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年代之媳妇是只狐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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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之媳妇是只狐狸精-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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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志军捂住了她的嘴,“说爱我就够了,其他的留着明天说。”
  管她身上有什么秘密,她哪一天愿意告诉他,他就听着,现在他只要确定,这丫头真的喜爱自己,那就足够了。


第50章 50
  秦志军难得睡到起床号响了才醒; 低头看了看; 小丫头被他整个搂在怀里。他弯起了唇角轻吻了吻她的发顶,小心的把手臂从她颈下抽了出来轻手轻脚起了床。
  把顾婉的衣服叠放在她枕畔; 出门前捡起昨天落在地上的书,竟是高一课本; 把书放在书桌上。
  小丫头想读书他就供着,可他并不希望她有什么心结和压力; 回头找到机会需得开解一番。
  顾婉睡得很沉; 秦志军走了许久她才被训练场上的口号声吵醒。换了个地方睡又醉了酒,她脑子里一时有点断片儿,愣愣想了一会儿; 等记起昨夜里恍恍惚惚不知是真是梦的情境她脸刷的红了,揭起被子往被窝里看一眼,她整个人埋进了枕头里。
  把自己捂了一会儿,穿衣时去看左胸的印记; 然后一脸的懵……
  那印记看不清了,原本印记所在位置的小块皮肤像被上了色一般。
  怎么; 咬这里啊……
  她快速套上衣服; 捏了捏发烫的耳朵下床叠被子洗漱。
  三营食堂里,贺军听着二连长和三连长在议论秦志军的媳妇,他不动声色的吃着早餐,注意力却全在两人的对话上。
  “听说秦营长媳妇长得特别漂亮,比宋梓珊还好看。”
  “我怎么听说是个乡下姑娘,五大三粗还会打猎的; 昨天一营食堂好像加餐了,就是她上山猎了七八只山鸡送炊事班去了。”
  “五大三粗,说这话的人真的见过本人吗?我是听周长安那小子说的,昨天他站岗呢,亲眼见到的,用他的话说,长得像个仙女一样。”
  “真的啊,那秦营长有福气啊。”
  “可不是,看着才十八岁左右,比他至少小七八岁,平时就是个训练狂,训起兵来冰块一样半点不近人情,我听说在媳妇面前大变样,宠媳妇宠得不行。”
  “那可不得宠着,我要能找个小我这么多还长得天仙一样的媳妇儿,我也会把人宠上天去。”
  贺军听得差不多了,把手里的馒头几口吃了,勾了勾唇角。全团近两千号人,他和秦志军同时入伍,同样农村兵出身,一路比拼着往上爬,现在同为副营长,可他心里清楚,他的三营其实比一营是要差上几成的,一营是团里着重培养的尖兵营。
  他自认为实力并不比秦志军差,缺的只是一点运气而已。秦志军和周扬交好,而周扬的家世……
  贺军喜欢宋梓珊,不止是因为她长得好,更加看重的是她身后的宋师长。可他早就察觉了,宋梓珊心在秦志军身上,尽管秦志军向来不太正眼看她,她的目光也始终是追随着他在转。
  贺军向来觉得,他比秦志军差的只有运气和颜值,他长得也好,可跟秦志军却没法比,如果不是这样,宋梓珊又怎么会只对秦志军青眼有加。
  现在秦志军结婚了,娶的还是个村姑,呵呵。
  宋梓珊总该死心了,他只要再努力努力,成为宋师长的女婿,他的前程将会大不一样。秦志军和周扬再铁,那也只是朋友,周家会帮他的也有限,迟早有一天,他能站在秦志军不可企及的高度。
  他从不觉得自己这样的想法不好,妻族也是实力的一部分,宋家帮了他,他待宋梓珊好就是回报。秦志军还是太幼稚,放着宋梓珊这种军二代不要,偏娶个村姑,好看能当饭吃?
