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反派的娇滴滴[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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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反派的娇滴滴[快穿]-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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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秀珠也是去白木河边洗衣裳,听其他的妇女八卦来的。
  回家说给苏雪桐听,还只当苏雪桐已经忘记了吴大夫家的掌上明珠了。
  “……就是那个,你眼睛不舒服的时候,她还来咱家给你送过药。”
  苏雪桐点了点头,心说,不止,她还上山送过信儿呢。
  饶是过去了很久,一想起“思女心切”这四个大字,苏雪桐还是有一种被狗啃了的心情。
  要不是还得和那吴灵仙保持官方性的友好,就苏雪桐这个有仇不报睡觉难受的性格,不知道得整出什么事情来恶心恶心她。
  只是,那些前尘往事,还提她作甚。
  现在,苏雪桐只想站在司铖的立场上唱一首歌——女朋友嫁人了,新郎却不是我。
  这其中有多少的幸灾乐祸之情,还是不表述了。
  谭秀珠晾完了衣裳,又去镇子口买菜,回转时,继续和她八卦:“听说那吴灵仙一开始并不想嫁呢!闹绝食,还偷跑了一次,就是不知道为什么隔了一天自己又回来了,还同意了亲事。”
  不想嫁那是肯定的啊!
  人家原先有相好。
  至于偷跑,又回来……苏雪桐参不透这其中的奥妙,她也懒得管这些就是了。
  谭秀珠见苏雪桐一直无言,多看了她两眼道:“桐丫儿,往后啊,你想嫁谁就嫁谁,娘不逼你嫁。”
  “我过了年才十四啊娘!”苏雪桐一听到嫁人这个事情,脑壳抽疼。
  “不小了,十六到十八岁是女人家最好嫁人的时候。那吴灵仙,也就十六七呢。”谭秀珠想到了什么,叹了口气。
  苏雪桐咧了咧嘴,没有言语了。心里却想,只要不谈嫁人,她们还是好母女。
  只过了三天,吴家就大张旗鼓地办起了婚事。
  虽说是招上门女婿,可该有的嫁女步骤一点都不少。
  正午时分,吉时。
  吴家的轿子打苏家的酒铺前路过,吴灵仙叫了停,她不顾媒人的反对,掀开了红盖头。
  苏雪桐正坐在铺子的门口,翘着脚。
  今儿买酒的不多,她仰着脸,坐等谭秀珠送午饭。
  本以为吴灵仙找自己有话要讲,比如让她传个话什么的——你告诉司铖我不会忘了他,或者,我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可是苏雪桐脑补过头了,到了轿子的跟前儿,吴灵仙的眼睛像是沾染了毒液,大红的嘴唇一勾,笑的恶毒又悲伤:“你以为你就能如愿以偿吗?不,我告诉你,我要用我一辈子的幸福来诅咒你,绝对不会让你如愿以偿的。”
  苏雪桐愣怔了片刻,眼睁睁地看着大红的轿子被人重新抬起,她犹如一只炸毛的猫,一边跳脚,一边朝着轿子竖起了中指。
  啊呸,她肯定能如愿以偿。
  谁他妈爱嫁司铖谁嫁去!
  反正她不嫁!
  死都不嫁。
  谭秀珠挎着篮子送饭,刚好撞见自家闺女“艳羡”地跟在吴家的轿子后面。
  她捂着嘴笑:“桐丫儿,快回来,往后啊,你嫁人的时候,肯定比她还要风光。”
  可不是嘛,她总觉得那个司铖对闺女不大一样。
  上个月除了让人送大洋,还送来了两匹花布,还有一支像真花似的洁白头花,那可是城里的小姐才会戴的。
  就是她闺女的头发长的可真慢啊,都快半年了,才长到耳朵下。
  想要戴上那朵头花,怎么也得再要半年的时间呢!
  别看谭秀珠看人不准,看头发倒是挺准的。
  半年后,苏雪桐的头发齐了肩,谭秀珠替她梳头,将碎发别在了耳后,又将那朵头花戴在了耳边,别提有多娇俏了。
  苏雪桐十四岁了,脸上还带着婴儿肥,虽然稚嫩,却是个怎么打扮都莫名好看的年纪。
  三天前,李二虎又来送钱,苏雪桐从散开的门缝里瞧见了他胳膊上戴的孝。
  虽然李二虎没有多说,但苏雪桐猜到了,如今的司铖已经不是彪风寨的二当家,而是大当家了。
  那个李彪,不知是怎么没的,也许是完成了烘托司铖上位的使命,反正他挂了。
  李二虎还嘱托她最近不要出镇子,苏雪桐仔细想了想,估摸是彪风寨这几日要有什么大动作。
  果不其然,晌午的时候,她听从隆城回来的人说,从彪风寨的山头下听见了喊打喊杀的声音。
  还有彪风寨旁边的那条河,流淌到山下的时候,河水都是血红的。
  这话里,肯定有夸张的成分。
  但彪风寨也肯定是出事了。
  苏雪桐越是心急,就越是没有任何关于司铖的消息。
  那个吴灵仙兴许也是听到了风吹草动,特意跑到苏雪桐这里买酒,几次想要张口,都被她恶狠狠地瞪了回去。
  别说苏雪桐什么都不知道,即使知道,凭什么告诉她呢!
