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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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有毒- 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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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算了,把心一横,装作看不到别人的眼光,听不到别人的议论,脖子一缩当海龟美女吧。
     这天我在图书馆着书看得头晕眼花,看窗外明月正好,干脆就跑出来溜溜。
     整个哈德斯岛,我最喜欢后岛。那里人迹罕至,可是风景绝美,每回散步的时候,感觉心灵都得到了洗礼似的,不明白为什么大小吸血鬼不爱来这里。
     现在月正当头,虽然冬天的诲边吟风萧瑟,我还是裹紧了大家,迎风而立。没有比有节奏的海浪声更令人心灵宁静无垢的了,而那潮湿的风也能令人大脑清醒,我实在需要把看到的一大堆信息在脑海里重新分类储存一下。虽然,我还没找到有关日行石的任何文献资料,但这本来就是份水磨的工夫,不能着急的。
     可惜正觉得心旷神恰的时候,我突然感到身后有异。猛一回头,没见着人,吓得我汗毛根根竖起。我不怕吸血鬼,身为俗家道士,却有点怕鬼,因为没有见 “贱囗人,我在这里。”一个萝莉音响起。
     我循声低头望去,见一个娇小的女孩子就站在我身后。其实她并没有那么矮,据目测也有一来五五左右,只是我潜意识里认为吸血鬼都很高大,回头看的时候目光向上,就没看到她。
     她大约十二、三岁的样子,白细瓷一样的无暇肌肤,一头红色卷发,五官玲陇,看起来像个洋娃娃般美丽。唉,西方人就是这样,没有成年的孩子中,有很多漂亮得不得了。
     不过,眼前这个小萝莉眼神不善,看起来很有些凶猛。而且……什么什么?她叫我贱囗人?!这死小孩,真得好好教育一下,跟我家小丁倒是一对儿顽劣分子!
     我好好打量了她片刻,然后又转过身去。
     现在我可是本岛岛主,亲王殿下,本州副领主里昂范伦丁的枕边人,这世上的人都知道枕边风最硬,所以我十分确信在这岛上没人敢伤害我,当然也就敢拿背对着任何人。
     “叫你哪,贱囗人!”她气得绕到我面前来,直跺脚。
     我不理,直到她对我露出尖牙。
     “这里没有贱囗人,小吸血鬼。”我毫不客气地拿戒指对淮她,态度骄傲,“如果你想跟我说话,就必须礼貌一点。不要以为你年纪小,我就会让着你。”
     “我已经话了三百岁了,比你大得多。”她向旁边躲了躲。
     “那就拿出三百岁老人的理智来。”鬼牙戒指的顶端一直瞄淮她,“别以为长得可爱就可以为所欲为哦。”
                  26 小萝莉与慈善晚宴
   “你胆子不小!”她威胁我,可是因为她太漂亮了,睫毛忽闪忽闪,真的没什么威胁力。
     “你知道兰陵王吗?”我无厘头的冒出一句。
     她果然愣了,“谁?这个姓兰的哪来的?干什么的?是血族还是人类?”
      我囧。这妞白活了三百岁啊,心智看起来还是萝利的。异数,绝对是个异数。
     “好好学学中国文学吧,兰陵王也不知道。”我鄙视了她一下,“兰陵王是带兵打仗的人,但他长得太漂亮了,看起来不那么威严,所以上战场时要戴一个吓人的面具。”
     “你的意思是,我看起来一点也不可怕?”她想了一下,大声道。
     我点点头。还好,智商倒是挺高。
     她怒了,身子突然凌空而起,打量着我的速度没有她快,来不及扭转戒指的方向,向我当头抓来。但下一刻,她就得到了教训,尖叫着飞出很远,呈抛物线型,流星般落入海水里。
     我耸耸肩。
     天天跟吸血鬼打交道,尤其小丁个死小孩时常偷袭我,我已经练到脑袋后面也长眼了,怎么会只依赖鬼牙戒指?再者,吸血鬼只是人类变异,又不是绝缘体、椽胶人,当然也怕电嘛。
     我揣着手,悠闲地等在沙瘫上,直到看到这小萝利从水面上冒出头,游到岸边,再一步步走上来,浑身滴水,眼睛恨不得把我吞掉。
     “你叫什么名字?”我笑眯眯地问,好像刚才她落水与我无关似的。
     “Minnon。”她气呼呼的盯着我。
     “米若,镜子的意思对吧?看我英文多好,你能活那么久,别总学酷,好歹学点知识。”我摆出平时教训小丁的架势来,“不过你找我有事吗?这么不友好。”
     “我来给刘易斯报仇!”
