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妇改嫁:农家俏产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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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妇改嫁:农家俏产婆- 第2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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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与此同时,在秦羽营的军营里,谢六郎同样在被迫去做一件自己做不到的事情。

    “阿依木,你想清楚,百日艳的毒性已经逐渐显现了,那个女人活了多久了。你要是固执的不肯听从本王的安排,那么在她临死之前,本王会让你们见上最后一面的。”

    黑色的斗篷里掩藏着一只恶鬼,谢六郎目光灼灼,十指紧握成全,额头上青筋毕露,只咬着牙说了一句:“你要我反,绝无可能!”

 第592章不能合成一个称呼

    大秦皇宫里,司徒律锦正在看邸报,君王的脸色不太好,连带着身边伺候的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一直到殷贵嫔端着燕窝笑眯眯的走了进来,御书房伺候的宫人们这才很有默契的躬身退下,同时也都松了一口气。

    朝局不稳,陛下的心情也只有在见到这位殷贵嫔的时候才会稍稍好转。

    殷明珠信步走到司徒律锦身边,一言不发的夺过他手中的邸报,奉上了燕窝粥,轻声道:“先吃点东西吧!王振说你一整天没吃东西了。”

    若是换了旁人,估计谁也没那个胆敢这样做,谁都知道,今上为国事殚精竭虑,最厌烦在处理朝政的时候被打扰了。

    但是这个人是殷明珠,司徒律锦便也只是皱了皱眉头,然后就顺从的端起琉璃盏乖乖的吃起了东西。

    殷明珠绕到他的身后,用手指轻轻的按压司徒律锦头部,据说这样按摩,能有助于缓解他的压力。

    是啊,如果不是为了她,陛下便不会受制于人,被迫承认甯王的身份。殷明珠也是到现在才知道,这个她一心爱慕的男人,到底有多爱她。

    为了她,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混淆皇室血脉,那是要动摇皇位的!可是陛下为了她,真的那么做了。

    那一瞬间,殷明珠觉得自己已经死了的心又重新活过来了,她爱的男人如此爱她,哪怕她经历了再多的苦难那又如何呢?

    曾经一度她快活不下去了,可只要一想到如果她死了,那陛下会如何?此后余生,陛下该如何度过?殷明珠不忍心,哪怕她现在周身病痛,午夜梦回,总是做着那个可怕的噩梦,但是她依然要在心爱的男人面前笑颜如花。

    你为我余生还能展露欢颜便甘愿冒着失去江山的危险,那么余生,我便好好的笑给你看吧!

    殷明珠按摩了一会,便搂住了皇帝的脖子,将自己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低声说:“我累了,夫君能陪我睡会吗?”

    皇帝手边刚刚拿起的八百里加急奏章便又放下,他回身抱住自己心爱的女人,去往内室。

    岁月久长,能有一日,便珍惜一日,来日不一定还长。所以今天才显得弥足珍贵。

    边塞的盛夏逐渐远去,丁淑仪被秘密送出了闸北城,她怎么也没想到,有一天,江秋意的命会握在她的手里。

    “谢六郎,你咋想的?难道你不知道我一直看你媳妇儿不顺眼吗?你让我给她送解药。就不怕我半道上把解药给扔了让她自生自灭吗?”

    “丁小姐是个善良的人,我知道你不会的。”

    彼时,丁淑仪很想说:哼哼,你们都以为我是面团是吧?任由你们揉圆搓扁。

    定远侯府养活我了,却不肯好好教养我,害得我吃了多少苦头才能看通人情世故?

    他们让我对你以身相许报恩,你却碰都不肯碰我,还要我深入敌国去救你心爱的女人?这是什么劳什子道理?我为什么要跟傻子似的被你们一个个指挥的团团转啊?

    可是她还是乔装打扮出了关,和前来接应她的北蛮子走了,此行,她是要去救那个大名鼎鼎的女蛮子……

    而长安城的外的黄岐山下,距离羽林军驻地并不十分远的小村庄里,应换了一身粗布衣,正从山上砍柴下来。

    “美人叔,叔叔……”

    一个说话尚且奶声奶气的小肉墩,撅着小屁股就朝应飞奔过来抱住了他的大腿,小小的身子蹭啊蹭啊蹭了一会便伸长了胳膊想要那个冷面寒霜的美人叔叔抱抱他。

    另外一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小肉墩就稳重很多了,小步伐迈的稳稳的,也没飞奔出去,只是靠着院门笑眯眯的看着弟弟在撒娇,懂事的他还特别小大人的说了句:“叔叔累,叔叔累。”

    估计是看他弟弟一个劲的在那儿蹦啊蹦啊肉呼呼的小胳膊伸了老长了,实在看不下去才有这么一说。

    院子里一个灰头土脸的年轻女子跑出来,一边跑一边喊:“着火了着火了,救火救火,快救火啊!”

