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碟形世界-魔法的色彩 作者:[英] 特里·普拉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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碟形世界-魔法的色彩 作者:[英] 特里·普拉切特-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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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跟他说,我们这儿住一夜三个铜子儿。还有,他带的那个东西得放马房里头去。”
  “?”陌生人没听明白。
  布罗德曼伸出三根粗粗红红的手指头,陌生人脸上立即现出恍然大悟的灿烂神情。他把手伸进钱袋,把三枚大金币放进布罗德曼的手心里。
  布罗德曼呆呆地望着金币。这些金币足够买四个破鼓酒家。他看看休伊,休伊没反应。他又看看这陌生人,咽了口唾沫。
  “哦,好的!”布罗德曼的嗓音高得不自然,“当然,我们还包伙食……呃……明白吗,就是给你吃的。你,吃,懂?”他边说边比划。
  “屎?”
  “差不多……”布罗德曼的汗都下来了,“我想你得查查你的小本子。”
  这人打开小册子,手指头点在其中一页上查找。布罗德曼好歹也识点儿字,偷眼往小册子上瞅了几眼——跟天书一样,完全看不懂“食——物!”陌生人念道,“找到了!炸肉饼、土豆烧肉、排骨、炖锅、蔬菜烧肉、杂烩、肉馅儿、肉片儿、小蛋糕、小饺子、牛奶冻、果汁冻、粥、加香肠……或者不加香肠、配豆子……或者不配豆子、精美小菜、果子冻、果酱、杂碎。”
  说完,冲着布罗德曼露出满脸笑容。
  “这些你全要?”布罗德曼这个老板话音直颤。
  “他就这么个说话法儿,”休伊说,“别问我为什么。他就这样儿。”
  这会儿,屋里所有人都把目光转向这个陌生人,除了巫师灵思风。他坐在最暗的屋角,慢悠悠地喝着一杯非常淡的啤酒。
  他盯着陌生人带的“行李”。
  “保安队员”灵思风。
  看看他吧:像大多数巫师一般瘦得皮包骨头,穿一袭暗红色长袍,袍上缀着绣有神秘魔符的金属片。也许有人会把他当成从大法师手下逃走的学徒——或是因为傲慢,或是忍受不了单调的生活,或是出于恐惧,再不就是情思俗念未断。然而,灵思风脖子上戴着一根链子,上面坠着个八角形的铜片,这表明他是“幽冥大学”的毕业生。这是教授魔法的高等学府,它那超时空的校园从来没有确定的方位。该大学的毕业生前程远大,至少也会成为一名法师。但灵思风自打碰上一回倒霉事之后,脑子里就只剩下一句咒语了,于是只能徘徊在镇上,靠着天生的语言天赋混口饭吃。他不愿意循规蹈矩好好工作,但他脑子好使,像只聪明的耗子,遇上什么都过目不忘。他认得出有智慧的梨木。他这会儿盯着看的正是这样一块木头,灵思风觉得简直难以置信。
  一个大法师,费尽时力,最终也只不过能够得到小小一柄由有智慧的梨树木材制成的魔杖。
  有智慧的梨树只在施过古代魔法的土地上生长。环海一带的城市中,这样的魔杖或许只有两把。
  可眼前,一个梨木大箱子!……
  灵思风算计着:即使这个箱子里面塞满蛋白石星星——这“珠”的价值也赶不上“椟”的十分之一。他脑门上的一根筋开始跳动起来。
  他起身,走向吧台那边的三个人。
  “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吗?”他主动问道。
  “一边待着去吧,灵思风。”布罗德曼喝道。
  “我想,要是能用这位先生的家乡话和他说几句,大家都省事。”巫师温和地说。
  “他自己不也能说得挺明白的嘛。”布罗德曼说道,但也往后让了几步。
  灵思风朝陌生人谦和地笑笑,试着说了几句火兽语。灵思风以自己流利的火兽语为傲,这个陌生人听了却一脸迷惑。
  “你这肯定不管用。”休伊颇有见识地说,“看见他那个小本子了么?小本子能告诉他怎么说话。肯定是法术。”
  灵思风又换用布罗格雷夫官话,然后是凡格麦施特语、萨米特里语,连黑乌路古语都用上了——这种黑乌路古语没有名词,惟一的一个形容词还是个脏字。陌生人听了每种语言后,都礼貌地表示自己不懂。灵思风孤注一掷,讲出一种异域语言“特洛博”,那陌生人听了,绽放出兴奋的笑容。
  “终于……”他大叫,“先生,这真太棒了!”
