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不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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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不奉陪- 第2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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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斌忍住跳起来的冲动,语却没忍住:“原来叶超生也是附在别人身上的异魂,哈!”

    空鹏没忍住,跳起来:“你才是妖孽,我家主子不是!”

    沈雪摇摇手,道:“袁斌,你又错了,叶超生死了就是死了,来到长安的叶超生,是别人假扮的,海陆空是他手下特战队的统领。”

    袁斌心头一跳:“假扮?特战队?”

    沈雪身子略略前倾,低头望着眯眼的花花:“这个人,复姓慕容,单名一个迟,迟到的迟。”

    “慕容迟?”袁斌吐出三个字,终于跳了起来,“穆容驰!你说是穆容驰!慕容迟,哈,穆容驰,怪不得!”

    “怪不得有一张穆学长的脸,对吧。”沈雪悠然抬手示意,“你坐下,别激动,算起来你到这里来有一个月了,没听说过慕容迟的名字吗?也对,你不敢露底,走动便少,加上有陆虎时时跟着你,不会有关于慕容迟的信息传给你的。”

    袁斌瞪向陆虎。

    沈雪接着道:“海陆空三兄弟,武功超群,慕容迟号称无人敌的冰山战神,叶超生由慕容迟假扮,慕容迟的真正身份是,北晋二皇子,你该知道吧,东南西北四个较大的国家里,北晋最为强盛。北晋的二皇子。比叶超生更威风吧。”

    袁斌吞下涌上喉头的血,怒视沈雪。他觉得叶超生这个人,够了不得的,二十多岁位居正三品。二等侯爵,放眼整个长安,也无人能及,叶超生居然是假的,慕容迟才是真的!皇子!皇帝的宝座轮不到坐,也可以夺来坐的!越思越想,一口血到底喷了出来。

    沈雪容色凉寒:“袁斌,今天我在慕容迟的手下面前,告诉你真相,只因为。慕容迟回来了,我不会再放任你占着他的身体,我会想办法让他身魂合一。”

    海鲨哑了嗓子:“五小姐,主子,主子在哪儿。你知道他在哪儿?你有什么办法?”

    沈雪嘴角轻轻翘起:“你们先知道他回来的,不该你们去找他吗?”

    空鹏打个趔趄,行,五小姐,你是我主子,我找,我找还不行吗。忽然想起。沈五说,主子就在她周围,空鹏挠挠头,沈五周围,既没见谁的功夫猛涨,也没见多出什么陌生人。空鹏的眼睛围着沈雪好一阵转,最后落在懒洋洋的胖猫身上,这样的野外突袭军事行动,沈五背着一只宠物猫,很不正常!

    空鹏盯着花花。花花察觉到空鹏如钉的目光。撩撩眼皮,伸伸爪子。空鹏一屁股坐到地上,几乎以额叩地,心里咆哮,这不是真的!

    袁斌咬牙:“你瞒着不让人告诉我,叶超生背后的慕容迟,你怎么知道我不是,不,我记得你我只见过一次。”

    沈雪摇摇头:“见过两次,第一次在你刚来的时候,许家西院,劫天牢的那天晚上,远远的见了第二次。”

    袁斌吃惊:“许家西院,我记得没有多长时间,说话也没几句,那时候你就……”

    沈雪眸色冰冷:“袁斌,前世你我同窗四年,你一开口,我就察觉了。”弹花花的脑门,心里哼道,慕容迟,你不高兴?居然把爪子伸出来抓我,哼,不高兴,你早在哪儿的!与那个青梅杜薇正拍手盟誓的吧。

    袁斌转了转眼珠,这些人,有三个是慕容迟的手下,显然慕容迟与那个穆容驰也是有关系的,难怪穆容驰穷追不舍直到把他送上刑场,原来他和沈雪早有勾连,还世世不忘!慕容迟的手下听从沈雪的调遣,若是他们知道沈雪与他关系匪浅,他们还会再听吗?

    “雪——”

    沈雪冷冷道:“好大忘性,制造车祸杀我,生死之仇,你当是能套近乎套没了的?”

