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神经病使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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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神经病使用手册-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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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到了那里,他就能见到晗晗了,就能跟她说一声抱歉。是他不好,是他不该,他真的是个讨厌的神经病!是他夺走了她的幸福,夺走了她的笑容,夺走了她的生命。他把她的生活,搅得乱七八糟,最后,害死了她也害死了自己。
  若有机会重来,他一定离她远远的,绝不做令人生厌的“祸水灾星”。
  颜晗不知他是怎么了,许是因为身体难受,许是精神压力太大,一醒来就捂着脸,仿佛在哭泣。因为前世的遭遇,现在的她,对他有一丝本能的抗拒,可是她又不能推开他,毕竟她也有错。
  “向晨……”颜晗上前,抱住了他的头,叫了他一声之后,却再也开不了口,她不知道,该怎样安慰他。她感受到了他的悲伤,满溢的悲伤,好像全世界都找不出一个字来安慰他,只能沉默。
  段向晨埋在她怀中,清晰地闻到少女的馨香,萦绕在鼻端,熟悉又陌生,却给他带来一种安心的感觉,隐隐地又有一丝忐忑心慌。
  晗晗她,会原谅他的所作所为吗?会愿意,和他在另一个世界,相亲相爱吗?

  ☆、第5章

  晗晗是他害死的,她大概永远都不会原谅他。
  思及此,段向晨就如得了失语症一般,嘴唇颤抖着,发不出一丁点儿声音。
  “向晨,你怎样了?”颜晗心急问他,奈何他埋在她胸前,双手攥着身下的灰白被单,什么话也不说。两个人就僵持着,颜晗无计可施,碰了碰他的额头,他已经彻底退烧,放开他一些,看着他泛红的双眼:“向晨,你,饿了吧?我去做饭给你吃。”
  做饭?段向晨未反应过来,颜晗已经蹬蹬蹬下了楼梯,只余木门吱吱呀呀地摇晃着。
  为什么这一切,看起来是这么真实。段向晨的手指抠着床沿,用尽了力气,直至无名指的指甲里冒了鲜红的血丝,十指连心疼,他才去想另一种可能。
  他能感觉到痛,能听到隔着木地板传来的锅碗瓢盆声,他甚至能闻到夏日傍晚独特的香气。
  尽管刚才颜晗对他态度有异,可是周遭的环境不会骗他。眼下,多么像高中时期,那个辛酸却满心幸福的时刻。这一切,和曾经的感觉一模一样。他和颜晗还平平静静地住在一起,甚至能够毫不避讳地拥抱,能够毫不顾忌地躺在一张床上,能够肆无忌惮地嬉戏打闹。她还是一张纯洁无暇的白纸,还是个单纯可爱的小姑娘,她还是八年前的朴素模样,偶尔矫情得像林妹妹,偶尔暴躁得像一头豹子。这些,都是她特殊的属性。
  他忽而瞧见桌上的黄历,2007年8月25日。不就是高二那年的暑假?那个暑假只有十天假期,他陪颜晗回来看外婆的。眼下,也正是他落水后醒来的那一刻。
  难道,这,真的是真的?他重生了,重生到了那个可以扭转乾坤的,可以决定未来的时候。
  但是,如果,眼前这一切是真的,他真的回到了过去。那么按照命运的轨迹前进,他最终还是会害死她。他害过她一次,绝不能再害她第二次。他只是个讨厌的神经病而已,不值得她一次次为他牺牲。
  他应该离开她,他应该逃得远远的。段向晨猛得站起身,几步奔到楼梯口。隐约能看到晦暗的厨房中忙碌的身影,大概是因为许久不用灶台,她手忙脚乱地,几次都差点将烫手的锅盖扔出去。
  那袋饺子,还是他们从镇上买了带回来的,芹菜猪肉馅,他最爱的味道。他不知道他在楼梯口站了多久,就一直站在那里看着她。热腾腾的的饺子出锅了,像一个个白胖胖的娃娃,水晶般剔透的白皮还透着翠绿,散发着诱人香气。桌上两盘菜,一个是西红柿炒蛋,一个是酸菜豆腐汤。这两样菜,是她的最爱,二十几年都没变过。
  她知道他爱吃芹菜猪肉馅的饺子,他记得她最爱的西红柿炒蛋和酸菜豆腐汤。他们对彼此是那样熟悉,就像左手熟悉右手一样。
  他舍不得,舍不得放开她。
  可他终究是要离开她的,否则只会害了她。
  他该怎么办?
  他能改变曾经的命运吗?
