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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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田园-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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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辰,说说你小时候的事呗。”姚子清舒服惬意的趴在林辰背上,有一种被人呵护的感觉,声音不由自主的就有些娇憨发嗲起来。

    “我喜欢你喊我‘大哥’。”林辰忽然道。

    “啊?”姚子清一愣,或者说是故意装愣。喊他大哥?这怎么可能?

    “我喜欢你喊我‘大哥’。”林辰尽然学姚子清,声音也有些小孩子气,固执而又认真的重复。他早就听不惯她喊他名字了。连名带姓,只有长辈,同辈的朋友与伙伴,或者陌生人才喊。可她是他的妻子。

    “呃……好啊。大哥~~!说说你小时候的事呗!”姚子清心情好,肚量便特别的大,既然他想要,那就喊他‘大哥’吧。反正一个称呼而已。再说,她自己其实也很喜欢的。真实年龄什么的,对她来说真的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只要她不说,谁又知道呢。

    “调皮!”林辰被姚子清故意娇滴滴,还带着勾的声音,喊得浑身酥麻,忽然像中电了一样。之前才刚刚消散的渴望与邪火,忽然间又窜了出来,瞬间遍布他全身。无奈之余,忽然觉得他这个妻子,简直就是个妖精。她要是生活在宫廷里,没准就是那传说中的祸国妖妃。

    不过,他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不愿往这方面多想,只是有些惆怅与忧虑,学着姚子清的样子,夸张的叹了口气,酸酸的道:“真想把你藏起来,不许你见人!”在他看来,她简直就是这天底下最完美的女人,很有可能招惹来坏蛋呢。

    “我还想把你藏起来呢!”姚子清一副颇为认真的口吻道。其实在她看来,林辰也是个魅力无限的男人,长相就不要说了,就是性格与能力,也很能吸引女人。他现在也就是太穷了,么钱么势,不然,一定有不少女人愿意上赶着。

    就这样,两个人肉麻来,肉麻去,乐此不疲,一直肉麻到天亮了,十里镇也就在眼前了,才恢复了正经。路上已经有不少行人。姚子清也享受够了,不愿意被人当猴戏看。让林辰放下了他。

    十里镇一如既往的热闹,虽然据传南边要打仗了,局势十分危急,但日子还得照常过不是?总不能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呢,就自己吓自己。

    林睿是个勤快人,早早的就打开了铺面。

    一大早的,也没什么人。他的合伙人陶小幺比他还要勤快,一大早就来找他。这一次,他去六十里外的一个县,收了一批货,没有回十里镇,直接去东洲城处理了。一共一百两的本钱,除去路上的花费等消耗,净挣了一百零三两。

    两个人拿着个算盘,噼里啪啦的合起帐来,真正是亲兄弟,明算帐。

    核对无误之后,六十两的本钱,陶小幺才二十两的本钱,周掌柜也凑份子,搭了二十两的份。林睿先把三两多的零头给陶小幺做幸苦跑路费。然后才分银子,他分利六十两,连本钱一百二十两;陶小幺分利二十两,周老板分利二十两。

    “这一次做完了,我们散伙吧!”陶小幺没有正形的趴在柜台上,笑眯眯的道。

    林睿冷哼了一声,虽然心里不痛快,但还是答应,“好。散就散吧。”

    虽然,陶小幺的做法挺没良心的。想当初陶小幺手里没有一文钱的本,又畏首畏脚,瞻前顾后的,胆子贼小。是他给了陶小幺七十两银子,帮忙出谋划策,给与鼓劲,让陶小幺做的生意。然后利滚利,终于让他手里也有了本金。

    但事到如今,陶小幺手里也有四十多两的银子了,想要自己一个人做,完全可以,何必再搭上别人呢?他早就直到,陶小幺不是个好人,这一天也在情理之中。他也很早就认清了现实,从来不指望谁是好人。

    “你以后还要做这个吗?”虽然散伙了,但出于对做生意的热爱,林睿还是忍不住和陶小幺商量议论起来。

    “不知道。”陶小幺有些犹豫,做的这一行风险太大了。倒腾的好,际遇巧合之下,没准就发了,比如说这一次。做的不好,像之前的好几次,他们两个人一共才挣了三十几两。谁知道下一次会不会陪了?

