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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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剪影-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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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词儿实在是太常见了,无数小说电视剧中,总是有这么个母亲出面,要和女主“聊一聊”,然后随手甩出一张支票,让女主滚得越远越好!
  她不是女主,也能享受这待遇了吗?!
  绯言忧心忡忡的跟着程夫人向最近的一家咖啡厅走去。这是一家名叫“伞”的咖啡厅,天花板上悬挂着各式各样的油纸伞,落地的灯也是古朴的莲花状,风格古色古香。
  咖啡厅里人很少,两人干脆就在大厅里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转了个弯,外人看不见她们,她们却可以很清楚的看见外面的情况。
  座位旁边是落地窗,下午六点的夕阳穿过白色的细纱窗帘,在铺有亚麻布桌布的小几上洒下一层金色细碎的光,显得干净而唯美。
  这是一家很安静的咖啡厅,空气里甚至还有淡淡的檀香味。程夫人点了一杯安吉白茶,绯言也随便点了一杯。
  其实,气氛相当和谐,如果忽略她接下来要说的话的话。绯言心底苦笑一声,暗暗想着。
  “你不用紧张,”程夫人笑眯眯地喝了一口茶,用温柔的目光看着她,“我只是在家里一个人,有点无聊,让程骞找你,你又太忙,所以就只好过来看你了。”
  绯言被这话说得面色一红。
  她哪里是太忙,其实就是不想搭理程骞而已,程夫人分明看得清楚,却用这样的话说出来,让她一阵尴尬,只能点头笑笑。
  程夫人看见她的窘状,也不点破,继续说:“绯言最近在忙些什么?”
  “也没什么事,上上班什么的。”绯言不好意思的笑笑。
  “这样啊……”程夫人哪里听不出来,这姑娘有推拒的意思?她也不想用和其他人一样的方式,绕来绕去,对着这么个实心眼儿的单纯姑娘,也用不来那么多手段,于是直接道,“程骞是不是惹你生气了?”
  如果程夫人是她婆婆,一定是个非常通情达理的婆婆,她不说两人之间有什么矛盾,反倒是程骞惹她生气。
  她怎么会不偏心自己的儿子?只是儿子喜欢的人,她也用心去接纳,并且努力也喜欢她就是了。
  况且,绯言也确实很合她心意。
  绯言吃了一惊,心想着程夫人怎么没提起别的,反倒说起这个来了?她当然不能直接回答是,支吾了半天,她才慢吞吞开口:“没有,您好像误会了什么,我跟他,其实……”
  程夫人笑眯眯,瞅得绯言真的不好意思起来,这样暧昧的眼光,明显是她说什么,都会被归类于两个年轻人吵架赌气。
  绯言无奈,闭了嘴,心里实在有点不懂程夫人的心思。她明明很喜欢宋清清,甚至还认了她做干女儿,怎么在和程骞的事上,却没有帮着她?
  不合理啊。
  “我们家程骞啊,从小就是一个人,也没有什么姐姐妹妹的,所以性格比较霸道。”坐在对面的女人脸上满满的都是母亲的光辉,“我跟他爸爸年轻的时候也忙,不怎么管他,所以,他到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跟女孩子相处。”
  绯言看着程夫人,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有时候,他心里可能并不是这样想的,但说出来的话,却是伤人的很,或者有时候,他自己也搞不懂,想要的是什么,可能等到失去了,才发现一直追求的,反倒不是真正喜欢的了。”程夫人意味深长的看了绯言一眼,“你应该听他说过宋清清吧?这孩子,和清清这么些年,我也看透了,他呀,根本就没弄明白,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清清,只是一开始没得到,所以才这样穷追不舍。”
  绯言忍不住打断她的话:“没得到,所以穷追不舍,那现在他就得到了么?因为我也像宋清清一样,所以他对我也是这样?”
  话里怎么听都有赌气的意思,程夫人笑眯眯,继续说:“不,我的意思是,以前和清清,也许他是真的喜欢过,不过时间久了,他总也得不到回应,那份喜欢也就被磨没了。毕竟,感情是需要双方共同维持的。你说是不是?”
  绯言点头,这话她同意,所以上一世只有她一个人维护的感情,让她身心俱疲。
  程夫人把手里的茶杯放在桌面上,握住绯言的手:“我一度很担心,他一直和清清这么走下去,两个人都不会幸福。虽然是我看着长大的,我喜欢清清,但更关心自己的儿子。我都快要失去希望了,他却把你带回家来。我相信,他是真的很喜欢你,绯言,你能不能,给他一个机会?给我儿子一个机会?”
