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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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血- 第2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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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军给他们的营地很简陋,地上只铺了一层稻草,四周用布圈了起来挡风,大家人挤挤靠在一起取暧,黄三七却现周围的人睡得非常香甜,躺在稻草上,一阵困意传来,黄三七也很快陷入了沉沉的梦乡中,在临睡的刹那,他心中闪过一丝模糊的念头,原来不用担惊受怕时可以睡得如此安心。
    第二天天一亮,周凤梧才抖然现,就在昨天夜里,他的部下已经少了一半,这一惊非同小可,若是昨晚明军攻城,城已经破了,他一方面急匆匆向李过报告,一方面急忙带着亲兵到城墙巡视,这才止住了这波逃亡潮。
    接到周凤梧的报告,李过默然无语,他已经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生气,将周凤梧的奏章丢在地上,自己颓然的坐在龙椅上呆。
    早朝的时间已过,大殿上,只有数十名朝臣稀稀拉拉的站着,原先从大明朝廷投降过来,李自成委予重任的官员多数上病不上朝,看着殿上这些人,李过不由回想起五年前大军进入京城的场景,那时的崇祯应当和自己一样绝望吧,没想到如今却翻了过来。
    将奏章收起,顾君恩翻看了一遍,默默的递给了田见秀,田见秀看完后又递给郝摇旗,最终殿上众人都看了一遍,众人心中都是一片悲凉,军心如此,这城还怎么守?
    正当李过与田见秀等人相对无言之际,一名殿内侍卫跨进大殿,看了看四周,喊道:“太后驾到!”
    李过连忙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向门外迎去,顾君恩等人也连忙跟在李过身后,李过刚走到大殿中间,李自成的妻高桂英已经走了进来,高桂英贵为太后,头上只有一支珠钗,身上也只是普通的衣服,这支珠钗还是李自成未迹时送给高桂英的定情之物,价值不到半两银子,这并不是故意作秀,这五年来一直如此,因此高桂英在大顺军中甚得将士敬重。
    “孩儿拜见母后。”李过连忙行礼。高桂英比李自成大两岁,比李过也只大三四岁,只是李过一向对这个以前的婶婶,现在的养母非常敬重,行礼丝毫没有做作。
    “李过,今天这些虚礼就不用了,外面的情景我也已经知道了,大顺朝大势已去,为免多作死伤,降了吧。”高桂英平静的道。
    高桂英的话尤如石破天惊,大殿上嗡的一声咋响起来,李过愣了一下号啕大哭:“朕对不起叔父,他立朕为太子,朕连一百天都没能守上,叔父辛苦打下来的江山就要丢在朕手中,朕如何甘心?”
    “你没有对不起叔父,今天这个局面,就是你叔父在也没有办法,你又何必将责任揽给自己,这个江山本来就是大明的,如今还给大明也没有什么,李过,听我一句劝,向大明投降吧。”
    “可是……可是叔父之仇难道就这样算了?”李过脸上挣扎道。
    高桂英的声音严厉起来:“什么仇?自成逼死了大明皇帝,如今他又死在大明之手,战场交锋本来如此,到了如今这个局面,还可是什么,李家的祖坟已经被刨了,你若抵抗下去,还想让你叔父的坟墓也被刨不成?”