    袁斌心中一沉,沈雪临死的时候,他说了一句“你那些设计图纸都归我们了”,沈雪应是知道图纸被任盈盈盗用,那么,对他做过的事,沈雪又了解多少呢,穆容驰,都告诉她了?袁斌有些心慌慌,生死之仇,他怎么解这个结?还是对这个时空了解太少,不由得陷入沉思。

    暗卫乙过来报:“五小姐,外面雨停了。”

    沈雪默了默,道:“你去看看御林军那边的情况,要是撤兵,过来再报。”对暗卫丙道,“你去联系大伯父,告诉他我这里很好,让他派人到桃花山庄去。”

    暗卫乙和暗卫丙离开山洞。

    海鲨:“五小姐,御林军会撤兵吗,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沈雪半眯着眼看向洞口外:“今天一战,御林军首领一俘一死,死伤无数,桐油弹烧了有小两个时辰,大约能够烧光,这场山雨简直是老天睁眼,很赶点儿,浇灭了山火,通了逃回长安的路,御林军军心涣散,即使郑伯豪不下令撤回长安,那些士兵也不肯再围了。”

    海鲨默然片刻,道:“那我们就在这儿再歇会了。”

    于是,暗卫甲取出携带的干粮、干肉一锅炖,众人暖暖饱饱地吃了一顿。

    沈雪拍了袁斌的穴道,让他逃跑无妄,自己则靠着石壁打盹。花花貌似很老实地趴在她的腿上,却把个脑袋紧挨着她的腰腹。

    空鹏时不时偷觑,觑一眼立刻转过头去,哀叹连连,等主子完全回来了,会不会杀了他啊,他可不想死唉。

    沈世榆走了两圈消食,坐在洞口的阳光下。雨后天晴,山间飞起一道彩虹,空气温润又清新。

    时间缓缓地流逝,山风透着下午时分的凉意。隐隐的,有异响传来。

    陆虎侧了侧头。道:“是马蹄声。”

    果然是马蹄声,暗卫乙去而复返,回报:

    大火烧起来的时候,风头冲着桃林峧方向。风助火势,火借风力,枯枝败叶迅速燃烧,向着军营越烧越近,扑面的热浪令御林军骇然失色,在郑伯豪的提议下,军中几位老将附和,御林军向桃林峧投降求助,沈大夫人赵氏请出了住在山庄的智王,捧出先帝遗诏。几位老将向智王跪倒宣誓效忠,御林军从逃命投降变成拥立新君投降。而山道上的御林军,死伤惨重,能逃的全都逃回长安。

    拥立新君?

    沈雪眯起了眼,看来不日就会攻打长安。有先帝所册立的太子。有先帝的遗诏,有三万沈家军,又有三万御林军倒戈,加之同知郑伯豪降,指挥使叶超生失踪,御林军两战惨败,长安城里的简家兄弟。坚持不了多久,智王装疯卖傻二十多年,终于等到了云开日出的一天,沈家将由镇北侯变成镇北公,亦或镇北王?

    沈雪不由自主抱紧了花花。老侯爷残了,沈凯原残了。沈凯川傻了,当家的必是沈凯山,沈凯山与北晋征伐多年,慕容迟再不身魂合一,拿下南楚将变得很困难。沈家真的要与北晋对上了!

    沈雪面无表情。她得尽快赶回桃花山庄。打下长安是必须的,但是,智王,必须死!这个能够装疯卖傻二十多年的老家伙,瞒过所有人,是块又臭又硬的顽石头,由他得到长安,绝不可能主动放弃,死?在长安城破的那一刻大笑而死,是一个很不错的想法。至于简少恒,重生一回也没有当皇帝的想法,若得有天下一统之时,由他做个闲散土地主,与褚嫣然一生一世一双人,白首不相离吧。

    小分队收拾收拾,起身向桃林峧出发。沈雪再拍了袁斌的穴道,把他扔在马背上。

    风从林间过,有白雾弥漫,片刻已浓得像白烟。

    海鲨高声道:“小心点,雾大,距离别拉大了。”

    沈世榆也高声道:“雾太大了,拉着手走吧,要不就停下来等会儿。”

    探着脑袋张望的花花拱了拱身子,把两只前爪搭在沈雪的肩上。

    沈雪摸摸毛乎乎的爪子,接话道:“你们拉着手吧,我牵马,走前头,马的个头大,你们跟在后面看得见。”

    沈世榆笑道:“好吧。”

    浓雾翻涌,有风从身边轻吟而过,雾却更浓了。

    沈雪牵着马走到众人前头,走了一小会儿,伸直手臂看不到手指,说道:“原地歇歇吧,雾太大,看不清脚下的路,容易迷路,也容易出意外。”

    无人应答。

    沈雪怔了怔,回过身,身后没有人,只听得风低吟,只见得雾汹涌,一股冷气从心底升起,只是一小会儿,怎么就跟丢了呢?沈雪大声道:“二哥!海鲨!”

