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史籍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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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史籍概论-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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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清为义学憎徒,博极群书,对禅宗时致不满,卷六《讥异说》篇尤甚,谓:“《付法藏传》止有二十四人,其师子後舍那婆斯等四人,并余家之曲说,又第二十九名达磨多罗,非菩提达磨也。”以是颇为禅者所诟病。
  明教嵩撰《传法正宗论》四篇,即为对神清而发,《正宗记》卷二末,《评北山清公书》云:“唐高僧神清,不喜禅者,自尊其宗,乃著书而抑之。固哉清也,徒肆己所爱恶,而不知大谬先圣,虽能编连万世事,亦何益乎!书曰‘记问之学,不足为人师’,清之谓也。”嵩虽掊击清书,然与嵩并世之台宗僧徒,亦对嵩书还击,胜负未分也。清攻击禅者,谓师子後舍那婆斯等四人,并余家曲说,未明指何书,慧宝注以为指《宝林传》,德珪注又谓舍那婆斯名悮,应云婆舍斯多。此皆知有《宝林传》,而不知《宝林传》之外,尚有诸书,如《历代法宝记》之属也。作舍那婆斯者,乃诸书根据《达摩多罗禅经》及《出三藏记》萨婆多部目录而来,非悮也。《宝林传》以达摩为二十八代,今清书谓达摩多罗为二十九代,是《历代法宝记》之说,非《宝林传》之说也。慧宝以甲作乙,德珪又以不悮为悮,非敦煌发见《历代法宝记》,赵城发见《宝林传》,吾人又何从而正之?则新史料之发见,不可不刻刻留心也。

  《传法正宗记》十卷、《正宗论》二卷
  宋释契嵩撰
  宋、元、明、清藏著录。嵩所撰尚有《辅教编》三卷,晁氏及《宋志》、明、清藏皆著录;又有《坛津集》十九卷,明北藏著录,前三卷即《辅教编》重出,盖万历时续入藏者,明南藏及清藏无《坛津集》。
  《坛津集》,《四库》别集类五作二十二卷,盖由弘治本出,即今《四部丛刊》三编所影印者是也。与藏本分卷不同,而内容次第无异,盖同出於永乐本。惟《四库提要》谓王士禛《居易录》十七载《坛津集》十五卷,当另一本。
  《坛津集》卷首有陈舜俞撰《明教大师行业记》,言:“嵩所著书,自《定祖图》而下,谓之《嘉佑集》。”今卷末附录诸师著述,有惠洪《礼嵩禅师塔诗》,见《石门文字禅》五,而《文字禅》十九有《嵩禅师赞》,附录却未收。附录又有无名序一篇,永乐、弘治两次刊本,均疑为著《湘山野录》之莹道温作,而不知即《文字禅》二十三之《嘉佑集序》,亦可见明代僧徒之陋也。

