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战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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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战旗-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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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二十岁的大孩子,和两岁多的小孩子置气,这其中的滋味只能曾让自己体会。
    本想着摔书而去,外带着用戒尺给曾一阳长点记性。
    “传书明理,传书明理。”曾让一遍遍的在心里喊着,硬是强把胸口的怒火压了下去。为了让儿子明白勤奋的道理,他胸口憋得慌,最后几句话,简直就是咬牙切齿哼出来的。
    “爸爸,你牙疼吗?”曾一阳不理解的看着曾让。
    “没有。”曾让心中一暖,毕竟是亲儿子,才两岁,都知道关心老子,没白养。曾让不禁感叹着。
    对于,曾一阳来说,什么孟母三迁,黄香替父温被,这种传了千年的故事,他哪里有不知道的道理。所以听的是兴趣索然,直等到曾让讲完,才眼睛放亮,预示着玩的时间又到了。
    前辈子没有在童年玩过的项目,这辈子一定要补过来,曾一阳今天的项目就是捅老鼠洞。
    费力的爬上家里唯一的那张太师椅,‘咯吱’声骤然而起,熟练的从桌子的笔筒里拿出了一只细杆毛笔,让人心惊胆战的跳下椅子,呼天喊地的笑着朝屋外跑去。
    一时间,曾让被曾一阳的灿烂给感染了,父子之间的这种天性的相同,在此刻被无限制的扩大了。跟着曾一阳的脚步,发现儿子正趴在厨房的墙角边,用笔杆捅这一个小洞,还肆无忌惮的大笑着说:“哈哈——,这回逃不了了吧!投降吧!”
    “儿子告诉爸爸,你在干嘛?”曾让好奇的问。
    曾一阳很认真的说:“这个小洞里住着一家很不欢迎的房客,我正在赶他们出来。”
    曾让有点傻眼,儿子的话根本不就是两岁的孩子该说的,像是个大人似的,但他做的确实是两岁孩子喜欢做的事情,逗‘耗子’完。
    “好玩吗?”曾让艰难的问。
    曾一阳点头说:“嗯,欺负他们,很有成就感,但是不好玩。”
    显然他没玩过。这让曾一阳心里很是得意,今天的安排很有特色,不是每个有理想的两岁儿童都会玩逗耗子的游戏。
    像曾让,出生于江南世家,不过早在他父亲这一辈的时候,家道中落,已经是一贫如洗了。多是靠亲戚接济,才勉强度日。靠着放弃所有的玩乐,才让他能够一直以优异的成绩,拿到政府的助学金,才完成了他的学业。
    突然,曾让想起来,曾一阳手中的笔好像是他最好的一支毛笔,好友瞿秋白,在去年曾一阳满月,送给他的贺礼。一支‘长锋狼嚎写卷’,是他准备给曾一阳启蒙读书的礼物。
    “这支笔是你将来读书写字用的,你就用他学写小字,还有一支大笔用来写大字的,反正早晚都是你的,现在用来玩也一样。”曾让有点幸灾乐祸的说。
    “啥这支笔是给我的?”曾一阳大愕,他本想让他父亲难受难受,谁让他破坏自己美好童年的。
    曾让点头默认,也没心情玩了,看着手里黑不溜秋的毛笔,曾一阳悔恨的到水缸边,把笔杆和笔尖都仔仔细细的洗了干净。最后还是让他父亲郁闷了一把,因为水缸的水用来做饭的,都是曾让提来的,这不,曾让只好拿起水桶,去井台边打水去了。
    “原来他是故意的?”曾让才明白曾一阳的行为都是为了表示对他的不满,哪里想得到曾一阳的报复心这么强烈。
    “明天我一定不放过他。”曾让临睡前,揉着酸痛的后腰,愤恨的说。
    妻子陆静莞尔笑道:“你们这对父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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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甲鱼也是鱼
    一大清早,曾让就把他那把裁纸的尺子找了出来,一尺多长,两指来宽。wWw.
    隔空挥舞了几下,舞动的是虎虎生威,心下一时不忍心,儿子?那是亲儿子,他那里舍得,虽说是为了教育他,为他好,可打坏了没人给包赔啊!