    依旧无人应答。

    沈雪不觉抓紧了缰绳,向马身凑了凑,下意识用手扇了扇眼前的雾。

    袁斌一动不动地趴在马上,瞪着两只眼,看到凑近的沈雪,忽然笑道:“你的那些人,看样子跟丢了,哈哈,一群蠢蛋!女人,别逞强,放我下来吧。”

    马似无意识地继续走着。

    沈雪睁大眼睛前后左右地望过去,骂了声见鬼,什么也看不清。听得袁斌的笑声,哼了一声:“再哆嗦,封了你的哑穴。”

    袁斌:“我说沈雪,别不识好人心,这么空的山,这么大的雾,男人面前,服个软不算什么,女人得有个女人的温柔样儿,我最讨厌你这副谁说女子不如男的臭拽头。”

    沈雪冷笑:“你那伪君子德性,真小人行径,也算男人?”

    袁斌怔了怔,大笑:“沈雪,你是我的女朋友,我不说你与那个穆容驰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就现今,你与这个慕容迟总是有不清不楚的关系吧,那家伙没告诉你,他不行吧?”

    肩上的花花抖了抖,把头埋进沈雪的颈窝。

    沈雪眉头皱起:“你说什么?”

    袁斌更大声地笑了:“沈雪,我说,慕容迟,北晋的二皇子,他不行,你懂吗,他那个地方不行,他才算不得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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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大结局发在一起的,结果后台提示不可以超过12000字,只好分上下两个章节了。祝亲愉快!

    ps:

    有位大家写道,西游记是佛道两家相争的故事,非常有趣,亲可以搜来看看的。

正文 216 大结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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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雪呆了呆,感到花花在轻轻颤抖,不由得狐疑,慕容迟抱着她的时候,她明显发觉他那儿硬硬的顶着她,怎么可能会不行呢,可看花花的反应,似乎很不好受的样子。

    沈雪也不细想,冷笑道:“袁斌,你认为,裤子里有个硬家伙,就算是男人了?男人不男人,在心,在品,你龌龊,把别人也想得龌龊,你丫的才算不得男人!”

    袁斌也冷笑:“你说那慕容迟回来了,好啊,我等着他身魂合一,我倒要看看你嫁了他,甘心做一辈子处子!”

    “聒噪!”沈雪拍了袁斌的哑穴,反手将花花抱到胸前,看着花花垂头丧气的模样,微微笑了,照着毛乎乎的猫脸吹了口气,在它耳边低低道,“有什么可难过的,我知道你行,就算不行,也是暂时的,就算一辈子不行,我也不在乎。”

    藏身花花的慕容迟悲愤地噎住了,行不行的,你说得能不这么顺溜吗,行是男人最基本的表示,哪个太监把自己当男人,男人,在心,在品,可也在行不行唉!

    马一直在走,牵着缰绳的沈雪随意地跟着走。动物的感官往往比人灵敏。沈雪望着眼前翻滚的浓雾,忽然,白色的浓雾,隐现出一抹淡黄,马行进的方向即是向着那抹淡黄。按时辰估,当是黄昏时候,那是西下的太阳?向西走,似乎可以到桃林峧?沈雪脑子里浮出鹿山地形图。

    渐渐地,淡黄色越来越明亮,呈淡金色,似是一个大圆,雾依旧浓得像白烟,那光却穿过了浓雾。

    夕阳西下,光线只会越来越暗。沈雪一时判断不出那大片淡金色是什么,不由得停下脚步。

    马刨着蹄子。似是对停步不前表示不满。

    “你终于来了。”

    一个悠长缓慢的声音,自浓雾里穿透而来。

    沈雪睁大了眼睛,眼前的浓雾忽然散了,一条石阶出现。石阶那头金光闪闪,不禁应了一声:“这里是什么地方?你又是谁?装神弄鬼的可不好玩。”

    “这里是五指山,你看见的路通向桃子观。”

    五指山?桃子观?传说五指山里有一座拇指山,拇指山上有一座桃子观,桃子观里有个邋遢道士,邋遢道士爱吃桃子,杀过蛇精猪妖。

    沈雪不觉失笑,桃林峧在鹿山西,传说中的五指山在鹿山西北,迷路也走不了这么远的。

    “为什么还不上山?”

    沈雪笑道:“我为什么要上山?”

    “你为什么不上山?”那悠缓的声音有些急了。“你就没有想做却做不了的事情吗?”

    沈雪怔住,慢慢的,嘴角勾起一抹浅笑,这是那个爱吃桃子的邋遢道士吗,落在凡尘。有点道术?沈雪笑意变深,浓雾,迷路,都是他的障眼法吧。

    沈雪牵着马,沿石阶而上,上到山顶,果见一处道观。观顶尖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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