  契嵩生平
  契嵩字仲灵,藤州坛津人,今广西梧州藤县,熙宁五年卒,明教其赐号也。行迹具陈舜俞撰《行业记》及《禅林僧宝传》二十七。
  《东坡志林》三言:“契嵩禅师常瞋,人未见其笑;海月慧辩师常笑,人未见其怒。予在钱塘,亲见二人,皆趺坐而化。嵩既茶毗,火不能坏者五;海月比葬,面目如生,且微笑,乃知二人以瞋喜作佛事”云。
  海月慧辩,与辩才元净皆天台宗,明智祖韶弟子。海月熙宁六年卒,辩才元佑六年卒,其塔铭皆苏子由撰,见《欒城後集》二十四。《东坡後集》十六有祭龙井辩才文,曰:“呜呼!孔、老异门,儒、释分宫,又於其间,禅律相攻。我初适吴,尚见五公,讲有辩、臻,禅有琏、嵩,後二十年,独余此翁,今又往矣,後生谁宗!”
  此翁谓辩才,辩、臻则海月慧辩与南屏梵臻也。臻亦天台宗,四明知礼弟子,视慧辩为侄。释可观《竹庵草录》诸宗立祖条言:“昔日南屏臻老,曾与嵩仲灵往复辩正”,即其人。盖与嵩异派相攻者也,而东坡则并交之。
  琏者,大觉怀琏,与嵩皆云门四世孙,所谓同高祖昆弟也,《禅林僧宝传》十八有传,元佑五年卒。北宋云门之盛,琏与嵩皆其中健将。是时天台与云门旗鼓相当,工力悉敌,复有士大夫周旋其间,故特形其盛。天台派《佛祖统纪》十五尝论之,曰:“智者之为道也,广大悉备,为其徒者自尊信之,未足以信於人,惟名儒士夫信而学焉,斯其道为可信也。智者之世,有徐陵、柳顾言;荆溪之世,有梁肃、李华;明智之时,有晁以道、陈莹中。是数君子,不特知道,又能立言以赞之,故智者之道愈光也。”
  此明智名中立,与祖韶同赐号,而後卒五十余年,亦得士夫之信仰者也。然吾以为岂独士夫赞之能致其光大,士夫毁之亦能致其光大也,特患人置之不论不议之条耳。何以言之?晁以道尝言之矣,《景迂集》十四日:“予尝怪韩文公,欧阳公力排浮图,而其门多浮图之雄,如澄观、契嵩辈,虽自能传於後世,而士大夫今喜称道之者,实二公之力为多也。往年孤山智圆,凛然有名当世,读书甚博,性晓文章经纬,师法韩文公,常责其学者不如韩能有功於孔氏;近则嵩力辩欧阳之谤,有占义士之风。是二人者,忘其雠而慕其善,又一反也。”
  此所谓相反而实相成也,孤山智圆为台宗之山外派,台宗有山家、山外之分,将另论之。智圆著书满家,其文集名《闲居编》,取法乎韩,契嵩著书名《非韩》,而文实学韩。《坛津集》十有《上欧阳侍郎书》,曰:“今天下之士,指阁下之门犹龙门,而阁下之门难升,又过於李膺。若某者,山林幽鄙之人,无状以书奏天子,因而得幸下风,不即斥去,引之与语,温然,乃以读书为文见问,此特大君子与人为善,诱之欲其至之耳。”
  嵩固非韩者也,何其声之似韩也。然惟其似韩,故当时禅讲虽不相能,嵩舆辩又瞋喜不同道,而辩竟有求嵩之事,是亦学韩之力也。《坛津集》十五有《慈云式公行业曲记》,式公者遵式,天台大师,慧辩之祖,而明智祖韶之父也。其文曰:“蒙识韶公几三十年,晚山中与其游益亲。韶公耆年淳重,名德之师也。尝以大法师实录命余笔削,始以敝文不敢当,及蒙奏书还,而韶公已物故,方感慨,今辩师益以录见托,愿成就其师之意。辩师端审善继,又明智之贤弟子也,会余避言山中,嘱之愈勤,顾重违其师之意。姑按韶公实录而论次之,命曰《曲记》,盖曲细而记其事也。”一行业记耳,何人不可为,而必有待於嵩者,以其声之似韩也。智圆而在,或无所求於嵩,嵩卒後一年辩卒,嵩而在,辩塔铭亦或无所求於子由也。因论嵩生平,而连类及之如此。

