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赢家(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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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赢家(快穿)- 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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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缙和皇后想的也是洛河回京,日后又长居公主府,若是不设宴向全京城的勋贵宣告她的归来,岂不是让人看轻了洛河公主。
  赵歆又带着不少赏赐回到她的新公主府,开府事务繁多,来往送礼回帖更是多矣,好在跟在赵歆身边三年的人,处理好公主府内的事务也是游刃有余。
  宴会就定在赵歆回京的第三日,
  皇帝赵缙和皇后也是亲临宴会,令众人见到帝后对洛河公主回京的重视。堂堂公主宴会,自然不会只邀请女眷,连许多朝臣也来了,不过赵歆知道,他们是在给皇帝面子,是为皇帝而来,而不是为她。
  京城一众勋贵,也是重新见到洛河公主,或者说是第一次见到洛河公主,过去都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
  真的一见了,倒是觉得不同于其他公主或张扬或贤淑,不过想想能立下以往那些功绩的,也不会是位普通的公主。
  这三年,洛河公主看似在清缘观修道,但她的名声却从未淡过,江南的济世药堂已经开到了第十二家,谁都知道是有洛河公主的支持,而出自济民药堂的许多良药除了一部分用于民,还有一部分也贡献给了朝廷,比如用于军中的白药。
  老实说,涉及到军队权利,令人眼热,可谁让洛河公主名声又好,得皇帝宠爱,又万事不沾,清贵无实权,又非男子,什么手段也使不到她身上。
  这场宴会,倒是让赵歆把京城里的勋贵高门大族给认了个全,差不多四品以上的官员都来了,以下的也接不到公主府的帖子了。
  但也有些例外,不乏有许多贵族中男女,或是有潜质的年轻官员,比如周明嘉,他是个聪敏的人,见了洛河公主,也同他人一般恭谨持礼,仿佛过去从未发生过什么事。
  皇后看到他这般懂事,不免叹息道,“可惜了。”
  她对赵歆低语道,“上次春闱他拿了个传胪,在翰林院里待了两年,听陛下说打算把他外放了。”
  赵歆失笑,她都未曾见过这个人,皇后和皇兄倒是替她记着。
  别看皇后素来贤良淑德,却也是记着仇,平日宫中设宴或是年节,周家女眷她从来不主动召见。
  周阁老也快退了,皇帝赵缙也算给面子,终于把他的嫡长孙周明礼给调回来了,不过另一个孙子周明嘉,却是主动要求外放。赵缙看他也是有几分立业做实事的心思,也就准了。
  周明嘉却不打算带妻子上任,这几年虽有祖母教导好歹知事了点,但她身子弱,一年到头总是生几回大病,他去的地方不算富饶,杨思薇跟着他去不比在府内好,还有大夫和府里的药材。
  说起来,杨思薇以前身子也没这么差,顶多是悲春伤秋了些,但嫁给周明嘉后,受了几回刺激,又因为她姑母周大夫人想着抱孙子,杨思薇吃了许久药,不见怀胎,反倒身子差多了。
  周明嘉做决定后,杨思薇本是想要去的,不过周老夫人也觉得孙媳妇身子不好,去反倒是拖累明嘉,至于明嘉身边没人照顾,带几个丫鬟姨娘就是了。
  杨思薇听了之后,又生了一场病。
  这些后宅之事,就是皇后也不会同赵歆说起。
  酒过三巡后,赵歆便劝皇兄和皇后回去了,皇后倒是想多待,但赵歆劝道,她怀有身孕,不宜劳累,皇后便只好和皇帝回宫了。
  还有大半宾客,公主府内倒是一番不夜天的盛景,四处挂着宫灯,亮堂堂如白昼。
  也有些往赵歆身边凑的,还都是些样貌好的,不论男女,不过单单赵歆望过来的一眼,便让人不敢太过靠近了,
  大概是感觉太过清贵,如泠泠清风、悠悠白云,让人不敢轻亵。
  此次设宴,赵歆倒是换下了那蓝白道袍,穿上了一件宫装,这还是皇后特地嘱咐的,洛河穿道服虽然好看,但到底是公主,又好不容易回来了,还穿那个做什么。
  但不知是否道服穿久了,也自带道家的清净缥缈气质。
