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千秋(千年泪 修改版)第一卷 (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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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看千秋(千年泪 修改版)第一卷 (567-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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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卓玛呢?”没想到我的嗓子也好了,虽然声音还有些嘶哑。

    这时候,那个跪在我塌旁的的女孩突然唧唧咕咕的说了一大通话,脸色激动,声调又急又快。

    “…%¥#……%¥—”商文柏对她说了几句话,她又拼命地向我磕头。虽然我在卓嘎的地盘上身份半客半主,很多人见了我都对我行礼,但我还是不习惯别人跪在我面前,也许是我对平等过于敏感了。

    “商文柏,你让她别磕头了。到底怎么了,卓玛在哪?她不会也被抓了吧,糟了,我得马上去救她。”我挣扎着想要起来,结果扯动了伤口,疼得我倒吸一口凉气。

    “你别乱动,伤口还没愈合了,卓玛暂时没事。”他按住我的肩头,笑道,“不想她今后有事的话,你就好好的养伤。”

    “……%¥—……#%…¥#~”他对跪在地上的女孩说了几句,结果她又开始猛磕头,磕得我头皮都开始发麻了。

    “商文柏,你到底跟她说了什么?”我哭,这就是言语不通的劣势,啥都被别人牵着鼻子走。看来虽然今后我在西秦呆的日子不会长于十个月,我还是有必要哪怕是粗浅的掌握这门语言;以前一直认定它毫无用处,所以穿越过来这么久,我除了几个简单的词汇外,一句西秦语也不懂。

    “¥#…¥%¥…#!…”

    女孩总算抬起了头,感激的看着我,然后恭敬的退到一旁。

    那天我在昏迷之中被胡狼救了回来,正好遇见四处找我不着急得团团转的卓玛,她在神庙没找到我,以为我先回来了,结果回帐一看我根本不在,大家也都说没见过我,她这才慌了神,到处寻找。小姑娘见到我既欣喜又惊恐,因为我伤痕累累的被胡狼抱在胸前。刚把我交到商文柏手里,胡狼就面色铁青的下令处斩卓玛,商文柏没有直接开口求情而是吩咐卓玛帮我清洗伤口、上药,而后又让她帮我换好衣服,最后淡淡地夸了她一句“也只有你才深谙司姑娘的习性,又懂一点照料病人的知识,而且她前两次晕倒也都是你照顾好的,这次恐怕还得劳烦你”。

    胡狼没有言语,我的伤势刚处理完毕,他就下令将卓玛关了起来。

    迁怒。

    这是我听完这件事后浮现在脑海中的第一个词,我的受伤惹恼了胡狼,气愤的他无从发泄只好把怒气撒到卓玛身上。卓玛不过是只可怜的替罪羔羊。

    不用说,给卓玛妹妹指点迷津的人自是商文柏。

    我轻轻地笑了,这个商文柏,居然留下这个大人情给我做,以他在胡狼心中的地位,求他放了卓玛也是轻而易举的事,他却绕了个弯的让我来当白脸,其中的善意不言而喻。

    “我想见一见王爷可以吗?”

    卓嘎似乎有点憔悴,虽然言行举止依然从容,可眉宇间难掩疲惫的神色。

    “你好些了吗?”他在落日的余晖中走进帐内,夕阳的光芒在他身上投射出一个金色的剪影,口里呼出的白气形成腾腾的氤氲。

    “对不起。”我轻轻的开口,此事因我而起,如果当初不是我执意要进庙烧香也就不会有后面的这些事。

    “对不起?”他失笑,“你不是在讽刺小王吧?”

    “岂敢。”我也淡淡地笑了,“我说对不起是因为身为客人应该听从主人的安排,而不是肆意妄为给主人添麻烦。——如果我没猜错,求签之前,你是吩咐卓玛让我不要乱跑吧。”当初我丢下她就是错误的开始,以胡狼的机敏,这样的安排又岂会没有他的用意。

    “终于说到正题了,你想为卓玛求情。哎呀,真有点伤心啊,我还以为司姑娘只是单纯的想见一见本王呢。没想到居然还是为了别人的事。”

    “这哪是别人的事呢,分明是我自己的事情。”

    “哦——愿闻其详。”他伸手示意我继续说下去。

    “是我自己选择进庙烧香,卓玛只是陪我一同前往;是我自己中途跑开,卓玛不是不想阻止我,只是我溜得太快了。我被抓,更是跟她一点干系也没有,何况她还到处寻找我。她已经尽责的完成了自己的工作,所以不应当受到责罚。”

