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果》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青果- 第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楔子 
那时大约五、六岁,在念幼稚园的年纪。他硬要把我剥个精光——那也就算了,反正我天天光着身子下河游泳。偏偏他要把那个东西插进我的屁眼。 
不记得第一次是怎样被他“诱奸”的,但是下一回他求我的时候我可不干了,因为他上次在里面像在尿尿的感觉很难受。他哄我说不会难受的,我只好相信了他,无可奈何地答应了。又来了……真讨厌!他骗人!大人怎么可以骗小孩!虽然他还不算很大的大人,但是他多少也算是我的叔叔。再也不要相信他了!可是他的耐性真好,每次都可以烦到让我就范。现在听到别人说第一次会痛,我怎么没觉得?那时还小,没有危机意识吧?我似乎是个不错的发泄工具。 
放假的时候,那个大块头的同学兴致勃发要跟着我去外婆家玩。家里没人,就在外婆卧室的地板上,我又成了别人的坐骑。不明白这种年纪做这种事情有什么意思?他做完,看看四下无人,走了。 
更让我不明白的是我十二岁的时候,论辈分,我也是人家的叔叔,为什么那个小我三岁的侄子会在我上面?我都还是儿童呢,他从哪里学来的?受不了别人老用哀求的眼光看着我,只好委身屈就。 
“叔叔你自己张开腿好吗?我不敢看。”他胡乱地进去,伏在我身上煞有介事地上下抽动起来。我满心嫌恶地忍受着他的表弟还在一旁不住抚摸我的屁股。 
叔叔结婚了,还生了个胖儿子。我也长大了。我想所有的人应该都已经忘却了那些龌龊的事情。要是妈妈知道的话会怎么样?以前不懂事,不会脸红,没有道德观念,现在呢?害怕……怕妈妈知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也绝不能让她知道。因为这是很复杂的事。不是大家撕破脸就是行同陌路——虽然我不介意,但她做不到。 
直到他的出现,我的那些“被逼无奈”竟都成了罪过。觉得自己好脏,不适合接近他。他的肤色很白,连头发也因此变淡,好像金黄色,更显得他很纯净。我真觉得他就是我的太阳。 
1 
七年前的今天安排调换座位。他告诉老师看不到黑板,结果坐到第二排的我旁边了。我呢,是想坐后一点:经常坐在离黑板近的地方会得近视眼。 
班主任是妈妈的同学,跟她打了好几次招呼,她口头上是答应着,进了教室还是把这事抛之脑后,忘得一干二净。主要原因是我个头比较矮,她发现不了问题。但是上课向老师问好的时候我们站起来,发现经常坐在后排的骏也不过和我差不多高,我要是踮起脚尖就和他一样了。 
喜欢他的名字——“骏”而不是“俊”。如果他变成一匹马,那一定是优良品种的上等名马。毛皮还像他的肤色一样白皙,而那棕毛会是金黄偏一点灰褐色。好像小白龙,可又不尽然。 
我伸长手臂,趴在桌上睡觉。骏用他那骨感的拳头狠狠地捶扁那条过了楚河汉界的手臂。我“哎哟”地跳起来,只见他怒容满面地抱着我的右手说道:“过界啦!你这只手是我的了。” 
“啊?那我怎么写字啊?” 
“你把我挤到半空,害我练习凌空写字,你得帮我做作业。” 
“想得美!” 
“我不管你的事,反正这只手是我的了,就要听我的话。” 
我灵机一动,迅速把他的铅笔丢到自己这边:“你也过界了,咱们扯平。” 
“哼,耍赖!下次可不饶你了。” 
下次?那么说这次就不追究喽?我的手于是又是我自己的了。可是捏着那块米粒大的橡皮都要掐出血来了,这要是他的就好了,他的手,可以用他那块肥皂那么大的橡皮。 
吃过午饭,骏回到座位上。我看见他手里的塑料盒子中又是一满盒的橡皮——新买的。唉唉……知道我穷还故意引诱我。 
“司律,过来,分赃啦。” 
“什么分赃啊?” 
“开个玩笑嘛。你的橡皮该扔掉了。”骏说着就把我的橡皮头扔进了垃圾桶,并欢呼道:“100分!命中!”但是,他居然把新买的橡皮分了一半给我!有没有搞错!有一桌肚的橡皮还这么小气,这一盒应该全归我∶P我当然是如获至宝,都舍不得用,结果还是掏钱买了块普通的绘图橡皮。 
我的手越过界线,却忘了现在可是老班的课!只听“砰”的一声我被准确无误地砸到,老师立刻暴跳起来:“程骏!你在干什么!”他越解释越解释不清楚,我连带着一起进了校长室。凭我这乖乖熊的形象,三下五除二就搞定了:“我最近手不太好使,想伸展一下,他就打我。”我是好学生啊!程骏是什么?调皮鬼一个!老师当然将我“无罪释放”,而他却继续“留院观察”。但是这是我故意惹出的事情,好死不死干什么老想吃他豆腐?内疚啊~~他一定恨死我了! 
