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才是真大佬[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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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才是真大佬[快穿]-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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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这里太偏,就胡巧一个大姑娘住在这,林则有些不放心。
  “不用,我叫胡杏来陪我睡就行。”胡巧早知道林则要出远门,所以早早就和胡杏说好了。
  “你二叔家的堂妹?”说来也怪,胡巧的爹妈够极品,她二叔二婶反倒很和善,所以她爷奶都跟着二叔生活,林则跟着胡巧去过她二叔家,现在关系比胡新民可亲近多了。
  有她堂妹作陪就安全多了,林则又找了杜南星和刘勇帮忙照看下家里,然后第二天天还没亮就出发。
  这几天乡里每天都有粮车去县城,他也能蹭到车,拿着介绍信买到XA的火车票,等了近两小时,然后挤着人上了车。
  他只有村里开的介绍信,有再多钱也买不到卧铺,只能买到硬座,好在现在不年不节,站了一站就抢到了座位,好容易到达XA,林则只觉得腰都直了,下车随便吃了点东西,又辗转三趟车才到达西北的劳改农场。
  快到地方的时候,林则找了个死角从储物空间把棉被取出来。
  门口站着一个持枪的警卫,林则正了正神,大包小包的过去,问道:“同志,请问你们这里有没有一个叫林宗平的人?”
  警卫先是警惕的看了他一眼,上下打量他一番才问道:“你是来探视林宗平的?”
  林则闻言一喜,这说明确实有这个人,来前他无比的忐忑,就怕老爷子没熬住,“是,请问现在方便吗?”
  这警卫人挺和气,道:“方便,但是你的行李得检查。”
  林则点头,笑道:“应该的,应该的。”
  背包里装的是帽子手套袜子之类的零碎物品,手上一袋是棉被,一袋是林则给准备的衣服鞋子,还有一些肉和菜干,当然是不怕检查的。
  警卫惊讶的看着这么多东西,偷瞄了林则一眼,赶紧拉上拉链,“请进吧。”
  林则从背包里取出几个桔子和一小袋麻花,“都是老家带的,不多,尝个新鲜。”
  都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哪怕这个小鬼不难缠,但是林则也觉得有必要交好,林宗平在这里还得待几年,多个人多一份善意也是好的。
  进了大门,里面沿着围墙建了一圈的房子,除了留出一条人走的小路,别的地方全部种了庄稼。
  林则四周环顾了一圈,都没见着人影,正想着要不要去敲门看看,就见一个六十来岁的男人扛着锄头从不远处走来。
  “您好,同志,请问您认识一位叫林宗平的人吗?”
  “找老林?”那人狐疑的看了一眼林则,“你是他什么人?”
  “这么说您认识他?”林则赶紧提着东西上前,“我是他儿子,林则。”
  那人不住打量着他,然后点头,“长得还真有几分像,来来来,跟我走。”说着就转身边走边喊,“老林,老林,快出来,老林。”
  “嚷嚷什么,好容易休息半天,还叫不叫人睡觉了。”来人是一个六十岁左右的清瘦老人,披着一件洗的发白的军大衣,顺着声音看过来,就见老丁身后站着一个大包小包的后生。
  “这是?”林宗平眯了下眼睛,不自觉的往前走了两步,他离家那会,林则才不到十三岁,虽然仅仅四年多没见,但是一个男孩到一个男人的蜕变无疑是巨大的,仔细看了很久,才颤抖的问道:“这……小则?”