    “不妥。”曾让嘀咕着,埋头开始找起替代品。
    要说夫妻本是同心枝,看到曾让一大清早的翻这翻那,妻子陆静默默的递上了一条鸡毛掸子。
    “真的要打他吗?不会不打坏了,他才两岁半。”陆静担心的问。妇随夫,在国人的思想中已经根深蒂固,陆静既不想违背丈夫的意愿,也不想让儿子多受皮肉之苦。
    矛盾的心情,让她即有希望儿子能够出类拔萃,学贯中西,让当母亲的也高兴。又怕曾让太狠心,把儿子打疼了,仿佛看见哭成泥人样的曾一阳,抽搐着抱住她的膝头,心碎的苦楚让她几乎要透不过气来。
    曾让手中也掂量着手中的鸡毛掸子,他也是从学生过来的,当学生的苦,他体会的尤其深刻。童年家境贫寒,一直仰仗着亲友过日子,他是家里的希望,全家人都眼巴巴的看着他,希望他能够将书读好,将来能走出家乡进入仕途。像他的祖辈那样,或是掌握一府一地的地方官员,或是成为京城里的亲贵翰林,总是不但要光大门楣,而且还要多挣钱,改善家里的经济情况。
    “己不所欲,勿施于人。”这话曾让说的多少有点落寞。
    长长的叹了口气,曾让没有早先的动力,也没有了和儿子一争高低的性情。有的是无奈,对于现实的无奈,曾让现在的生活要比他童年的时候好很多,虽说是赋闲在家,但他已经开始为一些国内的杂志写稿件,成为一个自由撰稿人,一个月零零总总的加起来,也有七八十块大洋,算是一个中等收入的家庭了。可要花的钱也多,寄信要钱,买国内的一些杂志也要钱,买书又要花钱,还得养家。说起来,曾让手上从来没有多过五十块光洋的款子。
    说起来,儿子的优秀是看在他眼里的,所谓三岁看百岁,或许有些偏颇。不过,孩子,尤其是聪明的孩子,长大以后,只要不太偏离正道,都会有一个不错的人生。
    曾一阳才半岁就会走路不要大人扶,一岁的时候就可以讲一口官话,两岁的时候,已经是古灵精怪,曾让也往往着他了的道。但也对,曾让是把曾一阳当成两岁的孩子看,其中就犯了一个军事上的大错,不重视对手,明显应该把曾一阳当怪大叔看嘛!
    放下了手中的鸡毛掸子,曾让没发现总是在房间里乱窜的曾一阳,奇怪的说:“一阳呢?怎么没见他?”
    “他啊!还睡着呢?昨天玩的太晚,就比你稍微早一点,这时候正是睡的香的时候。”陆静嘴角扬起慈爱的笑容说。
    曾让皱眉说:“第一天上课就贪睡,哪里是读书的料。不行,你先把他叫起来,早上是读书,背书的最佳时间。一日之计在于晨,怎么可以贪于安逸?”
    说完,也不看陆静不舍的眼神,去准备给曾一阳用来写字的笔和纸张。都是些很简易的东西,家里本就是书香门第,写字,尤其是写大字用的废纸总不难找。报纸每天有卖,看后就扔掉很是可惜,用来练字再好不过,再给拿上一支笔尖有些秃的大羊毫,基本启蒙用的书,东西是齐全了,可左等右等,就是不见当事人出来。
    曾让等的有些心绪不宁,烦躁的心情顿生,运着气,迈着四方步,就往曾一阳的睡房去。
    他进房间的后,看到的场景有些发愣,不是叫曾一阳起床吗?当母亲的竟然在逗睡的迷迷糊糊的儿子,拿着一根鸡毛,在曾一阳的鼻尖晃来晃去。
    “这是叫儿子起床吗?”曾让无力的想到。
    曾一阳更不行了,被逗的又是哈气,又是眯眼睛的,极其好玩。两岁的孩子,小是小一点,在一般人家,孩子也不过能走能叫一些常见的人,反应也迟钝,还嗜睡。到了三四岁,才是最好玩的时候,到时候,孩子也不会时不时摔倒,让当父母的担心不已,而且还是智力增长最快的时候,有些主见,可在大人眼中,这种带着幼稚的主见更是可爱。
    曾一阳不同于常人的是,他比一般的小孩子长的壮实一点,不知道的,以为是三四岁的孩子。加上他成年人的智力,和不谙世事的习性,更是让当母亲的陆静喜爱。
    这不,乘着他熟睡,手里拿着刚从鸡毛掸子上耗下来的鸡毛,逗玩着她的宝贝儿子。毕竟是生过孩子,少妇的风韵,和少女的天真同时出现在了陆静的身上,让他心中不禁一热,即便贫穷,还是富贵,有妻如此,当是不枉此生。
    “嗯哼——”曾让许是看不下去了,假装咳嗽着。
    陆静红着脸,白了曾让一眼,低头从曾让的身边走过,带走一丝周边的清风,同时留下了少妇独有的幽香。曾让胸口突觉一热,有种要放下一天的琐事,就想抱着老婆温存,不管不顾的冲动。
    可这时曾一阳醒了,看着有些喘粗气的父亲,惊讶的问:“爸爸,你一大早又去井边提水了?”