  《正宗记》之内容及得失
  《正宗记》为传记体,其书在《景德》、《天圣》二录之後。於唐以来禅宗二十八祖世系,宗《宝林传》,而求古籍以证明之,解释之。嘉佑六年进之朝。
  卷一  为《始祖释迦如来表》。名为表,实非旁行斜上
  之体也,盖一世谱而已。
  卷二至六  为迦叶至东土六祖大鉴止。
  卷七、八  为《正宗分家略传》。记大鉴以下至十二世,凡一千三百四人,其有行迹可纪者,以见於《景德》、《天圣》二录及《宋高僧传》,故略其行事,只叙其世次。嵩为大鉴十一世,然卷八记云门之嗣,至嵩本师洞山晓聪而止,不及本身,亦犹《景德录》道原之意也。
  卷九  为《旁出略传》。叙六祖以前旁支世系,凡二百五人。又《宗证略传》十人,皆本书所据各说之译者著者,不分缁素,故裴休、刘昫在焉,以曾采裴撰《圭峰传法碑》及《旧唐书·神秀传》也。
  卷十  为《传法正宗定祖图》。绘三十三祖传法故事,今藏本则有说无图矣。
  《正宗论》二卷,四篇,则阐明达摩之法,的有师承,以破神清《北山录》及《付法藏传》之说,曰:“後魏毁教时,僧昙曜於仓皇中,单录诸祖名目,亡於山野,会文成帝复教,前後更三十年。当孝文帝之世,昙曜进为僧统,乃出其所录,诸沙门因之为书,命曰《付法藏传》,其所差逸不备,盖自昙曜逃难致然也。”
  其重要之根据,则在《出三藏记》之萨婆多部师承目录及《达摩多罗禅经》。然二书只有达摩多罗,无菩提达摩,故《景德录》於菩提达摩下曰“本名菩提多罗”,《正宗记》改曰“初名菩提多罗,亦号达摩多罗”。又於《定祖图》菩提达摩下注云:“其名称呼不同,如达摩多罗,凡三四说。”其所以必须如此解释者,盖就已成之说而弥缝之、补救之,以求合於古籍,亦煞费苦心矣。
  其必不可掩饰,如《宝林传》所纪年代,十误八九,《景德录》改而仍误,《正宗记》则一概芟夷之,曰:“《宝林》、《传灯》二书,皆书天竺诸祖人灭之时,以合华夏周秦之岁甲。然周自宣王以前,未始有年,又支、竺相远,数万余里,其中渺茫隔越,吾恐以重译比较,未易得其实,辄略其年数甲子,而存其帝代焉。”
  此亦坚壁清野之法,欲使人无所藉口也。然因史学常识不丰富,每以不误为误。如卷五《达摩传》注云:“《传灯录》诸书旧说,并云达摩来梁在普通八年,今按史书,普通只七年,惟今王佑《长历》甲子数或有八岁,可疑”云云。不知普通八年三月十一日,始改元大通,明著梁史。《长历》列有八年,有何可疑。轻於立论,未免为识者所笑耳。
  年历之外,《宝林传》所载文献多不足据,如梁武帝撰《达摩碑》及昭明太子撰《达摩祭文》等,《景德录》均削而不载,盖其慎也,而《正宗记》反采之。当《宝林传》未复出时,吾不知其所本,今二文均见《宝林传》八,乃知《正宗记》实本於此也。
  《宝林传》又有二十九祖可大师碑,题唐内供奉沙门法琳撰,中有“东山之法,於是流焉”之句,以内供奉授僧及称禅宗为东山法门事皆在法琳以後,此碑之伪显然。《正宗记》探其中之传说可也,据此碑以攻《唐僧传》不可也。今《正宗记》六《可大师传》后,评《唐僧传》云:“《唐僧传》谓可遭贼断臂,与予书曷其异乎!余考法琳碑,师乃雪立数宵,断臂无顾,投地碎身,营求开示。然为《唐传》者,与琳同时,琳之说
  与禅者书合,而宣反之,岂非其采听之未至乎,故其书不足为详”云。此可见嵩於史料真伪之鉴定法,殊未注意也。
  然嵩不特攻《唐传》,且并攻赞宁。《正宗论》四云:“初宣律师以达摩预之习禅高僧,降之已甚,复不列其承法师宗,蒙尝患其不公。赞宁僧录,继宣为传,论习禅科,尊达摩之宗,及考宁所撰《鹫峰圣贤录》,盖亦傍乎《宝林》、《付法藏》二传,非有异闻,其所断浮泛,终不能深推大经大论,而验实佛意,使後世学者益以相疑,是亦二古之短也。”
  嵩盖工於为文,疏於考史,又往往为感情所蔽,於伪史料既不能割爱,於前辈复肆意讥评。《四库》《坛津集》提要谓其恃气求胜,东坡谓其常瞋,未见其笑,盖天生性格使然,无足怪矣。

  《正宗记》板本
  《正宗记》吾所见嘉兴藏本.频伽藏本。扬州砖桥刻经处本,《定祖图》皆无图,惟碛砂藏本,图绘甚精。其卷首记云:“平江路碛砂延圣寺大藏经局,今依福州开元禅寺校定元本《传法正宗记》一十二卷,重新刊板流通。其明教大师所上之书,及人藏剳子,旧本皆在袠尾,今列於首,庶期展卷,备悉所从。延佑二年乙卯五月日,住持传法比丘清表题。”
  所谓福州开元寺本,即南宋隆兴二年甲申所刊者也,今藏本皆由隆兴福州本出。据宋濂《学士文集》卷三十,有《传法正宗记序》,云:“唐兴,曹溪大弘达摩之道,传布益众,义学者忌之,而神清为甚,乃据《付法藏传》所列,谓师子遭难,绝嗣不传。犹以为未足,诬迦叶为小智,不足承佛心印,指禅经实後来傅会,难以取徵。而好议论之徒,纷纷起矣。宋明教大师契嵩读而痛之,博采《出三藏记》,洎诸家记载,为《传法正宗记》,以辟义学者之妄。其卫道之严,凛凛乎不可犯也。”是为洪武甬东本,吾未之见,仅介宋序如右。

  《释门正统》八卷  宋释宗监撰
  《佛祖统纪》五十四卷  宋释志磐撰
  二书皆天台宗所撰之佛教史。《正统》撰於嘉熙间,《统纪》撰於咸淳间,相距不过三十年。後书大抵以前书为蓝本,增加史料而改造之,然前书未可废也,故合论之。

  二书之体制及内容
  二书皆仿“正史”体,有本纪、世家、表、志、列传、载记等名目。天台宗立於陈、隋间智者大师,尊龙树为高祖,後人又以智者为四祖,唐时荆溪湛然为九祖。会昌毁佛,教典沦佚,吴越王求遗书於高丽,斯道复振。北宋初四明知礼,遂致中兴,赐号法智,天圣六年卒,自是天台子孙皆法智之後矣。
  《释门正统》者,以天台宗为正统,立释迦牟尼.龙树为本纪,天台东土诸祖为世家,又有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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