  反正官方友好的状态早就宣告破裂,既然如此,不妨让她多恨自己一点,最好恨得辗转反侧夜不能寐。
  这是谁失眠谁难受的节奏。
  人活一世,拼家世拼学识拼老公拼孩子都没用,拼来拼去,拼的是个心态。
  苏雪桐焦虑了半天,又恢复了佛性养生生活。
  再到月底,李二虎按时前来,喜气洋洋,隔着门板跟她炫耀。
  “姑娘,咱们大当家灭了青龙寨,替老当家报了血海深仇。如今整个隆城,城里是那个督军的天下,城外就是咱们彪风寨的天下了。”
  苏雪桐一把拉开了大门,骇了李二虎一跳,他一蹦三尺高,留下荷袋,麻溜儿地上马离去。
  留下苏雪桐和谭秀珠面面相觑。
  谭秀珠问:“你怎么他了?”
  苏雪桐抓了抓脸,摇头不语。
  她还想让李二虎给司铖带句话的,让他下山,她俩见上一面,说一说隆城那位督军的事情。
  也不知那司铖给李二虎下了什么猛药,一见她,竟跟见了鬼似的。
  正所谓树大招风,苏雪桐想,司铖应该会明白这个道理。
  况且,接下来的名场面,正是父子相认啊。
  她想,她操的那些个心有些多余。
  可事实证明,名场面的到来,需要昂长的铺垫和前序。
  ——
  督军府。
  司凯复的面前文件堆积如山,副官许程退守在一旁,不敢言语。
  督军拿下隆城还没有两年的时间,城外的土匪从原先的七八支,变成了如今的一支。
  但真不是一件好事情。
  原先,他们就是一盘散沙,想怎么收服都行。
  可那个彪风寨居然将其他的游兵散将全都吞并,如今还灭了青龙寨,一统天下了。
  听人讲,彪风寨的兵力已达千人,绝不能作势土匪的队伍一再壮大。
  副官沉默了半晌,还是忍不住多嘴询问:“督军,咱们是效仿水浒,派人对彪风寨招降,还是……”
  司凯复顿了顿手中的笔,他手底下的文件正是关于城外彪风寨的,这是三连的连长贺宇屏交来的剿匪申请书。
  他抬了头问:“彪风寨的大当家叫什么名字?”
  “李彪。”副官回道。
  “李彪不是死了吗?”司凯复皱了皱浓黑的眉。
  副官一凛,回答:“是的督军,彪风寨原来的大当家叫李彪,一个月前死于和青龙寨的对战。现任的当家是原来的二当家,不过关于这位的消息很少,只听说他有文韬武略,这次青龙寨的覆灭,他立下首功。”
  “文韬武略!”司凯复咧开了嘴,冷笑,“只怕咱们看过水浒,人家也看过呢!”
  言罢,他刷刷几笔,在剿匪申请书上写下了斗大的两个字“同意”。
  ——
  都说城里的督军准备派遣一万大军,带着最先进的□□和大炮,要出城剿匪了。
  这样的言论都传到了消息闭塞的白木镇,想也知道,城里的动静该有多大,恐怕彪风寨也早就知道了吧。
  苏雪桐弄不懂那位没见过面的督军玩的什么把戏,她只知道自打自己听说了这个消息,就见天的从狂轰乱炸的梦中惊醒。
  想想她还不是土匪,就这般的提心吊胆,更何况彪风寨的那些个土匪呢。
  旁的人都笑督军走漏了消息,殊不知,人家此计就是攻心。
  三月底,听闻隆城大开了城门,无数的官兵,坐车的坐车,骑马的骑马,打北门出,不知道去哪里溜了一圈儿,又打南门进。
  四月中,如法炮制,不过这回那些个兵丁不光白溜了一圈儿,还放了好些空弹,大炮声轰鸣。
  苏雪桐就是在这轰鸣声中出了镇子,她把好不容易齐肩的头发,又剪了去,穿着黑色的男人衣裳,自己赶着驴车,到了陈四宝的家里。
  先是通知陈四宝准备准备夜里运粮,又去了秋里渡口。
  去年李二虎便交代过她,可以往秋里渡口送信。
  那秋里渡口的上游,就是彪风寨山下的河道。
  苏雪桐下了驴车,一眼看见渡口边停靠的小船。
  撑船的大爷穿着蓑笠,宽大的帽檐,盖住了半张脸。
  船头上还立着一个鱼鹰,伸长了脖子,黑溜溜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河面。
  苏雪桐拎着鞭子走了上前,生怕吓到了鱼鹰,小声喊:“大爷!”
