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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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案组-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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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抱着她走到烛台前,本想伸手去拉烛台,但因为抱着她,腾不出手来。她吃力地把手伸出,抓住烛台缓缓往下拉,旁边的墙壁突然出现“咔”一声异响,但我用手机往墙上照又没发现异常之处。她指着墙壁叫我进去,说“她们”在里面。
    虽然她所指的墙壁并无特别之处,但刚才听见的应该是机关的声音,所以我就用脚轻轻地往墙上踢,回音很清脆,墙后面应该是空的。侧着身子以肩膀顶住墙壁使劲往前推,竟然把墙推得陷进去了,用手机一照发现这面墙中间是一道旋转门,只是建造得太过隐蔽,而且需要启动机关才能打开,所以之前并没有发现。
    把墙上的旋转门顶开一道足够让我们进入的门缝后,便闪身进入,旋转门随即缓缓合上。我用手机往周围照了一圈,发这密室的空间比外面的地下室约少一半,三面墙上各有一个双层架子。三、四十个大小跟18.9升桶装饮用水瓶差不多的宽口玻璃瓶放在架子上,约一半玻璃瓶是空的,另外一半则装着红黑色的液体,隐约中还能看见内里浸泡着已经发白的东西。
    正想仔细查看之时,身后传来“咔”一声异响,我连忙再用肩膀去顶旋转门,无论从那位置顶都顶不动,看来得找到机关才能打开。我也不急着找机关,喵喵既然能带我进来,应该也能带我出去。于是,我便把她放下来,让她挨着墙壁坐好,然后就走到其中一个架子前,仔细观察玻璃瓶里面的是什么。
    为图方便,我先观察放在架子上层的玻璃瓶,瓶底有很多类似黑芝麻的粒状物,也许是某种昆虫,可惜因为浸泡时间太长了,已经难以分辨。除了这些不知名的昆虫外,瓶内还浸泡着一只似乎是小狗的物体,因为它是背向着我的,而且已浸泡得发白,同样也分辨不出是什么。不过这难不倒我,只要我把玻璃瓶转动一下,就能看见它的正面。
    然而,我把玻璃瓶转了半圈还是没能一睹它的真面目,因为瓶内装的液体是红黑色的,我必须让它靠近瓶边才能看清楚。于是,我把脸靠近玻璃瓶,轻摇瓶身,里面东西随即开始摇晃。
    摇了好一会儿,红黑色的液体中出一块拳头大小的白色物体,我用手机一照,立刻吓得倒退两步。因为我看见了眼睛,看见了鼻子,看见了嘴巴,我看见的是一张脸,一张初生婴儿的脸!!!
    我后退的时候,手还按在玻璃瓶上,因此把它弄倒了,摔到地上立刻破开,浓烈的药酒随即弥漫整间密室,破碎的玻璃碎片中是一具浸泡得发白的女婴尸体。
    我终于明白卢院长与陈老板等人的交易为何不道德,因为他们所交易的是以婴儿为原料浸制的药酒!可是,李老板所说的“不见得违法”又是什么意思呢?用如此残忍的方式杀害婴幼儿足够枪毙十次了!就算是用已死去的婴尸来浸酒,以现在的法律也是严重的罪行。
    有了这个密室里的证据,要给卢院长的定罪是没问题的,于是我便准备向老大汇报,让他安排人手来取证以及拘捕卢院长。然而,我忘记了自己身处地下密室,手机一点信号也没有,只能当手电筒使用。
    这也没关系,走到外面拨打就好了,于是便问喵喵机关在那?连问了三次,她也没反应,走到她身前发现她睡着,还流着口水。我摇了她几下,她也没醒过来,看来睡得还挺香的。没办法了,只好自己在这间恐怖的密室里找机关,反正密室也不算很大,而且杂物也不多,应该不难找。
    找了一会了,我就在其中一个架子旁边发现一个很特别的塑料盒子。开始时还以为是机关,但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对劲,这盒子看上去应该是近年的产物,怎么会出现在这个有上百年历史的密室之中,于是便仔细查看。不看还好,一看吓一跳,借助手机发出的光线,我看见盒子上面的字——红外线远程防盗报警器。
    长生天啊!这个连电灯也没有的密室怎么会有红外线报警器的?那么说,卢院长很可能已经知道有人闯入密室,甚至已经操着家伙赶过来……难道周少龙就是因为发现了这个密室而被灭口?