  “向晨,吃饭了。”颜晗摆好碗筷,抬头叫道,恰对上他复杂的眼神。他正扶着把手,面色通红,嘴唇微肿,正是发烧过后的症状。
  他见她抬头,似乎有点被吓到了,下意识要躲开,颜晗急忙放低声音,柔柔道:“向晨,吃饭了。吃完饭还得吃药呢。”
  她还是那样细心,体贴入微。段向晨想要离去的念头,只冒出一点火星就被掐灭了,踩着楼梯,缓缓下去,坐在她对面,看着她把大部分的饺子分到他碗里,推到他面前。
  “快吃吧,把这些都吃完,我们明天就回H市。”
  H市?那个已经在他脑海中剔除的地方,虽然那里有着他和颜晗最美好的回忆,可是因为儿时的遭遇,他深深地感觉到抵触。但是,他还是要回去的,因为现在的他,还只个学生,没有任何理由挑剔。
  段向晨点点头,颤着手腕夹起一个饺子塞到了嘴里。
  “你冷吗?”颜晗看他抖着手,身子也随着门外蹿进的冷风哆嗦了一下,疑惑不已。按理说这大夏天的不会冷,不过他才感冒发烧,身子弱,还是注意些好。
  段向晨刚想说不冷,颜晗就已经脱了衬衫盖在他身上,露出贴身的纯白小吊带。那包着的地方还只是个小山丘,有着少女独有的魅力。虽然身上的衬衫就是段向晨的,但上面有她的体温,还有她的味道。
  颜晗见他脸蛋越来越红,神情怪异,甚至不敢看她的眼睛,好似是怕她担心,忙探手贴了贴他的额头:“没有发烫,怎么脸还这么红。向晨,你哪里不舒服要告诉我。”
  “我没事。”段向晨忙否认,心急地喝了一大口饺子汤,“只是汤太烫了,我热的。”
  “如果真的撑不住,我们晚上就去县城的医院。”颜晗还是不放心,看他一个劲摇头,才作罢。
  吃完饭,段向晨很自觉地去洗碗,颜晗见他吃完后精神好了很多,便没拒绝,只站在他旁边帮忙:“向晨,回到H市,我想给你爸爸打个电话。”
  “有什么好说的?”
  “我最近手头有点紧,又到高三了,花销不比高一高二,所以我想找他借点钱。我本来不想跟你说的,可是怕你知道了又闹别扭。”颜晗绞着手指,异常忐忑,“你放心,等我以后赚了钱,一定会还他的。”
  爸爸?那个只存在于颜晗口中的男人,自打五岁起,他就再没见过他。他只每个月固定地寄三百块钱给他,虽然那是他的义务,但在他看来,更像无可奈何的施舍。他不要他的施舍。但眼下不是逞强的时候,而且颜晗主动跟他提,他也不该胡闹,毕竟他不是曾经那个毛头小子了,他不会拿自己和颜晗的前途开玩笑。
  颜晗见他脸色大变,正要改口,段向晨却冷着脸说道:“欠他的,以后还了就好,你要借就多借一些吧。”
  颜晗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他竟如此爽快,但最终也只是讷讷地应了个“好”。
  两个人沉默半晌,段向晨忽而意识到,他的态度是不是太强硬太恶劣了。这样的他,会吓到她吧?曾经的他,可是个话痨,现在却一言不发。她肯定会觉得怪异。
  颜晗只觉得他沉默了许多,似乎与印象中的那个时候大不一样了,但是联想到他才病愈,可能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就释怀了。她刚要找话说,段向晨便嘻嘻一笑:“晗晗,你还记不得记得我们小时候玩过家家的游戏,你能用泥巴做出各种形状的食物,我就用花草给你编花环。”
  “我当然记得,那时候你扮爸爸,我扮妈妈,易馨只能做女儿,可气坏了。”颜晗顺着他的话题,才说了一句,就愣住了。
  段向晨的神情也滞了一下,随即嘿嘿一笑:“白痴,明明是你扮医生,易馨扮护士,每次都要我当病人,然后拿绣花针当针筒给我打针。没想到有一次真的扎到了我屁股里……”他话说一半,也顿住了。
  为什么这些话,再次提起,会这样尴尬?