  他这里边喝着粥边对未来仔细规划,雄心壮志,光想象着就已经热血沸腾。只是他一门心思拿秦志军当比较的标杆,秦志军却满心满眼的只有自己媳妇儿。
  炊事班的一帮子战士,今天额外给顾婉开了小灶,一帮来自不同省份的战士,商量着做了自己家乡的特色美食。
  吴长顺老家江西南昌,做的是他老家特色的瓦罐汤,浙江的齐一飞给做了一盘酥油饼,河南的鲁项明做了三鲜烩面,汤是他头一晚就熬好的高汤,面拉成薄条,上面铺了切得薄薄的肉片再撒上香菜,看着就叫人食欲大开。
  秦志军去打饭的时候,被一早注意着的炊事班战士拉住了,直接端了几个饭盒给他,笑着道:“嫂子昨天给我们送了山鸡,这是咱班里的战士给嫂子单做的,家乡的特色小吃,怕嫂子吃不完,今天就这三样,等明天咱们再换几个人做拿手的小吃给嫂子尝尝。”
  秦志军没想到媳妇儿往炊事班送了一趟东西还享受了一回特殊待遇,笑呵呵的接了过来,道:“那我代你们嫂子谢谢你们了。”
  顾婉洗漱好后原想着帮秦志军洗洗衣服再打扫一下宿舍,可秦志军是真的很会收拾内务,宿舍收拾得干净清爽不说,脏衣服臭袜子的都找不出来一件。
  秦志军这里很简单,连个衣柜都没有,就一个箱子,她打开看了看里边全是军绿色的衣物,应季的衣服只有三套军装,除了内衣,一件外出时穿的常服都没有。
  顾婉想着他给她买东西时的那个大方劲,自己倒是节省,什么都不置办。
  找不到可洗的衣服,她看了看床上的被单想了会儿还是打消了洗被单的想法,她如今其实也多少知道一点人事了,刚来探亲第二天一早洗被子怕被人看了会不知想歪到哪里去。
  最后挑出秦志军两双军用解放鞋拿到公用水池那边洗刷去了。
  秦志军端着几个饭盒回来时正好看到顾婉在洗他的鞋子,把饭盒往宿舍一放就要去抢她手里的鞋。
  他天天训练量都很大,鞋子洗得再勤又能干净到哪里去,怎么能让她给洗鞋子。
  顾婉嗔他一眼,道:“在外边呢,别抢得难看,我是你媳妇儿,给你洗鞋子怎么就不行了。”
  秦志军被她那句我是你媳妇说得心头一热,可鞋子还是不肯让她洗的。
  “乖,我一会儿自己就洗了,你洗了手吃早饭去,炊事班的小战士们单独给你开了小灶说是要谢你昨天给战士们送的山鸡呢。”
  顾婉见他又哄自己走,听得好笑,示意他看她手上的鞋子:“已经洗得差不多啦。”
  她麻利的把鞋子洗好,拿到窗台去晒。秦志军见状,拿个脸盆兑了温水,等她晒好鞋拉过她进屋仔细的给她打了香皂洗了两遍手,又认真拿毛巾给她擦干。
  那么漂亮的一双手,洗他的脏鞋子,他光看着就觉得那两双鞋子罪孽深重了。
  这举动叫顾婉哭笑不得,道:“我哪里这么娇气的,这些活我从小就经常做的呀。”
  秦志军牵了她到写字台边坐好,把饭盒一个个打开,一边道:“那是在你家,现在你嫁给我了,是我家的人了,就得做个娇气的丫头。”
  他说着,自己笑了起来,捏住顾婉鼻子道:“我就喜欢你做个娇气包。”
  顾婉拿下他的手,眼里有嗔有笑。
  顾婉这一顿早餐在部队来说很精致了,秦志军打趣:“你倒是会收买人心,我在这里这么些年就不知道这些家伙还会做这样的吃食,天天都是大锅菜啊,哪有这个可口。”
  顾婉笑得开心,道:“代我谢谢他们啊。”
  秦志军挑眉,道:“要么你明天直接去食堂吃饭亲自道谢?小吴说明天他们再给你另做几个特色小吃。”
  顾婉听了,告诉秦志军说她一会儿就得回市里,秦志军愣住,怎么刚来就要走。
  “婉婉,现在虽然没有探亲接待房不能长住,但留三四天是可以的。”
  顾婉也不舍得他,可原本只是来看一看他,并不知道部队能留住,她换洗的衣物都没有带一件,街道办那边还接了活计,不能误了人家的事。
  做手工活这事她不想让秦志军知道,许是怕他心疼,又许是她那些许可怜的自尊心作祟。
  只说没带衣物,又承诺了过段时间会再来看他,到时多留几天,秦志军才不舍的点了头。
  九点多钟,秦志军陪着顾婉又进了一趟山,顾婉这一回掌握了技巧,试着只把猎物砸晕,摸索了两回就找到了技巧。到十点半出来的时候她收获了七只山鸡,三只野兔,可谓是大丰收了,叫驻地门口另两个站岗的战士侧目,这年头谁不谗肉啊。