  (当然,在特洛博语里,“这真太棒了”的说法是这样的:这是“像由阿瓦亚瓦山坡下面钻石树林里最高的一棵钻石树经过斧头和火焰不懈打造所制成的独木舟这种一辈子只能见一次的事啊”!)
  “这一大长串儿都什么意思?”布罗德曼疑心重重。
  “老板说什么?”矮个子陌生人问。
  灵思风咽了口唾沫。“布罗德曼,”他说,“来两杯你们最好的淡啤酒!”
  “你能听懂他的话?”
  “哦,当然。”
  “快告诉他,告诉他我们欢迎他!告诉他,早餐每顿只收……嗯……一个金币。”看布罗德曼这会儿的表情,他心里似乎正在进行一场激烈的斗争。终于,一阵慷慨的冲动之下,他又补了一句:“你的饭钱免了,都在这里头。”
  “先生,”灵思风对陌生人淡淡地说,“您要是还待在这里,不出今晚,不是挨刀,就是被毒死。别,别板脸,继续笑,否则我也跟您一个下场。”
  “哦,得了吧。”陌生人往四周看了看,“这儿看上去挺不错,地道的莫波克小旅馆,我听别人提过多少次了!瞧这些巧夺天工的老房梁,还有,这儿的房价也便宜!”
  灵思风飞快地往四周扫了几眼,怕万一是河对岸魔法营地的魔咒泄漏,已经把他们变到别的地方去了。不,他们仍然在破鼓酒家里,墙壁满是烟熏的黑斑,地板是陈年灯芯草加不知其名的甲虫的混合物,沤着卖不出去的酸啤酒。他努力把眼前的景象往“巧夺天工”这个形容词上靠。
  其实按特洛博语里的说法,这个词更准确的译法应该是,“设计得宛如奥洛海半岛上吃海绵的侏儒居住的小巧的珊瑚阁一般精美奇妙”。
  他把心思从词语上拉回来。
  陌生人接着说:“我叫双花。”
  说着伸出手。旁边的三个人本能地低头看看他手心里面有没有钱。
  “幸会。”灵思风道,“我叫灵思风。嘿,我没跟您开玩笑,这地方很危险。”
  “太好了!我就想待在这种地方。”
  “啊?”
  “杯子里盛的是什么东西?”
  “这个?是啤酒。多谢,布罗德曼。是的,这叫啤酒,明白?啤酒。”
  “啊!多么有代表性的饮料!一小枚金币够了吧,您说呢?我可不想惹事。”
  钱已经从口袋里掏出一半了。
  “咳,咳,”灵思风干咳了两声,“不,我是说,当然惹不了事。”
  “那就好。您说这里危险,那么您的意思是,勇士和冒险家们一定常来这里吧?”
  灵思风想了想,“是……吧。”他应付了一句。
  “太好了!我若能见着他们就好了。”
  巫师灵思风茅塞顿开。“啊……”他说,“您是来招雇佣兵的么?”(特洛博语是这样说的:您是想用最丰盛的奶果子饭雇战士为部落而战么?)
  “哦,不。我只是想见见勇士们。这样等我回家的时候,我就能跟别人说我见过他们了。”
  灵思风想,要是双花真的见全了破鼓酒家的常客,他就回不了家了。除非他的家正好在河的下游,这样他的尸首还能顺水漂回去。
  “您家住哪儿?”灵思风问,他注意到布罗德曼溜到后面的小隔间里去了,而休伊坐在近旁的桌边,怀疑地望着他们俩。
  “您听说过贝斯·佩拉吉城么?”
  “嗯……我学特洛博语时间不很长。我最近才……您看……”
  “哦,贝斯·佩拉吉不在特洛博。我会讲特洛博话,是因为我们那边的港口有很多特洛博水手。贝斯·佩拉吉是阿加丁帝国最大的海港。”
  “不好意思,完全没听说过。”
  双花眉毛一扬,“没听说过么?很大的港口啊,从布朗群岛启程,顺时向航行大约一个星期,就到了。您没事吧?”
  他赶紧跑到桌子那头,拍着灵思风的后背。灵思风被酒呛着了。
  那是衡重大陆!
