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小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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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小幸福-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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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三叔(捉虫)
  领多少的工分干多少的事,别的地方不谈,在塘石村,大队长汪有贵还是很在乎这一点的。
  人力收稻子,一天的工作量大概是四亩地左右,多了那是好事,少了误差在四五分之内,汪有贵也不会来找你的麻烦,可要是人家一天收四亩,你就收个两亩地,这还拿一样的工分,未免也太说不过去了吧。
  现在所有村里干活都是记工分的,一般情况下男人记十分十一分,女人记七八分,卖力干活的也是这么点工分,偷懒耍滑的也是这么点工分,久而久之傻子还努力干活啊,明明十天半个月就能完成的秋收工作,硬生生再拖长到一个月,收获是这样,播种期也是这样,谁都有样学样了,真正干活的去哪里找,好收成又怎么来。
  汪有贵不管别的村都是怎么记工分的,反正在他这儿,干活卖力那工分得往上加,干活偷懒的,也别想领和别人一样的工分。
  因此塘石村的人也会躲懒,但是不敢做的太过,每天布置的任务量还是能够完成的,这也是为什么塘石村每年的收成都能比其他生产队高上不少的原因,别的收成不好的村子,年末算钱的时候,一个工分也就抵个五六分的钱,而塘石村的工分就能抵八分钱,这就是差距,村里人平日里也会觉得汪有贵管的太严了,可到这个时候才会觉得严也有严的好处,至少拿到的钱和粮食都是真的。
  在知青这边,汪有贵的管理稍微松了一些,可也只是相对于村里人而言的,比如村里人收稻规定的是四亩,要求他们收三亩,新来的知青还可以更少一些,就收个两亩半,做不完活,还会让万金枝这样的能干人去帮忙,除此之外多的也没了,反正这些定量也是得做完的,不然就扣工分。
  知青倒不一定在乎钱,但是他们也在乎分到的粮食,工分不仅仅代表着一个家庭一年的收入,还代表到了年中年末分粮的时候,你能分多少的精细粮和粗粮。
  塘石村的分粮方式是四六分,四分看工分,六分按人头,保证家里缺少劳动力的老人和孩子不会饿死,知青也怕饿肚子,自然得想着多分一点粮食了。
  万金枝的出现那就是拯救塘石村这些知青的明灯啊,她干活快,给她塞点村里难弄的布票工业券之类的东西,她能干的更快。
  最主要的,人金枝姐收钱公道啊,一尺布票她能帮你收十亩地,你要是想偷懒,每天自己少收点地,剩下的托给万金枝,你就能偷懒半个月,珍贵点的工业券那就更值钱了,要价还能往上涨一些。
  知青的父母都在城里,心疼下乡的儿女,每次寄东西总是少不得寄些票据回来,吃不了太多苦的知青就会选择将这些票据留下来贿赂万金枝,好让自己的日子过得舒服点,这就是双方互利互惠的买卖。
  万金枝来后,这一片的知青的表情就眼见地轻松了许多,都有心思喝水聊天了,手上的动作也变慢了。
  刚来没多久的知青还不习惯地里的农活,尤其是收稻子,看着轻松,实际上弯腰割稻没多久,腿也酸了,腰也疼了,时间一长,手上还全是被稻杆割出来的小口子和水泡,太让人遭罪了。
  万金枝不怕,她有源源不断的精力,尤其是想着自己割了一亩地能给她带来多少收入,就更加精力充沛了。
  在她眼里,知青就是一座座榨油机,等着她去榨油呢。