  “爸。”有着原身记忆的林则,这声爸叫的心甘情愿。
  “好,好。”林宗平手微微颤抖的拉住林则的手,上下仔细打量,“不过四年没见,就长成大小伙子了。”
  林则闻言鼻头一酸,眼眶湿润,诚如他所说,不过四年没见,刚四十出头的父亲仿佛老了二十岁,他那双握笔的手现在满是老茧和裂口,还有这花白的头发,可以想象这几年他吃了多少苦。
  屋子就是土房,不过打扫的还算干净,两人只能坐在炕沿,刚刚带路的老丁知情识趣的离开,现在是他们父子俩独处的时间。
  “你也别恨你妈,是我对不起她,她一个女人带着你跟小慧,日子确实不好过。”听林则说了这几年发生的事情,林宗平不急不缓的说道。
  “爸,可你刚走妈就改嫁,而且……”
  林宗平抬手打断林则的话,“你现在长大了,性格倒是改变很多。”然后转而说起自己在这边的生活,全都是开心的事情,仿佛他不是在劳改农场,而是农场主。
  林则没有打断,老爷子说到高兴的地方就陪着一起乐,说到那些同事不好,生气的地方就一起气。
  这是他作为一个男人,一个父亲,想要在儿子面前表现的模样。


  第15章 七零年代男知青12

  下午还要出工,林则就留在这间小屋当中,搓了搓手,白天都这么冷,晚上得多难熬。
  摸了摸床上的被子,硬邦邦的,拆开一看,里边的棉花果然又黑又/硬。
  把被套拆下来洗了拿到外面晾晒,旧棉花全部捶打一番,添上旧棉袄里的棉花一起重新弄了一床厚褥子,下面垫着的草给收拾干净,把这床褥子垫在下面,铺上新做的床单,总算瞧着顺眼多了。
  屋里没多少东西,灶台边上就放着一些煤灰,后边放着一捆玉米杆,边上还放着一袋子玉米面,说是玉米面,可里面还夹杂着糠和红薯皮,这哪是人吃的,根本就是猪食。
  红着眼睛烧上开水,他的空间还是太小,只带了五斤米和十斤挂面。
  西北风大,干燥,中午洗的到傍晚就干了,林则怕新被子太招眼,用原来的被套给套在外面,再加上他带来的军大衣还有老爷子自己的,晚上往上一盖,应该能暖和许多。
  林宗平回来的时候楞了一下,不说焕然一新,可不大的屋子打扫的干干净净,尤其床上那蓬松的被子,一看就不是原来的被褥,过去捏了捏,一定是新棉花。
  “你那媳妇给做的?”
  林则将自己下乡后的事情也挑了一些告诉林宗平,尤其胡巧,毕竟是人儿媳妇,肯定得说清楚。
  “对,还给做了衣服鞋子,刚刚你走的急,也没试,也不知道鞋子合不合脚。”林则把这些东西都放在床脚。
  “有什么不合适的,肯定合适。”林宗平乐的见牙不见眼,穿上胡巧的鞋子来回走了几趟,“加上那兔毛鞋垫刚刚好。”还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没想到还能用上儿子儿媳妇的孝顺。
  “我还带了米和挂面,知道您更爱面,不过偶尔煮点大米粥养胃。”林则盛出粥,“一会我把我那地址给您,缺什么您就写信给我,我总比您方便些。”
  林宗平笑着答应下来,以前他觉得儿子的性格和他妈太像,太懦了,没想到经了这一番事,倒是成熟有担当起来。但是他现在这情况,避着他都来不及,哪敢能往外寄信。
  “你带了这么多东西,动了?”夜深人静的时候,林宗平才开口问道。
  “嗯,我要下乡的时候,也不知道乡下什么情况,就想着提前拿出一些东西,还有小慧,妈的性格您也知道,我得给小慧备点东西。”
  “嗯,原先我是怕你守不住,现在你自己心里有成算,那我就不多说了。”林宗平顿了顿,“但是那些玩意能不动就别动了,多了招人眼。”
  “知道呢!我就卖了两次,头一次找不到门路,找的同学帮忙牵线,后来那一次是我自己找的人,还故意打扮了一下,不会被人认出来。”林则也怕出问题,且小心着呢!
  两人嘀嘀咕咕到半夜,分别多年的生疏感少了很多。
  第二天林则跟着林宗平拜访了各位叔叔伯伯,中午一起吃了顿饭,下午他就得离开,赶晚上的火车。
  “爸,这一百斤粮票您先拿着,我这还有好些呢!等下回再给您寄。”林则凑近他耳边小声说道:“床底下有个铁盒子,里面是我弄的药,都贴了说明书,您自己照顾好自己。”
  林宗平知道林则换了不少,就没客气,摆手示意他离开,转过身偷偷抹了抹眼睛。
  林则看着消瘦的背影,眼眶不禁泛红,“爸,我走了,等下次有机会,我再来看您。”
  “走吧,别再来了。”林宗平背着身子摆摆手,大步离开。
  林则知道他的意思,是怕牵连他。
  出大门的时候,站岗的还是昨天那个警卫,林则塞了他两包烟,“没别的意思,就是下回我寄东西过来,能不能劳烦您帮忙送一下。”
  “还得例行检查。”警卫摸了摸怀里的烟,说道。
  “这个当然,就是一些吃的用的。”林则赶紧说道。
  “行。”警卫点头。
  辗转回到梧桐乡,已经过去近二十天,其实在农场就呆了两天,大部分时间都是花费在路上。
  回到家都已经天黑,还没敲门,林则就听到里面有些动静,随即想到他开栏门的时候发出的声音,估计胡巧她们听见了。
  “是我,林则。”
  门猛地打开,胡巧拉着林则上下看着,“怎么回来的这么晚?”