  秦志军跑到炊事班给她找了个小蛇皮袋装了要送她回B市,顾婉想着堆在房间里的那些纸盒摇头拒绝了,把方子君给的几本书都装在秦志军的一个军用挎包里背上,拿了一只野兔和一只山鸡让他送给周扬家,自己就要走。
  秦志军向来是个利落的性子,遇到顾婉却都变了,只觉得能多陪她一分钟都好。喊了个小战士给周扬送东西去,接过顾婉手上的蛇皮袋,说至少要把她送上车。
  分明挺长的山路,俩人却都觉得太短,见汽车来了,秦志军拉住准备上车的顾婉,说:“婉婉,我这辈子喜欢不了别人,只有你,只爱你,我喜欢的只是你这个人,无关其他。你想接着学习,只要是你喜欢的,我都支持,但别太累,也不要有压力。”
  汽车在两人身边停下,售票员开了车门等她上车,顾婉不意会在外面听到秦志军这么直白的表白,耳根有些泛红。她点了点头,笑容甜软:“嗯,你照顾好自己,我过段时间再来看你。”
  说完就快步上了车。
  汽车缓缓开动,她在车窗里和他挥手。
  秦志军跟着车子跑了很长一段路,直至那汽车摇晃着开出了他的视线。
  这一刻,他觉得特别对不起顾婉,她大概从来没有真正认识到她自己的美好,家世好如周靖也对她动了心,若非他们订婚在前,若非他的那一点私心,把周靖对她的那点喜欢直接掐死在萌芽时,她本可以有更好的生活。
  她甚至都不知道有那么一个优秀的男子也曾爱慕与她。
  可他就是自私了,没有动心之前他不愿意去拖累一个好姑娘,动了心动了情,哪里还能去考虑那么多,那时他想,他就是腿好不了,也会努力给她很好的生活,宠她爱她,只要她愿意,他就不会再舍得放手了。老天多眷顾他,小丫头对他也有情。
  甚至于,他要归队,她不惧艰苦要跟着来随军,如今她一人远离家乡在人生地不熟的B市生活,而他即陪伴不了她,也没办法照顾她,甚至就连见一面都殊为不易。
  但是他也会努力,努力给她创造更好的条件,只要她快乐无忧。


第51章 51
  秦志军追了汽车跑了很长一段路; 售票员和乘客哪能不侧目,售票员过来收钱时; 笑着问道:“小姑娘; 那是你对象吗?”
  顾婉甜甜笑了笑,道:“是我丈夫。”
  旁边隔着一条过道座位上坐着的大婶笑道:“军属好啊,军属光荣; 不过小姑娘也不容易。”
  她冲对方善意的笑笑。
  回到住处时已经是中午了,蜂窝煤炉子里的火早就灭了; 她拿火钳夹了一个新煤球找莫大婶到她炉子里换了个燃着的煤球,这样免了重新引火的麻烦,对莫大婶来说也划算。
  自己能赚到钱; 顾婉在吃食上也不愿意亏待了自己。一面加起锅烧水,一面从蛇皮袋里抓了只山鸡出来。这会儿那些山鸡野兔都醒了,麻袋里边动静挺大。一时半会儿也没有可以关这些活物的地方,她只能绑紧了麻袋口由着它们抓腾; 等明天一个早拿到早市上去卖。
  她到灶房取了个海碗,往里加了点盐兑了一汤勺水融了,把鸡脖子上的毛拔掉一些; 拿菜刀割了对着海碗取了鸡血; 鸡血和盐水混合只需要静置二十多分钟就能凝固成血豆腐; 这东西好吃且养人。
  把鸡放在洗菜用的脸盆里,等锅里的水烧开倒了大半进脸盆烫鸡,留了一半把洗好的米下锅煮到未开花前捞了出来,米汤养人她也不舍得倒; 煮得稠稠的拿汤碗装了,架上锅蒸饭。
  这其间把鸡褪了毛,等饭蒸好,拿了鸡肚子里的鸡肠、鸡胗、鸡肝、鸡子切好和辣椒炒了,再做了一碗红烧血豆腐,炒了个白菜,这三个都是快手菜,不到一点钟中饭就齐活了。
  吃了中饭,洗碗的时候顺手把鸡跺成块拿盐抹了一下盖好,就搬了纸盒在客厅折了起来,她琢磨过了,明天试试卖野味这路子成不成,没问题的话做过这一趟手工活就不再接活了,卖野味的钱养她绰绰有余,多的时间都拿来学习高中的知识,争取后年能参加高考是最好的,还有不到两年的时间。
  至傍晚,走路去菜市场买了个小南瓜回家,坐了一下午也算是活动活动。把中午的饭热了热,泡了点干香菇做了红烧鸡块,野山鸡瘦肉多滋味好,做出来香味散出院子外很远,小南瓜切丝炒了。
  一只野山鸡足有三斤多,做出来有小半锅,她拿了个海碗盛了一碗给对门莫家送去。
  莫家人正吃饭,鸡肉的香味一早就闻到了,就是没想到是顾婉做的。见她送了一海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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