  “金枝姐,喝水,我妈这次给我寄来了一包红糖,泡水可甜了。”在知青群里,万金枝的人气可高了,一个个鞍前马后的,伺候亲妈都没那么积极的。
  一个模样俏丽的姑娘端着搪瓷杯往万金枝嘴边凑,眼睛亮闪闪的,就和后世的人看偶像似的,万金枝推辞不过才喝了一口,她不喜欢太甜的东西,不过她家男人和孩子都喜欢,是不是找个机会多搞几包红糖回家,多泡点糖水给他们喝。
  “金枝姐,我妈寄来的肉干,可香了,我特地给你匀了一小包出来,等会下工的时候给你。”
  说话的是一个看上去挺年轻清秀的男知青,和万金枝说话的时候还有点害羞,不敢直视万金枝那张因为干活卖力微微泛着红,艳光四射的脸。
  他这也不是什么爱慕,而是知青里不分男女对于万金枝都有一种盲然的崇拜,加上万金枝的脸确实唬人,别说男知青了,女知青都是她的迷妹。
  “队长来了。”
  前头放哨的回来,懒懒散散的知青全都换了副态度,原本围在万金枝周围的知青也全都四散开去,回到田地里,做出一副卖力干活的样子。
  万金枝是很有职业操守的,刚刚割稻的时候特地这儿割一片,那儿搁一片,等汪有贵过来的时候,每个知青边上都垒着一摞摞割下来的稻子。
  马上就到午饭的时间了,知青今天的活也差不多完成了一半,等一天结束,肯定能完成任务。
  汪有贵拿着搪瓷杯,满意地喝了口浓茶,点了点头笑着离开。
  小样,那点小算盘还想瞒过他,那一声队长来了他搁老远就听见了,不过那又怎么样呢,他想看到的就是任务完成的画面,管他任务是怎么完成的。
  金枝开心,知青开心,他这个老队长也开心,这不就是大好事吗。
  汪有贵觉得,这人啊就是难得糊涂,太过较真能有什么好处,反正有了金枝在,他们村的知青都老老实实的,不像别的村那般总是搞什么幺蛾子,就凭这一点,他也乐的帮他这个表外甥女擦擦尾巴,让她开开心心的赚钱。
  万金枝和知青都不知道,他们的所作所为都在汪有贵这个老狐狸的眼睛里呢,只以为自己再一次瞒天过海了,佩服自己的智商和演技。
  *****
  时间飞快,转眼间凌娇和凌甜就已经重生/穿越来到这个年代大半个月了,也渐渐习惯了柔柔弱弱的亲爸,威力无穷的亲妈,亲爸亲妈见缝插针撒狗粮什么的,更是不值得一提了,加上还有可爱的小萌宝凌壮壮同志助阵,小日子过得乐滋滋的,别提多开心了。
  有人开心有人愁,凌老二一家日子过得那么美,凌家老宅的那群人就不见得乐意了。
  “爸,妈。”
  徐爱娟最疼爱的小儿子带着媳妇闺女从城里回来了,骑着那辆气派的八成新的凤凰牌自行车,博得了村里不少人的眼球。
  她一脸开心地从屋里迎出来,看着穿着白衬衫,黑西裤,头抹发油三七开的儿子,心中的骄傲就别提了。
  谁家儿子能有他们家老三那么厉害,吃国粮,还娶了一个城里媳妇儿,现在户口都迁到城里去了,就是实打实的城里人了,和那些泥腿子就是云泥之别。
  她热情的迎上来,拉着小儿子的手就不肯放。
  “坤儿,去地里叫你妈回来,手头的事都放一放,赶紧回来烧菜做饭,别把你三叔一家给饿着。”
  凌坤有些不太情愿,这些日子他都不高兴出门,就因为二叔家那几个赔钱货的事,原本玩得好的小伙伴都不乐意和他玩了,还编了几首打油诗嘲笑他和弟弟。
  “坤儿又长高了,这是叔特地给你留的糖果,边吃边去喊你妈。”凌国富掏出两粒水果糖,这种硬糖是供销社卖的最便宜的糖果,对于凌国富来说不怎么稀罕,可是对于凌坤来说那就是好东西了。
  “谢谢三叔。”凌坤赶紧把其中一颗塞嘴里,另一颗藏起来,也没有分给没在场的弟弟的意思,急冲冲地就往地里跑去了。
  凌国富的媳妇白春娇是城里姑娘,家里谁不高看她一眼,每次夫妻俩从城里回来,烧菜做饭,事后打扫洗碗的都是赵梅,所有人都习惯了。
  包括凌国富夫妻俩,似乎一点都不觉得他妈特地让侄子把在地里干活的大嫂叫回来烧菜做饭是一件多么不应该的事。
  “妈,家里这些日子吃鸡了?”