    李过脸上说不出来的无奈:“母后折杀孩儿了,孩儿安敢如此,孩儿答应投降就是了。”
    听到李过的话,大殿上安静一片,一些人想劝却不知从哪里劝起,最终脸上一片黯然,默默的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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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大明再起第一百三十四章扬州
    二天,西安城城门大开,大顺皇帝李过率文武百官,明使节投降,左懋第代表大明接过大顺皇帝的降表,然后率军开入西安城,西安城中,大顺王朝的旗帜徐徐降下,这支明末最大的义军终于走完了自己的历程,西安重又飘上了大明旗帜。wWW。
    李过投降的那天为大明弘光五年十二月初六,距离左第和夏完淳两人从太原出时不过二十天,从李自成起兵开始算,这支队伍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历史,谁也没有想到这支队伍短短二十天就已经瓦解,仿佛如冰雪遇到太阳般消融。
    当王福接到大顺军全体投降的消息后,也是怔了半天才反应过来,哪怕是王福也没有想到自己派出的招降使团会取得如此胜利,在王福想来,凭借着这支招降使团能使大部分大顺军将领动摇就算完成了任务,没想到会如此顺利,竟然让大顺朝整体投降。
    西安投降后,紧接着整个河南的大顺军将领不再遮遮掩掩,在刘体纯、冯雄等人率领下。一起向大明投诚,自此,纷乱了二十几年的北方再度全归于大明所有,大明疆土除了四川,云南一部分被张献忠的大西军占据外,重新得予统一。
    五天后,李过率着顾君恩、田见秀、郝摇旗等人来到了太原,王福亲自率着大臣在门口迎接,将李过封为顺德侯,顾君恩、郝摇旗等人也各有封赏,期间要对田见秀封赏时,田见秀却拒绝,向皇帝请求出家为僧。
    在田见秀拒绝皇帝封赏时,郝摇旗等人都为田见秀捏了一把冷汗,王福思付了一下,答应了下来,大顺军当中有不少杰出的将领,高一功、田见秀都是其中之一,只是他们若不愿为官,王福却不会勉强,眼下大明已经失去了造反的土壤,放任他们离去,这点心胸王福还是可以做到,何况他们只是出家。
    想想造反十几年,本来差点成功,最终却一败涂地,许多人接受不了,心灰意冷以至看破红尘出家,这也是情理之中。
    安抚好大顺朝的文武官员,在太原耽搁数天后,王福已经迫不及待的下令回京,这场征战前后历时近一年,虽然几乎是势如破竹的胜利,只是离家已久,难免想念,尤其是对于自己的一双儿女,王福更是思念强烈。
    虽然王福归心似箭,只是大军凯旋,是何等隆重之事,一路上,各个地方官更是殷勤侍侯,无数的酒肉犒军,大军走走停停,在路上耽搁了数月之久,从十二月初十在太原起程,直到二月初,大军才进入扬州城,弘光六年这个年,也只能在路上过了。
    扬州城外,大明兵部尚书,东阁大学士史可法一身红袍,带着扬州城地文臣武将恭迎皇帝,远远的望见皇帝的车驾,史可法和一干文武连忙迎了上去,跪下道:“臣史可法叩见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停。”王福连忙停下御车。从车上跳下。亲手扶起史可法。笑道:“史爱卿。当年你督师扬州。可曾想到今日之盛事?”
    “臣惭愧之极。督师扬州五年。末能立下一功。”史可法回到。
    “甚好。甚好。”王福笑盈盈地道。
    什么意思?自己没有立一功。皇帝说甚好。史可法还以为皇帝故意取笑自己。脸上闪过一丝怒容。想起今日是皇帝凯旋之日。史可法勉强忍住怒容。道:“皇上亲率十万大军。一年之内横扫东虏、顺寇。此仍千古伟业。臣恭贺皇上得胜而归。”
    看着史可法瘦小地身躯强忍愤怒地样子。想起历史上。大明文武争先恐后投降满清。这位文弱书生却在扬州独抗满清二十多万大军地情景。王福才觉得这番戏弄有点歉意。解释道:“史爱卿。朕说甚至并无他意。爱卿在扬州督师。仍是应对满人南侵。得天之佑。朕在淮安将满人全歼之。使扬州免于战火。爱卿无功可立。这岂非甚好。”
    “是。”史可法这才有一点释怀。只是心中地郁郁却不可消除。他身为兵部尚书。坐拥扬州繁华之地。实际上手中却无兵可调。又不在南京。远离朝堂。等于被边缘化。这对于一腔热血。一心想报国地史可法来讲简直是煎熬。尤其让他大感意外地是。当被他极力反对。认为有七不可立地弘光帝竟然是一代明君。功业可直追本朝太祖。这对于史可法地自信心更是一个极大地打击。
    前方每一次胜利的消息传来,史可法即为大明感到高兴,又为自己当初既然会反对立弘光而感到懊恼,圣君贤臣正是读书人最高的理想,别人为遇圣君而不可得,自己却差点成为阻碍圣君之人,若真是如此,自己岂不成了千古罪人?
    “史爱卿,如今东虏即灭,爱卿这个扬州都督已经无必要存在,这次爱卿就随朕一起入京吧。
    ”
    皇帝淡淡的话语,史可法却听得一振,几乎不相信自己地耳朵,怀疑的问道:“皇上是要调微臣入朝?”
