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年代炮灰女配[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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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年代炮灰女配[穿书]-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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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她喝几碗汤就不错了。
  按书里面何小丽的性子,肯定是不会让的,她从小娇生惯宠着长大,不知道一个让字怎么写,但如今壳子还是七十年代那小姑娘的客气,里子换成了白骨精的里子,事情就不一样了。
  何小丽笑眯眯的说:“我不要吃鸡腿,留给这些小猴子们吧,等下喝点汤就好了。”说实话,21世纪,那鸡腿鸡翅膀就叫汤渣,她知道李桂花的心思,故意这样说的。
  小丽看见何大军,也挺高兴的,家里这六个男人,大大小小的对她都很好,除了那个婶子。
  “那咋成,你头刚刚才磕到,没磕坏吧。”听见堂妹这样说,何大军有些意外,他很认真的看着堂妹,生怕把她磕出好歹来。
  李桂花横眼瞪了这侄女一眼,怎么坐个拖拉机能摔下去,也太不经搞了,麻烦!
  另一头何小丽跟狗蛋两个人翻绳子玩,狗蛋还太小,总是被何小丽惹哭,哭了仍要拉着姐姐玩不休。
  “小丽,你那头……没事吧?”何大军是觉得妹子头磕坏了。
  “也没怎么,就是不小心——”何小丽摸摸头,反正原主这样不小心的次数多了去了,接着这次磕破脑袋的机会,性情渐渐变得不那么娇气,也是个很好的契机。
  “娘,再搞点酸豆角炒好了给我带上,班上没什么吃的菜,食堂里面的大锅饭煮的也没啥味道,这不半个月回来一次带点菜,我真是吃不下去食堂里面的饭。”
  “可不是,要不说城里人也有羡慕咱农村的时候呢,你大伯那会儿回来,总喜欢带些腌菜回去,说还是咱自家的菜好吃。”
  说话间,李桂花麻溜儿的从菜地里摘了一些黄瓜和豆角,就着溪水洗干净了,等下凉拌了吃,豆角就用水煮。
  农村比城里好的就说各家各户都有一小片菜地,这小片菜地也是各家各户宅基地里面省出来的,这里面能折腾出来多少东西,都是归自家所有。
  何家因为儿子多,分到的宅基地就比较大,大概有两百个平方左右,就在自家后面的院墙周围,这时节种满了黄瓜,番茄,豆角,辣椒,玉米,土豆,苦瓜,红薯等作物。
  辣椒种的多,等到变红了,可以摘下来做剁辣椒。
  到了冬天满地都是大白菜和白萝卜,白萝卜腌制成萝卜干,也能在没新鲜菜的季节能吃上好几个月了。
  豆角一般可以晒成干豆角,用水把豆角煮上一煮,晒干了就成了干豆角,这些菜,要在地里没菜的时候拿来应急的,不过炖豆角费油,李桂花习惯把豆角腌在坛子里面做成酸豆角,但酸豆角没有干豆角耐放,所以一般都做成各自一半。
  茄瓜种的少,炒茄瓜费油,像黄瓜什么的凉拌,李桂花也只舍得放盐和剁辣椒。
  何大军半个月回来一次,每次回去,都会带上许多李桂花做的腌菜,城里面的菜没甚味道,拌点他娘做的咸菜才会有味道。
  其实何小丽想说,腌菜吃多了不好,但是这个年代哪有那么多讲究,能吃饱穿暖就算不错了。
  再说呢,人家吃的还是纯有机食品,你一个吃转基因长大的人咸吃萝卜淡操心啥呢!