    “你看看,我下一次该倒腾什么?”陶小幺又问。对于林睿,陶小幺是很佩服的。这小子长的一副好皮囊,但却再精明不过了。而且,他的感觉分析也很敏锐。总能从蛛丝细节上发现商机。离开了林睿,他还真有些忐忑呢。

    “不知道。”林睿摇了摇头,“我想着,做这个终非长久之计。”他们做的无非是投机倒把,抵买高卖,赚差价,顺便做些收购山货之类的生意。但哪那么多的东西与机会,给他们倒卖啊?一个弄不好,价格波动,或者压了货就不好了。

    再说了,陶小幺都不与他合作了,他这么小气的人,不给陶小幺使坏就已经很大度了,怎么可能帮他?

    但陶小幺脸皮很厚,才十九岁的他,九岁时就跟着父兄当起了卖货郎,走街串巷,不但练了副好口才,还练就了一副厚脸皮。只要林睿不翻脸,还搭他的话,哪怕偶尔讥讽刻薄他几句,他也不生气,缠着林睿说着他的见闻。

    投机倒把嘛,自然要对物价与消费状况很了解才行。在这方面,陶小幺是真有一手,消息格外全面而灵通。他们要做的是,从这些消息里寻找商机。

    两个人正说着,林辰和姚子清来了。

    “大哥。”林睿连忙从柜台后站起来,高兴的打招呼。他本来想要跟姚子清好好相处的,但想起她昨天的无耻行径,干脆不理她了。

    “大哥。”陶小幺也连忙跟着林睿起身,笑的比林睿还要亲切乖巧,再加上他长的虽然不如林睿俊秀,但也眉清目秀的,看起来居然和林睿挺像。

    “真是物以类聚。”姚子清不在乎林睿对太的冷淡,自言自语了一句。不用解释,她就知道,这位小哥儿就是帮她推销胭脂,然后跟林睿合作做生意的那位货郎。

    林辰也听林睿说过这位,一眼就猜到了他的身份,冲他友好的笑着道,“你是陶小幺吧?”

    “大哥,正是我。这位是嫂子吧?”陶小幺笑的无比真诚的道。还礼数周全的看向姚子清,眼中闪过一抹惊艳之色,但却转瞬而逝。

    “行了你。装什么乖巧?滚!”林睿实在看不得陶小幺逼她还要能装的样子,直接就赶起了人。他林睿的大哥,哪能让别人甜言蜜语的哄骗了去(虽然明知道哄骗不去)。

    陶小幺不想走,又厚着脸皮,嘴里抹了蜜似得跟林辰贫了几句。可惜,他小瞧了林辰。别看林辰长了一副正直淳朴的脸,其实弄聪明,不比林睿差。他一个外人,哪能比得上人家兄弟之间的默契与感情?

    “那陶兄弟就慢走吧。”林辰直接给弟弟帮忙,一脸厚道的送客。

    陶小幺无法,心理暗骂林辰不愧是林睿的兄弟,但不知道怎么的,虽然曾经把林辰当淳朴厚道的老好人,软柿子,但在林辰跟前,他竟然忍不住的心底暗自敬畏,不敢太放肆,只得告辞离开。

 第七十四章

    几个人说了几句话,林睿还没有吃东西,干脆支使姚子清去给他做吃的。

    虽然说林家兄弟都多才多艺,家里家外无所不能,但林睿最怕缝补裁剪与做饭了。除非不得已,他绝不做这两样活。

    “不管。”姚子清很不留情面的拒绝。

    如今的她也不喜欢做饭,只是吃不惯别人做的饭,才不得不做饭。她都已经吃了,没道理专门给林睿一个人去做饭。

    “你就是个没良心的女人!”林睿看姚子清是真的不给他去做饭,气的咬牙。再一次觉得这女人真是冷血无情,不讲情面。至于她温柔善良的时候,那都是装的,是假的。

    林辰不高兴的看了姚子清一眼,道:“我去给你做吧。”

    林睿一惊,连忙站起身反对。他怎么能让大哥专门给他做饭呢?就算是做,也是他给大哥做。

    “好了。我去做。”姚子清知道林辰宠弟弟,不想他们真的因为她一时懒惰,弄坏了关系,只得起身去做饭。

    伺候着林睿大爷吃完饭。姚子清让林睿拿出他所有的钱,只给林睿留下了一百两,供他投机倒把,其他的钱都收进了荷包。

    为了方便,这些钱都兑换成了银票,最大的面额一百两,最小的十两。

    听说姚子清是要去给林煜买药,林睿道:“如果不够的话,这一百两你也拿去吧。”当初已经商量好了,要给林煜用最好的药。这一点,他始终没有忘。

    “我觉着管够。一开始不敢大补,应该用不着太贵的药。”姚子清看抠门之极的林睿对弟弟如此大方,也难得真诚认真的道。想起她刚才因为懒惰,不愿给他做吃的,不由得有些自惭。