    “不错,眼下大明天下刚刚平定,正所谓百废待新,朝廷需要爱卿这样的胘股之臣为天下百姓请命,朕也可以时常讨教一二。”
    “微臣不敢当皇上如此赞誉。”史可法满脸喜色,忍不住道:“若是入京,必不敢辜负皇上。”
    大军在扬州停留了二日,由水师调集船只过江,王福站在船上,望着扬州雄伟的城墙渐去渐远,想起这两日所见的扬州城繁华的情景,王福忍不住感觉眼睛一热,“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这个时空终于没有了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八十万扬州父老得予生还,就凭此,自己没有白穿越一场。
    这只是一个,以后的大明将会更加强大,汉人被异族奴役地日子将不会再有,无论是草原民族也好,欧洲的白人也好,以后他们将会知道,大明才是最先进的民族,在做到这一点,自己要做的事还很多。
    …………………………………………
    第三卷完。
第四卷帝国东升第一章田间问话
    油油的田野上,不少农夫正弯着腰在田间一步步的阵微风吹来,青色的稻苗如同波浪一样向前翻滚。wWW。
    这里是应天府效外数十里的一片田庄,此时正是弘光六年的五月份,数天前刚刚过完了端午节,端午节一过,天气已经开始一天比一天热起来,现在只不过刚刚九时左右,太阳的光线已经变得毒辣辣起来,农夫们多只穿着一件单衣,许多人还露出黝黑的背部,正要弯腰仔细的清除着稻田中的杂草。
    “庄稼一支花,全靠粪当家。”可是稻田中的杂草却与稻苗争肥,若不除掉,到了收割时,杂草可以长得比水稻还要高,因此一般农夫在每季水稻栽下之后基本要除两次草,一次是水稻栽下半月左右,这时候水稻已经扎根,而且开始分叶,正是需要肥料的时候,而杂草也刚刚长起,此时清除正好趁着杂草弱小时候除掉,免得与水稻争肥,另一次则是在水稻已经抽穗之后,这时候杂草也随着水稻长了起来,若不及时清除,大大影响到稻谷成熟后的分量。
    当然,有些勤快的农夫在中间也会进行一次除草,眼下稻苗已经插下了近一个月,前面已经除过一次草,长势喜人,正在农间劳作的农夫无疑是属于勤快的类型,因为半月前已经除过一次,所以农夫们动作很快,不一会儿,一名老农已经将一块稻田除草完毕,洗脚上岸,向田中的两名儿子招呼道:“大牛,二牛,你们也上来歇歇。”
    田中的大牛是一名二十余岁的粗壮青年,一幅老实本份的模样,二牛则只有十四五,脸上青气还末脱,听到老农的话,二牛应了一声:“哎,爹,我这就来。”
    大牛瞪了弟弟眼,向田上回道:“爹,不用了,你歇着,我们把这一块田的草除掉再歇。”
    “也好。”听到儿子的回话,老也不勉强,自己掏出一个烟袋,用火石点燃,巴嗒,巴嗒的抽了起来。
    二牛提着一从稻田拨出来的杂草,丢到田梗上,看了看自己大哥一眼,只得又垂头丧气的返回田里,他正要弯腰除草间,眼睛瞥见十余名青衣大汉骑着高头大马,拥着一辆马车从田头一条小路过来,这辆马车外面看起来很是朴素,可是能被十余名骑马的青衣大汉围着,本身就代表着马车上的人身份不简单,起码比起他们租种田地的东家远要气派。
    这是什么人,这样的人竟然会来到田间地头?二牛心中不由好奇盯着马车看起来,要知道,就是他们东家也从来不下地,收租一般只派管家和家丁。
    马的窗户开着,从车窗可以依稀看到同样一身青衣的中年人,中年人膝上还坐着一个四五岁左右的男孩,此时男孩趴在窗户,两只眼睛乌溜溜的向外打量,眼中充满了着好奇,看到二牛望向自己,那名小男孩高傲的扬了扬头,仿佛是二牛的目光极为鄙视。
    二牛顿时大为郁闷。自己竟被一个才四五岁地小男孩鄙视了。若是一般地庄稼汉子。看到这么多青衣大汉围着地马车。必定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二牛却比一般地庄稼汉子胆大地多。心思更是灵动。他对着那个男孩作了一个鬼脸。这个鬼脸说不出来地滑稽。男孩先是一愣。然后努力地绷着脸。或许是从没有人对他如此做过。最终紧绷地脸还是露了一丝笑意。
    “二。快干活。”坐在田梗上地老农连忙叱喝道。他自然也看到了这辆马车。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地道理。不愿招惹。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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