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我是造反狂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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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我是造反狂魔-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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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生若初



文案:
当灾难来临。。。。。。
死在末世的秦春沛又活了,这一次,他以为自己拥有了平安快乐的生活;
和睦温暖的家庭让他安心;
谁知道好日子没过几天,灾难再次降临;
平静的古代生活彻底被各种灾难打破!
看着护犊子的奶奶,老实人爹娘,嗷嗷待哺的兄妹;
秦春沛只能撩起袖子勇敢上;
再难,也得活下去;
还得活得好,活得妙,气的老天呱呱叫!
不过那传说中的嗜血狂魔,吃人饿鬼到底是谁,这个锅我不背!!!

几年后:啊,可能我真的是造反狂魔,不然为什么这么有X望弑君呢!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种田文 爽文 科举
主角:秦春沛,刘明心 ┃ 配角: ┃ 其它:族长




第一章 温馨乡村生活
 春雨过后,山村万物被滋润了一番,显得越发的生机勃勃,漫山遍野各色的野花随意的开放着,虽然毫无章法,却也衬托出一股子野趣。

    一座青砖红瓦的农家小院坐落在青山村中,雨水刚刚洗过的院子显得越发的干净,尤其是那红色的瓦片散发着淡淡的光晕,在晨光中煞是好看。

    第一缕晨光落下的时候,院子里头就有了动静,一个中年妇人带着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走出房门忙活起来,很快屋子上头就冒起了炊烟。

    屋子陆陆续续有了动静,很快小院子就变得热闹起来,而秦春沛起来的时候,他娘钱氏已经带着大姐秦招娣摆好了早餐,就等着奶奶郑氏出来分。

    看见秦春沛走出门,钱氏连忙走了过来,伸手摸了摸他身上的衣服,带着几分担心说道:“阿沛,你怎么就穿这么点出门了,春寒还没过呢,快去多加一件外衣。”

    秦春沛脸上笑着,心中无奈,却也享受这种无微不至的关心:“娘,我身体好着呢,一路走过去运动的多,穿多了反而是容易出汗。”

    钱氏还要再劝,里头的郑氏却也出来了,看见大孙子先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跟着说道:“好啦,阿沛他娘,孩子主意正着呢,阿沛也不是三岁小儿了,难道还不知道该穿多少衣裳?”

    说完这话,院子里头该出来的人也都在了,郑氏也不废话的开始分餐,郑家的日子不算难过,即使是早餐吃的也是米粥,看起来也算稠。

    当然,除了米粥之外就是咸菜和红薯,鸡蛋是家里头男丁才能吃的,秦春沛的亲爹和二叔各有一个,他也有一个,剩下来还不到五岁的堂弟春云也有一个,其余女眷对此习以为常,只有不到一岁的堂妹小丫舔了舔嘴角,一副嘴馋的样子。

    秦春沛也没主张分给姐妹们吃,主要是他一分的话,郑氏就得生气了,一次两次罢了,有第三次的话就该敲打家里头的媳妇孙女了。

    吃完早点,秦春沛就该出门上学去了,他在县城的小私塾读书,如今已经考中了童生,作为一个才八岁的孩子,这显然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情。

    正因为如此,原本对他去读书颇有微词的二叔二婶也闭口不提了,一家人都盼望着哪一天他能考中秀才,别的不说,到时候家里头的地就不用交税了。

    郑氏亲自送着秦春沛出门,一边送一边说道:“书箱太重啦,就让你爹背着好了,你以后可是读书人,不会干这些活儿也没事儿。”

    秦春沛自然是不肯的,他又不是真小孩,怎么能连个书包都让自家爹背着呢?

    说到书包,大家大约也能猜到秦春沛不是土著人,曾经他生活在现代,原本虽是孤儿出生,但吃苦耐劳的也能吃饱穿暖,谁知道有朝一日末世真的会来呢?