    “可是她没有完成我的命令,在庙里没有跟你寸步不离。”

    “是‘没能’而不是‘没有’,孟子说过,不能者与不为者有异,竭尽全力但不能达到目标,于人于己皆可以交代,不是说任何事非得成功地做好不可。我的性子,要是想开溜,谁也别想拦住我。卓玛又怎么可能看得住我了。”

    他笑意更浓,

    “早知如此,我应该一直把你带在身边的。”

    我斜睨他,浅浅淡淡的微笑。

    “这次看在你没出什么大事的份上,就暂且算了,卓玛下午就能回你的帐中。”他站起身来,双手负在身后。

    “我替卓玛谢谢王爷了。”

    “你不是说这件事是你的事,跟她无关吗?”他突然一笑,狡黠的眨了眨眼。

    被抓住语病的我哑口无言。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真的遭受不幸,你还会为她求情吗?”

    我侧头想了想,“会的,我会的。我的责任,我不想迁怒于别人。”

    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喃喃地说了句什么。我迎上他的目光,淡淡的微笑。不希望自己连累到他人,不希望自己成为别人的包袱,我的人生,有我负责。

    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当时他说的话是“即便你求情,我也不会放过她。”

    我回到帐中,立刻把包裹在膝盖上的布取下,不出所料,鲜红一片。

    商文柏皱着眉毛看伤口,自言自语道:“奇怪,伤口明明不深,为什么鲜血总是止不住。”

    “这要问你啊,伟大的商神医。”我笑容何其无辜,“你才是大夫。”

    “用不着你这丫头提醒。”他站起身,走到矮桌旁翻看医书,不时眉头紧锁。

    我能够告诉他是为什么,因为我的时间是停滞不前的。血液凝固需要时间,我定格的新陈代谢让我的血始终保留在液体状态。

    可是我不会说,我无法解释我的异时空来客身份,何况我自己也无力解决这种状况。

    真是天要亡我。

    我选择活下去的时候居然跟我玩这一手。

    “大哥,我会不会流血过多而死?我还不想死的,你是神医,一定要治好我。你可是神医哦。”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商文柏的从容淡定宽慰了我,我并没有很害怕的感觉。说不定我血淌着淌着,嗖的一声,我就稀里糊涂的回去了。

    “激将法是不是?”商文柏忽然微笑,旋即豪气万丈,“好!这个战帖我接下了。”

    我也微笑,既然他说这样的话,就代表他已经想出了办法。此刻人心尚古,还有人恪守君子一诺。

    他给我喝了很多稀奇古怪的药汁,尔后又为我施扎银针。隔着衣服认穴,让我有点心惊胆战。其实我想对他说,为了保命,我不介意脱去衣服。哪有人裹得严严实实动手术的道理。但他的出针很准,我也就省下了如何主动开口的斟酌。这样折腾了一天,我的血竟然奇迹般的止住了。

    我看着自己短短的指甲,心中感慨,为什么洛贝尔生的这么迟,否则我们泱泱中华不是早就可以在洛贝尔奖上实现零的突破了吗。

    “真是个水晶剔透的妙人儿。”精疲力尽的商文柏感慨,“以后得好好看着你,不能让你受一丁点的伤害。”

    哪有那么金贵,在现代社会我受过的大大小小的伤害还算少吗?

    我下意识的看了看自己胳膊上的伤疤。

    “这是怎么弄的。”商文柏吃惊的看着佛珠下隐藏的伤痕,“看上去已经有段时间了,大概有三四年的光景。”

    没有那么长,不过是做了激光除疤手术而已。广告永远言过其实,耗尽了我的银行卡上的数字,还留下了这么一道疤。面对我的质疑,院方居然还敢振振有词,你的伤口太深了。

    郁闷的我,只怪自己下刀时也不选个好点的地方,体表可以触及的动脉这么多,为什么偏偏找手腕。平白浪费一笔银子。

    “我不知道。”我把伤疤收回烟光紫的佛珠下,漫不经心的微笑,“也许是以前不小心在哪勾到的。小孩子,终归是会皮一点。”

    “这么深,绝对是有人刻意而为之。谁这么狠,下这样重的手。”他微微皱眉,目光里包含着愤怒和怜惜。

    还能有谁,真正能伤害我的只有我自己。

    “谁知道呢?”我无所谓的笑笑,“我的过去,对我而言,是一片空白。”

