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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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血-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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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同意,这个葛嫩娘还是处子之身,只要找人开苞,至少也可以开价数百两娘子,她花的一百两银子转眼就可以翻数倍嫌回来,若葛嫩娘红上数年,以后的银子还会源源不断。
    不过,在葛嫩娘赤身空拳打倒数名玉香院养的打手后,老鸨不得不改口了,她虽然有办法用药物让葛嫩娘就范,可是这样一来,开苞银就要大打折扣,那些出得起大价钱的客人不会喜欢**一具毫无知觉的躯体,何况若事后葛嫩娘报复起来,她恐怕要鸡飞蛋打,抱着试一试的念头,老鸨勉强同意了葛嫩娘的要求。
    这一试数天后就让老鸨笑得合不拢嘴,葛嫩娘的剑舞成为金陵妓院的一绝,嫖客们口口相传,玉香院的生意一下子火爆起来,葛嫩娘的架子越大,这些嫖客越是趋之若鹜,已经有人对葛嫩娘出到一千两的开苞银,老鸨虽然眼谗,但看在葛嫩娘每天都至少带给玉香院近百两银子收入的份上,老鸨还是明确的拒绝。
    此刻的葛嫩娘刚刚一通剑舞完毕,台下顿时传来哄然的叫好声,一名书生忍不住摇头吟道:“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听到书生的吟声,阮大铖也露出了一丝微笑,这个葛嫩娘的剑舞确实当得动四方的评价,难得的长得如此娇艳,若是……
    与东林党人的失意相比,这几天阮大铖则简直是喜出望外了,眨眼间,又过去了一个多月,马士英数次向皇帝提出启用他,但由于东林党刘宗周、高弘图等人以阮大铖为逆案中人,不应为官为由阻止了他,让阮大铖气得牙根直痒。
    阮大铖生气。侯方域就变得倒霉起来。漕运督抚田仰一见到李香君果然动心。一下子拿出三百两黄金要娶李香君为妾。要不是李香君拼死抗争。一头撞在栏杆上。鲜血直流。让田仰打了退堂鼓。李香君早被田仰地花轿抬走了。
    为怕夜长梦多。侯方域只得全力筹措资金为李香君梳扰。可是田仰地三百两黄金又将李香君地身价抬高。秣陵教坊地李贞丽虽然也欣赏侯文域地名士风流。可是谈到价钱时却毫不放松。田仰肯出三百两黄金。我不要你多出。只有一样就行。
    侯方域终日留连烟花之地。自己又不做官。全靠父亲侯洵供给他银子花销。可是要从侯洵手中一下子拿出三百两黄金来为一名妓女梳拢。想不不用想。侯方域能凑到三百两银子就算不错了。与李香君地梳拢银子差了十倍。偏偏田仰还没有放弃。时不时到秣陵教坊骚扰一番。让侯方域又急又气。顾不得找阮大铖地麻烦。
    不过。斗一个东林地后生晚辈。怎比得上这些东林大佬失势快意。听到东林党人大部分人丢官去职后。阮大铖马上呼朋引伴。在玉香院宴席庆祝。刚好看一下前些日子声名雀起地葛嫩娘地剑舞。
    “集之。可想采了这朵娇花。将她收藏府中?”说话地是一名中年文士。此人姓杨。叫杨文聪。诗画双绝。曾给马士英当过幕僚。如今是兵部郎中。见到阮大铖脸上地神色。打趣道。
    阮大铖正要回答。旁边一名青年冷冽地声音传来:“无耻。”
    “谁?”阮大铖大怒,他此时正得意之时,朝堂上皇帝扫清了东林党诸人,眼下朝堂职位正空缺,阮大铖相信自己很快就可以位列高位,杨文聪肯应他之邀出来就是证据,没想到却被人如此扫兴。
    阮大铖目光扫过去,他的旁边坐着一名虎背熊腰,浓眉大眼的二十余岁左右青年,青年的腰间佩着一把古扑的长剑,长剑未出鞘,却给人一股冷意,这不是装饰用的剑,分别是一把杀人利剑,此刻这名青年正冷眼瞪着他。
第四十二章孙克咸
    “也不看自己若大年龄,想打一个十六岁的女子主意,当真是老而不死谓之贼。wWW、”
    “你……”阮大铖心中气得半死,指着那名青年说不出话。虽然因为那份《留都防公乱揭》让阮大铖名声大臭过一段时间,可是还从没有人当面指着自己的鼻子骂过,何况阮大铖只是刚有一点想法而已,根本谈不上什么行动。
    “你什么你,难道我有说错吗,看你一把胡子的模样还以为是什么忠厚长者,没想到却如此不知羞耻?”