    一时间我也不知道该咋办?但不管怎样我都必须先弄醒喵喵,就算她不能告诉我机关在那,最起码卢院长杀到的时候,我也不至于要为保护她而任人俎割。可是,我使劲掐她人中她也没反应,把心一横往她可爱的俏脸上使劲地甩了几巴掌,她还是睡得那么香。
    “咔”突如其来的异响,拉紧了我全身每一根神经,旋转门缓缓转动……要来的终于都来了!
十二章 百万大军(上)
    在喵喵的“胡言乱语”指引下,我在地下室里发现了一个恐怖的密室,里面有十多瓶以婴儿为原料浸制的药酒。在寻找开门的机关时,发现这个连电灯也没有的古老密室竟然安装了红外线报警器。更糟糕的是,用尽办法也没能把喵喵弄醒,而旋转门就在这时被人从外面推开。
    幸好,密室的入口是道旋转门,所以情况还至于太坏。外面的人推动旋转门的左侧,那么他肯定会从左边进来,我们只要在他进来时从右边出去,他就不会发现我们。于是我便赶紧抱起喵喵,仅以脚尖沾地,趁着右侧出现一能让我们通过的门缝,便立刻钻出去。
    然而,就在我以为我们暂时不会有危险的时候,一道强光照在我脸上,使我眼睛也睁不开。一把熟悉的声音随即响起:“是你……也许这是主的安排……”眼睛渐渐开始适应光线,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于眼前——是袁修女。
    “是你?难道里面的婴儿都是你杀的?”我实在难以相信慈悲的袁修女竟然会做出这么可怕的事情。
    “这事与她无关,是我一个人做的。”旋转门再次转动,卢院长从里面缓缓步出。
    “卢院长,我希望你能给我解释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盛气凌人地说出这句话,不过这只是虚张声势而已。我的双手正抱着沉睡不醒的喵喵,倘若此刻受到对方的袭击,我将会很被动。
    然而,卢院长似乎并没有袭击我的意思,只是对着我无奈苦笑:“你不介意的话,请跟我到办公室,我会给你一个交代。”
    防人之心不可无,他要我到他办公室说不定会有什么阴谋,不过如果他有心加害于我,应该没有别地方比这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地下室更适合。而且离开这个鬼地方,最起码手机能接收信号,便于向外界求救,于是我便跟随他到办公室。
    刚走出地下室,喵喵便醒过来了,还一脸绯红地问我干嘛抱着她。唉,看来她把刚才的事情忘记得一干二净了,我也懒得跟她解释,把她放下来,叫她通知蓁蓁和雪晴立刻赶过来,便独自与卢院长进入办公室。
    “管理孤儿院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动荡不安的年代……”卢院长坐在办公桌前,长叹一声,随后便向我讲述孤儿院的艰苦岁月——
    史密斯院长返回天父的怀抱后,我便接任院长的职务,当时刚刚解放,社会还很动荡。那是一个艰辛的岁月,因为与教会失去了联系,而且地方政府的官员连自己吃不饱,更别说给我们提供援助。
    当时,我首要解决的问题是院里近百口人的吃饭问题,向政府求助未果,我便向非法贩卖粮油的商人乞讨。那时候粮食是由政府配给的,几乎所有商业活动都是违法,冒险逐利的商人又有谁会愿意帮助我们呢?连连碰壁之后,我终于明白一个道理,必须以商人的身份才能与商人打交道。
    当时院里能卖的东西就只有史密斯院长生前酿造,存放在密室里的几十缸酒,要是全部卖掉也许能换来一些粮食,但也只不过是杯水车薪,这点粮食能吃上一个星期就不错了。于是,我就想有没有办法能使这些酒变得比黄金更珍贵。
    李老板是我当时认识的其中一名商人,他当时已经四十几岁了,因为长年日晚操劳,所以身体状况十分差,经常要吃补品。然而,在那个物资短缺的年代,他虽然靠非法从事粮油买卖获得暴利,但要弄来补品,甚至是一碗人参鸡汤也是很困难的事情。
    得知此事后,我便想如果我能把那几十缸酒全部变成十全大补酒,应该能跟李老板换来更多粮食。然而,在那个年代,要弄一颗枸杞子也难于登天,那来那么多药材泡酒呢?
    就在这个时候,院里出现了另一个难题,就是埋葬婴儿尸体时出现了怪事,婴尸放在教堂后面的空地上无人看管就会变成白骨,所以没有人敢去埋尸。本来这两道都是烦人的难题,但同时出现就很好解决了——我决定用这些婴尸来泡酒!