    “嗯。”曾让随口一答。
    “可是缸里的水昨天不是都提满了吗?难道今天可以洗澡吗?”曾一阳眼睛一亮。很多时候,曾一阳都和同龄的孩子有着太多的不同,做父母的也会不时的进行比较。他不像其他的孩子,只喜欢玩水,而不爱洗澡。
    即便有人喜欢洗澡,可是也得家里有胰子,有钱买柴火烧热水不是。于是,曾一阳只有在夏天的时候,才能每天洗澡,而春秋两季,就少的可怜了,要是冬天想都不要想。主要是怕他的小身子骨冻着。
    “你看看,现在几时了,还不起床,一日之计在于晨,你不知道吗?”曾让说完转身出门,忙活了一大早,现在已经是饥肠辘辘,最要紧就是祭一下自己的五脏庙。
    说话间,曾一阳都穿戴完毕,走出自己的小屋。拿起了棕色的牙刷,好在曾让是个新派人,家里的用度都是按照城市里来,这点花销对于小城居民来说还是很大的。不少人都是一早上,嚼着一根树枝,就当刷牙了。
    要是让曾一阳也拿根树枝,当成口香糖一样嚼,要不了三天,他就得把自己一口小白牙,都淘换光了不可。
    不久之前,还看见过隔壁家的大爷,拿着一根柳树枝,在嘴中淘换,然后又是一顿大嚼,看的他心惊胆战的。好吗?这个时代的人,原来比牲口都强,没事嚼树枝玩,一时间让他心里就存在了阴影。
    好在是一老头,要是以美貌女子,他想都不敢想,这种场景看多了,会不会让他对女孩子都失去了兴趣。
    “小一阳,伯伯是在刷牙,不是在嚼树根?”张大爷爽朗的笑道,曾一阳的聪明是远近闻名,更何况他父亲,曾让在家乡也是名声在外的牛人,就差赶上文曲星下凡的神人了。“听说大城市里都是用牙粉和牙刷,不过那种牙具太贵,我们小县城里的人没有几个用的起的,大户人家倒是常用,但也都是从上海买来的。都说上海是人间天堂,黄金满地,真想去见识见识啊!”
    “遍地黄金?这等糊弄人的话谁会信啊!”曾一阳老气横生的说。
    张老爷子一愣,顿时欢喜的说:“一阳就是聪明,什么事都明白。可是大都市的繁华却是真的,大龙就在上海做事,虽然说时局不济,但在租界里还是比外面要稳定很多,尤其是有钱人,一个比一个有钱,说起钱多金满地,这话也算靠点谱。”
    老人正是曾家房子的东家,其实也算不上有产业的人,老两口过日子,孩子不在身边,住十来间房显然浪费,于是两口子一合计,就租了出去。
    正赶上曾让回家娶妻,就便宜租给了他。其实张家不缺钱,儿子在租界里给洋人做事,虽然不是大买办,钱也不老少,尤其是拿到小城里,更显眼了。有些一辈子养成的习惯,可不是想改就能改得了的。
    每当曾一阳洗漱的时候,都会想起住在隔壁的张大伯,鼓着腮帮子嚼树枝的摸样。他也不觉得牙粉的气味难闻了,即便二十一世纪两块钱一支的牙膏都比这个强。
    喝了两口粥,吃一口香喷喷的油条,日子过的虽然算不上富裕,也是中上家境。
    总算是看见儿子坐在了自己的跟前,像是打仗般的早晨,总算是告一段落了。
    幼稚的童音,从桌子的边上传来,一阳还没有桌子高,即便是站着也显不出头来。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曾一阳一字一句的背着,曾让可是越听越惊,他不过是说了一遍,难道自己的儿子是天才?
    不太敢相信的曾让,想试试曾一阳对学的知识的理解,就说:“‘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将这段的含义说说,并说说自己的见解。”
    曾一阳狡黠的一笑,就答:“如果从小不好好教育,善良的本性就会变坏。为了使人不变坏,最重要的方法就是要专心一致地去教育孩子。差不多就这个意思了可是我不这么理解。”,
    “哦,你说说,你是如何想的?”曾让顿时一乐,这小家伙,还真把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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