  这是在打亲情牌了。
  绯言什么也没说出来。
  直到最后,程夫人也没从她嘴里得到一句真正允诺的话来,离开的时候,多多少少有点失望。
  只是她也知道,作为一个局外人,她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么多了。况且,如果不是程骞这段时间实在太消沉,她也不会真的被冉冉说动。
  剩下的,还是要程骞自己去争取。
  程夫人执意要送绯言回家,发现绯言住的地方,她眼神闪烁了一下,随即在心里苦笑一声。
  程骞啊程骞,你做的这些,怎么就不敢光明正大的摆在她眼前?她要是知道你隐瞒这么多,恐怕好心也会被误解!
  老子是这样,儿子也还是这样!程夫人想起几十年前的事,不禁抱怨一声,这时她手机恰好也响起来,接通之后,那头传来男人有些焦急的声音:“你去哪儿了?怎么一个下午都不在家?”
  老了老了,反倒越来越离不开她。程夫人低笑一声,电话那头的男人久久得不到回答,急了:“你在哪?我去接你。”
  程夫人笑,脸上露出几分少女的神色来,这样和她年纪不符的神态出现在她脸上,竟然并不让人觉得怪异:“好啦,你急什么,我马上就回去了。”
  也罢,就让年轻人自己折腾去吧,她老了,管不了那么多了。儿子的媳妇儿,还得要儿子自己去争取!

  第二十四章

  和程夫人告别,绯言一个人慢吞吞的走在回家的路上。
  小区的灯光有点暗,前几天路灯不知被谁给打破了,到现在也没见物业来换。
  虽然锦绣花苑已经算是C市治安相当不错的小区,走在这样的路上,一个单独的年轻女人还是不太安全。绯言不敢四处张望,只能埋着头一个劲儿的向前走。
  锦绣花苑挺大,但因为地处偏郊区的地方,住户倒不是很多。夏天的夜里,四周都是虫鸣声,竟然没几个人。所以当身后响起脚步声的时候,绯言几乎立刻就紧张了起来。
  她走了一段,发现背后的脚步声不停,依旧是紧紧的缀着她。她快,他也快,她慢,他也慢!绯言的心几乎要悬到嗓子眼,她立刻想起前段时间电视上报道的C市杀人案,到现在也没破解,也是发生在像锦绣花苑一样的小区!
  她不敢回头,也不敢回家。她还记得自己是一个人住在公寓里,如果回家是找不到人帮忙的。她只觉得心跳得越来越快,简直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脚步越来越快,绯言开始恨起自己为什么今天穿了高跟鞋,她只听见高跟鞋的鞋跟撞击地面发出的清脆声音。这声音一声一声越发急促,逼得她越来越紧张。她开始奔跑起来。
  后面那个人大概是发现了她的意图,眼看着她就要往人多灯光亮的地方跑,也加快了速度。
  后面那个人的手快要碰到她的肩膀,她不敢回头,只是感觉头发似乎快要被抓住,她尖叫一声,后面的人似乎被吓住了,也大声喊道:“小姐,小姐!你别跑啊,请问七号楼怎么走?!”
  绯言觉得自己紧绷的心一下子松了下来,原来不是坏人么?她回过头去,只看见一个长得很清秀的年轻男人站在那里,也是气喘吁吁的样子,弯着腰不住地喘气。
  看她回过头来,男人笑了一下,边喘气边说:“小姐,你可真能跑!我就是想问问,七号楼应该怎么走!”
  绯言有点不太好意思了,放松下来,她腿都有些软,刚刚剧烈奔跑了那么久,她嗓子眼直冒烟,火辣辣的疼。
  她还想着,假如大学时候,跑一千五百米用这样的速度,怕是都能刷新校记录。
  “七号楼?”她思考片刻,觉得有些熟悉,只是很久没在小区里散步,她一时也想不起来。
  忙完手上最后一件事,程骞按了按太阳穴,疲惫的双眼缓缓闭了闭,喝了一口早已冷掉的咖啡,苦涩的感觉瞬时弥漫满口。
  一直这么忙碌,已经有好几个月了。重生之后,他颓废过,又振作起来。凭着超出常人的记忆力和敏锐的洞察力,他利用了许多以前没注意到的商机,也规避了许多风险。
  程氏在他的带领下,提前步入了鼎盛时期。在娱乐圈内,程氏几乎一手遮天。无数的人争着抢着要和他合作,因为上一世的记忆还在,几乎每一次合作,他都能获得最大的利润。
  他是个商人,他从未否认过。只是现在他觉得,这样的成功,他一个人实在没什么意思。
  他想念绯言在他身边的日子。
  将手里冷掉的咖啡一饮而尽,程骞穿上外衣,驱车回到小区门口。经过中央喷泉的时候,路边一闪而过的影子引起了他的注意。
  米白色的裙子在阴影里相当显眼,车灯照亮的时候,程骞惊讶的发现,那不是绯言?