    年轻女子荆钗布裙,抹了一脸的黑灰,那双眼睛在看到应的时候先是一亮,紧接着又想起自己这副狼狈不堪的丑态,一时间有些窘迫,讪讪然的躲到了门后边去。

    应来不及多想,大步迈进,钻进浓烟滚滚的厨房,再出来时只是轻轻的咳嗽了几声,里头的黑黑的浓烟已经逐渐散去。

    那个年轻的女子已经趁着应去厨房的功夫在院子里的水缸里舀了一瓢水,洗干净了脸,赫然是曾经是大秦明珠失踪许久的朝歌公主,只是她的右脸上,有一道常常的刀疤,一直从眉骨延续到下颚。

    应每每看到这道疤痕,就会想起那夜关雎宫的情形。他发现了殿外有人偷听,追了出去,这世上能从他这样轻功高绝的人眼皮底子下逃脱的人还没出生呢!

    三两下便追上了那人,毫不犹豫的手起刀落,却偏偏出了差错,那人从高阁上跌落,他的剑只划伤了她的脸,应追踪而至,却无法对昏迷不醒的人举起屠刀,他杀人,从来都直视将死之人的眼睛,让那人死的明明白白。

    唯一的一次从背后杀人,还都是为了她……

    朝歌公主从高处跌落,几乎摔断了半具身子的骨头,她是后背着地,后脑勺受到了致命的重伤,应秘密的医治了她很长时间,再醒过来时,这个曾经嚣张跋扈的女人,竟是失去了记忆。

    一开始怀疑她是装的,可应是什么人?他可是经历过从龙卫重重考验的神秘高手,什么人的伪装能逃得过他的眼睛?

    他拿不定主意,去找江秋意是想询问她的意见。没错,他是冷血杀手,可以杀人不眨眼,但是,冷血杀手也有自己的原则,他不能杀一个失去记忆一脸茫然手无寸铁的女人。

    彼时,江秋意正满世界的找他,他出现如同及时雨一样,很快,她说自己身处险境,她说她现在唯一可以相信的人只剩下他了……

    于是,一个冷血杀手便开始拖家带口,他带着她的家人隐匿此地,隐姓埋名,过着毫不引人注目的平凡日子,家中有老有小,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又有军师陆易鸣的掩护,他们只需要耐性的等待她如约归来。

    至于毁了容又失忆的朝歌,江秋意说:你自己看着办吧!拿不定主意就先缓缓,反正有你看着她,我很放心。

    应没有觉得压力山大或者怎样,她举家相托,这样的信任对他而言好像再正常不过了。他明明是皇家的影卫,却为了她甘愿背叛自己一生只忠于皇帝陛下的誓言,到乡野山间来守护她的家人。

    他大概是疯了,难道忘了曾经自己的家人全都死在了魏人的弯刀下吗?要不然怎么能在她告诉自己,她有可能是前北魏太子的女儿之后,还心甘情愿的替她保护家人呢?

    许是,彼时她的眼神太过凄凉,唇边的笑容太过苦涩。就好像他不肯答应,她便走投无路了似的,于是面冷心硬的他在那一刻动摇了。

    最近,应时常在想,她真的能如约归来吗?假如不能,难道自己真的要像当初说的那样,约定时间一到,她还没回来,立刻弃了她的一家老小该干嘛干嘛去,毕竟,他是冷血杀手,不是给人看家护院的。

    “美人叔叔,娘亲什么时候回来?”

    “美人叔叔,舞剑舞剑……”

    “美人叔叔,吃吃吃……”

    “……”

    看着院子里跑跑跳跳的两个小肉墩,应不知道,他的唇边,总是会不自觉的一点点像上弯,眼神里满是宠溺。

    江秋意,你一定要说话算话,赶紧回来吧!你儿子说八百遍都不听,美人是女的,叔叔是男的!不能合成一个称呼!