  颜晗立时接道:“哈哈,没错,每次受苦的都是你。额,我身上有点黏,去冲个澡。”
  段向晨点点头,颜晗就已经逃也似地跑走了,嘭一声关上了浴室的门,没多会儿就传来了哗哗哗的水声。
  等颜晗慌慌张张冲了个凉水澡,才发现刚才太心急,连衣服都没拿,里面甚至连条擦身子的毛巾都没有。她在里面站了一会儿,隐约听到段向晨已经洗完碗了,只好开了一道缝朝外叫他,窘迫不已:“向晨,我忘了拿衣服。”
  段向晨擦着手,闻声转头去看,隐约能看到半透明的门后面优美的曲线,喉咙一干,身子又热了起来,忙扭头,往楼上走去:“我帮你拿。”
  等段向晨上去翻箱子,才发现颜晗总共才带了两套。因为他早上落水,颜晗已经洗掉了一套衣服,还有一套,大概被她扔在卫生间的地上了。就是她的睡衣,也还挂在外面晾干。他挠了挠头,只能拿了一件自己的T恤和内裤下去。
  “晗晗,你的衣服没了,穿我的吧。”段向晨递了衣服进去。
  要是以前的颜晗,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套上他的,因为她只把他当弟弟看待。可是自从他们做了夫妻,她和段向晨之间就有了性别分明的界限。但是她再尴尬,也只能接过了段向晨的衣服。他太敏感,如果她表现有异,定会察觉的。
  段向晨看着她小心翼翼地捂着臀部从浴室里出来,好像是怕风会吹起衣摆。但她小小的身子套在他的长T恤里面,一走动就晃动得厉害。那雪白细腻的大腿,就像两根青葱。他不由得身子一震,似乎有了异样。曾经的他,没有什么性别意识,就是看到了也没什么感觉。为什么,现在的他,会对她有那么强烈的冲动?
  是因为他曾占有过她吗?

  ☆、第6章

  颜晗见他盯着自己,眼睛眨都不眨一下,就像一个男人看到了他想要的女人,可他还未满十八周岁呢,顿时窘得满脸通红,不由得扯了扯T恤的下摆:“向晨,你……”
  “我,我去洗澡。”段向晨话音还未落,就擦过她身侧,一低头钻进了浴室。他十分讨厌现在的自己,几乎是厌憎。颜晗还是原来的那个颜晗,他却不是原来的那个他了。她那样单纯,他却满脑子都是龌龊的思想。
  颜晗自觉她没惹着他,只是语气生硬一点罢了,有必要这样躲避她吗?她看着他的背影,略为委屈,撇撇嘴,但最终什么也没说,只是胡乱收拾了一下屋子就回到了楼上。
  段向晨木然地站在花洒下,冷水一遍一遍从头顶冲下,身体也一点点地僵冷起来。镜子中的自己,脸色苍白如纸,双颊怪异地红着,两眼无神,神态萎顿,这是高烧后的症状,但是他看到了他自己,那眼底是不可掩饰的*。
  尽管重活一世,他还是做不到,做不到放手,反而变本加厉,他甚至想现在就占有她。
  镜子有点脏,手触上去就会留下一道痕迹。他攥着拳头,伸出手指,在镜子上迟疑却仍旧一笔一划写道:我想要她。
  为什么?
  “为什么?”段向晨一边写一边默念出来,侧头思忖一瞬,毫不犹豫写道,“因为我爱她。”
  “我想要她,我很想很想,现在就要了她。”
  “我爱她,我爱颜晗,我想要颜晗。”
  “因为怕失去,所以现在就想独占她。”
  “我太爱她。”
  “颜晗,我爱你。”
  他就像一个被老师叫到黑板前进行造句练习的学生一样,句式简单粗暴,不带半点营养。但他还是不停地写,字迹越来越潦草,直至最后他自己都看不出自己写的是什么。但是他知道,他反反复复写的只有一个意思:他爱颜晗,他想要颜晗,即使重生,他还是想占有她,无论她的身体还是心灵。
  但是他,有精神疾病,用普通人的理解来说,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神经病。
  “你是个神经病!”段向晨重重地在原来的字迹上写着,大大的几个字,覆盖了原来所有的字。
  那字迹就像巫师的咒语一般,告诉他必经的宿命轮回。
  你的爱,会害了她!
  他默默站在镜子面前,不知道呆立了多久,直到颜晗在外面拍玻璃门:“向晨,你感冒了,不能冲太久,快出来。”
  她的声音很响,盖过了水声,也盖过了他的声音。
  段向晨关了水,伸手一抹镜子,上面的字便消失殆尽,忽而看到胸口有一道三厘米长的青紫伤痕,就像她在他心上割了一刀。因为水冲得太久,伤口边缘有些翻了出来,泛着死鱼眼似的的白色,微微还有点疼。他蘸了点水,抹了抹,冰凉之感沁入心脾,似乎快意许多了。
  “向晨?向晨!”颜晗听他只关了水,却久久不肯出来,甚至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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