不过他回来却什么也没说,更没有骂我,让我倍受良心的谴责。不敢和他说话,好不容易才能和他同桌的,希望他快点把这个忘掉。我再也不要惹他生气了,因为他人真的很好……尤其对女生。与其说对她们好,不如说他天生喜欢逗弄女生。 
在女孩们眼里,程骏的抽屉里总有出不完的新鲜玩意儿,惹得她们眼红了,便总是围着向他要这要那。一般说来他是有求必应的。但我一个男孩子,总不好跟她们一样随心所欲吧? 
这次是不干胶,抽屉空了,人都散了。程骏丢给我一个陀螺得意地说:“最新的哟!有灯,还会唱歌,转久了会换一曲。”我看着他玩,听我说要听第二曲——《金蛇狂舞》。 
“哈!你转不到!” 
“来了来了——听见了吧?” 
“才听到一个开头,你道行不够。” 
几次都不成功,他无奈,又从兜里掏出一个极小的弹弓,只由一弯2mm直径的钢丝和一根橡皮筋做成。用纸卷了一个子弹,打出去却也力量十足。 
“喜欢吧?” 
“给我。” 
“我回去给你做一个。” 
“要一样的。” 
“那当然了,我做的嘛。” 
想到过几天就有和他一样的袖珍弹弓,晚上一定兴奋得要尿床了(这么大了还尿床!羞羞)。嗳?为什么不自己做呢?家里没有那么粗的钢丝吧? 
“司律,”一群女生又围过来,都是我的朋友:“哎,一起出去玩好不好?”我时常遇到这种情况,因为我会跳皮筋(足够说明我跳高很厉害),她们硬要我加入,我也不懂得拒绝地从座位上站起来。 
“砰——”一声暴响,课桌几乎被程骏掀翻:“都给我滚开!烦死了!”莫说那些女生,连我也被吓了一跳。原来他不像想象中那么随和,也是会怕烦的,也会讨厌女生的。而她们又是因为我分在他的同桌才会打扰到他的。他是讨厌我的吧?没了……弹弓没了……我不敢看他,急忙挥手叫她们离开我的周围。静静地,我坐着,和他坐着同一条板凳,但是我有意地离他远点,尽量别让他发现我这个惹他生气的人。他一个劲削着彩铅,似乎真的看不见我了。 
又是一个中午,我照例回家吃饭。虚掩的大门被推开,走进来的竟是程骏!吃到嘴边的米饭又掉回饭碗:“你怎么在这儿啊?还不去吃饭?” 
“老妈还没下班,过来看看。” 
噢哟!真是幸福死了!有生以来他第一次到我家来呀!而且我不知道他会认得我家。真希望他天天来看我(想得美!这是一之为甚啦!)。我也想知道他的家在哪儿,可是我从来不跟人回家……在他书包上系个毛线球让他拖回去吧?不行不行,毛线啊?会被老妈骂的。我又没时间跟踪他,算了吧。 
“那是谁呀?” 
“程骏。”我暗自咒骂老妈破坏我的情绪。不过程骏留给他的印象似乎不错:“这小孩很有礼貌诶!” 
“是吗?”想起刚才程骏在这里的时候只顾和她寒暄,心里就极度不爽,于是心不在焉地胡乱答话。我这一日的脑中便全是骏的影子。可奇怪的是,晚上却梦见他打了我一巴掌,而且感觉得到好痛!眼泪扑簌扑簌地下来了,爸爸打我的时候都没有这样哭过。我抽泣着,抬起手来抹眼泪,这才醒了过来,枕巾湿了一大片,把脸捂得好凉。知道刚才是做梦,可还是狠狠地挤出几滴眼泪。嘿嘿,舒服多了。鼻子都堵塞了,大脑缺氧,需要休息。 
2 
离去南京汇演的日子只剩下一个多星期了,必须正式彩排一遍。下午放了学,我丢下书包在楼梯口等着音乐老师过来开门。 
一串金属钥匙互相撞击的声音。她刚从门卫那里过来。人都到齐了,合唱队的人忙着搭场地,我们这些舞蹈队员则在横杠上压腿。准备工作里又多了一道工序——换衣服。凭良心说,我们学校的道具从来不马虎,应有尽有,谁都不好意思不给个奖杯吧? 