  赵歆饮酒,赏着宫廷歌舞,她在清缘观的时候也结识了不少人,其中就有灿烂文华,擅长歌舞的大家。
  忽然有人进来禀报,是公主府的长史,他面色微微激动,“殿下,有人赠诗。”
  “无名小辈,哪来的胆量向公主赠诗?”靠近的成国公世子玩笑道,取过那诗稿,“我来为公主念念。”
  “云想衣裳花想容……”
  刚念了一句,成国公世子本就没多少的醉意彻底清醒了,
  念完后,而且还不止这一首。宴会场上众人鸦雀无声。
  “锦瑟无端五十弦……”
  被赠诗的赵歆/9526:“……”
  她在清缘观悠闲了几年,没想到一回京就给她这么大的‘惊喜’。


第65章 公主万安
  自古太平盛世,文华灿烂;
  以帝后对洛河公主的爱重; 酒囊饭袋; 胸无点墨的勋贵子弟也不可能出现在她的开府宴上; 多少都熟读诗书,对诗词歌赋也有欣赏品鉴的能力。
  何况这两首太过耀眼,一出惊动世人。
  虽然当夜洛河公主以饮酒过多,倦意已生为名; 提前结束了宴会; 但宴上众多宾客对那投以绝世诗稿的无名才子的议论却始终未休止; 甚至还有人立刻追了出去; 问道那人可还在。
  听闻那人在投了诗稿后便离去,既对此人的洒脱高看了一眼,也不甚惋惜,记下了他的名字,江州举子,林运。
  第二天; 京城四处都有传诵这两首诗; 林运之名也在一夜之间响彻京城。
  有偏爱锦瑟的; 也有偏爱清平调的; 甚至在诗会茶馆有人为争哪首更好而吵起来; 但更多人是对这两首诗赞不绝口。
  甚至其中不懂的情思和典故也有了诸多美化过的猜测见解。
  既沉醉于清平调中的美,又忍不住追寻锦瑟中虚无缥缈的情思。
  京城多的是公卿王爵,贵族世家少年倚马斜桥; 贵女衣香鬓影一掷千金,而无论是《清平调》还是《锦瑟》无疑是最迎合这群人的口味。
  而找一个小小举子,对他们来说再容易不过了。
  不到两三个时辰刚天亮,便有人寻到了林运的住处,上门拜访。
  所有人也都知道了,这两首诗乃洛河公主乘车回京那日,林运偶得一见,心有所动才挥毫写下,所以才特地赠与洛河公主。
  也有人向林运邀笔墨,不过林运推辞了,言道自己是还要为科举静心读书,之前写诗只是一时情难自禁。
  能这么快上门拜访的当然不是普通人家,何况还是能参加公主府宴会的。若换做几天前,林运这样一个小小举人哪怕是旁边路过,也不会瞧上一眼,但现在态度却截然不同。
  有因为《清平调》《锦瑟》敬重林运才华的,也有心思聪慧的,知道这人在洛河公主还有一众勋贵挂了名字。而且说不定林运还真给洛河公主留下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好印象呢,所以哪怕林运表现得再清高,也不会有人倚仗权势威逼。
  没有人会怀疑这个可能性,右相之子宋安时瞧了一眼,正捧着诗稿犯花痴的妹妹宋瑜,忍不住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闺阁之中,翰林千金蒋致晴也念着,“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哪怕不知其中深意,如此清丽之词,缠绵悱恻之情,真是令人心中久久难以忘怀。
  若非痴心一片,怎写得出这样的至情至性又美妙绝伦的好诗句,蒋小姐不免心中生出微微酸涩来,若是林公子那日见到的不是洛河公主,而是她该多好。
  林运只为洛河公主一人所作的话很快传了出去,更是惹得不少闺中少女脸颊微红,芳心乱撞,而洛河公主一跃成为了女子最羡慕的对象。
  赵歆在自己的公主府里舒舒服服的睡了个懒觉才醒来,借着昨晚酒醉也不用去宫里给皇兄皇嫂请安。
  用过早饭后,再好整暇以待听侍女禀报京城的传言。
  昨晚听到那两首足以千古流芳又似曾相识的诗时,赵歆也就意外惊诧了一下,随后便很快就淡定了下来,无非就两种情况,一是真的有那么极小概率的巧合,在另一个世界传颂的诗词,在这个世界又被人作了出来,第二种就是这个叫林运的人,是个穿越者,借别人的诗来扬名,而且因为真正的作者在这里不存在,所以是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这样想想,赵歆也就觉得索然无味了。
  9526倒是坚信那个叫林运的人就是穿越者,并且非常积极地向赵歆推荐,“宿主,我这有打包的《唐诗宋词三百首》,不需要任何积分,免费赠送。”
  赵歆:“……我要那个做什么?”