  “哎!”那老头大声地应和了一声,拿鱼竿将鱼鹰赶下了水,“去去,赶快捉鱼去!”
  再转过身来,道:“哎哟,姑娘啊,我都等了一年,你可算是来了。”
  这人看起来面善。
  苏雪桐仔细回忆了一番,嘿,又是个熟人,这不是彪风寨上卖酒的老汉。
  她笑嘻嘻地问:“大爷,你怎么不卖酒,改行打鱼了?”
  老头闷哼了一声,嘟囔:“还不是我们当家的说了,说爱喝酒不好,爱吃鱼可以。”
  苏雪桐的心里到底还存着事情,也没顾上多虑,便将存粮的地址给了老汉。
  老头也知道这是大事,不敢耽搁,放出去的鱼鹰回转,只抓到了一条还没手掌大的小鱼。
  他摘了河岸边的芦苇,拴住了鱼嘴,递给了苏雪桐。
  “得,今儿只有条小的,我得回去报信了。”
  苏雪桐拎着那尾还在摇尾巴的小鱼,哭笑不得。
  她用成山的存粮,换回了一尾鱼。
  若谭秀珠知晓,肯定得心疼死了。
  前前后后,一共忙活了七天,才把那些个存粮悉数运到山上去。
  还别说,当真是解了司铖的燃眉之急。
  彪风寨的人数激增,存粮却在递减。
  原先够两百号人吃上一年的粮食,如今一千个人吃不上三个月。
  而自打城里放出了要剿匪的消息,各处的粮铺也登记造案,但凡是购买粮食多达两袋的,都得拿着身份证书以示证明自己是个良民。
  有了苏雪桐让人运来的粮食,彪风寨至少还可以多撑两个月。
  按照司铖算的时间,不出六月,那个督军就会让人攻山了。
  可这样下去并不是办法,若那个督军是个能沉住气的,只需等到八月,这彪风寨便不攻自破了。
  这年月,哪里还有绝对的效忠,土匪们聚在一起,不过是图吃的饱穿的暖有钱花,以及活的痛快。
  司铖深谙这其中的道理,他思来想去,决定主动出击。
  司铖抓住了五月的小尾巴,下山的时候,只带了一个李二虎,和另一个叫涂千汇的。
  这个涂千汇是他在城里捡到的小乞丐,司铖见到他那天,正是他被人群殴,奄奄一息的时间。
  小乞丐姓涂,没有名讳,名字是司铖给他现起的——千汇。
  那时李彪还活着,一听这个名字,喜笑颜开,当时就认下了这个干儿子。
  三个人带了六把枪,进城之前,先绕路到了白木镇。
  趁着天黑,司铖准备一个人翻墙进苏家,瞧一眼团子就走。
  今日是苏家的酿酒日,谭秀珠陪着苏雪桐忙活了整整一天,累的骨头都酥掉了。
  她早早地上了炕,早早就睡沉了。
  苏雪桐大约是年轻,越累倒越精神了。
  屋子里有些闷热,她穿着贴身的小衣裳,摇着蒲扇,坐在院子里的摇椅上。
  这个摇椅,是她花了一个大洋,让镇子南头的木匠做出来的。
  还别说,钱花的值当,这夏夜里,一边轻轻摇着,一边看着月亮,别提多美了,摇着摇着就能治好失眠。
  苏雪桐惜命啊,害怕自己着凉,拿了自己的白褂子,搭在了身上。
  迷迷瞪瞪间,忽地听见院子里一声轻响。
  苏雪桐的第一反应是去摸枪,虽然她从来都没有扣动过扳机,可捏在手里,也是安心的。
  她提了枪,从摇椅上翻坐起来,身上的白褂子滑落于一旁。
  再抬起眼眉时,正对上司铖那张精彩纷呈的脸。
  十四岁的团子,抽条长了不少,该细的地方细了,该圆润的也鼓了起来。
  夏日的小衣裳,都是用最凉快的布做成的,紧紧实实地包裹在身上,司铖只看了一眼,便只觉周身的血气翻腾着涌到了两个地方。
  一个是脸,另一个在身子的半中央。
  司铖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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