    还有一章就结局了,因为订阅不太理想所以被限制了字数,这后面可能写的都不是很好,但是我已经尽力把前面埋下的伏笔全都填上了,希望没有令你们太失望。要完结了,好像过了一生那么漫长,也许是写文的时候带入太多人物的情感了,到了结局的时候真的有种过完了漫长一生的感觉。

    总想着等完结的时候一定要和我的宝宝们说些什么,可真到了这一刻,手指在键盘上都是缠斗的,我不知道完结是不是意味着,我透过字里行间曾经拥有的你们即将离我而去,但是从三月份开文以来,一路上有人来有人走,也有人一直看到了现在,我对此满心感激。

 第593章大结局

    圣元三年,闸北城发生了一次地动山摇的大爆炸,后世人对那一日的火光冲天众说纷纭。

    有人说,闸北城下埋藏着当年定远侯府和甯王打算突袭北蛮子的火药,那大批量的火药足以炸毁一座山,是甯王秘密前往胡人的聚居地,和在当地的巫医的帮助下制造的。

    之后悄然瞒过北蛮子的耳目,就埋在了闸北城中的某处。

    那胡人巫医将火药的隐匿地点,藏在了一块毫不起眼的玉佩中,只有她的后人,相同的血脉,才能开启那副藏宝图。

    可是那一次的大爆炸,罹难的却是大秦的兵马大将军,忠勇候谢六郎,和他的妻子江秋意。

    据说,甯王以江秋意的性命要挟谢六郎挖出那火药,并且将至一半运往老秦国的皇宫,埋葬在皇帝的寝殿下。一半运往北魏,就布置在斛律胜刀的寝宫里。

    甯王要两国的皇帝同时丧命,为此他精心筹谋了几十年。而最终,却没有如他所愿,火药的藏匿地点才被找到,谢六郎夫妇便当场点燃了所有火药,以身殉国,瓦解了甯王疯狂的野心。

    但是他们到底殉的是哪一个国?老秦国,还北魏?

    世人说不清,只知道秦宫里皇帝听到这一消息,摔碎了满殿玉璧,刚刚执掌后宫不就的殷皇后更是痛哭不止,秦皇为谢江氏立了衣冠冢,此后年年岁岁悼念不止。

    而北魏的皇宫里,斛律胜刀在这一天释放了很多萧太后的余孽,大赦天下,是这位以铁血残暴著称的北魏新皇令人大跌眼镜的新政。据说,北魏人敬仰天生,笃信轮回,再世之人造的福,是可以为去世的亲人祈求天神的眷顾的。

    圣元三年,秦魏进行了第一次和谈,这是两国数百年来就通关贸易,平等和平等等一系列问题,第一次达成了默契。

    彼此,秦军刚刚失去主将,于将帅上青黄不接,杨力大将军年事已高,再上阵杀敌已属勉强。而北魏刚刚经历了一场政变,朝局不稳人心惶惶,两国都有不得不休战的原因。

    于是,一封长达二十年的和平条约在边塞的风霜里,经由两国的新帝共同签署。

    当晚的篝火晚宴,从来举刀相向不厮杀到血流成河誓不罢休的秦兵魏兵醉倒了一大片,各自说着自己的家乡话,牛头不对马嘴的扯着对方不停的念叨,往后不打战了闺女儿子要生一大堆,家乡荒废的田地重新开垦出来好好的种粮食,种了粮食就拿来和魏人换皮草,换铁矿,换牛羊……

    众人皆醉,醉在了对太平日子的向往里。

    而两国的新帝,则不着痕迹的彼此对视一眼,同时朝一个方向望去,那是北方,大魏以北,胡人的聚居地。

    多年后,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女人骑着骆驼穿行在戈壁摊上,风沙迷眼,她用头巾将自己裹的严严实实的,仔细一看,她的骆驼后面,黄沙里有走出一头骆驼,接着又走出一头,渐渐的,黄沙褪去,那竟是长到望不到边的骆驼商队。

    商队的目的地是一座古来而繁华的城池,是这片隔壁摊上最闪耀的明珠。

    当商队抵达繁华的城池时,已经有一个英俊的半大小子站在城门前探头探脑,不停的张望,手里头牵着个刚刚到他肩膀那么高的小男孩,粉雕玉琢,清秀的像个女孩儿一样。

    他们身边有一架轮椅,上面坐着个全身被斗篷遮盖住的佝偻老人,斗篷遮盖的很严实,只是他手背上裸露的肌肤全是烈火焚烧过的痕迹。

    老人年纪大了,忘记了很多很多事情,有时候甚至常常认不出自己的儿孙,但是他去到哪儿都抱着一幅画卷,上面有个笑容明媚的女子抱着胡琴在跳舞。

    老人被暖和的太阳晒的有些困倦,便眯起眼睛打起了盹。大一点的少年见状,默不作声的走到轮椅旁边蹲下,让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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