    我本来想拿着这些婴尸酒在李老板面前吹捧一番,然后跟他多换点粮食。可是我又怕他不敢喝,而且单用婴尸泡酒,也不见得能把牛皮吹到天上。恰好那时院里有个调皮鬼发现附近的山坡上有很多大蚂蚁,于是我便把让他尽量多抓点回来,和婴尸一起泡酒。
    酒泡了没几天,我就装了一小瓶给李老板,跟他说是早传的蚁王酒,换来了一些粮食。我本想在这个老板身上骗几包大米,再向另一个老板骗几包面粉,没想到大概过了三五天,李老板亲自上门来找我。我本以为他是来找我麻烦,岂料他竟然说喝过我的蚁王酒后,精神比之前好多了,还说愿意用更多粮食跟我换。
    既然有水鱼上门,不捉白不捉,我又跟他吹了半天牛皮,说这酒的功效如何神奇,如何珍贵,当然也向他讨要更多粮食。在孤儿院最艰难的时期,我就是凭着这种乱打乱撞配制出来的婴尸酒挺过来。
    (水鱼:王八的别称,在广东方言中有冤大头之意。)
    随后,我发现婴尸酒的功效比我想象中要好得多,李老板饮用了一段时间后,竟然变得比之前更年轻。而维持孤儿院的日常开支,必须大量经费,光靠向别人乞讨,是不可能养活大家的。于是我就把密室里的酒全部都加进婴尸和蚂蚁浸制成婴尸酒,以极高的价值向李老板等富商兜售……
    听完卢院长的叙述后,心中不禁出现了一个疑问,语带颤抖地问他:“你今年多少岁了?”
    他淡然一笑:“我是1930年被送到孤儿院的,到现在快八十岁了。”
    又是一个老不死,虽然他没有直接承认自己长期饮用婴尸酒,但他坦白自己的年龄也等于交待了这个事实。褻渎尸体,甚至用婴儿尸体来泡酒,虽然是人神共愤的恶行,但此事发生在兵荒马乱的年代,倘若现在要追究法律责任,恐怕会出现无法可依的尴尬。
十二章 百万大军(下)
    我国的第一部宪法于1954年修订,在此之前的所犯下的罪行该怎么处理,老实说我不知道。难怪李老板说他们与卢院长交易,虽然不道德但不违法,因为根本没有那条法律能追究他们的责任。就像女性强奸男性那样,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那么就等同于合法。
    虽然在超过半世纪前浸制婴尸酒不算“违法”,但现在仍储存这种可怕的药酒显然不适合,一旦被发现,没收销毁是肯定的。周少龙遇害前曾经到过地下室,如果他也发现了密室里的婴尸酒……
    “周少龙是你杀的!因为他发现了密室的秘密,所以你要杀人灭口!”我以坚定的语气说出这句话,但心里却底气不足,因为我根本没有证据指证他,他要是抵赖,我也奈何不了他。
    然而,他沉默良久后,终于缓缓点头:“没错,他是我杀的。”
    他竟然承认了?我本以为他会否认,还琢磨着该如何套出他话里的漏洞,让他招供,没想到他竟然不用我多费唇舌就招认了。
    也许我惊诧的表情让他感到一点笑意,他苦笑着解释为何如此轻易认罪:“俊龙的事情我知道了,他是个乖孩子,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母亲要照顾,不值得当我这个老不死的替死鬼。”
    “他知道你杀了他弟弟?”
    “这是我们之间的事情,我想应该没有必须向警方交待。希望你能允许我保留一点隐私。”他还挺坦白的,不想说的就干脆不说。
    “那你是怎样杀害死者,又怎样使他的尸体化成骨架?”这才是重点中的重点。
    他叹了口气才说:“他知道了我的秘密,我当然不能让他活着回去。所以他一离开孤儿院,我便马上就追出去。在半路上追上了他后,我就使劲地掐着他的脖子往旁边的山坡上拖。拖到半山腰的时候,他就已经断气了,我见周围人影也没一个,就没管他的尸体,立刻赶回院里。至于他的尸体为何会在九天后仅剩下骨架,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也许能给你提供点线索——那个山坡上有很多蚂蚁,就是我用来泡酒的那种大蚂蚁。”
    难道是蚂蚁分尸?虽然这个解释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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