我脱掉本身就不怎么暖和的制服,不由打了个寒噤,急忙抱成一团蹲了下去。拜托!现在是冬季诶!真要我脱光了换上这个恶心扒拉的肚兜?连头发也因为要扎成两把扫帚而特准留长两寸。为什么我是“金童”啊?如果是北极熊多好!还可以混一袭熊皮大衣穿穿。望望身边的女生,这里没有更衣室,她们只好由别人用衣服给自己遮羞。哈哈!还有比我更冷的人,因此我还活得下去(别骗自己了,她们的脂肪比你多,相对比较耐寒)。我只有不停地做高抬腿借以升温。 
七分半的节目,真能活活把人冻死的。第一遍练习到一半,就有一大群下课的学生在室外透过玻璃窗围观。使我想到下次开会的时候应该建议装个隔音玻璃才不会在上课的时候吵到别人。因为舞蹈老师总是见缝插针地利用副课来排练。 
“新娘子!新娘子!快点!”老师在叫唤,那是他们的事,与我无关,我只在一旁休息。刚才挥鼓槌的动作幅度太大了,有点不舒服。一会儿是摇旗,真丢人。没事早点回家,干什么来看我们排练? 
“司律,喝水吗?”我倚在横杠上转过头看到我的太阳,他正拨开面前的窗户将手伸进来,也终于让我尝试一回居高临下的滋味——他在外面明显低过室内的我。风灌进来,我的牙齿不住打架:“你来干什么?把手缩回去,我要关窗,别被轧到了。” 
“今天不是舞蹈队训练吗?大家都来,我为什么不来?” 
“你连这种热闹也要赶吗?走开。” 
“广播里的通知那么清楚,想不知道也不行啊。不过你这身打扮好滑稽。” 
滑稽?我这个样子真的很滑稽吗?可恶!都是那个老妖婆要我穿的!讨厌!他在笑我!我喜欢的程骏在笑我!不要跳什么舞了!我要换回去!第一次这么大声地冲老师叫道:“我家里有事!先走了!” 
“司律!等等啊!还有一遍……” 
管他呢!还不到正式演出呢!我跑进与舞蹈房只隔着一扇门的生物器材室换衣服,程骏却不晓得从哪个地洞钻进来的,挡在那条蜥蜴标本的面前问我怎么早退了。 
“让开!我冻死了!” 
“冻?穿那么多东西也会冷?” 
“多?你瞎了啊?我现在穿的比你少。” 
“应该的嘛,你运动了呀。” 
“出汗了,液体蒸发要吸热,有致冷作用。我可是会怕冷的,不像你,火气这么大。”我恶狠狠地瞪着骏,他是个很无聊的人,冬天喜欢跟人比谁穿的少,以为自己是英雄。虽然他的确很耐寒,只穿了一件「白马王子暖洋洋」的保暖内衣和一件衬衫外加一件制服就OK了,可以说是全校最有风度的一个。 
他似笑非笑地退后一步说:“听说苏州的艺校要招你去那里读书,你没答应?” 
“是啊。” 
“为什么?为什么不去?这么好的机会……肯定比在这里的条件要好。”他大概看我蹲在地上直打哆嗦,便走过来整个压在我弓成一团的背上,顺手解掉了那个令他觉得可笑的肚兜。还有那两个小辫,以及额头上口红点上的红点也一并处理掉了。嗯……好温暖,他会不会是火神转世?不愧是朝气蓬勃的小青年啊!心跳也那么强健。我也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栋梁,为什么就没那温度呢?要不然还可以省了一台取暖器呢。 
“我去那种学校干什么?又不是想跳舞,没有认识的人,况且学费又贵,我穷啊。”这是事实,虽然不怕寂寞,但是父母怕寂寞,又交不起那么贵的学费,何苦呢?而且他们也许不是真的欣赏我吧?只因为美春的舞姿在这地界独一无二的优良吧!而我不过是不让这个“玉女”孤单而和她相称的角色。被选进舞蹈队的理由很简单:1。我是合唱队的队长,歌舞不分家。2。我的体育尤其是杠上运动轻松拿到技术奖分,他们看好我的灵活。我本人没有加进半点情绪。 
“穷?”程骏开怀地笑着用手指挑过我的内衣到手上套进我的脖子,“你总是这样,明明不穷。而且跳得又很好。” 
“跳得好不代表就喜欢。我最近在搬家,欠了不少钱要还,自然没钱了。” 
“搬家?” 
“嗯。” 
“不去就好,要不然就看不到你跳舞了。” 
“民族舞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