  现在都几点了?她怎么会在这里?!在喷泉旁边的树丛小道?
  程骞低头看了眼手表,指针指向晚上九点,他心里有些奇怪,不放心的下了车,想看个究竟。
  走下车,离小道近了,他才发现,绯言身前几米远的地方,还站着一个年轻俊秀的男人。
  程骞心中警铃大作,不好!这是什么情况?!
  绯言什么时候认识这个男人的?
  程骞一面在心里鄙视了一下绯言的眼光,这男人瘦瘦弱弱就像个小鸡仔,有什么好的?长得还那么像个娘们儿!能给你当姐妹吗!一面大步走上前去,口里高喊:“绯言,你怎么在这?”
  听见这熟悉的声音,绯言眼角一抽,我怎么在这,我还想问你怎么来了呢!他不用回家么?这都几点了,还在这瞎转悠什么呢!
  她回过头来,无奈的正要说些什么,忽然看见程骞猛地向前,一手将她推到一边。
  绯言被推倒在路边的树丛里,幸而是夏天,矮树枝叶茂密,她倒也没被伤到,只是被这一下子弄懵了。等她反应过来,发现两人手里不知什么时候竟然多了一把刀,雪亮刀刃反射出的光照在她脸上,她霎时出了一身冷汗,四肢发软,抖着嗓子大叫起来。
  保安很快赶到,周围不远处零星几个人听见叫声,也急匆匆的赶过来,几个人联合在一起,这才将男人制服。
  她还坐在树丛里,起不来,腿软了,是真软了。
  她本来胆子就小,第一次碰见这样的事。想来那个年轻男人一开始就不怀好意,只是她跑得太快,才临时想着把她骗到没人的地方。她竟然就这样轻易的相信,还打算亲自带那个人到七号楼去。
  如果不是程骞,她就……
  绯言后怕,出了一身冷汗。她站不起来,还缩在树丛那边。程骞无奈,知道她吓坏了,只得走上前来,把她从树丛里抱起来。
  绯言觉得丢人,觉得害怕,觉得莫名其妙的烦躁,她觉得已经不是单纯今晚发生的事让她纠结紧张,数不清的情绪哽在她喉咙里,她哭了起来。
  程骞抱着她,把她放进车厢后座,她离开他的怀抱就缩成一团,把脑袋埋在胳膊里,看起来惨兮兮的,像只被遗弃的小猫。
  程骞站在车门口,看着她,缩着头一直哭一直哭,那么无声而剧烈,哭得他的心都揪成一团,疼得快要窒息。
  他心痛,却无可奈何。
  埋着脑袋,四周再度平静下来,绯言敏感地闻见一丝血腥气飘在鼻尖,她猛地抬起头,几乎是扑到了程骞身上。
  被她这一撞,程骞皱了皱眉头,几不可闻的“嘶”了一声,但还是被她听见了。
  她抖着嗓子跪在后座的软垫上,:“你哪里伤到了?!哪里?!”一面伸手就要解开他的衣领看个究竟。
  “没事儿,我没事,言言,不要担心,别怕。”程骞抱着她安慰,一边阻止她要解开自己衣襟的手,一边用另一只手拍着她后背。
  他还从来没看过,她如此惊慌失措的模样。
  程骞确实没什么事,只是手臂在争抢的最初,被刀刃划伤。
  他下车越走越近的时候,不知为什么,路灯反射的光让他看见了那个看起来很瘦弱的男人口袋里鼓鼓的一点东西,当下就警觉起来。
  何况,他并没错过,男人看见他过来之后,眼里一闪而过的阴冷之色。
  也只是小伤口,他又穿的是长袖,多少阻隔了那么一点。绯言不放心,一定要看着他去医院才好。
  从医院里出来,回到小区,已经十点半。折腾了一天,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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