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存者(法医秦明系列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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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存者(法医秦明系列5)-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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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峰砰的一声倒地。她转头看见王峰的胸口在冒血.于是赶紧蹲下抱着他的头哭喊。王峰很快就没有了意识,丁一兰就跑出门外呼救了。”
  “哦,也就是说,自杀还是他杀没法确认,对吧?”我问。
  “是啊,现在就嫌疑人和死者两人,旁无佐证。”
  “不是还有个4岁的女孩儿吗?”林涛问。
  “毕竟只有4岁,说不清楚情况。”
  “不不不,4岁的孩子已经有认知能力了。”我说,“抓紧时间,找人问问她,当然要按照法律规定,在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问。”
  派出所所长点头记录。
  “丁一兰现在的状况如何?”我问。
  所长说:“带回来的时候情绪很不稳定,大吵大闹哭喊不停。”
  “作秀吗?”林涛说,“还是被吓的?”
  “现在应该是没力气了,在我们一间办公室里。”所长接着说,“我们安排了个女警在看着。”
  “走,去看看。”我说。
  办公室里,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颓废地坐在椅子上,几乎是纹丝不动。若不仔细看,就像停止了呼吸一样。
  “这是……”所长看来是想做一下介绍。
  我挥手打断了所长,说:“我不问任何问题,你把灯光弄亮一点儿。”
  所长把办公室的灯全部打开。
  我指着丁一兰的背影,对小羽毛说:“在前后左右几个方向照个相,然后我们就去看现场。”
  走过一排一排的过渡房,我们来到了中间一所被警戒带隔离的小房子。
  小房子的门口散落着几件衣服,这是小夫妻打架常用的伎俩,用扔衣服来表示赶对方出门。
  我蹲在地上看了看,衣服上有一些滴落的血迹和血足迹,说明在死者受伤前,衣服就被扔出去了。
  沿着散落的衣服,我们走进了现场,这个加上卧室、客厅、厨房和卫生间也就只有三十几平方米的小简易房。
  中心现场位于简易房正中部的客厅,这个只有几平方米的地方,放着一个沙发和一台冰箱。所以这个所谓的客厅,也就只剩下一个能够走人的过道了。
  过道的中央有一摊血,面积不小。
  “根据丁一兰的供述,死者倒下后,她呼喊了几声,就跑出去呼救了。”所长说,“邻居因为住得很近,很快,哦,也就一分钟之内吧,就有人赶过来了,然后把死者抬出了屋外。”
  “抬到屋外做什么?”
  “屋内光线不好,这个客厅就没窗户。”所长说,“邻居们说,要抬出屋外看伤势。”
  林涛蹲在地上说:“看来是这样的,地面上各种各样的带血足迹,几乎把现完全破坏了。”
  “现在有个问题。”所长说,“死者在这里躺伏的时间也就两分钟,能留下这么多血吗?我怀疑是不是凶手有个伪装的过程,死者在这里躺了较长时间,所以才会留下这么多血迹。”
  “所长以前做过刑侦工作吧。”我笑了笑,说,“合理怀疑!这个问题我回头再回答你。”
  “现场几乎没有任何线索。”林涛说,“已经被破坏了。”
  “不不不。”我蹲在血泊旁,说,“咱们注意到两个情况就行了。第一,四周高处没有任何喷溅血迹,冰箱、门框等地方都没有。第二,地面上的血泊周围有明显的喷溅痕迹。有这些就足够了。”
  “凶器提取了吧?”林涛问。
  所长点点头,从物证箱里拿出一个透明物证袋,里面装着—把家用的水果刀。
  
  4
  尸体的衣服已经被全部脱下。我把那一件胸前染血的T恤和牛仔裤铺平放在操作台上静静地看着。
  身后,胡科长和大宝正在按照常规术式对尸体进行解剖检验。
  “看出什么问题了没有?”我说。
  “嗯。”小羽毛说,“上衣相对应的位置没有破裂口。”
  “厉害!”林涛对她竖起了大拇指。
  “这是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迹象。”我微笑着说。
  “你心里有谱儿了?”林涛问。
  “嗯!”我肯定地答道。
  这一觉睡得很踏实。从宝嫂受伤后,勘查组成员几乎都是整夜整夜地熬。过度的疲倦加上对这一起案件的充分确定,让我们结束解剖后,纷纷回到宾馆呼呼大睡。
  一觉醒来,窗外阳光明媚。我们洗漱完毕后,赶到位于安然派出所二楼的专案指挥部。派出所一楼大厅还坐着几个人,应该是王峰的亲属,正在等着派出所给结论。
  “各位辛苦了。”陇西县公安局张局长礼节性地对我们笑笑,说,“你们昨天的工作,有什么可以提供给专案指挥部的吗?”