第4章 
  吃完晚饭回到知青点,已经是晚上七点了。
  农村的空气可真是好,而且也不热,一到傍晚就降温,到了晚间连扇子都不用扇。
  就是蛇虫鼠蚁多了点。
  何小丽本来说自己走走,但听何大军说农村有蛇,吓的差点爬他背上。
  从小到大,何大军都沉溺在这种小小的恶作剧里面,觉得很有意思,看到何小丽吓得脸发白,哈哈大笑起来。
  他打着手电筒,准备把何小丽送回知青点,好在一路上都是走大路,并不从草丛里面经过,遇到蛇的可能性大大的降低了,但外面蚊子比较多,一路上她都在啪啪的打蚊子。
  “咋这么多蚊子呢?”何小丽又拍了一个吸血鬼,心想大概原主的血是o型血吧,而且她肉嫩,好吸。
  “你小时候就招蚊子,所以刚来村里,我爹就叫我娘给你装上蚊帐了,家里就这一床蚊帐,以前还是奶奶用的。”何大军的声音里面充满了快活,他还真的是个又勤快,又乐观的青年。
  还好有蚊帐,否则今天得喂蚊子了,何小丽这样想。
  *****
  知青点其实就是村口一处小破房子,附近都没有人,据说是解放前一个绝户的房子,本来队里要拆掉的,因为前几年有个五保户的房子塌了,给她住了几年,住到那人过世,就到了□□。
  后来断断续续的有知青过来,大队长孙有才便把这房子,分给了新来的知青了。
  最开始来的是王有志,因此他独占了一间。
  到后面又来了一个青年,但跟这些高中还未毕业的青年不一样,他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电信工程学院毕业的大学生,毕业以后分配到研究所上班,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被分配到乡下地方来学习。但他一个人独来独往惯了,很少跟知青交流,也比不得这些青年娇气,他是每天都要下地干活的。
  另外的那间主屋,就住了三个女生,,女生胆子小就住在一间屋,因此挪了主屋出来给她们。里面放了三个木板搭出来的架子床,上面铺着两层棉絮,上面那层棉絮到冬天要盖的,这里也没有柜子可以收,到了夏天不需要盖,便铺在床板上面做垫絮。
  何小丽回去的时候,其他几个知青已经吃完饭收拾好了。
  她虽然不帮忙做饭,但米和油都是发到知青点的,因为她也不往外拿,所以其他几个知青也不说什么闲话。
  按书里面的节奏,因为刘恩慈暗刀子使得好,何小丽经常会找刘恩慈的麻烦,而刘恩慈,则是很好的扮演了白莲花的角色,从不从正面攻击何小丽,但是温柔刀,刀刀割肉。
  比起何小丽那张娇俏可人又怎么都晒不黑的小脸,刘恩慈只能算得上清秀了,难怪书里面的男主王有志,见到了何小丽以后会移情别恋。
  “小丽,又去你叔家了?”王有志在院子里面劈柴,他本来是大学教授的孩子,斯斯文文的,却叫生活磨砺成这样,劈柴砍柴这样的活,对他来说都不算事了。
  何小丽对王有志不算有什么感情,但两个女孩子在一起,因为一个男生争风吃醋是常有的,这才显得王有志金贵了些。
  更何况他父母是教授,总体来说他身上的气质和素养还是不错的。
  刘恩慈和另外一个知青余敏在廊下搓洗着衣服,衣服并不是很脏,只有尘土,这里也没有洗衣粉或者肥皂,用皂角搓一搓就好。这处屋子离溪水边有点远,大晚上的女孩子家家不敢单独出门,都要两两结伴而行。
  看见何小丽回来了,刘恩慈脸上挂起来笑来:“才回来啊,早点去洗吧,等会儿我们一起去溪边。”
  书里面的何小丽有点懒,所以也不能太快崩人设。
  何小丽懒懒的坐在廊下,伸了伸懒腰:“走太远路了,我要歇一会儿。”其实从叔叔家到知青点才一两里路,不至于太远,但这样才符合原主的性格嘛。
  刘恩慈的嘴角不可察觉的笑了一下,说:“那等你过会儿去溪边,就没有人陪你了。”
  这个时候农村还没有通电,桐油也不便宜,但凡有点月光的夜,都不会点桐油灯,蜡烛就更奢侈了。
  借着亮堂的月光,刘恩慈的这一抹不易察觉的笑,被何小丽尽收眼底。
  这个白莲花,大概是想趁这个机会表现自己吧。
  这个刘恩慈,大概是天蝎座少女,无时无刻都要表现出自己很腹黑的那一面,腹黑,而又执着。
  何小丽微微一笑:“那我也不怕,从这里到溪边才几百米,万一有蛇什么的,王同学也能听得到的吧。”
  她这话的意思很明显了,王有志但凡对她有点意思,应该都会陪她一起去溪边了。
  反正在这漆黑无边际的夜,没有手机电脑,没有抖音吃鸡,还能干什么嘛,知青们晚上聚在一起读读诗,唱一唱进步歌曲,打发漫长而又无聊的时光。
  刚刚开始来到大河村的时候,知青们还一腔热血,满怀激情的朗诵诗歌,度过一夜夜空虚无聊的生活,可渐渐的,被生活磨灭了棱角的青年们,渐渐在闲暇的时光中,去山上捡柴禾,利用晚上不用干活的时间,把散乱的木柴捆成一小捆一小捆的,第二天烧火要用。
