,她是个命好的,嫁给叶展华就没受过一天苦,每次和叶展华有个吵嘴的时候,公婆都是站在她这边的,用她娘家妈的话说,她是越活越回去了。她撇撇嘴,她娘家妈是个多子多孙的,她光兄弟就好几个,更别说还有三个姐妹了。这样的家庭,她又是中间的孩子,得到的疼爱能有多少。
    但自从嫁了人,她就觉得自己的日子,过得简直跟神仙似得,婆媳和睦,丈夫疼爱,儿女孝顺,家庭经济也宽裕,这日子就是神仙也不换啊,虽然现在大儿子腿瘸了,但眼看着也要娶媳妇了。她就要当婆婆了,说不定马上就能抱上孙子了,她忍不住暗乐。
    她没受过婆婆的苦,也希望能和媳妇处的好,当然这是她自己选的儿媳妇,她喜欢得很,自然会对她更好的,尤其对方不嫌弃她儿子,愿意嫁给她儿子,她更是感激对方。
    纪迎夏松了口气,虽然她奶跟她说,叶家父母怎么怎么明事理,到底没相处过,所以心里没底,现在看到了。她觉得她可以放心了。只要不是太难缠,她都能应付,更何况叶家伯母不仅不难缠,而且看起来还很好相处。这就更让她欣喜了,她暗自苦笑,她不怕苦不怕穷,唯怕如她大伯母一流的人,即使如大伯母一流的人,也没什么,只要跟她没关系,她都可以置之不理,但如果自己的婆婆是那种人,那日子就精彩了。
    再聪明再讲理的人,遇到一个胡搅蛮缠、不顾一切的亲人,你也没办法啊?
    “我来给你烧火吧!”刘志梅说着就做到灶台后面拿柴点火去了。
    纪迎夏笑笑,没阻止了,她也想跟着叶家伯母聊聊天,亲近亲近,“大娘,大锅小锅都烧起,我蒸点米饭!”他们家大米不多,吃米饭的时间更是少之又少,就纪迎夏来的这么长时间,她一次米饭都没吃过,今天也是借着贵客上门,解下馋。
    刘志梅听这孩子刚还是一口一个伯母的,现在就喊大娘了,心里也是高兴,这说明,这孩子跟她亲近啊,“要怎么烧跟我说就是!”
    纪迎夏先在小锅里倒了一些清水,先把水烧开,原主并没有做红烧肉的记忆,可她知道啊,她上辈子虽然没有做过菜,但她看厨师做过,她喜欢吃,也喜欢研究菜的做法,虽然她自己从来没做过,但很多菜的烧法,她其实知道。就说着红烧肉吧,最关键的是要把红烧肉做的肥而不腻,怎么做的肥而不腻的,首先就是要去油。
    至于怎么去油,这很简单,待到水烧开了,把切好的肉,倒进锅里,一会儿后,拿个大针,一下一下的把针刺在那肥肉上,这样那肥肉里的油自然而然就流出来了。这样做出来的红烧肉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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