  “还是先听听调查情况吧。”我说。
  此案已经由派出所移交县局刑警大队办理,主办侦查员是大队重案中队的指导员。
  指导员说:“案件的基本情况,大家已经清楚了吧?”
  我点点头,说:“我们主要关注双方的社会矛盾关系。”
  指导员说:“我们查了,双方都没有明显的社会矛盾关系。夫妻俩的感情一直不错,就是两个人都比较激进和冲动,一吵架动静就比较大,邻居反映,吵完架很快又是一对恩爱的小夫妻了。”
  “那以前都是因为什么事情吵架呢?”我问。
  “据说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指导员说,“怀疑有小三什么的,也就是从最近开始的。”
  我回想了一下现场的环境,那样的简易房,确实连打个呼噜隔壁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那丁一兰包里的避孕套又是怎么回事呢?”小羽毛说完后,一阵脸红。
  “查了,是现场附近新安装了一台安全套自动售卖机。”指导员说,“丁一兰好奇,所以就去买了一个。”
  “那她为何不给她老公解释?”
  “肯定解释了,但是王峰不信。”指导员说,“因为最近王峰发现丁一兰和一个网友总是聊得很开心,都以‘亲爱的’互称,也因此有过几番争吵。”
  “那这个网友查了吗?”我问,“毕竟死者家属认为丁一兰是因为有外遇,才想除掉王峰。”
  “查了,所有的聊天记录我们都查了,那个网友是西藏的一个大学生,离这里十万八千里。”指导员说,“怎么说呢,除了单纯的‘网恋’,啥也没有。”
  “那就行了,我就更有把握了。”我胸有成竹地说。
  “你的意思是,”张局长说,“自杀?”
  我微微点头,说:“当然,是否是案件,是否存在犯罪行为的问题,是要由专案指挥部综合判断的。仅仅从法医和现场勘查方面,现在我说几个观点。第一,犯罪动机不明确。调查情况大家已经很明了。其实,这是一对挺幸福的小夫妻,家里有个孩子,生活稳定,吃喝不愁,而且女人的主要生活依赖男人。加之已经排除了明显的社会矛盾关系,我认为这个丁一兰没有任何理由去杀死这个男人。”
  大家都在埋头记录,却没有人敢贸然点头认可。
  我接着说:“第二,现场勘查的情况。在这里,我要先回答所长之前的问题,为什么那么短暂的时间内,现场能留下那么一大片血迹呢?”
  几个侦查员抬起头看着我。我喝了口茶,微笑着说:“经过我们的尸体检验,死者的胸口中了一刀,这一刀直接从第四、五肋骨间隙进入胸腔,扎破了左心室。死者的死因是心脏破裂导致急性大失血死亡。这点很重要。心脏破裂主要有两种死因,第一是心脏损伤后,造成心搏骤停,随即死亡。第二种是心脏破裂了,心跳却没有立即停止,既然心跳还在继续,那么全身的血液归心后,会因为心脏的挤压而从破口内迅速涌出,这样,出血就非常之快了。这也造成了致命伤后行为能力的不同。有些人心脏中刀后马上倒下丧失意志,而有些人则在心脏破裂后可以奔跑几百米。现在我回答了所长的问题,为什么在短时间内现场留下那么多血,就是因为死者心脏破裂后,并没有立即死亡,而是在持续失血。”
  “可是你是怎么判断他是失血死亡,而不是心搏骤停?”小羽毛问。
  我说:“所以,我到达现场后,寻找的就是喷溅血迹。因为如果心搏骤停就不会有喷溅状血迹了,或者说喷溅状血迹会相对较少。而我们到达的现场,虽然高处没有发现明显的喷溅状血迹,但是在血泊周围地面上,我发现了很多喷溅状的血迹。这就提示,死者在中刀后立即倒下,此时心脏还在跳动,还在从破口处往外喷血。死者处于一种倒伏的姿势往外喷血,所以产生了大量的低位喷溅血。”
  “为什么只有低位喷溅血,而没有高位喷溅血?”小羽毛问,“他不可能是躺在那么狭小的空间里自杀吧?只要是站着捅的,应该会立即喷血啊,那么附近的家电、家具、门框什么的肯定会有喷溅血迹的黏附啊。”
  “问得好!”我说,“现场空间那么狭小,如果中刀,周围的物体肯定会沾染—部分喷溅血,即便倒地迅速,也不可能一点儿都没有。”
  “对呀!”陈诗羽扑闪着大眼睛。
  我笑了笑,说:“现场除了家电、家具、墙壁、门框以外,还有什么?”