  白春娇自诩嫁给凌国富是低嫁,要不是对方模样好,嘴皮子溜会讨人喜欢,她可不会嫁给他这么一个乡下泥腿子,就连凌国富在革委会的那个工作,也是白家给介绍的,白春娇自认自己是凌家的恩人,他们再怎么捧着她巴结她也是应该的,即便连生了两个闺女,可是白春娇的底气丝毫没有减弱。
  别看她的出生不算差,家里条件也挺好,可是眼皮子依旧很浅,和赵梅一样,就盯着老两口的那些东西呢。
  夫妻俩回乡下的频率不高,不过每次来总是空手来,大包小包的走,城里买啥都要花钱,他们夫妻俩每次就装几袋子的新鲜蔬菜走,除了自己吃,白春娇还得往娘家送,乡下地方就是有一点好,有自留地,想吃什么也方便。
  除此之外,鸡蛋鸭蛋也是不能少的,凌家养了六只鸡,三只鸭,一天能六七个蛋,其中一半老太太都是给小儿子一家攒着的,每次他们来,总是能带着满满一篮子的鸡鸭蛋走。
  要不是有这样的好处,白春娇也不见得乐意回来这破烂地方。
  可是刚刚她往鸡圈里一看,原本的六只鸡就剩下了四个,怎么着,趁他们一家子都不在,杀了两只吃肉,这也太欺负人了吧。
  白春娇抱着刚刚一岁的小闺女深深吸了一口气,她倒是要好好问问,要是这鸡肉没她的份,她可跟他们没完。


第11章 窝里横
  “别提啥鸡的事了,说起来我就来气。”徐爱娟原本还高兴的脸一下子阴沉了下来。
  凌家一共三个儿子一个闺女,老大凌国庆娶了媳妇赵梅,生了两个儿子,老二凌国栋娶了万金枝,不过结婚第三天,就被分了出去,在户口本上,已经是独立的一家了,老三凌国富娶了城里姑娘白春娇,是凌家最出息的孩子,不过他们一家都是城里户口,和老户口本其实也早就脱离开来了,村里分粮和他们也没什么事儿,最小的闺女凌美丽还没出嫁,跟着老两口一块住。
  因此看着凌家人丁还挺旺盛的,实际上凌家老宅子住的只有凌家老两口,凌老大一家,以及十七岁的大姑娘凌美丽,这样的人口,要养活六只鸡,三只鸭,真的还挺费劲儿的。
  鸡鸭都是杂食的,可你光喂野菜鸡鸭也长不大,下不了蛋啊,除了这些东西,一家子都还得从嘴巴里扣省一些粮食下来,番薯是主食,偶尔掺一些苞米面之类的东西,老两口年纪大了,最小的闺女凌美丽虽然十七岁了,可是被老太太护着不下地,养的就和地主家的小姐似得娇滴滴的,这么一来这些粮食的大头还不是从凌老大一家手里拿来的。
  偏偏这个家除了凌国栋被分出去了,其他兄弟姐妹还没分家,当家做主的是徐爱娟,她疼爱小儿子小闺女,一天能得六个蛋,一个蛋是给小闺女补身子的,三个蛋是给小儿子一家留着的,唯独剩下两个,就这两个,还是大房一家和老两口一起吃的,这时间一长,凌国庆夫妻早就有怨言了,只是暂时隐忍不发罢了。
  都说老三有出息,从来也没见老三给过家里什么好处,到是贼不走空,来一趟总得往自己的小家搬东西,这些都是在割凌国庆的肉,剜赵梅的心。
  就是忍,也忍不了多久了。
  “三哥三嫂,你们总算回来了,上次我和你说的那件事怎么样了。”日上三竿了,凌美丽总算是从自己的炕上爬了起来,伸着懒腰从屋内出来,看到院子里的三哥三嫂,高兴地跑了过来,正巧打断了徐爱娟原本打算声讨老二一家的话。
  “啥事?美丽你托你三哥什么事了,妈怎么不知道啊?”因为是生了三个儿子后才得来的闺女,徐爱娟对她宠的很,什么家务都不让她干,凌美丽不怎么聪明,可还是村里少有的一直读到初中的女娃娃。
  可惜,凌美丽不爱学习,有那么好的机会,还是没考上中专,灰溜溜地又回到乡下来了。
  读不了书,徐爱娟就一心想给闺女找一个能干的男人,别的不说,凌美丽的模样就和她的名字一般,还是很漂亮的,尤其因为徐爱娟常常私底下给她塞点零花钱,她有闲钱去打扮,不敢太出格,就是抹点雪花膏,头发上擦点香油,别上一个精致的发卡,衣服干净整洁,一下子就在村里同龄的姑娘里头拔高了起来。
  知根知底的长辈都不见得会喜欢这样骄纵干不了活的儿媳妇,可是那些真是春心萌动的青年,很容易就被这个皮肤白皙,未语先笑的娇俏姑娘给勾去心神。
  反正在徐爱娟看来,自己的闺女是初中生,长相还那样出挑,就是城里的青年,她都是配的上的。
  “上次进城我看到县里的食品厂招工了,虽然只是临时工,可是每个月工资也有十八块钱呢,而且人家只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三哥不是革委会的吗,我就想让他帮我托托关系,看看我能不能进去。”
  凌美丽被徐爱娟养的心高气傲,加上初中三年早就习惯了县城优越繁华的生活,可毕业后回到这破烂乡下,怎么待都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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