    “气煞老夫了,来人,来人,把这个狂徒给我拿下。”阮大铖胡须气得不停抖动,若不是自己和身边的几名朋友都是文臣,他恨不得亲自扑上去教训这名狂妄的青年一顿。
    杨文聪望了望那名青年一眼,心中暗付哪来的愣头青,连忙对阮大铖道:“集之,消消气,这样的愣头青教训一下就算了,犯不着生气。”
    杨文聪刚刚说完,那边已是砰砰声传来,阮大铖带来的四名家丁四肢仰天的躺在地上,杨文聪睁大了眼睛,阮大铖带的四名家丁都是膀大腰圆的角色,平时负责保护阮大铖安危,从没有出过差错,没想到一下就被人放倒。
    “滚!”那名青年手按长剑,威气凛凛的喝道。
    阮大铖脸色铁青,这次丢大脸了,四名家丁从地上爬了起来,扭头看了看自家老爷铁青着的脸,心知若是就这样回去肯定会没有好果子吃,四人互相望了一眼,默契的一人抄起子一张板凳,慢慢的向青年逼去。
    “打,打他。”刚刚看完葛嫩娘剑舞的客人们眼看身边有真人演的全武行,顿时兴奋的大喊大叫起来,也不知是为谁加油。
    “小子,去死吧。”逼近青年身边,四名阮府家丁用手中的板凳狠狠砸去。
    远处二楼栏杆处,一大群莺莺燕燕也伸长脖子向打斗的地方看去,脸上都露出一丝兴奋之色,葛嫩娘脸上却是一抹苦笑。
    “嫩娘。孙公子又为你打架了。有这样地人儿疼着。要是我呀。马上就脱藉嫁了。”
    从这个又字来看。下面地那名青年肯定不是头一次打架。玉香院地老鸨刚好得到消息赶了过来。见到下面地情景顿时大叫:“哎呀。这个天杀地孙克咸。又与我地客人吵架。我地损失哟。我下次一定吩咐护院见到这个孙克咸就拦住。决不让他再进玉香院地大门。”
    “算了。妈妈。你又不是没有吩咐过护院。若是拦得住。阿彪。阿虎见到孙公子就不会如同老鼠见猫一样了。”一名长相清秀。颇有几分姿色地女子笑道。
    老鸨脸上微微一红。心虚地看了一眼葛嫩娘。见葛嫩娘没有恼羞地表情才道:“你这个死丫头。怎么和妈妈说话。一些人也真是。又没有钱。还尽惹事。嫩娘。不是我说你。小白脸都靠不住。他倒是能打。可是能打有个屁用。能吃饭吗?”
    “妈妈放心。孙公子打坏地桌椅家什就记在我地帐上好了。”葛嫩娘平静地道。
    老鸨脸上绽开了一丝笑容:“女儿啊。我不是心痛家什。而是为你作想。担心你别人骗了。”
    说话间,下面的打斗已经分出胜负了,这次四名家丁更惨,他们刚才手上的板凳已经经分成数块,自己抱着脚躺在地上呻吟,原来刚才四名家丁用板凳砸向孙克咸时,孙克咸不但快起脚将四名家丁手中的板凳踢飞,而且用带鞘的长剑在每名家丁的膝盖处敲了一下,孙克咸虽然控制着力道没有将四名阮府家丁的膝盖敲碎,可也让四名家丁痛彻心肺。
    “废物,废物。”阮大铖气哼哼的看着四名家丁,再也无脸留下来,悻悻的和杨文聪等人向外走去,临行前,狠狠的瞪了孙克咸一眼。
    “孙公子,你闯大祸了,你知道你得罪的是谁吗?”一名三十岁左右的文士提醒道。
    孙克咸不在意的问道:“谁?”