    她一面羡慕林家兄弟的真情,喜欢贪恋他们家的温馨与真挚,一面却总是尽可能的保留着自己的心,不让自己真正的加入进去,实在是自私了点。

    有错就要改,她以后应该对他们更真诚一些才对。

    带着三百七十三两银子,姚子清和林辰离开十里镇,踏上了去东洲城的路。

    这一路上,姚子清的心绪多少有些起伏。据说,她现在占用的这副身体原主的家就在东洲城,而是是东洲的百年大世家,东螭国首富的姚家。

    占用了人家的身体,自然要接下人家的因果,比如说恩情与冤仇。

    她虽然已经下决心,这一生要好好的活,可依然改变不了灵魂里带着的惰性。若是可以,她实在是不愿意多管闲事。不论原主曾经是什么身份,什么来历,现在的她都是一个全新的生命,独立的个体姚子清。

    何况,她不知道原主为什么会落得那样的下场,于其说是凄惨,不如说是离奇。

    据她所知,那些传承数代的大家族,除非已经腐化堕落,不然都是级重视名声与规矩的。当主母的再嚣张恶毒,也只敢偷偷摸摸下黑手吧?怎么能如此无所顾忌的对待丈夫的庶长女?还有她的父亲,姚家这一代的家主,看着妻子如此行径,就算不心疼自己的骨血,难道也不在乎自己作为男人与一家之主的尊严与名声吗?

    这一次,林辰想要雇一辆车的。雇不起马车,驴车总能雇得起吧?

    可是姚子清不愿意。她喜欢走路,喜欢林辰陪着她走路。喜欢头顶青天,脚踏大地,与大自然接触。这是她灵魂里带着的特性。

    “姚旭恒是个很厉害的人,在东洲,乃至于全国都很有名望。”不用姚子清询问,林辰很体贴的忽然道。

    “哦?”姚子清还真有些好奇,她这个‘父亲’到底是怎样一个奇葩?

    从十里镇去东洲城这一路上,人流比林家村到十里镇的一路要多得多,而且时不时的会驶过一辆车,有驴车与牛车,也有不少马车,偶尔还会驶过一两匹马。

    马匹属于战略物资,东螭国产马之地不多,普通百姓就算再有钱,也很难买到好马。

    所以,在东螭国,马匹也是身份的象征,能用得起军队里淘汰下来的老马劣马就已经不容易了。至于能正大光明的使用宝马良驹之人,那都是有一定的身份权势或者后台之人。

    林辰和姚子清这一对组合,在步行者里头,还是很显眼的。

    没办法,男的长的太帅,女的长的太美,而且俩人哪怕身着布衣,言谈举止很平常,却不知怎么的,依然有一种很独特,很吸引人的气场。

    这种情况下,两个人都走的中规中矩,错开一步的距离并肩而行。

    “听说,他是个经商奇才。姚家原本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姚家上一代家主,到不是纨绔昏聩之人,却平庸懦弱,毫无才干,而且在姚旭恒只有十四岁时就死了。”林辰声音低沉平静,带着安抚人心的力量,格外好听,但向来厚道的他,在提起姚家时,隐隐还是透着憎恶,不然,以他的教养,提到姚家老家主的离世,绝不会直接用‘死’字的。

    “姚家老家主死的很突然,是在一次外出谈生意的途中,遭遇山洪而亡。甚至有人传说,他是被人害死的。姚家老家主只有一个儿子,就是姚旭恒,当年才十四岁,不得不继承家主之位。一个十四岁的孩子,之前也没表露出什么过人之处,族中一些长辈自然心生轻视,不会把他当回事,甚至想要欺压掌控他。但谁都没有想到,姚旭恒只用了两年时间,就做成了两笔很大很赚钱的生意,让已经颓废败落的姚家起死回生,重新焕发生机。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他也结识了不少朋友,还巴上了当时的东洲知府,别说在姚家了,就是在整个东洲城都有了一定的份量。”林辰平静舒缓的说着姚家的往事,像是再说一户与他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家。事实上,他也确实不觉得他与姚家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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