     我心里一抽,脸上却不表露出来,“你认识刘易斯?”
     “在你妈妈的妈妈的妈妈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认识了。”她很得意地拾起下巴,“这次我一回来,就听说你把刘易斯赶走了。告诉你,我不能允许!快把刘易斯找回来,做他的女朋友。”
     我不知道要怎么回答来若,所以干脆什么也不说。再者看她涨得通红的小脸和目光中的不平之色,心中不禁一动,笑道,“你爱他是不是?”
     “是又如何?”她直言不讳,理直气壮得如此美丽,倒让我升出一丝欣赏之意。
     “是的话自己去追他,虽然你很萝利,对于刘易斯那样的正人君子来说,跟你在一起会有罪恶感。但你的外形也不算太小,至少也发育了。”我瞄了瞄她微隆的胸部,“在中国古代,十三岁可以嫁人了。”我突然很好奇,女吸血鬼有没有大姨妈月月造访?
     她挺了挺胸,哼了一声,“他不喜欢我,所以我选择守护他。”
     “你强迫他好了。”
     “我不强迫!”
     “那你为什么强迫我?”
     “因为我看你不顺眼。”
  我差点笑起来。多直接的理由啊,我居然有几分喜欢。正要说些什么,心头又有感应,回头一看,却是小丁走了过来。我灵机一动,立即迎上去,随手设下屏蔽结界,低声对小丁说,“想摆脱我吗?”
     他一愣,没明白我是什么意思。
     “我知道你又跑出来,想跟我比试比试,不过我没兴趣应酬你。看到那边的小姑娘没有?”我指指来若,“你只要能制住她,我就随时接受你的挑战,并且不用鬼牙戒指。”
     小丁眼睛一亮,于是我又加了一把火。
     “你若连个小姑娘也摆不平,就别提什么自亾由。”
     小丁现在和高中小男生一个德行,荷尔蒙分泌过盛,加上被我管得憋屈,有劲儿没地儿使,特别喜欢和人打架。只是,我严厉控制着他,他不敢随意动手,心中早就对我不满到极致了。现在听说可以随便打人.虽说目标只有一个,他也很兴奋。
     而于我而言,引寻水流不能一味的堵,重要的在于疏通,我让小丁发泄一下.有利于他转移憎恨的目标,并继续提高自身的能力。我听里昂说过,小丁的能力越早释放,他就越早可以变得理智,摆脱新生儿的不确定危险性。
     对不起啦小米若,既然你找我的麻烦,你不仁,我不义,也只好让新麻烦缠上你吧。小丁当然打不过话了三百年的米若,但他是史上最强大新生儿,又有东方道术基础,米若也不能对他造成太大伤害。
     一方面给来若找点事做,省得她来缠我,教训她别着不起人类,尤其是来自东方中国的。另一方面让小丁吃点苦头,在暴怒中学会控制自己,一举两得,我他妈的太聪明了啊。
     “米若,有本事打败了我的徒弟,再来强迫我吧。”我激了她一下,然后又把话往回拉,终究是舍不得小丁受大伤的,“不过他是亲王殿下的孩子,新生儿,记得手下留情哦。”
     一句话,两个人一起瞪我,然后又互不服气的对瞪。嘿嘿,多好,本小姐就不奉陪了。
     我把两个人留在沙滩上,把哼哼哈哈的对攻声也留在身后,心中正为自己的阴招而欢呼,不期然望向月光情人的顶层天台,又见到里昂站在那里。
     距离远,我没用道法加持眼力,但不用猜,我就知道那身影就是他,还感觉他对我招招手。
     我哼了一声,径直回到了图书馆去。切,你散布桃色谣言就算了,还想着能对我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吗?以为我是金秀儿?我还不用这么自降身价。
     可是当我回到图书馆,却发现他已经在那儿了。
     “就知道你不会乖乖听话。”他眼睛里充满笑意,好像为猜对我的行动而得意。
     “有何贵干?”我一幅很配合,而且很友好的样子,心里却把他的租宗十八代,统统问候了一遍。当然,以金秀儿的名义。
     “这个周末有一个慈善晚宴,我要求你陪我出席。”他说明来意,我非常意外。
     既然是慈善晚宴,就是人类举行的,因为血族不需要,难道要募捐鲜血吗?我知吸血鬼们,尤其是密党成员会伪装成人类,生活在人类社会中,衣食住行,除了白天不能出现,与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伪装能力强的,人类根本分辨不出与他们交住的其实是血族成员。顶多,为了防止被发现,彼此不能有太深的交住或者感情关系。其实就算发现,用血族的精神控制力消除对方的记忆就好。所以,说不定谁的朋友中就有吸血鬼的存在,只是我们自己不知道罢了。
  而里昂,就是这类吸血鬼之一。月光情人,就是联系人类与血族的纽带,不然他怎么会那么有钱?