    一想到末世的日子,秦春沛就忍不住感谢上天,至少给了他一次穿越的机会,古代虽然有各种的不方便,但至少没有可怕的丧尸和毁灭性的地球环境啊。

    而且这辈子有父有母,父母亲人对他都十分宠爱,这样子的亲情是秦春沛上辈子从未经历过的,在享受之后就再也舍不得放开。

    值得庆幸的是,他在末世获得的异能也被带了过来,曾经在那个世界毫无作用,鸡肋一般存在的五感提升,在古代环境却好用的很。

    正因为各方面素质的提升,他才能在八岁稚龄考中童生,可以预见的是,在身体素质和大脑素质都得到强化的情况下,他的科举之路一定能走的更远。

    从青山村往青石县走,大约是半个时辰的距离,当然,这是在走的比较快的情况下,不过比起那些山沟沟里头,去县城赶集一趟就得走上大半天的,青山村已经算是距离很近了。

    秦春沛身体健康,比一般的孩子都强壮许多,这点路对他来说不算什么,走到县城连汗都不会出,但看在亲爹的眼中却还是觉得心疼。

    果然,走到半路之后,他爹秦大山就开口了:“阿沛,你累不累,要不书箱还是爹替你提着吧,你省一点力气,到时候也好有力气读书。”

    秦春沛享受着父亲的关心,好声好气的说道:“爹,科举考试也得花力气呢,我每天来来回回的锻炼才好,到时候不至于考试考到一半就生病。”

    听儿子这么说了,秦大山才放心了一些,脸上带上了几分笑容,又有几分得意的说道:“我家儿子读书就是好,就是县城里头的那些小少爷都是比不上的,哎,也怪爹娘没本事,要是能买辆牛车的话,你来来回回也方便。”

    这话却听的秦春沛有些心酸,其实原本秦家的家庭条件是不错的,看看那青砖房子,再看看他们家的吃穿就知道了,只是这些年要供他读书,日子反倒是有些紧巴巴起来。

    其实原本家里头也有牛,只是在秦春沛五岁那边,那头老牛在山坡上摔了一跤死了,那家里头一时半会儿凑不到钱再卖一头,只能先将就着。

    家里头当家的是郑氏,在郑氏看来,家里头男人都得吃饱了,那才能好好干活儿,所以从来不会在这一块儿亏待了他们,这样一来,能省下来的钱就更少了。

    不过秦春沛也知道,之所以不能再卖一头牛,最大的原因还是他一直在读书,这方面的花费远不是普通农家可比的。

    秦大山不是个多话的人,但平常跟着儿子一块儿去县城的时候,一路上说话就没有停下来的时候,一来是对儿子各种不放心,想要开口嘱咐,二来也是觉得儿子愿意听自己说话,不像家里头老娘和婆娘,老是听着听着人就走远了。

    秦大山愿意说,秦春沛也乐意听,即使秦大山有时候说的絮絮叨叨也没有什么条理性,比如前一秒还在说春雨过后得去看看地里头的庄稼有没有被淹掉,后一秒又开始说今年种出来的粮食收购价格不知道会不会涨上去,希望能涨一些。

    大约是上辈子一直渴望着的亲情,猛然接到手之后,秦春沛就显得格外的珍惜,连带着觉得有些小心思的二叔二婶,分外淘气的堂弟都挺可爱的。

    男人的声音中的关心无法掩饰,秦春沛嘴角含笑的听着,走到一半路的时候忽然停下脚步,拉了一下秦大山说道:“爹,等一下。”

    秦大山莫名奇妙的看着他,瞧见秦春沛往道路边上走去,倒是有些着急起来,拉住他说道:“阿沛,去那边做什么,两边都是草丛,走进去都扎脚。”

    他们青石县一带,道路两边都是杂草,通常都是刺刺秧,也有人称呼它为割人藤,干习惯农活的人走进去,有时候不小心也得被刺一下,严重的时候都会出血。

    秦春沛也知道这种野草刺出来的血道子十分难处理,又疼又痒好几天才会消下去,所以过去的动作特别小心:“爹,我听见里头有声音。”

    一听这话,秦大山就不阻止他了,从小到大儿子的耳朵都特别灵,有时候他们隔着房间说话呢,儿子也能听得见,在秦家人看来,这也是聪明人的现象之一。

    这就是秦春沛从末世带过来的便利,他的五感过人,不但记忆力好,身体好,连带着听力视力和力气都比一般人出色一些,当然,也没到逆天的程度,只是随着一天天长大,这种力量也在增强,幸好他上辈子就习惯了,不然光是嗅觉就会让人难受不已。

    秦大山到底是怕伤到了儿子,自己走上前拉开草丛,却见草丛地下趴着一只大狗子,身上满满都是血,看着像是被人用棍棒打过。

    大狗子显然已经气绝已久,她的肚子还是鼓鼓的,竟是怀了小狗,看的秦大山都忍不住骂道:“这是谁家这么缺德,怀了崽子的野狗也打。”