    “那是阮大胡子。”
    “阮大胡子,那个阉党余逆。”自从《留都防乱公揭》传开后,阮大铖阉党余逆的身份已经洗不清了,孙克咸自然也听说过。
    见孙克咸还是无所谓的样子,那人急了:“阮大胡子是阉党余逆不错,可是他与马瑶草关系非常好,以前东林党诸贤挡着,阮大胡子进不了朝庭,眼下东林党诸贤因为恼怒了皇上遭到驱逐,再也无人挡着,阮大胡子马上就要进入朝庭成为重臣,你在这时候得罪他,那还有好果子吃。”
    “原来如此,多谢兄台提醒,只是我听说东林党人是自己向皇上乞骸骨,告老还乡才离职。”青楼本来就是消息灵通之所,朝庭生什么事,马上就会迅在青楼传播。
    “哎呀,不管东林诸贤是驱逐还是告老,孙公子最好还是避一避。”
    孙克咸也意识到阮大铖的身份与前几次打架之人的身份不同,从阮大铖临走时的眼神看,他肯定要报复,再次向那名中年文士道谢了一声,孙克咸才噔噔的跑到二楼葛嫩娘面前:“嫩娘,我……”
    葛嫩娘打断了他的话:“孙公子,不用说了,我知道你打架肯定是为了我,不过,以后你还是不要来了。”
    孙克咸本来是向葛嫩娘暂时告别几天,只是葛嫩娘的话却让孙克咸如遭雷霆,苦涩的问道:“嫩娘,为什么?”
    “孙公子,你我本来就是萍水相逢,这一个多月来蒙公子照顾,嫩娘很是感激,可是公子大好男儿总不能一直停在勾栏瓦舍,否则嫩娘会看你不起。”
    “这个……”孙克咸顿时哑言,他出身于桐城武将世家,这次进京本来是要向朝庭谋个一官半职,只是一个多月前,他第一次看到葛嫩娘的剑舞就再也舍不得离开,将去兵部报到的时间都耽搁下来,或许是出身的相同,葛嫩娘对他也明显与众不同,没想到这次却要赶他离开。
    “嫩娘,这烟花之地终究不是久待之久,不如你和我一起离开。”说完,孙克咸用希冀的目光看着葛嫩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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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争夺
    “叫什么名字?”
    “孙克咸。”
    “认识字吗?”
    “认识。”
    “哦。”招兵的那名羽林卫惊讶的抬头向孙克咸看去,他已经为数百名要报名参加羽林卫的人填过表了,当问到第二个问题时,所有人都老实的回答不认识,孙克咸还是第一次回答识字之人。
    虽然羽林卫五两银子一月是前所未有的高薪,可是大明军士数百年待遇低下也是事实,真正吸引过来报名参军的多半还是原先的军户,或者是贫苦无地的农民,孙克咸一身长衫,腰悬长剑,明显与先前报名的那些穷苦汉子不同,那名羽林卫更觉意外,将笔交到孙克咸手上:“你写几个字试试。”
    孙克咸接过毛笔,随手在自己名字下写上字武功三字,孙克咸的字刚劲有利,又不失圆润,比起羽林卫所写的字漂亮多了。
    看着自己的字,孙克咸心中那种刺痛的感觉又升了起来,他习得一身兵法武艺,这次到京城本来就是要为朝庭效力,还特意给自己取字名为武功,建功立业的心思暴露无疑,可是在看到葛嫩娘后,他觉得如果和这样的女子共渡一生才是他的追求,将建功立业的心思也抛到了脑后,可是昨天自己提出要带她走时,却遭到了当头捧喝。
    看到孙克咸所写的字,那名羽林卫顿时肃然起敬,此人腰别长剑,书法俊秀,而且除了名字还有字,这样的人能投军,肯定会受重用,他连忙找来一名同伴暂时顶替自己,向孙克咸一抱拳:“武功兄,你跟我来,我带你去见我们将军。”
    现在的羽林卫在参将阎应元下有三名游击将军,分别是游击王公略,游击汪万年、游击6正先。那名羽林卫带孙克咸所见之人正是羽林卫游击将军之一王公略,王公略武举出身,对于皇帝要在军中多招识字之人多少有点不以为然,打仗靠的是武艺,识不识字有什么关系?
    不过,皇帝的交待的事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凡是有识字之人报名参军,都要由三名游击将军亲自安排,只要不残废,身体没有明显的缺限,都可招入军中,如果身体实在太差,也可以安排到后勤部门。
    就这样地要求。三天来。羽林卫从数万报名者中只挑出了二十多人。听到又有一名识字之人带来。王公略倒是来了兴趣。打量了一下孙克咸。见孙克咸不但佩着长剑。而且身材也象原先那二十多人瘦弱。满意地点了点头:“好小子。会武吧。这把剑不会是银样腊枪头?”
    孙克咸虽然要投军。但他出身将门。总兵。参将见过地也不少。对于一个游击将军自然没有什么畏惧心里。沉声回道:“禀将军。卑职地剑是杀人之剑。”
    “杀人之剑。好。既然如此。那就接招吧。只要能挡住三招。我就承认你地剑是杀人之剑。否则就是一把银样腊枪头。小子。敢不敢赌?”
    孙克咸皱了一下眉头。开始思考起来自己放着世袭地武职不去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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