  “县城到乡里没车,我坐到青山乡下车,走路回来的。”从青山乡到梧桐乡得有二十里路,乡里到下梧村又有个四五里路,可不走到天黑了。
  “姐夫。”胡杏拎着东西从里屋出来,“既然你回来了,那我今晚就回家住。”
  “等等,我送你。”虽然现在不算晚,但是让一个小姑娘这么回去,林则也不放心。
  回来的时候,胡巧已经煮了面等他。
  “你先洗把脸。”胡巧知道林则爱干净。
  洗完脸,顺带擦了下身子,吃完一碗热乎乎的汤面,整个人的精神头才算好起来。
  “见着爸了吗?”胡巧小心的问道。
  “见到了。”想起在西北看到的场景,林则沉默了一下,“我想往后隔一两个月寄些东西到西北,咱们自己可能要节省些了。”
  “咱们本来就该节省,可不敢跟你这么大手大脚了,现在谁家能吃三顿饭,而且顿顿干饭?”胡巧早就想说了,“现在不是农忙,明儿起咱们也和村里一样一天两顿,我割牛草的时候,摘了不少野菜,到时候再去摘一些,到了冬天也能混个肚饱。”
  林则顿时哭笑不得,“也不至于节省到那地步,饭还是得吃的。”他一直一天三顿,一下叫他改成两顿可受不了。
  林则算了算自己手上的粮票和钱,已经花了大半,还有这么多年,黄金不到万不得已是不敢动的,还得想想法子。
  话是这么说,胡巧也不会真饿着林则,还是一天三顿的吃饭,只是主食掺杂粗粮,本来还想把油省省,可林则不愿意,为什么他们不容易饿,就是因为肚里有油水。
  转眼临近年关,他上次请假已经是胡支书开了大恩,想要回家过年根本不可能。
  其实新来几个知青都申请不到,这回家过年也是有名额的,哪能那么容易。
  知青所十几个人,只要一个人能回家,别的都留在下梧村过年,林则的岳家有跟没有一样,干脆带着胡巧到知青所和他们一块过年热闹。
  带着大半个猪头过来,加上知青所这边分到的肉,这个年过的格外富足。
  “趁着今天喜庆,我也宣布一件事。”刘勇笑着说道:“我和白梅同志打算初八的时候结婚,到时候大家都来见证我们的婚姻。”
  “真的?”杜南星一拍刘勇的胳膊,“行啊勇哥,这不声不响的就把咱们知青所最漂亮的花给采了。”
  “瞎说什么呢!”白梅瞪了他一眼,一点不害羞,“到时候什么东西都别带,我们就打算简简单单热闹一下。”
  到了初八这天,林则和胡巧拿了一对红色的枕套,这是上回布多出来,胡巧做出来的,上面还绣了一对鸳鸯,最应景不过。
  “都说了别带东西,你们这……”白梅不收。
  “就是一点心意。”胡巧塞到白梅手里,“祝你们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白梅的脸腾地一下红了,“说什么呢!倒是你,结婚这么久了,怎么还不怀一个。”
  胡巧愣了一下,低下头,双手捏着衣摆不断揉搓,“我们还小呢。”
  回家的路上,林则总觉得胡巧不对劲,往常叽叽喳喳的她现在一句话都没说。
  “这是怎么了?有事可以和我说?”林则侧头问道。
  “也……也没什么。”胡巧低着头,“就是白梅姐问我怎么还不要孩子?”
  这个……林则停下脚步,上下打量着胡巧,“不是和你说了吗,咱们还小,等年纪大点再要孩子。”
  “为什么?村里的姑娘十七岁十八岁嫁人的多得是,哪个过门不生孩子了。”胡巧觉得就是林则嫌弃自己。
  “真不是,我看过书,年龄太小生孩子对大人孩子都不好,至少等二十岁的时候,我们再生孩子。”林则拉住胡巧的手,继续往家里的方向走,十七岁,在未来还是高中生,尤其胡巧人瘦小,看着跟初中生差不多,还在长个字呢,生什么孩子。
  胡巧嘟嘟嘴,盯着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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