     我只是不知道,他和人类还有这种社交活动。不过他视人类为低等动物,一切的关系网都是为了他的生意而已。也许,还有他不为人知的秘密。毕竟,要想控制世界,就要控制人类。要想控制人类,就要先成为他们。
     “哦,阔佬们攀比善心的盛会啊。”我不无讥讽地说,“很少有真心,不过是虚荣罢了。”
     “再怎么虚荣,也是人类的行为。”他貌似无聊地在我面前走来走去,晃得我眼花。
     “别忘记,你也曾经是人类。”
     “是啊。”他耸耸肩,“我曾经进化,如今却不得不退化。毕竟,这个世界还是属于最没用的人类。要想在这个世界生存得好,少不得要人类的帮忙和配合。”
     “原来是编织金钱与政治的关系网,你直说不得了。”我坐下,翻书,头也不抬地说, “我一个中国女道士不懂这些社交应酬的,带金秀儿去好了,她正适合。”
     他把轻轻书合上,把我的手夹在书页里,按着,不让我扣回,“这话听起来像妒忌哈…哈…哈……我连笑了三声。
     “想让我妒忌,下辈子吧。”
     “那么,陪我去。”
     “恕不奉陪。”
     “这是你的赔偿。”他托起我的下巴,强迫我看他,“金秀儿身上的咬伤还没好,那是你造成的,你不能让我带个脸上糊着一层药的女人出席。
     这话,我怎么听着这么不顺耳!好像是金秀儿去不成,他才邀请我。难道我是退而求其次的其次吗?
     “我要是就不去呢?”我隐隐有点发火。他没生气,眼波在我脸上扫来扫去,最后落在我的唇上,“我给你两个选择。”他喉头滚动,〃a,跟我去宴会。B,给我一个吻。
     太无赖了!这叫人怎么选?
     “为什么非要我去?”我妥协了,“就算金秀儿不去,哈德斯岛上有太多大美妞了,人类也有,血族也有,何必要带上我这种上不得台盘的?”
     “真失望。你居然连一个吻也吝啬。”
     他根本不回答我,“很亏啊,外面盛传我们是秘密情人,可是你却这么冷摸。”
     我气结,“明明是你散布的谣言好不好?现在来跟我说谁比较吃亏?”
     “你做了聪明的选择,因为就算你奉献了香吻,也一定非陪我去不可。”
     “卑鄙小人。”
     “我周六晚上八点来接你。”他继续不理会我,我们俩就是鸡同鸭讲,“你想买什么礼服首饰鞋子请随意,开特。凯撒会帮你付钱的。”
     “我不会给你省的。”当看到他也不等我回答就离开,我跳起来,对着他的背影嚷嚷。
     以为我是文艺范儿的女生就错了。你让我买,强迫我陪你出席什么破晚宴,不弄点补偿怎么行?花到他破产是不太可能,让他大大出血是绝对没问题的。
                  27 上吧,马小乙(上)
  周六天一擦黑,我就精心打扮起来,在花费了两个半小时之后,终于达到了“最佳”效果。
   原来所谓的珠光宝气就是这种形象和感觉啊。
   我满意的照照镜子。
   小礼服我照样挑的黑色,因为不容易出错,也不容易太引人注月,低调的性感。式样也很简单,露背的短裙,不过在肩部有个设计很新颖的超大蝴蝶结,显得俏皮又别致,整条裙子的感觉立即不平凡了。鞋子,手包全选的淡金色,有奢华的气质,但却不耀眼。
   而我的宝光,全来自于那些钻石首饰……头饰、项链、耳环、手锡、戒指、脚链……
   买这些东西时我都不问价,里昂那么有钱,至少是亿万富翁,钻石的克拉太小是我看不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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