  晚上怕地里有蛇,知青们也不敢去地里打野菜。
  王有志眼底里露出一抹不可察觉的笑来,看来他倒是很愿意陪何小丽去溪边洗衣服的。
  “王同学今天劈柴,我和余敏答应帮他洗衣服的,你忙完了赶紧去洗澡吧,等会儿天气凉了,再用冷水洗澡就不太好了。”
  虽然是夏天,但山上的树木也不能随便砍。
  全村人都烧柴,山上的枯枝烂叶早就被砍完了,树木都是队里的,轻易不能砍伐,所以一到夏天,不论男女,都是用冷水淋浴。
  女孩子特殊的那几天除外。
  王有志见木柴劈得也差不多了,便搬到灶房里面去了,这个季节雨水多,放在屋檐下会淋到雨。
  刘恩慈跟另外那个小知青,名叫余敏的那位小声聊着天,讲的无非就是白天下地碰到的事。
  无非是这个婶子出了什么丑,那家的嫂子又怎样怎样了。
  隔壁屋的那位还没有回来。
  聊了一会儿,何小丽也觉得听这些琐琐碎碎的事情确实没意思了,便走进屋里去洗澡,冷水冲一冲,两分钟就能完事。
  只是她每天用沐浴液洗习惯了,突如其来的,就这样冲一冲,总觉得没冲干净一样。
  于是再冲了一次。
  依稀仿佛听见外面的刘恩慈在说:“有什么冲不干净的,每次都要洗好几遍,她倒是爱干净,别人从溪边挑水过来也是很辛苦的呀。”
  声音不大,但胜在安静,一字不差的都让何小丽给听见了。
  紧接着便是余敏低声压住刘恩慈的话:“好了别说了。”
  刘恩慈继续抱怨:“又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每次都要洗那么久,这里也就是只有这个条件,难道跟我们以前一样,还能天天用香皂不成?”
  她总描绘以前在城里时间的幸福生活,每次都有天天用香皂洗脸洗身子。
  因为原主经常听到这些,何小丽便想起来了。
  想到这里,她都觉得好笑,香皂刺激性比较大,即使用香皂,她也不会天天都用香皂擦身体的,这样对皮肤不好。
  但是冲的干干净净,这是她觉得很必要的。
  再冲洗了一次,穿好衣服出来时,刘恩慈已经换了另外一幅面孔。
  “洗好了,等着你一起去溪边呢。”她是害怕王有志真的陪同何小丽去溪边了,她要给王有志洗衣服,一边可以献殷情,一边还可以防止何小丽跟王有志独处,一举两得。
  借着月色,何小丽用手搓起衣服来。
  这种地方,即使下地干活也不会要女孩子做最粗笨的活,因此她们身上的衣服都不脏,只是沾了些尘土,倒是王有志身上的衣服充满了汗味跟泥土的味道,搓得刘恩慈手疼。
  但看了看何小丽的好打算落空,她觉得值得了。
  被人丢到这个穷山沟沟里面能怎么样呢,她觉得王有志是一个很不错的托付对象,尽管他现在还没有出头,但他好歹也是教授的儿子,总有一天他父母,还是会把他从这穷山沟沟里面弄出去的。
  这样的人也不是没有过。
  刘恩慈不像其他的知青,从小她家里条件就不怎么好,父亲因为患病做不了重活,只能在一家仓库给人看大门,这工作还是单位照顾家属才给的,待遇自然不好。
  因此她格外珍惜读书的机会,谁知道刚读到高二,就被分配到这个小山村里面来了。
  她也不是没见过其他嫁人的知青是什么样子,生了娃,就跟农村里面的妇女一模一样了,两口子经常因为柴米油盐吵架,那就是好一番鸡飞狗跳。
  她是实在是无法想象自己从城里过来,嫁给一个满腿是泥的乡下汉子。
  没有烛光,没有音乐,几个知青沉默了一会。
  外面过来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门口,然后一动不动。
  还是余敏认出来了,叫了一声:“付大哥。”原来是住在最旁边那间的姓付的年轻人,他比几个知青又都年长一些,平时见了面,也就打一声招呼的交情而已。
  也许是何小丽多心了,她竟然觉得门口那位高大的人,对自己多看了两眼,她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脸,难道是原主自带的自恋体质。
  这种体质她本身并没有啊!
  那人果然是看着何小丽走来,肩上挎着一个竹篓子,说道:“找个高一点的盆过来。”
  何小丽一看,滑溜溜的东西在里面相互纠缠着,这啥啊,吓人!


第5章 
  付鸥带来了一篓子的泥鳅和黄鳝等,满满当当的一篓子,足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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