    “听着,嘉洛。”

    “嗯。”

    “过去的事不要再想了。忘记了就忘记了,有时候不清楚反而会更好一点。”他认真的告诫我。不容易,尽忠职守的医生终于放弃了帮我早日恢复记忆的企图。

    “啊?”我有些茫然,进而又有些啼笑皆非。

    误会了不是,以为伤痕是我小时生活的烙印。

    小时候遭受的折磨的确不少,但不是这些。惩罚一个人的手段有N多种,伤到表面的方法便上不得台面。那些隐晦的高招,比如说锁在死过人的老屋子里俄个三五天之类,虽说输在老套;可对付六岁的孩子却是最为行之有效。

    会害怕吗?当然会。

    哭到嗓子嘶哑,哀求的话已经说不出口;眼泪干涸,蜷缩在角落里沉沉睡去。

    久而久之,害怕如影随行,居然就渐渐忘记了害怕。静静的沉浸在黑暗中,偶尔我也会微笑,你们好,黑暗孤独,我的老朋友,咱们又见面了。

    十四年后的某一天,已经远离孤独三年的我依偎在轩的身旁看曾经风靡一时的日剧《排球女将》,彼时我跟他正是校园里最瞩目的一双璧人。电脑屏幕上,罹患绝症的天才少女尤佳称呼死神为她最好的朋友。

    天才总是比旁人来的古怪些,轩如是评价。他是个难得含着金汤匙出生,说话却并不刻薄的贵公子。

    我微笑着没有驳斥他的话。不是身临其境,有着切肤之痛;又如何理解这种当害怕累积到无以复加,就只好学着接受甚至相依为伴的感受。

    轩不懂,因为他无须懂。

    差别,在每一个细节,不经意间,就会流露出来。

    “我给你配些药,每天记得要搽。女孩子,留下疤痕,是最要不得的。”商文柏心疼的看着我手腕上的佛珠,仿佛那下面的伤痕也灼伤了他。

    “不必。”我平静的拒绝,右手轻轻地弹击珠圆玉润的烟光紫,淡淡道:“不必了,既然是伤痕,终究会有它褪去的那一天。”

    “那得很长时间。”

    “没关系,我可以慢慢等。”我漫不经心的拨弄着佛珠,笑的风清云淡,哪怕是一辈子,我也不介意。

    “你实在是个很固执的人。”他叹气,道,“你的嗓子现在还有没有不适?”

    “厉害啊。”我惊叹,因为醒过来的时候我已经能说话了,所以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曾经失声这件事。

    “你怎么知道我嗓子有一段时间不能说话。”

    “凭这个看出来的。”商文柏摇了摇手里的药瓶,是我从红花老妪身上搜来的那个,那个死老太婆,身上不放解药也就算了,居然还弄一瓶迷药,本小姐差点就栽倒在它手上。此仇不报非君子!

    “碧荷清酥,服用者三天内周身不得动弹,口不能语。没想到他们居然给你服了这么厉害的迷药。对付一个小姑娘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他啧啧的感叹,一脸“可惜了,这么好的药”。

    “那……是我自己吃的。”真丢人,以后没可能在他面前翻身了。

    “我怎么也没想到那个老虔婆身上居然不放迷昏花的解药,反倒是迷药。”

    “迷魂花?是不是一种白色的小兰花?”

    “对。——你是不是去过那里,怎么这也知道。”

    “我要是去了,你也不会衣衫不整的被人抱回来。”他乜了我一眼。

    衣衫不整,惨了,岂不是被胡狼看光光了。

    “你嘴里的迷魂花有个雅称叫醉忧仙兰,与碧荷清酥、忘忧草、夜合花并称‘宇内四大迷药’,但其中醉忧仙兰和碧荷清酥相克。”

    是药三分毒,我竟然把这么重要的医学常识给忘了,活该老天爷罚我。

    “别自责了,知道这些的人并不多。不过,碧荷清酥药性极其霸烈,服用者只要毒性一发作,三天之内浑身丝毫动弹不得,你怎么顺利跑到屋外的。身上的伤又是怎么回事,不像是鞭伤,反倒像是被什么东西咬了。”

    我那是自残,非得让人家说出来吗。

    我简单叙述了一下逃生过程,自然省略了林墨轩的那一段,这件事没必要让任何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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