  她又不需要一个才女大家的名头。
  9526:“宿主,这个必须打脸啊,居然在任务者面前拿抄袭来炫耀。”
  赵歆很友好地向9526解释道,“他大概不是炫耀,而是在勾引我。”
  9526:“……”
  赵歆在心里默默感叹了一下,没了她,这么傻的9526大概很难在众系统里混下去。虽然这么想,但赵歆还是认真地和9526解释里面的门道。
  别看士农工商这四个字轻轻巧巧,但却是很逾越的鸿沟,跨越阶层无非就几种途径,男子建功立业,女子嫁入高门。
  而科举无疑是其中最方便容易而且没有负面效果和风险的方式。
  名声清白,又无性命之尤,还荫庇后人。
  不然天底下也不会有那么多人愿意寒窗苦读,就期待一招高中,因为一旦升到了士的阶层,只要子孙不作死,三代无忧。
  而立于士农工商之上的,唯有皇室。比如说攀上洛河公主这样的高枝。
  也非是赵歆这样恶意揣测,若林运只是想单纯获取名声,仅仅是向公主府投诗稿,或者是京中任一重臣文官府邸投稿,都足以达到目的了。
  这两首诗可是注定不会轻易被淹没于无名之中。
  但林运却传出了他仰慕洛河公主的言论来。
  少年慕艾,又没有逾越之举,谁也不会说什么,而且还是向世人呈现出这两首惊艳诗词来,世人也会对他更为宽容,甚至要是运气再好一点,还真能赢得某些人的芳心也是有可能的。
  这是条不错的捷径。
  9526:“弄死他。”
  居然敢勾引它家宿主,还是用剽窃来的诗词。
  或者说不管是不是穿越者,敢对它家宿主有不良企图的,9526立刻升起强烈的警惕心。
  赵歆倒是淡定,先确认是不是穿越者再说吧,
  “殿下。”侍女骊儿捧着两份诗稿呈过来,赵歆看了其中一份纸墨都更佳的诗稿,拿起来欣赏了一下,并赞叹道,“骊儿的字写的越来越好了。”
  “还是公主教导有方。”侍女骊儿福了福身浅笑道。
  在清缘观的时候,公主不仅自己练习琴棋书画,翻阅各类书籍,还让她们也跟着学读书识字明理。公主还言,学这些不是让她们有一日拿出来展现,乐器也好,书籍也好,最重要的是让自己得到乐趣,心境开阔。
  骊儿知道公主待她们亲厚,也从不强求她们学的有多好,但她学前朝的容体时,公主送了她紫竹墨,丹儿喜欢学笛子时,公主也让人专门打造了一支薄玉笛等等,其细心体贴让人动容。
  赵歆拿起来的不是原稿,而是让骊儿抄的一份,宴会上虽有人想要那份原稿,但却不敢与公主相争,连提都没提。赵歆想,若是有位朝臣大佬提,她说不定还送出去当个顺手人情了。
  想来有点惋惜,她又对身边的侍女道,“你们觉得如何?”
  丹儿回道,“自然是好诗好词。”
  骊儿柔声细语道,“心怀澎湃,有一股含蕴不尽的韵味萦绕其间,诵读起来,隐隐觉得齿颊留香,余音绕怀,就是……”
  “就是什么?”赵歆待她们一向宽和,虽有尊卑之分,但大多时候却是不拘着她们说话。
  骊儿脸颊微红,“字差了些,只是觉得配不上这样的好诗。”
  话尾她也不免有些惋惜,虽说人无完人,金无赤足,但犹如白壁微瑕的感觉总是挥之不去。
  原稿的字虽谈不上丑,但的确普通,未免落入下乘,对于临摹多了名家字体的骊儿,看不上眼也很正常。
  赵歆轻笑了几声,“能作一手富丽绮靡,辉煌壮丽的诗词,字却不如人意,倒是令人奇怪。”
  众侍女也无反驳之意,外面虽传着林运对公主的仰慕,甚至有不少人推崇赞扬,但对丹儿骊儿等在赵歆身边数年,了解并忠心于她的人来说,却不过是些闲言碎语,也不会因为几首好诗就在公主耳边为林运说话。
  ***
  京城西街的一处宅院里,
  金山海仍是难以按捺住心中的震撼,这一天下来,来拜访的无不是他过去仰望的存在,那些高高在上的贵人,以他的身份连踏入府邸的资格都没有。而如今,这些人的仆从却要反过来对他毕恭毕敬,还尊称他一声金老板。他虽不懂得品鉴诗词,但看到翻天覆地的变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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