    乡下人有乡下人的讲究,就像是他们村里头的猎户,上山打猎的时候也从来不会伤害怀了崽子的野兽,这是祖宗传下来的规矩,百无禁忌的话最后可是要糟报应的。

    秦春沛也皱了皱眉头,如果不是闻到血腥他也不会过来,只是这一看大狗的惨状,心中难免有些不舒服,他蹲下来摸了摸大狗的肚子,里头已经毫无动静了。

    秦大山叹了口气,说道:“也是可怜,罢了,既然我们撞见了,好歹挖个坑把他埋了。”

    狗肉也是肉,但秦大山觉得这样被虐待致死,尤其是怀了崽子的狗是吃不得的,挖坑埋了也就当是做了一件好事儿。

    秦春沛点了点头,小心翼翼的将大狗子搬开,却见大狗子肚子下面居然压着一只小狗,小狗身上黑乎乎血淋淋的,看着凄惨无比,就在已经尸体发硬的母亲肚子下面缩成一团。

    “这是已经生下了一只。”秦大山惊讶的说道,他还以为小狗都憋死在母狗肚子里头了。

    等两人合力把母狗挖坑埋了,这小狗怎么处理却成了问题,秦春沛看着有些心软,觉得这只狗特别像是末世前他养过的那只,实在是下不得狠心丢掉,只能可怜巴巴的看着亲爹。

    秦大山摸了一把脖子,心想儿子年纪小就是容易心软,不过他们家的条件还可以,养一只黑狗倒是不成问题,就说了:“行了,待会儿爹带回去养着,如果能养活就当看家护院了。”

    秦春沛连忙点头,笑着说道:“谢谢爹。爹,你真好。”

    有了这话,秦大山就跟吃了蜜糖似的,高兴的不得了,也不嫌弃这狗子有些晦气了,乐颠颠的送着儿子去了县城,这才急急忙忙的集市赶去,他得卖了带过来的农货才能回家。

第二章 凶兆

 古代农村的日子平凡平静,却也和乐融融,让人忍不住沉溺其中,在秦春沛的计划中,他再努力读书几年,说不定能考中一个秀才,再努力几年,举人也能争取一下。

    在古代举人已经是非常有地位的乡绅阶级了,即使不工作,名下的免税地都能养活自己和家人,到时候不管是谋得一官半职还是继续科考,日子必定比较平顺。

    也许在有些穿越人士看来,秦春沛设定的人生计划有些平淡,简直是辜负了穿越带来的便利,但在经历过末世的人看来,这种平凡的日子才是难得可贵的。

    因为他在读书上颇有天分,私塾里头的老师也十分喜爱他,原本私塾到了申时就结束了,但张秀才总喜欢把秦春沛留下来开小灶。

    一直到申时三刻,秦春沛才从张秀才的书房里头走出来,看看时辰已经不早了,连忙就往村子里头走,若是回去晚了的话,怕家里头大人不放心,到时候会让父亲大老远的过来接。

    虽说秦春沛自认是大人了,但显然家里头的长辈不这么想,若不是他坚持的话,怕是天天都得让秦大山接送。

    比起清晨的悠闲,回去的路上秦春沛就走的快了一些,主要是春天日头还短,他手头也没有灯笼,真的天黑了的话就比较麻烦。

    谁知道刚出城门的时候就遇到了青山村的人驾着车打算回去,看见他就招呼道:“阿沛,快过来,车上还有位置呢,坐着一块儿回去吧。”

    驾车的人是青山村村长的儿子秦峰,真要说起来的话,跟秦家还没出五服,都是同一个姓氏的亲戚,秦春沛也得喊一声大伯:“大伯,我年纪轻身体好,走着回家就成了。”

    秦峰平常赶着牛车来回,村里人坐车是要给钱的,虽说一人只是一文钱,但也不乐意占这个便宜,毕竟日积月累的也不是小数目。

    秦峰听见这话却不乐意了,板着脸说道:“这孩子,怎么还跟你大伯客气上了。”

    车上其余的村人也纷纷说道:“是啊,小童生快上来吧,怎么能让你在旁边走,我们这群泥腿子坐着呢,来来来,这里还有一个位置呢。”

    眼看几个大叔大伯都要跳下车给他让位置了,秦春沛只得坐了上去,秦峰这才露出笑容来,摇头说道:“都说读书的孩子懂事儿,可不是吗,咱阿沛比村里头其他的孩子都懂事儿许多,那些混小子,恨不得一步路都不走,整天想着躲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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