  “还有丁一兰!”指导员说。
  “是的。”我说,“既然现场高位没有发现喷溅血,那么我分析这些应该存在的高位喷溅血应该是被丁一兰遮挡住了。如果丁一兰身上有喷溅血,那么从她身上喷溅血迹的位置,就可以推断出案发当时她和死者的相对位置。”
  “我怎么没想到!”陈诗羽说,“你让我拍照就是这个目的!”
  我点点头,说:“丁一兰的衣服是重要的物证,毕竟是女同志,我昨天也不方便让她脱下来。但是专案组还是要找几个女同志让丁一兰换掉衣服,把现在的这身,留存证据。”
  “那么,她身上的血迹说明了什么问题呢?”张局长问。
  我打开幻灯机,播放了几张丁一兰的照片,说:“虽然她穿着深色衣服,但是我们小羽毛的拍照水平还是一流的。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丁一兰两侧袖子有擦蹭血迹,这证实了她在事后抱了死者这一说。但是更有推断价值的喷溅血迹,则全部位于丁一兰的背后。这说明,死者中刀的时候,丁一兰是背对着他的。”
  “这个证据很重要。”张局长说。
  我说:“这只是第二条。现在我要说第三条,就是衣着检验。从邻居赶到现场后,就证实死者是穿着一件绿色T恤的,经过我们检验,这件绿色T恤胸前与创口相对应的位置,没有裂口!”
  “这难道不是说明死者是被人杀死后,又伪装穿衣的吗?”所长问。
  我摇摇头,说:“首先,根据现场的血迹形态,死者倒地后就没有被拖拽的痕迹,没有移动。其次,如果是死者死后穿衣,别忘了现场有那么大片血迹,血迹会留下痕迹,而且衣服所到之处都会沾有血迹。然而,我们看到的衣服只有前胸衣角处有血迹。”
  “说明刀子捅进胸口的时候,衣服是被掀起来,暴露出胸口的。”大宝说,“这一点我倒是没有想到。”
  我点点头一说:“人在冲动自杀的时候,有可能会掀起衣服再捅自己。我们办理了很多自杀案件,都有明显的掀衣暴露自伤部位的动作。试想,如果要杀人的话,有必要掀起人家的衣服再捅吗?”
  “没必要。”指导员清晰地回答了我的反问。
  我接着说:“现在我要说第四点,也是法医判断是否自伤的关键点,就是刀伤的形成方向。我先来描述一下死者胸部的刀伤。这是一处单刃刺器形成的损伤,和我们在现场提取的水果刀完全吻合。刀伤位于第四、五肋骨间隙,胸骨和乳头之间,方向是外侧钝、内侧锐。创道的方向是基本水平略向下一点儿,刺入了胸腔。”
  我把桌上的一张纸,拿过来,折成—把匕首的样子,比画着说:“如果是自杀,右手握刀,刀刃朝小鱼际方向,朝自己捅,很自然的动作就可以形成这样的创口。
  说完,我又站了起来,拉起坐在旁边的林涛,说:“如果是别人捅,两种方式,第一种是虎口握刀,刀刃朝前,那么捅的位置一般是在腹部,如果是在胸部,创道的方向应该是‘上挑’而不是‘下压’。如果是握刀刃朝小鱼际方向,扎在人身上的创道方向是‘下压’,但是下压的角度会比较大,而不可能基本水平。死者的身高是175厘米,丁一兰的身高是160厘米,而死者中刀的位置是大约131厘米的高度。如果是丁一兰捅的,很难在这么低的高度上使刀刃保持与地面平行方向插入死者胸腔,这是一种很别扭的动作。”
  “当然。”我和林涛同时坐下,我接着说,“如果死者是躺在地上,凶手是可以形成这个方向的创口的。但结合我刚才说的第三条,凶手不可能在刺伤死者的同时把后背暴露给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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