  三条街之外,一个老人正把一枚硬币扔进一小碟酸液里,然后慢慢搅动。布罗德曼等得很不耐烦。在这样的屋子里,他觉得惴惴不安:到处摆着大桶,烧杯里的液体咕噜咕噜地冒着泡,一排排架子上摆着的东西影影绰绰,看上去像是头盖骨和某些奇异生物的标本。
  “好了没有?”他问。
  “这样的事不能图快,”老炼金术士一脸怒气,“分析总要花好长时间。啊……”他戳戳小碟,硬币躺在一汪碧绿色的液体里。他在一张羊皮纸上列开了算式。
  “太有意思了……”他最后发了话。
  “是真金吗?”
  老人撇撇嘴。“那要看你怎么说了,”他说,“如果你的意思是:这硬币和……比如和我们面值五十块的镚子儿相比,是否是同一种东西?那么,答案是否定的。”
  “我就知道!”布拉德曼吼道,转身要走。
  “我想我可能没说清楚。”炼金术士说。布罗德曼生气地又转回身来。
  “你什么意思?”
  “我是说,你看,这么多年,我们使用的硬币,铸造的时候多多少少都掺了各种各样的杂质。一般的硬币里,金的成分只占十二份里面的四份,其余的都是银、铜……”
  “又怎么了?”
  “我是说,这枚金币和我们用的不一样,因为它是纯金的!”
  布罗德曼一路小跑地离开了。炼金术士盯着天花板,盯了好半天。随后,他拿出一张非常小的羊皮纸,在杂乱的工作台上找到笔,写了一个简短的便条。写好后,他走到笼子边,里面是他养的白鸽、黑公鸡和其他一些试验用的动物。从其中一个笼子里,他捉出一只皮毛油光水滑的老鼠,把写好的便条封在小瓶里,捆在它后腿上,放它走了。
  老鼠在地板上四处嗅了嗅,爬进对面墙根的一个小洞,消失了。
  与此同时,住在街区另一头的一个从没算准过命的算命师不经意地瞥了一眼水晶球,低声叫了出来。随后的一小时之内,她变卖了自己的首饰、各式各样的魔法装备、大部分衣物和几乎所有不方便骑马带走的东西,买了她能买得起的最快的马。后来,她住的房子坍塌在烈火中,与此同时,她却在莫波克山里死于一场很诡异的山崩。这件事证明,死神也是爱开玩笑的。
  那只会认路的老鼠消失在城市地下那迷宫一般的地道里面,在准确觅路的古老本性的引导下一路狂奔。与此同时,安科-莫波克的王公拿起清早由信天翁送来的一摞信件。他神色忧虑地再一次看了一眼最上面的一封,叫来了他的首席侦探。
  与此同时,在破鼓酒家,双花侃侃而谈,灵思风听得张口结舌。
  “于是我就决定自己来看看。”矮个子说道,“我八年的积蓄啊,但每半个利努都值得。
  我的意思是……我终于来到这里了,来到安科-莫波克,这个以歌谣和传奇闻名的地方……街道上留着他们的足迹:白刃海瑞克、野蛮人赫伦、中轴来客布拉伍德,还有鼬子……您知道吗,所有这一切,我过去只敢想想。”
  灵思风听着,仿佛着了魔,一脸恐惧。
  “我再也无法忍受以前在贝斯·佩拉吉的生活了。”双花快活地打开话匣子,“一天到晚坐在写字台旁,把一串一串数字加起来,就为了最后拿点加班费……哪有半点罗曼蒂克的意思呢?我就自己寻思,双花啊,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你不能只听别人讲故事,你可以‘身临其境’,从今以后,再也不必跑去船坞听水手们讲故事了。于是我就自己编了一部常用语录,订了一段航线,赶最近的一艘船到了布朗群岛。”
  “也没个保镖?”灵思风低声问。
  “没有。要保镖做什么?我身上有什么值得抢的?”
  灵思风咳嗽一声,“您有……咳……金子啊。”
  “只有两千利努,不够活一两个月的,我是说在我家那边。
  我想,钱在这边也许经花些。”
  “利努就是那种大金币么?”灵思风问。
  “是的。”双花从他那双怪模怪样、用来看东西的镜片上端担心地望着巫师,“您觉得两千够么?”
  “呃……”灵思风哑着嗓子说,“我是说,是的……足够了。”
  “那就好。”
  “嗯……是不是阿加丁帝国人人都像您这么富有?”
  “我?富有?别吓唬我了,您咋能这么想?我只是个穷职员!您是不是觉得我刚才给店老板的钱太多了?”双花问。
  “呃……刚才要是少给点儿,估计他也不会反对。”灵思风承认。
  “唉,下回我得放聪明点儿了。我知道还有好多规矩我得慢慢学。我突然想到……灵思风,若我雇您为……嗯……我也不知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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